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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本 第一卷

No. 1594 [Nos. 1592, 1593; cf. Nos. 1595-1598]
攝大乘論本卷上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總摽綱要分第一
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上慧殊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世尊契經諸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語。
復次,云何能顯?由此所說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三種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說名所知相體。唯識性,說名入所知相體。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菩薩十地,說名彼因果修差別體。菩薩律儀,說名此中增上戒體。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說名此中增上心體。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無住涅槃,說名彼果斷體。三種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說名彼果智體。由此所說十處,顯於大乘異聲聞乘;又顯最勝,世尊但為菩薩宣說。是故應知但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
復次,云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於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大乘性?由此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為能證得一切智智。
此中二頌:
「所知依及所知相,彼入因果,彼修異,
三學,彼果斷及智,最上乘攝是殊勝。
此說此餘見不見,由此最勝菩提因,
故許大乘真佛語,由說十處故殊勝。」
復次,云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次後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次後於三菩薩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攝大乘論本所知依分第二
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即阿賴耶識。世尊何處說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謂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乘經伽他中說: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
即於此中復說頌曰:
「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如是且引阿笈摩證。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復次,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經》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此亦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三。」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三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
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故。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盡定;若不爾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污成過失故,於中若無我執我慢。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若不爾者,唯不善心彼相應故,有我我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
此中頌曰:
「若不共無明,及與五同法,
訓詞,二定別,無皆成過失;
無想生應無我執轉成過;
我執恒隨逐一切種無有。
離染意無有,二三成相違;
無此,一切處我執不應有。
真義心當生,常能為障礙,
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
此意染污故,有覆無記性,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是其有覆無記性攝,色無色纏為奢摩他所攝藏故;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種子,意及識轉。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復次,何故聲聞乘中不說此心名阿賴耶識,名阿陀那識?由此深細境所攝故。所以者何?由諸聲聞,不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於彼,雖離此說,然智得成,解脫成就,故不為說。若諸菩薩,定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為說。若離此智,不易證得一切智智。
復次,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壹阿笈摩》說:「世間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時,恭敬攝耳,住求解心,法隨法行。如來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現世間。」於聲聞乘《如來出現四德經》中,由此異門密意,已顯阿賴耶識。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有處有時見色心斷,非阿賴耶識中彼種有斷。
阿賴耶如是所知依,說阿賴耶識為性,阿陀那識為性,心為性,阿賴耶為性,根本識為性,窮生死蘊為性等;由此異門,阿賴耶識成大王路。
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是義不成,意識兩義差別可得,當知心義亦應有異。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說眾生愛阿賴耶,乃至廣說,此中五取蘊說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貪俱樂受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於藏識,故作此執。如是安立阿賴耶名,隨聲聞乘安立道理,亦不相應。若不愚者,取此藏識安立彼說阿賴耶名,如是安立則為最勝。云何最勝?若五取蘊名阿賴耶,生惡趣中一向苦處,最可厭逆,眾生一向不起愛樂,於中執藏不應道理,以彼常求速捨離故。若貪俱樂受名阿賴耶,第四靜慮以上無有,具彼有情常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若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恒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阿賴耶識內我性攝,雖生惡趣一向苦處求離苦蘊,然於藏識我愛隨縛,未嘗求離。雖生第四靜慮以上,於貪俱樂恒有厭逆,然於藏識我愛隨縛。雖於此正法信解無我者厭逆我見,然於藏識我愛隨縛。是故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成就最勝。
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云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薰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薰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
復次,何等名為薰習?薰習能詮。何為所詮?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如苣蕂中有花薰習,苣蕂與華俱生俱滅,是諸苣蕂帶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薰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聞者,多聞薰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因而生,由此薰習能攝持故,名持法者。阿賴耶識薰習道理,當知亦爾。
復次,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名一切種子識。
復次,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云何可見?譬如明燈,焰炷生燒,同時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此中更互為因道理亦爾。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
云何薰習無異無雜,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如眾纈具纈所纈衣,當纈之時,雖復未有異雜非一品類可得,入染器後,爾時衣上便有異雜非一品類染色絞絡文像顯現。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異雜能薰之所薰習,於薰習時雖復未有異雜可得,果生染器現前已後,便有異雜無量品類諸法顯現。
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
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諸有問言:「象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箒,或有說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
此中五頌:
「外、內。不明了。於二唯世俗、
勝義。諸種子,當知有六種:
剎那滅、俱有,恒隨轉應知、
決定、待眾緣、唯能引自果。
堅、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
所熏非異此,是為熏習相。
六識無相應,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類例餘成失。
此外內種子,能生、引應知,
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故。」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
聞等熏習無,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
外種內為緣,由依彼熏習。」
復次,其餘轉識普於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如《中邊分別論》中說伽他曰:
「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
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他曰:
「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
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是增上緣。如是六識幾緣所生?增上,所緣,等無間緣。如是三種緣起:謂窮生死,愛非愛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緣。
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復云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於轉識?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
云何煩惱雜染不成?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於六識身不應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餘:即此眼識若已謝滅,餘識所間,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從此先滅餘識所間,現無有體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現無體故。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亦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欲是能依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又無決定俱生滅故。亦復不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不應道理;又復此識非識所熏。如說眼識,所餘轉識亦復如是,如應當知。
復次,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爾時煩惱及隨煩惱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由所依止及彼熏習並已過去,現無體故。
復次,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爾時若離阿賴耶識,所餘煩惱及隨煩惱種子在此對治識中,不應道理。此對治識自性解脫故,與餘煩惱及隨煩惱不俱生滅故。復於後時世間識生,爾時若離阿賴耶識,彼諸熏習及所依止久已過去,現無體故,應無種子而更得生。是故若離阿賴耶識,煩惱雜染皆不得成。
云何為業雜染不成?行為緣識不相應故。此若無者,取為緣有亦不相應。
云何為生雜染不成?結相續時不相應故。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污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設和合識即是意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復次,結生相續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其餘諸識各別依故,不堅住故,是諸色根不應離識。
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若離異熟識,已生有情,識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識中隨取一識,於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若從此沒,於等引地正受生時,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非等引染污之心,彼地所攝,離異熟識,餘種子體定不可得。
復次,生無色界,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染污善心應無種子,染污善心應無依持。
又即於彼若出世心正現在前,餘世間心皆滅盡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即應二趣悉皆滅離。此出世識不以非想非非想處為所依趣,亦不應以無所有處為所依趣,亦非涅槃為所依趣。
又將沒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所依漸冷,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皆不得成。是故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者,此生雜染亦不得成。
云何世間清淨不成?謂未離欲纏貪未得色纏心者,即以欲纏善心為離欲纏貪故勤修加行。此欲纏加行心,與色纏心不俱生滅故,非彼所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又色纏心過去多生餘心間隔,不應為今定心種子,唯無有故。是故成就色纏定心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展轉傳來為今因緣;加行善心為增上緣。如是一切離欲地中,如應當知。如是世間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理不得成。
云何出世清淨不成?謂世尊說依他言音及內各別如理作意,由此為因正見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為熏耳識?為熏意識?為兩俱熏?若於彼法如理思惟,爾時耳識且不得起;意識亦為種種散動餘識所間。若與如理作意相應生時,此聞所熏意識與彼熏習久滅過去,定無有體,云何復為種子能生後時如理作意相應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心,曾未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是故出世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亦不得成。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
復次,云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為雜染因,復為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
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云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提,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
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
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又出世心雖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已能對治諸嶮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
又此熏習非阿賴耶識,是法身解脫身攝。如如熏習,下中上品次第漸增,如是如是異熟果識次第漸減,即轉所依。既一切種所依轉已,即異熟果識及一切種子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
復次,云何猶如水乳?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一切種盡,非阿賴耶識一切種增?譬如於水鵝所飲乳。又如世間得離欲時,非等引地熏習漸減,其等引地熏習漸增而得轉依。
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故。
又非出定此識復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
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定不應成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觸可得故,於三摩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又此定中由意識故執有心者,此心是善不善無記皆不得成,故不應理。
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說。又從無色、無想天沒,滅定等出,不應道理。又阿羅漢後心不成。唯可容有等無間緣。
如是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說相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此中三頌:
「菩薩於淨心,遠離於五識,
無餘,心轉依云何汝當作?
若對治轉依,非斷故不成,
果因無差別,於永斷成過。
無種或無體,若許為轉依,
無彼二無故,轉依不應理。」
復次,此阿賴耶識差別云何?略說應知或三種,或四種。
此中三種者,謂三種熏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三、有支熏習差別。
四種者,一、引發差別、二、異熟差別,三、緣相差別,四、相貌差別。
此中引發差別者,謂新起熏習。此若無者,行為緣識,取為緣有,應不得成。
此中異熟差別者,謂行有為緣,於諸趣中異熟差別。此若無者,則無種子,後有諸法生應不成。
此中緣相差別者,謂即意中我執緣相。此若無者,染污意中我執所緣,應不得成。
此中相貌差別者:謂即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等。
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不共相者,謂各別內處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對治生時,唯不共相所對治滅。共相為他分別所持,但見清淨,如瑜伽師於一物中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
此中二頌:
「難斷難遍知,應知名共結,
瑜伽者心異,由外相大故,
淨者雖不滅,而於中見淨;
又清淨佛土,由佛見清淨。」
復有別頌:對前所引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
「諸瑜伽師於一物,種種勝解各不同,
種種所見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識。」
此若無者,諸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差別,應不得成。
復有麁重相及輕安相:麁重相者,謂煩惱隨煩惱種子。輕安相者,謂有漏善法種子。此若無者,所感異熟無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別,應不得成。
復有有受盡相無受盡相:有受盡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善不善種子。無受盡相者,謂名言熏習種子,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種子故。此若無者,已作已作善惡二業,與果受盡,應不得成。又新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
復有譬喻相:謂此阿賴耶識,幻炎夢翳為譬喻故。此若無者,由不實遍計種子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
復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謂諸具縛者,名具足相。世間離欲者,名損減相。有學聲聞及諸菩薩,名一分永拔相。阿羅漢、獨覺及諸如來,名煩惱障全永拔相,及煩惱所知障全永拔相,如其所應此若無者,如是次第雜染還滅應不得成。
何因緣故善不善法能感異熟,其異熟果無覆無記?由異熟果無覆無記,與善不善互不相違,善與不善互相違故。若異熟果善不善性,雜染還滅應不得成,是故異熟識唯無覆無記。
攝大乘論本卷上
下一卷: 攝大乘論本 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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