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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方外志 第七卷

天台山方外志卷第七
天台山幽溪沙門傳燈撰
台教考第八
教者,聖人化下之言。有一代之聖人,必有一代之教法。天台智者大師,師事於南嶽,宗承於《中論》,妙悟於《法華》,故說法四十餘年。章安結集教觀之文數十萬言,粲然日星,莫不以《法華》而為宗承。蓋《法華》者,一代化法之極,談見性成佛之秘要也。嘗原此經所談,如來出興於世,惟為一事,更無他事,所謂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且知見一也,而有眾生諸佛之分,何耶?如來開示不開示,眾生悟入不悟入故也。《法華》已前,如來豈不開示?眾生豈無悟入?以有大小之殊、漸頓之別,未悟一地所生、一雨所潤、無小無大皆歸法界之旨,故須歸功於《法華》也。若此經所說諸法實相,諸則何所不該?實則何所不妙?開三乘為一乘,會十界為一界,將使《華嚴》失專頓之榮,《阿含》忘恥小之辱;《方等》彈斥無所施其功,《般若》淘汰無所用其力。大事因緣,良有以也。稱為妙法,又何讓焉?然則諸法實相固一經之關鍵、開會之指南,如來于經首已默示之矣。經云「如來入于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無量義處即諸法實相也,入此三昧,即法華三昧之異稱也。故知序品為正作,序正宗所宣舉不外是第。默非說,不知說非默不會,所以如來從三昧起而有說焉。然默者默其說也,說者說其默也;默而後說,豈有他法?亦惟說此無量義處三昧而已。其說者何?曰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曰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曰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既云諸法實相,則法法頭頭無非成現,無一毫可加損於其間者,禪人所謂本來面目是也。而云惟佛與佛乃能究盡,則知此非眾生情量境界;要必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斯能究盡也。大師云:「?徹真如之底曰甚深,橫亘法界之邊曰無量。」真如有底乎?法界有邊乎?此即無底之底,無邊之邊。如來以無底際智,究實相真如之底,盡諸法法界之邊。所謂凾大蓋亦隨大,以此而求,如來智慧庶可蠡測,諸法實相亦少蹄勺。且親切一句如來如何為人?豈不曰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耶?是以如來將欲說此不思議妙法,先入此不思議妙定,使人有以默識之也。既曰非思量分別,故知欲究盡諸法實相者,直不可用思量分別,此即如來直示人入無念心體處。如禪宗初祖云:「外息諸緣,內心無喘;心如牆壁,可以入道。」三祖〈信心銘〉云:「至道無難,惟嫌揀擇;但莫憎愛,自然明白。」六祖云:「不思善,不思惡,於麼時,阿那箇是明上座本來靣目!」又云:「汝欲知心要,但一切善惡都莫思量,即自然得入清淨心體,湛然常住,妙用恆沙。」須知入此無念心體,有寂照兩門,如向所說。但是寂門蓋非寂無以顯體,禪宗諸祖既欲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故令人寂其思量,使真常獨露,一得永得,更不失念,一切恆沙功德自然發現。不言照而照在其中,此所謂快馬見鞭影,即入正路者也。若夫中下之流,雖得明心見性,然有無始習氣,苟不明寂照雙融之功,如永嘉所謂寂寂不惺惺則生昏睡,惺惺不寂寂則生亂想。故曰:「寂寂惺惺是,亂想惺惺非;惺惺寂寂是,無記寂寂非。」蓋寂則寂其慮想,照則照其靈明。慮想寂而靈明曜,寂斯照矣;靈明顯而慮想忘,照斯寂矣。然則何寂而不照,何照而不寂?此又得魚忘筌者也。但寂之為言雖易,明心見性則難,中下之流未免墮入空坑寂穽之中;以此認為心性,何異認魚目當明珠,指山雞作鸞鳳?故初祖懸鑒此類,乃曰:「吾有《楞伽》四卷,亦用付汝,即是如來心地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入。」蓋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憑經而悟,方為把本,叅禪永無錯路。不然,豈但墮入小乘,乃亦化作天魔外道,古德所謂「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是也。故《楞嚴經》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諸修行人不成菩提,乃至別成二乘外道天魔,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云云。矧性之為言雖略,性之為德,蓋有性體、性量、性具之目。諸宗之言性極其玄詣,惟性體、性量。若曰性具,未聞其指。惟吾智者大師靈山㝛聞,大蘇妙悟;照了《法華》,若朝曦之臨萬象;達諸法相,似清風遊於太虛。說己心中所證法門,有教可憑,離暗證之譏;有觀可入,無循文之失。命其家曰天台,立其宗曰性具。其餘法門,綱格盤峙,固多所籠罩,非此可盡。略舉其要,如「十乘觀法」,其目曰:第一觀不思議境,第二真正發菩提心,第三善巧安心止觀,第四破法徧,第五識通塞,第六道品調適,第七對治助開,第八知位次,第九能安忍,第十離法愛。此十法被三根人,上根惟一,中根二至七,下根全用。第一準諸法實相,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而立譬喻品,所謂其車高廣是也。第二準於一切眾生中起大慈心,於非菩薩人中起大悲心,而立譬喻品,所謂「張設幰蓋」是也。第三準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而立譬喻品,所謂安置丹枕是也。其餘準經,具如後列。故知上根之人惟觀不思議境,即便悟入佛之知見,此與禪宗示人入無念心體是同。若夫安心止觀,乃寂照惺寂之異稱,為中下之根又不得不設。或曰:「教外別傳,不立文字,何教之有?」余因反詰之曰:「世尊未拈華之先,有教外別傳耶?無教外別傳耶?有則得傳,非止於迦葉。若其無者,有人悟道耶?無人悟道耶?有則何專貴于別傳文字?有性耶?無性耶?有則俱有,花亦文字也;無則俱無,文字亦花也。永明云:『煙柯月渚並可傳心,又何獨花與文字哉?』須知佛祖說法,使人解粘去縛,如以楔出楔。世人縛着文字如楔也,不立文字如第二楔也。楔既出矣,是楔亦出。若執楔成礙,佛祖復有第三楔矣。故禪宗雖云不立文字,初傳則有《楞伽》,後五六葉則尚《般若》。此祖師懸鑒後人,先已設此楔矣。況教無等等,何外之有?文字非真非妄,乃以何者為文字?維摩詰云:『無離文字說解脫相。』則不立文字,猶是第二門頭邊事。」或又曰:「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何觀之有?」余亦反詰之曰:「明心見性之人,為與釋迦如來同居究竟耶?未耶?若已究竟,故不須觀;若未究竟,尚有無始微細習氣,須寂須照,宜定宜慧。故經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止觀寂照,蓋同出而異名。未臻極位者請事斯語,無為空言而自誣也。且夫聖人設教,因時因根,當機得益,不能無弊。若《華嚴》有隔小之失,《阿含》無被大之功,《方等》小大不融,《般若》偏圓未會,惟《法華》以一味雨潤於人華,故大事因緣於茲方暢。佛世既然,後代亦爾。惟吾大師,間生像世,為如來使,行如來事。其為教也,稟《法華》而圓會,則括海藏皆至當之言;其為觀也,以佛慧而普觀,則盡法門無不圓之行。以空而蕩着,則一空一切空,十界俱空,尚不着佛而求,況餘乘乎?以假而立法,則一立一切立,十界皆立,究竟蛣?理毒性惡,無一法非遮那妙體,況佛界乎?以中而統法,則一統一切統,蕩亦法界,立亦法界,非蕩非立,皆是法界,無不可者。譬如神通聖人,履空如地,入地如水,於五大性轉變自在,豈與夫偏空偏假,蕩則惟蕩,與立為讐,立則惟立,與蕩為敵,同年而語哉?須知祖師立教,各有所主。蓋如來說法,常依二諦,故禪門多宗於蕩着,台教多宗於立法。因時救弊,不得不然;祖意聖心,無不融會。惟後代兒孫執法成病,為可悲耳!今略列教觀大綱及教觀目錄,庶從事斯道者有以考焉。」
教觀大綱(附:清規)
教門
釋迦如來說法四十九年,適時而進,天台判釋凡為五時:
一、最初成道,於三七日說《華嚴經》,謂之「華嚴時」。
二、於鹿苑十二年中,說《四阿含》小乘經,謂之「阿含時」。
三、於諸處八年中,說諸大乘經,彈偏斥小,歎大褒圓,謂之「方等時」。
四、於舍衛國諸處二十二年中,說諸部般若,謂之「般若時」。
五、於耆闍崛山并娑羅雙樹間八年中,說《法華》、《涅槃經》,謂之「法華涅槃時」。
五時所說不出八教:
八教者:頓、漸、秘密、不定,藏、通、別、圓。
頓等四教是為化儀,如世藥方。
藏等四教是為化法,如辯藥味。
判五時麤妙:
華嚴兼麄說妙。
阿含但麄無妙。
方等對麄說妙。
般若帶麄說妙。
法華純妙無麄。
化儀四教:
頓者,頓大之教,不從漸來,正說於大,即華嚴也。
漸者,從淺之深,次第得益,即初鹿苑、次方等、三般若也。
秘密者,佛或為此人說頓,或為彼人說漸,彼此互不相知,能令得益,橫在四時,別無部帙。
不定者,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於頓說中得漸益,於漸說中得頓益,亦橫在四時,別無部帙。
化法四教:
藏者,經律論三藏,條然不同,三人修諦緣度㭊色入空。
通者,通前藏教,通後別圓,三人同以無言,說道體色入空。
別者,別前藏通,別後圓教,界外獨菩薩法,修行位次互不相攝。
圓者,圓名、圓妙、圓頓、圓足,明不思議因緣,二諦中道,事理具足,但化最上利根之人。
四教化人旁正:
藏教,正化二乘,旁化菩薩。
通教,正化菩薩,旁化二乘。
別教,獨菩薩法。
圓教,方為佛法。
四教詮理化物廣狹:
藏通詮真理,化六凡,改惡遷善,革凡成聖。
別圓詮中理,化十界,俱成佛道。
藏教四諦:
苦則三相遷移。
集則四心流動。
道則對治易奪。
滅則滅有歸無。
迷真重故,從事得名。
通教四諦:
苦無逼迫相。
集無和合相。
道不二相。
滅無生相。
迷真輕故,從理得名。
別教四諦:
苦有無量相,十界果報不同。
集有無量相,五住煩惱不同。
滅有無量相,諸波羅蜜不同。
道有無量相,恆沙佛法不同。
迷中重故,從事得名。
圓教四諦:
陰入皆如,無苦可得。
塵勞本清淨,無集可斷。
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
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
迷中輕故,從理得名。
八種四教:


漸中開四
如破他宗

不識教體之妨

謂法華是漸圓

華嚴是頓圓



方等中四
四教並談曰方

四機普被曰等



別教?入四
十信

生滅四諦

十住
無生四諦

十行
無量四諦

十向
無作四諦



十行橫學四
別教十行化他心切

橫出四四一十六門



涅槃追泯四
生生不可說

生不生不可說

不生生不可說

不生不生不可說



涅槃追說四
有因緣故亦可得說

四句如前

但義同施權

卻更分別前四教也



法華施出四
從法華實理施四時三教

權理明無量義

從一清淨道施出二三四



法華開顯四
開四時三教

歸今法華

收多歸一也

五時四教筌罤魚兎:


約部義
前四時
筌罤
今法華
魚兎


約教義
前三教
筌罤
今圓教
魚兎


約解義
言說教
筌罤
契妙理
魚兎


約行義
玄句開解
筌罤
止觀立行
魚兎


約玄義
釋名宗用教
筌罤
諸部經體
魚兎
釋經首題五重玄義:


釋名
名為一部之總

不尋能詮之名

焉悟所詮之體

故名居先



辯體
因筌得魚

尋名顯體

得體而後忘名

苟不辯之

知得何體



明宗
即得體已

須修宗行

見道修道

宗要當明



論用
宗既歸體

必起大用

佛說是經

蓋得乎此

此經力用

次當論之



判教相
名為能詮

三為所詮

能所之教

必有其相

頓漸大小

法當剖判

法華五章:
法喻


妙法是法

蓮華是喻

實相

十界十如之法

一一離相絕非

一乘因果

眾善為因

自行言果

是佛自行因果

斷疑生信

迹門開顯

斷權疑

生實信

本門開顯

斷近疑

生遠信

無上醍醐
教相
此經純圓故喻醍醐

逈異偏小餘味故

法華二妙:


相待論妙
待前四時三教之麄

獨顯法華一乘之妙



絕待論妙
妙前諸麄皆成今妙

無麄可論故稱為絕

法華本迹因果開合:
圓教六即判位(無機子頌):
理即佛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動靜理全是

行藏事盡非

冥冥隨物去

杳杳不知歸

名字即佛
知識經卷聞名知字
方聽無生曲

始聞不死歌

今知當體是

翻恨自蹉跎

觀行即佛
依教修行即五品位
念念照常理

心心息幻塵

遍觀諸法性

無假亦無真

相似即佛
相似解發即十信位
四住雖先脫

六塵未盡空

眼中猶有翳

空裏見花紅

分真即佛
分破分證初住至等覺
豁爾心開悟

湛然一切通

窮源猶未盡

常見月朦朧

究竟即佛
智斷圓滿即妙覺位
從來真是妄

今日妄皆真

但復本時性

更無一法新

觀門
三諦:
真諦者泯一切法。
俗諦者立一切法。
中諦者統一切法。
三觀:
空觀者,破見思惑,顯真諦理。
假觀者,破塵沙惑,顯俗諦理。
中觀者,破無明惑,顯中諦理。
纓絡三觀:
一、從假入空觀,亦名二空觀。
二、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
三、因二空方便,入中道第一義觀。
天台三止:
一、體真止,止於真諦。
二、方便隨緣止,止於俗諦。
三、息二邊分別止,止於中道第一義諦。
一心中三止觀:
一空一切空,無假無中而不空,總空觀。
一假一切假,無空無中而不假,總假觀。
一中一切中,無假無空而不中,總中觀。
南嶽三種止觀:
漸次:初淺後深如梯隥。
不定:前後更互如金剛寶置於日中。
圓頓:初後不二如通者騰空。
天台三種止觀:
漸次:禪波羅蜜(十卷)──初淺後深,解頓行漸──隨他空。
不定:六妙門(一卷)──前後更互解,頓行或漸頓──隨自佗假。
圓頓:摩訶止觀(十卷)──初後不二,行解俱頓──隨自中
修止觀前二十五方便:
一、具五緣
(一)持戒清淨——在家出家,大小不同。
(二)衣食具足——蔽形即足,隨食資身。
(三)閒居靜處——不作眾事,名無憒鬧。
(四)息諸緣務——生活、人事、工巧、伎術。
(五)近善知識——外護、同行、教授三種。
二、訶五欲
(一)呵色欲——男女行貌、玄黃朱紫。
(二)呵聲欲──?竹、環珮、男女謌詠。
(三)呵香欲——男女身香、飲食香等。
(四)呵味欲——飲食餚膳,種種美味。
(五)呵觸欲——男女身分及諸好觸。
三、棄五蓋
(一)貪欲蓋——追昔五欲,忘失正念。
(二)嗔恚蓋——想他惱我,忿怒相續。
(三)睡眠蓋——心神昏塞,烏暗沉黑。
(四)掉悔蓋——作無益事,心中憂悔。
(五)疑蓋——非障理疑,乃障定疑。
四、調五事
(一)調心不沉不浮——沉繫鼻端,浮安心下。
(二)調身不緩不急——挺動肢節,正頭直項。
(三)調息不澁不滑——氣息若調,則易入定。
(四)調眠不節不恣——不可苦節,復不可縱。
(五)調食不饑不飽——安身愈疾,處中得宜。
五、行五法
(一)欲——欲離妄想顛倒,欲得禪定智慧。
(二)精進——持戒棄蓋,初中後夜勤行精進。
(三)念——念世欺誑可輕賤,禪定智慧可重貴。
(四)巧慧——籌量世間樂禪定,智慧樂得失輕重。
(五)一心——念慧分明,見世間可患,定慧可貴。
十乘觀法:
一、觀不思議境:謂觀一念心具足三千性相,即空即假即中,更不前後,廣大圓滿,橫?自在,故《法華經》云「其車高廣」。
二、真正發菩提心:謂依上妙境,發無作四弘誓願,愍己愍他,上求下化。經云「又於其上張設幰蓋」。
三、善巧安心止觀:謂體妙理,常恆寂然名為定,寂而常照名為慧。經云「安置丹枕」。
四、破法遍:謂以三觀破三惑,三觀一心,無惑不破。經云「其疾如風」。
五、識通塞:謂苦集十二因緣、六蔽、塵沙、無明為塞;滅滅因緣、智六度、一心三觀為通。若通須護,有塞須破。經云「其疾如風」。
六、道品調適:謂無作道品一一調停,隨宜而入。經云「有大白牛等」。
七、對治助開:謂若正道多障,圓理不開,須修事助,謂五停心及六度等。經云「又多㒒從」。
八、知位次:謂修行之人知六即位次,既不生上慢,亦不生退屈。經云「乘是寶乘游於四方」。
九、能安忍:謂於逆順安然不動,策進五品而入六根。引經同前。
十、無法愛:謂莫著十信相似之道,須入初住真實之理。引經同前。
十境、三障、四魔:
清規
天台大師立制法
夫新衣無孔,不可補之以縷;宿殖淳善,不可加之以罰。吾初在浮度中處金陵,前入天台,諸來法徒各集道業,尚不須軟語勸進,況立制肅之?後入天台,觀乎晚學,如新猿馬,若不控鏁,日甚月增,為成就故,失二治一,蒲鞭示恥,非欲苦之。今訓諸學者,略示十條,後若妨起,應須增損,眾共裁之!
第一、夫根性不同,或獨行得道,或依眾解脫。若依眾者,當修三行:一、依堂坐禪,二、別場懺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隨有一行,則可容受。若衣物有闕,都無一行,則不同止。
第二、依堂之僧,本以四時坐禪、六時禮佛,此為恆務;禪禮十時,一不可闕。其別行僧行法竟,三日外即應依眾十時。若禮佛不及一時,罰三禮對眾懺;若全失一時,罰十禮對眾懺;若全失六時,罰一次維那。四時坐禪亦如是。除疾礙,先白知事則不罰。
第三、六時禮佛,大僧應被入眾衣,衣無鱗隴若縵衣悉不得。三下早集敷坐,執香爐胡跪。未唱誦不得誦,未隨意不散語話。叩頭彈指,頓曳屣履,起伏叅差,悉罰十禮對眾懺。
第四、別行之意,以在眾為緩故,精進勤修四種三昧。而假託道場,不稱別行之意,檢校得實,罰一次維那。
第五、其知事之僧,本為安立利益,反作損耗,割眾潤己,自任恩情。若非理侵一毫,雖是眾用而不開白,檢校得實,不同止。
第六、其二時食者,若身無病,病不頓臥,病已差,皆須出堂,不得請食。入眾食器,聽用鐵瓦;薰油二器、甌椀匙筯,悉不得以骨角;竹木瓢染皮蚌,悉不得上堂。又不得摚觸己鉢,吸啜等聲;含食語話,自為求索;私將醬菜,眾中獨噉。犯者罰三禮對眾懺。
第七、其大僧小戒,近行遠行,寺內寺外,悉不得盜噉魚肉辛酒;非時而食,察得實,不同止。除病危篤,瞻病用醫語,出寺外投治則不罰。
第八、僧名和合,柔忍故和,義讓故合。不得諍計,高聲醜言、動色兩競者,各罰三十拜對眾懺;不應對者不罰。身手互相加者,不問輕重皆不同止;不動手者不罰。
第九、若犯重者依律治;若橫相誣,被誣者不罰,作誣者不同止。若學未入眾時過,眾主不受,學眾未攝故。彼自言比丘故入眾,來犯重誣他者,治罰如前。
第十、依經立方,見病處藥;非於方,吐於藥,有何益乎?若上來九制聽懺者,屢懺無慙愧心,不能自新,此是吐藥之人,宜令出眾。若能改革後,亦聽還。若犯諸制,捍不肯懺,此是非方之人,不從眾綱,則不同止。
太祖聖諭叅用內典
夫叢林以安眾為務,安眾以清規為要;一無清規將,使師不師、弟不弟,兄友之義亦乖,法屬之情盡絕,佛法掃地矣。叢林云乎哉?不慧濫登講座,相從者頗眾。所謂大林之荊棘,大田之莨莠,何物無之?苟不預為耘斵,其疾嘉木、敗大本,為害者不小。然準佛法而治,無智者反迂而不信;憑官法而訟,有識者又恥而不錄。今皇法佛法相叅為用,謹遵洪武聖諭六條,高書於上,以內典之意通釋於下,使知機者自知退避,何必待斧斤然後為快哉!
孝順父母:在家二親,生肉身之父母也;出家師長,生法身之父母也。生身父母之恩當報,法身父母之恩可忤逆乎?有違此諭者,不許共住。
尊敬長上:在家長上,伯叔兄長之類也;出家長上,師伯叔兄長之類也。在家長上宜尊,出家長上可慢乎?有違此諭者,不許共住。
和睦鄉里:鄉里,一鄉一里,比鄰之親友也;出家則以義而聚,天下四海孰非鄉里?其或不以六和處眾,而且鬬搆是非,自作教人,殊失融通之道。有違此諭者,不許共住。
教訓子孫:徒屬,出家之子孫也。先以世道教以義方,後以佛法鎔其性地。其有事徒如事師,視師如視徒,此絕倫理之人也,不許共住。
各安生理:世之生理,士農工商也。出世生理,繕性則資以三學,所謂戒定慧也;養身則助以四事,所謂飲食、衣服、臥具、醫藥也。佛制出家當依三法,一者循方持鉢,二者信心檀越淨施,三者依棲叢林說淨而受。有違此而別行生理者,不許共住。
毋作非為:遵前五諭,事事皆是;違前五諭,件件皆非,殺淫、欺妄、奸盜、詐偽,靡所不為矣。有違此諭,不許共住。
教觀目錄(附:石室藏書)
南嶽
《大乘止觀》(二卷)(唐末教典流散海外,本朝咸平三年,日本國寂照持此本至四明,慈雲得之,為作序云:初卷開止觀之解,次卷示止觀之行。)
《四十二字門》(二卷)(大品四十二字,初「阿」後「荼」,南嶽用對四十二位。)
《安樂行義》(一卷)(四明行皎遊方至南嶽福嚴,於藏中得此本歸,以示圓辯。其後北峯、石芝始獲開板。)
《南嶽願文》(一卷)
《無諍行門》(二卷)
《三智觀門》
《次第禪要》
《釋論玄》(已上各一卷)
(右《止觀》、《安樂行義》、《願文》有見本,餘不復見,惜哉!)
天台
《法華玄義》(十卷)
《法華文句》(十卷)
《摩訶止觀》(十卷)(名圓頓止觀。)
《禪波羅蜜》(十卷)(名漸次止觀。)
《修禪六妙門》(一卷)(名不定止觀。智者為陳尚書令毛喜撰。)
《光明玄義》(一卷)(解曇無讖譯四卷別行之本。)
《光明文句》(三卷)
《菩薩戒䟽》(二卷)
《觀音別行玄義》(二卷)(釋《法華.普門》一品,別行部外。昔曇無讖勸河西王誦持愈疾,故智者特釋。)
《觀音別行義疏》(二卷)
《請觀音經疏》(一卷)
《觀無量壽佛經疏》(一卷)
《觀心論》(一卷)
《金剛般若經疏》(一卷)(建炎二年,武林修悟將此疏入經為注。咸淳元年,南湖行靖等將天台法輪院科《金剛經》并疏刊板于寺。)
《四念處》(四卷)
《彌陀經義疏》(一卷)(《金剛》、《彌陀》二疏雖曾入藏,而孤山淨覺謂是附托之文,唯神照法師嘗於法輪用此疏講,有宣賜本在東山藏中。)
《禪門口訣》(一卷)
《覺意三昧》(一卷)(智者親撰。)
《方等三昧儀》(一卷)
《法華三昧儀》(一卷)
《法界次第》(三卷)(已上皆親撰。)
《維摩玄疏》(六卷)
《四教義》(四卷)(《維摩玄疏》離出之文。)
右七十六卷,天聖二年慈雲奏入大藏。
《維摩文疏》(二十八卷)(為煬帝撰。荊溪略為十卷,但稱《畧疏》,與前《玄疏》各行。)
《淨土十疑論》
《觀心食法》
《觀心誦經法》
《觀心十二部經義》
《小止觀》
右共三十三卷未入藏。
《智度論疏》(二十卷)
《彌勒成佛經疏》(五卷)
《觀心釋一切經義》(一卷)
《彌勒上生經疏》(一卷)
《釋一切經玄義》(一卷)
《坐禪止觀》(一卷)
《仁王般若經疏》(二卷)(《天竺別集》云:元豐初得之海賈。)
《禪門章》
《般舟行法》
《雜觀行》
《入道大旨》
《五方便門》
《七方便義》
《七學人義》
《一二三四身義》
《法門儀》
《禪門要略》(已上各一卷)
右四十一卷闕本。
(慈雲《隨函錄》云:「《法華玄義》者,唯解首題,統明五時,廣辯八教,出世大意蘊在其中。《文句》者,以疏句分節經文。」荊溪云:「以由釋題,大意委悉,故至經文麄分章段。」隨部各有荊溪之記,猶五經之有正義也。《止觀》者,定慧之異名,《法華》之行門也。前《玄義文句》,皆明佛世當機得益之事,縱有托事附法觀心之文,非部正意。今《止觀》正是智者說己心中所行法門,自行因果,化他能所,無不具焉。荊溪以《輔行》釋之。)
(《目錄》云:今家有三種止觀。一曰漸次,謂解頓行漸,即禪波羅蜜是也。二曰不定,謂解頓,行或頓或漸,即六妙門是也。三曰圓漸,謂解行俱頓,即摩訶止觀是也。此三止觀對根不同,行相雖殊,俱依圓理而為宗本。唐梁肅刪止觀為六卷,文雖簡要,而修相多闕,覽者宜知。除智者親筆,餘皆章安於法輪之下,述為疏論也。)
(《唐書.藝文志》云:灌頂私記智者詞旨一卷,義記一卷,今未詳何文。)
(《釋籤》云:《止觀》、《禪門》、《淨名疏》等,各有餘分說未終者。文案:《止觀》云,智者於玉泉寺一夏敷揚,二時慈霔。雖樂說不窮,纔至見境,法輪停轉,後分弗宣。《輔行》云,大章第七,開為十境。至第七境,餘不復宣。後三大章及餘三境,時逼夏終,於茲罷唱。《次第禪門》,即《禪波羅蜜》,忽列十大章,於第六方便文中,注云:若論初禪已後,發諸禪定深妙境界,並在第七修證中說,此文皆悉不流通也。《淨名經》十四品,大師疏解,止〈佛道品〉,第八後諸品疏,乃是章安述而續之。)
章安
《涅槃玄義》(二卷)
《涅槃經疏》(一十卷)(荊溪治定十五卷,今十八卷。)
《觀心論疏》(二卷)(慈雲目錄云:考其所說,知入品位,然江浙名流或云疑偽。)
《智者別傳》(一卷)
《國清百錄》(五卷)(別傳《百錄》是大師始終化迹。)
《八教大意》(一卷)
《南嶽記》(一卷)(亡。)
《真觀法師傳》(一卷)(亡。○除亡本外,有二十卷入藏。)
荊溪
《玄義釋籤》(十卷)
《文句記》(十卷)
《止觀輔行》(十卷)(今開二十卷。)
《止觀義例》(一卷)(慈雲云:為初學難解及破異論。)
《止觀大意》(一卷)(為司封李華出。)
《維摩略疏》(十卷)(略智者《維摩文疏》。)
《維摩廣疏》(六卷)(慈雲云:對廣文雖少殊,亦釋義宛合。)
《金剛錍論》(一卷)(明涅槃佛性義。已上四十九卷,同入大藏。)
《始終心要》
《十不二門》(釋籤部外別行。)
《止觀搜要記》(十卷)
《涅槃後分疏》(一卷)(亡。)
《觀心誦經記》(一卷)(亡。)
《三觀義》
《授菩薩戒文》(亡。)
《止觀文句》(一卷)(亡。)
《華嚴骨目》(亡。今東山有板二卷,是海東復還者。)
《法華補助儀》
《方等補闕儀》
龍興(皓師)
《涅槃經註》
天台(曠師)
《心經疏》
華頂(滿師)
《涅槃記》(十二卷)
靈光(敏師)
《光明玄義記》
廣教(彧師)
《光明玄金鼓記》
《十疑論注》
石壁(靖師)
《觀經疏記》
奉先(清師)
《發揮記》(釋《光明玄》略本。)
《示珠指》(釋《十不二門》。)
孤山(圓師)
《首楞嚴經疏》(十卷)
《文殊般若經疏》(二卷)
《不思議法門經疏》
《阿彌陀經疏》(小本)
《四十二章經疏》
《瑞應經疏》
《無量義經疏》
《普賢行法經疏》
《般若心經疏》(上各一卷)
《遺教經疏》(二卷)
《闡義鈔》(二卷)(釋《請觀音經疏》。)
《索隱記》(四卷)(釋《光明文句》。)
《百非鈔》(一卷)(釋《涅槃疏》金剛身百非義。)
《刊正記》(二卷)(釋《觀經疏》。)
《發源機要記》(一卷)(釋《涅槃玄義》。)
《垂裕記》(十卷)(釋《淨名略疏》二。)
《表徵記》(一卷)(釋《光明玄》。)
《三德指歸》(十卷)(釋《涅槃疏》。)
《顯性錄》(四卷)(釋《金錍》。)
《正義》(一卷)(釋《十不二門》。)
《摭華鈔》(二卷)(釋圭峯《蘭盆疏》。)
《西資鈔》(二卷)(釋自撰《彌陀疏》。)
《谷響鈔》(五卷)(釋自撰《楞嚴經疏》。)
《㭊重鈔》(一卷)(釋自撰《文殊般若經疏》,大論㭊重令輕取此義。)
《詒謀鈔》(一卷)(釋自撰《心經疏》。)
《閒居編》(五十一卷)
(孤山年二十一,始學于奉先清師。及二年奉先亡,遂往孤山杜門養病,年四十七而化,於二十四年著書百二十卷,勤矣!)
寶雲
《觀經疏記》(石芝云:四明承用其義於《妙宗鈔》中,故無可傳之文。)
《光明玄贊釋》
《光明句備急鈔》(指南云:請尋寶雲《備急鈔》。)
四明
《觀音別行玄記》(二卷)
《觀音別行疏記》(二卷)
《光明玄續遺記》(三卷)
《光明文句記》(六卷)(廣智續記《讚佛品》。)
《觀經疏妙宗鈔》(三卷)
《十不二門指要鈔》(二卷)
《扶宗記》(二卷)
《十義書》(三卷)
《觀心二百問》(一卷)
《解謗書》(三卷)
《修懺要旨》(一卷)
《光明懺儀》(一卷)
《大悲懺儀》(一卷)
(石芝撰《四明教行錄》,備載別理隨緣,融心解,消伏三用,起信論融會章,義例境觀及問答等文。)
慈雲(式師)
《金光明護國儀》(依《百錄》本。)
《請觀音懺儀》
《往生淨土懺儀》
《熾盛光懺儀》
《小彌陀懺儀》
《法華三昧懺儀》
《天竺別集》
《金園集》(《靈苑集》、《采遺集》附。)
辯才(淨師)
《圓事理說》
天竺(杲師)
《指源集》
淨覺(岳師)
《金剛般若疏》(二卷)
《指歸記》(二卷)(釋自撰《彌陀疏》。)
《發軫鈔》(三卷)(釋自撰《金剛般若疏》。)
《熏聞記》(五卷)(釋自撰《楞嚴文句》。)
《彌陀經新疏》(二卷)
《楞嚴文句》(三卷)
《楞嚴說題》
《楞嚴集解》(十卷)
《還源記》(一卷)(釋孤山《四十二章經疏》。)
《助宣記》(二卷)(釋孤山《遺教經疏》。)
《文心解》(二卷)(釋《十不二門》。)
《智論樞》(節《大論》之文。)
《淨名精英》
《雜錄名義》(二卷)
《禪門樞要》
《義學雜編》(六卷)
《毗曇賢聖圖》
《起信梨邪生法圖》
《抉膜書》
《止疑書》
《十諫書》
《雪謗書》
《施食須知》
《諸經義題》
《如意輪課法》
《涅槃禮讚文》
《楞嚴禮懺儀》
《羅漢禮讚文》
《南山禮讚文》
《苕溪講外集》(二卷)
廣智(賢師)
《遺編》(一卷)
《闡幽志》(釋《光明玄》。)
神照(如師)
《普賢行法經疏》(二卷)(至十種境界而止,法真咸法師續成之。)
《仁王懺儀》
扶宗(忠師)
《扶宗集》(五卷)
《二師口義》(十卷)
法真(咸師)
《光明十願王》
《三慧論》
樝菴(嚴師)
《龍王法印經疏》(一卷)
《安樂行注》
《空品注》
《心經注》
《玄籤備檢》(四卷)
《文句箋難》(四卷)
《止觀助覽》(四卷)
《或對》
慈辯(諫師)
《議方便品題》
神智(義師)
《順正記》(三卷)(釋《光明玄義》。)
《新記》(七卷)(釋《光明文句》。)
《往生記》(四卷)(釋《觀經疏》。)
《圓通記》(三卷)(釋《十不二門》。)
《寓言記》(四卷)(釋《金錍》)。
《集解》(三卷)(釋《四教儀》。)
《纂要》(六卷)(釋《義例》。)
《三部補註》(十四卷)
《搜玄》(三卷)(釋《出教義》。)
車溪(卿師)
《秘密王》
慧覺(玉師)
《行法經疏》(二卷)
《祖源記》(三卷)(釋自撰《行法經疏》。)
《雜珠記》(二卷)(釋孤山《無量義經疏》。)
《尊勝懺法》
智涌(然師)
《宗圓記》(四卷)(釋南嶽《止觀》。)
《樞要記》(二卷)(釋《十不二門》。)
《虎溪集》(八卷)
《功德天懺儀》
假名(湛師)
《淨業記》(四卷)(釋《觀經疏》。)
《護國記》(四卷)(釋《光明玄義》。)
《金剛集解》(二卷)
《假名集》(十卷)
思溪(煥師)
《圓覺疏》(二卷)
《安樂記》(一卷)
《百章教義》
《諸天傳》(一卷)
竹菴(觀師)
《楞嚴集解》
《楞嚴補註》
《蘭盆補註》
《圓覺手鑑》
《金剛通論》
《金剛事苑》
《山家義苑》
《竹菴草錄》
清辯(齊師)
《頂山記》(釋《戒疏》。)
澤山(咸師)
《菩薩戒疏註》(三卷)(破《頂山記》。)
《金剛辯惑》(一卷)
《法華撮要》(一卷)(經音訓。)
《復宗集》(二卷)
山堂(性師)
《山堂集》(五卷)
高麗(觀師)
《四教儀》(依章安《八教大意》刪補。)
四明(吉師)
《金錍註》
神悟(謙師)
《顯妙解》(釋《十不二門》。)
妙悟(最師)
《評謗》(評淨覺《雪謗》之謬。)
圓通(梵師)
《會宗集》
桐江(瑛師)
《註心經》
《三珠論》
《淨土修證儀》(世人念「阿彌陀佛真金色」之偈,出此儀文。)
景德(雲師)
《翻譯名義》(七卷)
證悟(智師)
《攻瑛集》(追破桐江之說。)
《十種境界義》
車溪(榮師)
《大部决疑》(四卷)
浮石(閔師)
《憲章集》(五卷)
僊潭(倫師)
《精微集》
《金剛疏》(二卷)
佛照(堅師)
《大雲請雨經疏》(一卷)
草堂(元師)
《義例隨釋》(六卷)(破神智《纂要》之說。)
《輔贊記》(一卷)(教義。)
吳興(穎師)
《宗元錄》
月堂(詢師)
《圓宗解》(一卷)(破《虎谿集》,并書與赤城益師議其事。)
四明(照師)
《註天台別傳》
梓菴(倫師)
《教儀》
虛堂(空師)
《宗極論》
南湖(因師)
《草菴錄》
止菴(蓮師)
《教儀》
寶嚴(韶師)
《指南集》
環菴(樞師)
《教儀》
鏡菴(遷師)
《隨錄》(教義。)
《宗源錄》
慈室(雲師)
《圓覺直解》(三卷)
北峯(印師)
《金剛新解》
《釋金剛彌勒偈》
《教儀》
逸堂(登師)
《圓頓宗眼》
《金錍十義》
《教儀》
柏庭(月師)
《仁王疏記》
《楞嚴玄覽》
《金剛會解》
《圓覺略釋》
《楞伽通義》
《簡境十策》
《四部格言》
《金錍義解》
《宗教玄述》
《緒餘》
《十類因革論》
《附鈔箋要》(節《指要》精義。)
武林(度師)
《指要鈔詳解》(二卷)
夢堂(噩師)
《高僧傳》
越溪(澄師)
《心經科註》(一卷)
《彌陀註解》(一卷)
東湖(磐師)
《佛祖統紀》(五十卷)
《水陸儀文》(七卷)
岱宗(泰師)
《佛法金湯》
桐洲(坦師)
《楞嚴集註》(十卷)
全室(泐師)
《心經註》(一卷)
《金剛經註》(一卷)
《楞伽經註》(四卷)
法雲(洽師)
《金剛附錄》(二卷)
愚谷(慧師)
《法華註》(七卷)
天竺(如師)
《法華科註》(七卷)
《大明法數》(五十卷)
心源(瀞師)
《教乘法數》(四卷)
蘧菴(佑師)
《彌陀略解》(一卷)
《淨土指歸》(二卷)
百松(覺師)
《淨土夢譚記》(一卷)
《法華披荊鉞》(一卷)
《楞嚴百問書》(一卷)
象先(清師)
《楞嚴圖旨》
《法華圖旨》
石室藏書
儒部
《顧歡傳》(見《南北史》。)
《項斯集》
《江東天籟》(劉知過著。)
《周易傳義》(董楷錄。臨海人,寓天台。)
《讀書手抄》(黃宜著。)
《竹溪文集》(徐大受著。)
《靈墟集》(周伯煥著。)
《始豐稿》(徐一夔著。)
《新山稿》(曹文晦著。)
《輟耕錄》
《書史會要》
《說郛》
《四書備遺》(俱陶宗儀著。)
《莫菴集》(桑澤卿著。)
《樂全集》(杜甯著。)
《介軒集》(夏塤著。)
《葩經或問》(魯穆著。)
《禮記日抄》(杜甯著。)
《讀書備志》(范理著。)
《留鶴稿》(潘禎著。)
《石壁稿》(龐泮著。)
《赤城集》(夏鍭著。)
《台嶺》
《蔭松集》(王胤東著。)
《樂府集》(陸淞著。)
《訓兒錄》(曹祺著。)
《禮記集解》(賈蒙著。)
《溪齋墨稿》(奚國賢著。)
《得靜集》(許嗣著。)
《北征稿》(朱文中著。)
《玉堂吟稿》(朱思平著。)
《友橘稿》(曹宜約著。)
《有竹稿》(曹筠軒著。)
《裨政叢說》(夏塤著。)
《石梁吟稿》(楊澤著。)
《丹城稿》(范理著。)
《竹窗稿》(陳宏著。)
《貽笑集》(朱雪著。)
《篐桶錄》
《存華錄》(俱潘球著。)
《玉霄吟意》(潘淵著。)
《碧天藳》(貢士裘致中妻著,自號碧天道人。)
僊部
《胎息術》(葛玄授從孫洪。)
《抱朴子註》(陶弘景隱台東閬風里(屬甯海)。)
《登真隱訣》(陶弘景撰。)
《神僊可學論》(吳筠撰。)
《坐忘論》(司馬承禎著。)
《天隱子》(同上。吳立夫序,見吳集及《文章辯體》)
彭仲堪《丹訣》
《天台小錄》(徐靈府著。)
《詮太平經三十篇》(閭丘方遠。)
《王氏神僊傳》(杜光庭著。)
《悟真篇》
《金笥寶錄》
《金丹四百字》(俱張伯端著。)
《靈寶秘籙》(王茂端著。)
《修真詩》(祝通玄撰。)
《足菴語錄》(王中立著。)
《主父果詩集》(見《崇文總目》附。)
《醉醒子》(王佺著。佺,松門人,少瞽,遇華頂異人以祿命,馳聲江湖八十餘年,刻期而化。)
《方脈指要》(王良明著。臨海人,嘗至天姥寺,遇白衣僊致書,尋化為鶴,醫道遂通神。)
志部
《山記》(唐僧神邕著。)
《赤城舊志》(陳耆卿修。)
《天台圖經》(宋之瑞著。)
《天台縣志》(陳?、陳木修。)
《天台勝蹟錄》(潘瑊輯。)
《台山靈異錄》(龐櫟輯。)
《遊天台山志》(王士性著。)
《天台志稿》(曹宜約著。)
《遊天台山記》(王亮撰。)
《天台勝紀》(邑令李素輯。)
《祥符舊志》(不知修者姓氏。《圖經》所引。今亡。)
蘇州府靈鷲寺湛泉和尚助英洋貳拾元
天台山國清寺靜修和尚助英洋壹拾元
光緒十九年桂月天台山真覺寺敏曦謹募
天台山方外志卷第七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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