‘放生’典出於大乘佛經,盛行於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於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 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回生死的因果觀念。 所謂‘吃它半斤,還它八兩’; 如果能够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 史不絕書。
如一九七四年越南淪陷於共產政權之後,向外流亡的難民一波接著一波,其遭遇有幸與不幸。 有的未及逃出越南境內,又被抓了回去; 有的在海上漂流,葬身魚腹; 有的雖然逃出越南,但無收容之所,甚至被遣送回去。 不過,根據逃亡成功的難民所述的經驗,如果達不成逃出越南的目的,可以請國外親戚或難民自己買鳥或魚類放生,只要一次或兩次就會見效,順利成行。
在《雜寶藏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 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 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麼快速? 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螞蟻。 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 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非常恐懼,答說什麼也沒做。 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 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最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 一是《梵網菩薩戒經》,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 是故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 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 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
另一部《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道的一段記載:當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旱,而且有人為了捕魚,把上游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 長者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游决堤引水,於是為了救活魚群,不得已向當時國王請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並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
《梵網戒經》是放生的理論依據,《金光明經》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其他大乘經如《六度集經》卷三,有贖虌的放生記載,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卷九,也講到雁塔的故事。 如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淨肉; 所謂三種淨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不疑為己殺的肉類。 有一天,一比特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該知道時間了。’ 雁群應聲自動墜地而死。 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而來感化他們的。 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薩,何人敢吃? 從今以後,應依大乘,不再食三種淨肉。’ 並且建塔營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 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 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 囙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 且放生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 而歷代政府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數日也定期禁屠; 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雨禳灾,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 如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 梁代慧集比丘,自燃兩臂遊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 隨天臺智顗大師發起開築放生池,為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和《法華經》,又購買各類糧食飼予魚牻; 陳宣帝時,□國子祭酒徐孝克撰寫〈天臺山修禪寺智顗禪師放生碑文〉,這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 此後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 如唐肅宗時,刺史顏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銘並序〉。 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
明末蓮池大師雲棲袾宏是歷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比特。 他在《竹窗隨筆》中有〈如來不救殺業〉、〈食肉〉、〈齋素〉等文; 又在《竹窗二筆》中,寫有〈衣帛食肉〉、〈戒殺延壽〉、〈放生池〉、〈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 在《竹窗三筆》中,也有〈殺生人世大惡〉、〈殺生非人所為〉、〈人不宜食眾生肉〉等文,鼓勵戒殺放生。 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放生文〉,以備福斯於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准。 在現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豐子愷畫的《護生畫集》計六册; 另有一比特蔡念生運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殺放生,他編集了歷代有關動物也有靈性和感應的故事,成為一書,名為《物猶如是》。
不過,現代社會科技進步,人口密度膨脹,生活空間縮小,要想求得一個絕對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區域,是相當困難的。 其難處除了漁、獵的網捕射殺與打撈之外,也有自然環境的限制。 此外,有人基於愛心或保護自然環境的立場,勸導社會福斯不要亂捕濫殺,以免破壞生物互相生克的自然協調,也是為了挽救稀珍動物瀕於滅種的危機,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雖相應但不相同。 如果我們僅把要放生的生物無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觀動物保護區,到了飽和程度,也會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適量的捕殺等管道來調節其生活空間的。
囙此,我們到那兒放生? 如果是魚,有人用鉤釣、網撈; 如果是鳥,有人用槍射、網捕。 而且今日的魚市場和鳥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來自人工繁殖的魚池和鳥園。 那些動些,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於殺生。 放小的,被大的吃掉; 放大的,就進入餐館的廚灶。 而且,鳥類,尤其是魚類,都有它們生存的習性。 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於一定的水質、水深和水流的環境中; 買淡水魚放於大海,買海魚放於淡水,都是大問題。 如果是鳥園繁殖的鳥類,它們不曾在自然界覓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為食物; 如果放之於原野,不是饑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還需要放生? 是否還應該放生?
這確實是非常不幸的事實,自然環境的限制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 不過,放生的精義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够延長壽命; 至於能够延長多久? 我們必須盡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任。 比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什麼鳥、在那兒放、什麼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 放生魚? 水族,也當首先研究觀察它們的生態、習性和來源,然後選擇最適當的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 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錯,即使今天去放生,明天它們又被抓,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們的目的是為啟發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至於被放的眾生,也有它們自己的禍福因果和因緣。 若在放生時,沒有存心讓它們重遭羅網而受刀俎之苦,且開示被放的眾生,為其說三皈、講佛法; 發願回向,它們也能從此脫離異類身,轉生為人,上升天界,往生淨土,發菩提心,廣度眾生,早成佛道。 我們但求能盡心而為,盡力去做就好。
摘自:聖嚴法師《學佛群疑》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