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八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度攝品第十七之二
釋曰:已說修習六波羅蜜,次說六波羅蜜差別。六波羅蜜差別各有六義:一者自性、二者因、三者果、四者業、五者相應、六者品類。偈曰:
施彼及共思,二成亦二攝,
具住不慳故,法財無畏三。
釋曰:此偈明檀波羅蜜六義。施彼者,是施自性,由以己物施諸受者故。共思者,是施因,由無貪善根與思俱生故。二成者,是施果,由財成就及身成就故。言身成就者,具攝命等五事,如《五事經》中說:施食得五事,一者得命、二者得色、三者得力、四者得樂、五者得辯。二攝者是施業,由自他二攝滿足及大菩提滿足故。具住不慳故者,是施相應,由具足住不慳人心中故。法財無畏三者,是施品類。品類有三:一者法施、二者財施、三者無畏施故。如是六義,智者應知應習。偈曰:
六支滅有邊,善道及持等,
福聚具足故,二得為二種。
釋曰:此偈明尸波羅蜜六義。六支者,是戒自性,由住具戒乃至受學諸學足故。滅有邊者,是戒因,滅是涅槃,為求涅槃度諸有邊受行戒故。善道者,是戒果,善道及不悔等次第五心住,因戒得故。持等者,是戒業。戒有三能:一者能持,由能任持一切功德如大地故。二者能靜,由能止息一切煩惱火熱故。三者無畏,由能不起一切怖憎等諸罪緣起,豈畏起諸罪故。福聚具足故者,是戒相應,由一切時身口意業皆行善行故。二得為二種者,是戒品類。二得,謂受得及法得。受得者,攝波羅提木叉護。法得者,攝禪護及無流護故。偈曰:
不報耐智性,大悲及法依,
五德并二利,具勝彼三種。
釋曰:此偈明羼提波羅蜜六義。不報耐智性者,是忍自性。一不報、二耐、三智,此三次第是三忍自性。不報者是他毀忍自性,耐者是安苦忍自性,智者是觀法忍自性。大悲及法依者,是忍因,一大悲為因、二法依為因。法依者,謂受戒及多聞故。五德者,是忍果,如經中說忍得五種果:一得少憎愱、二得不壞他意、三得喜樂、四得臨終不悔、五得身壞生天。二利者,是忍業,由三忍故能作自利利他二種業。如經偈說:作彼二義,自利利他,若知他瞋,於彼自息。具勝者,是忍相應,忍難行故名最勝,具足最勝名相應。如經中說:忍最上,難行故。彼三種者,是忍品類。彼人有三品,一他毀忍、二安苦忍、三觀法忍故。偈曰:
於善於正勇,有信有欲故,
念增及對治,具德彼七種。
釋曰:此偈明毘梨耶波羅蜜六義。於善於正勇者,是精進自性,遮餘業中勇猛故言善,除外道解脫中勇猛故言正。有信有欲故者,是精進因,由信及求精進得起故。念增者,是精進果,念定等功德復由精進起故。對治者,是精進業,如經中說:起精進者能得樂住,不雜諸惡不善法故。具德者,是精進相應,由具無貪等功德故。彼七種者,是精進品類,彼人有七品精進:一學戒精進、二學定精進、三學慧精進、四身精進、五心精進、六無間精進、七尊重精進。偈曰:
心住及念進,樂生亦通住,
諸法之上首,彼種三復三。
釋曰:此偈明禪波羅蜜六義。心住者,是定自性,由心住內故。念進者,是定因,有念故於緣不忘,依進故禪定得起。樂生者是定果,離退方便、離果不虛故。通住者,是定業,通謂五通,住謂三住:聖住、天住、梵住,禪定能令五通及三住皆得自在住故。諸法之上首者,是定相應,如經中說:三摩提者諸法上首故。彼種三復三者,是定品類,彼人有二種三品:一者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觀三品故;二者喜俱、樂俱、捨俱三品故。偈曰:
正擇與定持,善脫及命說,
諸法之上首,彼亦有三種。
釋曰:此偈明般若波羅蜜六義。正擇者,是慧自性,由離邪業及世間所識業,正擇出世間法故。定持者,是慧因,由定持慧,如實解法故。善脫者,是慧果,謂於染污得善解脫。何以故?由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正擇故。命說者,是慧業,由慧命及善說慧命者以彼無上正擇為命故。善說者,正說正法故。諸法之上首者,是慧相應,如經中說:般若者一切法中上故。彼亦有三種者,是慧品類,彼人有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三品正擇故。已說六波羅蜜差別,次說六波羅蜜攝行。偈曰:
一切白淨法,應知亂定俱,
六度總三雙,是類皆悉攝。
釋曰:一切白淨法者,謂檀等諸行法。應知彼行法總攝有三種:一者亂、二者定、三者俱。彼亂者,以前二波羅蜜攝施戒不定故。定者,以後二波羅蜜攝禪及實慧定故。俱者,以中二波羅蜜攝忍及精進定不定故。已說六波羅蜜攝行,次說六波羅蜜治障。偈曰:
檀離七著故,不著說七種,
應知餘五度,障治七皆然。
釋曰:檀離七著故不著說七種者,彼檀著有七種:一資財著、二慢緩著、三偏執著、四報恩著、五果報著、六障礙著、七散亂著。此中障礙著者,謂檀所對治貪隨眠不斷故。散亂著者,散亂有二種:一下意散亂,求小乘故;二分別散亂,分別三輪故。由菩薩行檀時遠離此七著故,說七不著。應知餘五度障治七皆然者,應知戒等五波羅蜜亦各有七著,離七著故亦各說七不著。此中有差別者,翻檀波羅蜜離資財著,即是戒等五波羅蜜離第一著,所謂戒離破戒著、忍離瞋恚著、精進離懈怠著、禪定離亂心著、智慧離愚癡著。戒等離障礙著者,彼障隨眠皆斷除故。戒等離分別著者,隨其三輪不分別故。已說六波羅蜜治障,次說六波羅蜜功德。此中先說利他功德。偈曰:
恒時捨身命,離求愍他故,
因施建菩提,智攝施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檀波羅蜜利他功德。恒時捨身命者,謂諸菩薩一切時施自身命與一切求者故。離求愍他故者,不求報恩及以愛果,由大悲為因故。因施建菩提者,因是施已建立一切眾生於三乘菩提故。智攝施無盡者,此施由無分別智所攝,乃至無餘涅槃其福無盡,無窮利益一切眾生故。偈曰:
恒時守禁勤,離戒及善趣,
因戒建菩提,智攝戒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尸波羅蜜利他功德。恒時守禁勤者,菩薩有三聚戒: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攝眾生戒。初戒以禁防為體,後二戒以勤勇為體,諸菩薩一切時恒守護故。離戒及善趣者,謂不著得戒及不求愛果故。偈曰:
恒時耐他毀,離求畏無能,
因忍建菩提,智攝忍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羼提波羅蜜利他功德。恒時耐他毀者,諸菩薩於一切時,若一切眾生以一切極惱事來毀菩薩,菩薩悉能忍受故。離求畏無能者,不求報恩、不求善趣、不為怖畏、不為無能故。偈曰:
恒時誓勤作,殺賊為無上,
因進建菩提,智攝進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毘梨耶波羅蜜利他功德。恒時誓勤作者,諸菩薩無比修精進有二自性:一弘誓為自性、二勤方便為自性。殺賊為無上者,菩薩修精進但為殺自他煩惱賊,為得無上菩提故。偈曰:
恒時習諸定,捨禪下處生,
因定建菩提,智攝定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禪波羅蜜利他功德。恒時習諸定者,諸菩薩攝無邊三摩提而修習故。捨禪下處生者,棄捨無上禪樂住,來就下劣處受生。何以故?由大悲故。偈曰:
恒了真餘境,佛斷尚不著,
因智建菩提,悲攝智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般若波羅蜜利他功德。恒了真餘境者,了真謂第一義諦平等相,人法二無我智故。餘境謂無邊,名相等差別故。佛斷尚不著者,佛斷謂涅槃,諸菩薩修般若尚不著佛涅槃,何況求生死。此中前五波羅蜜以無分別智攝故,乃至無餘涅槃功德無盡。般若波羅蜜以大悲攝故,恒不捨眾生功德無盡。六偈別說利他功德已,次以一偈總說前義。偈曰:
廣大及無求,最勝與無盡,
當知一一度,四德悉皆同。
釋曰:四功德者,一廣大功德、二無求功德、三最勝功德、四無盡功德。前六偈第一句顯廣大功德,利多眾生故;第二句顯無求功德;第三句顯最勝功德;第四句顯無盡功德。復次六波羅蜜復有清淨功德。偈曰:
得見及遂願,并求合三喜,
菩薩喜相翻,彼退悲極故。
釋曰:此偈顯示檀波羅蜜清淨功德。彼乞求者於菩薩生三喜:一得見時生喜、二遂願時生喜、三求見求遂時生喜。由不見不遂時不生喜故,菩薩一切時於乞求者翻彼三喜亦生三喜:一得見彼時生喜、二遂彼願時生喜、三求見求遂彼時生喜。此中應知,彼求者三喜不如菩薩三喜。何以故?菩薩大悲具足故。偈曰:
自身財眷屬,由悲恒喜施,
彼三遠離行,何因不禁守?
釋曰:此下顯示尸波羅蜜清淨功德。此偈明遠離身三惡行。菩薩於自身自財自眷屬中,由大悲故尚恒歡喜好施於他,況於他身他財他眷屬中三種遠離行而不禁守耶?偈曰:
不顧及平等,無畏亦普施,
悲極有何因,惱他而妄語?
釋曰:此偈明遠離妄語惡行。凡起妄語有四因緣:一為自利,戀身命故。二為利他,利所愛故。三為怖畏,懼王法故。四為求財,有所須故。菩薩則不爾。一者不顧,不戀身命故。二者平等,他身與自得等心故。三者無畏,離五怖故。四者普施,以一切物施一切故。菩薩悲愍恒深,復有何因而起妄語?偈曰:
平等利益作,大悲懼他苦,
亦勤成熟生,極遠三語過。
釋曰:此偈明遠離餘三語惡行。菩薩於一切眾生恒作平等利益,豈欲壞他眷屬而作兩舌?菩薩大悲恒欲拔除一切眾生之苦,於他苦中極生怖懼,豈欲為苦於他而作惡口?菩薩恒行正勤,恒欲成熟一切眾生,豈欲不成熟他而作綺語?是故菩薩能極遠離此三語過。偈曰:
普施及有悲,極善緣起法,
何因不能耐,意地三煩惱?
釋曰:此偈明遠離意三惡行。菩薩由普施一切物故離貪煩惱,由大悲故離瞋煩惱,由極善緣起法故離邪見煩惱。如是等破戒對治差別,是菩薩戒清淨功德。偈曰:
損者得益想,苦事喜想生,
菩薩既如是,忍誰何所忍?
釋曰:此偈顯示羼提波羅蜜清淨功德。損者得益想者,菩薩於彼不饒益者得饒益想,應須忍辱。何以故?為成忍辱因故。苦事喜想生者,菩薩於受苦事中更生喜想。何以故?成就利他因故。菩薩既無不饒益想起處及苦想起處,於誰邊起忍?於何事起忍?偈曰:
菩薩他想斷,愛他過自愛,
於他難行事,精進即無難。
釋曰:此偈顯示毘梨耶波羅蜜清淨功德。菩薩為他難行精進而得不難。何以故?他想斷故,及一切時生於他愛過自愛故。菩薩如是為他精進,豈復難行?是故精進清淨。偈曰:
少樂二自樂,著退盡癡故,
是說三人禪,菩薩禪翻彼。
釋曰:此偈顯示禪波羅蜜清淨功德。少樂者,謂世間禪。二自樂者,謂聲聞禪及緣覺禪。著者,若世間禪著自見、若二乘禪著涅槃。退者,謂世間禪。盡者,謂二乘禪,無餘涅槃時盡故。癡者,彼三人禪如其所應,有染癡無染癡故。菩薩禪翻彼者,謂翻彼三人禪。何以故?多樂、自樂、他樂故,不著、不退、無盡、無癡故。是謂禪定清淨功德。偈曰:
暗觸及二燈,如是三人智,
譬如日光照,菩薩智無比。
釋曰:此偈顯示般若波羅蜜清淨功德。譬如暗中以手觸物,凡夫人智亦如是。何以故?得少境故、不明了故、不恒定故。譬如二燈室中照物,聲聞人智及緣覺智亦如是。何以故?得少境故、漸明了故、未極淨故。譬如日光照物,菩薩智亦如是。何以故?得遍滿故、以明了故、極清淨故,如是無比。是謂菩薩般若清淨功德。復次六波羅蜜後有八種無上功德。偈曰:
依類緣迴向,因智田依止,
如是八種勝,無上義應知。
釋曰:八無上者,一依、二類、三緣、四迴向、五因、六智、七田、八依止。問:此八於六度云何得無上?答:檀依者,以依菩薩故。檀類者,此有三種:一物施,以捨自身命故;二無畏施,以救濟惡道生死畏故;三法施,以說大乘法故。檀緣者,以大悲為緣起故。檀迴向者,以求大菩提故。檀因者,以先世施業熏習種子為因故。檀智者,以無分別智觀察三輪,不分別施者受者財物故。檀田者,田有五人:一求人、二苦人、三無依人、四惡行人、五具德人,應知此中以具德勝人為無上。檀依止者,由三種依止故,一依止信向、二依止思惟、三依止三昧。依止信向者,如分別修中信思惟所說。依止思惟者,如分別修中味思惟、隨喜思惟、希望思惟所說。依止三昧者,謂依金剛藏等定,如勢力依止修中所說。如是依等無上故,檀得無上。如檀八無上,戒等五波羅蜜八無上應知亦爾。此中戒品類無上者,謂菩薩戒。忍品類無上者,謂來殺菩薩者卑下劣弱。精進品類無上者,謂修諸波羅蜜所對治斷。禪品類無上者,謂菩薩三摩提。智品類無上者,謂緣如如境。戒等由勝田無上者,謂大乘法。餘六無上如檀中說。復次檀及精進復有不共差別功德。問:檀差別云何?偈曰:
施一令得樂,多劫自受苦,
尚捨為愛深,何況利翻彼?
釋曰:若諸菩薩施一眾生令其得樂,自身多劫受貧窮苦尚施無悋,由愛深故。愛深者,謂悲差別。何況施一眾生令其得樂,自身多劫獲大福利也。偈曰:
乞者隨所欲,菩薩一切捨,
彼求為身故,利彼百種施。
釋曰:此偈上半總說,謂隨彼所求菩薩悉捨。下半解釋,謂彼乞者為自利故一切欲得,菩薩為利他故百種悉捨。偈曰:
捨身尚不苦,何況餘財物?
出世喜得故,起苦是無上。
釋曰:菩薩捨身時,由心故不生苦。此心顯示菩薩出世間。何以故?得歡喜故。問:此喜從何得?答:從起苦得。是故起苦是菩薩無上,是故菩薩在出世間上。偈曰:
乞者一切得,得喜非大喜;
菩薩一切捨,喜彼喜大故。
釋曰:乞者所須菩薩皆施,乞者得喜,此喜非是大喜。問:何故?答:由菩薩一切皆捨,喜彼得財,此喜為大,奪彼喜故。偈曰:
乞者一切得,有財非見富;
菩薩一切捨,無財見大富。
釋曰:此偈顯菩薩財無盡差別。偈曰:
乞者一切得,非大饒益想;
菩薩一切捨,得大饒益想。
釋曰:此顯菩薩大悲差別。偈曰:
乞者自在取,如取路傍果;
菩薩能大捨,餘人無是事。
釋曰:此顯菩薩無著差別。問:說檀不共功德差別已,精進不共功德差別復云何?偈曰:
勝因依業種,對治等異故,
如是六種義,精進有差別。
釋曰:精進有六種差別,一勝差別、二因差別、三依止差別、四業差別、五種差別、六對治差別。此偈總舉,餘偈別釋。偈曰:
白法進為上,進亦是勝因,
及得諸善法,進則為依止。
釋曰:此偈說精進勝差別、因差別、依止差別。白法進為上者,說最勝差別,由於一切善法中說精進為最勝故。進亦是勝因者,說因差別,由說精進是無上因故。及得諸善法進則為依止者,說依止差別,由依止精進得一切善法故。偈曰:
現樂與世法,出世及資財,
動靜及解脫,菩提七為業。
釋曰:此偈說精進業差別。此業差別有七種:一得現法樂住;二得世間法;三得出世間法;四得資財;五得動靜,動靜者,由是世間不究竟故;六得解脫,解脫者,由斷身見故;七得菩提,菩提者,由大菩提故。偈曰:
增減及增上,捨障亦入真,
轉依與大利,六說精進種。
釋曰:此偈說精進種差別。種差別有六種:一增減精進,謂四正勤。二惡法減,二善法增故。二增上精進,謂五根,由於解脫法為增上義故。三捨障精進,謂五力,由彼障礙不能礙故。四入真精進,謂七覺分,由見道建立故。五轉依精進,謂八聖道分,由修道是究竟轉依因故。六大利精進,謂六波羅蜜,由自利利他故。偈曰:
種復有五異,弘誓將發行,
無下及不動,第五說無厭。
釋曰:五異者,一弘誓精進,謂欲發起行故。二發行精進,謂現行諸善故。三無下精進,謂得大果下體無故。四不動精進,謂寒熱等苦不能動故。五無厭精進,謂不以少得為足故。此五種,如經中所說,有弘誓精進、有現起精進、有勇猛精進、有堅固精進、有不捨佛道精進。於諸善法中,如其次第應知。偈曰:
三種下中上,由依三乘爾,
亦二下上覺,利有小大故。
釋曰:彼精進依人差別,復說三種及二種。三種者,依三乘行人差別,如其次第,下、中、上精進故。問:何因復二種?答:下、上覺故。下覺者,依二乘行人。上覺者,依大乘行人。如其次第,說於小利及大利故。何以故?為自利故、為他利故。偈曰:
財著煩惱著,厭著知足著,
四著不能退,對治分四種。
釋曰:此偈說精進對治差別。由對治四著有四不退,說四種對治差別。問:此云何?答:檀等諸行由四著為礙故而不得行。一者財著,於財極悋故。二者煩惱著,於財起染故。三者厭著,於檀等行有退屈故。四者知足著,於少施等喜滿足故。行精進者對治如此四著,能得不退故,說四種對治差別。已說六波羅蜜功德,次說六波羅蜜互顯。偈曰:
相攝及差別,依法亦為因,
六度互相成,一切種分別。
釋曰:六波羅蜜相成自有四義,一相攝、二差別、三依法、四為因。相攝者,無畏施攝戒、忍二度,由此二度能與無畏故。法施攝定、智二度,由此二度能與法故。俱施攝精進一度,由此一度能行二施故。問:戒攝幾種?答:攝善法戒,一切檀等皆攝。如是忍等互攝,如其所應作。差別者,檀等六種即為六施,謂施施、戒施乃至般若施,於他相續建立檀等故。依法者,所有諸經所有檀等諸義顯示,所有檀等諸義所有諸經顯示,處處相攝應知。為因者,謂檀為戒等因。何以故?不顧財者能行戒等故。戒亦施等因。何以故?比丘受護者能捨一切所有受故。住戒者,能具足忍等故,又受攝善法戒為檀等故。如是忍等互為因,如其所應作。如是說六波羅蜜義已,次說四攝行。偈曰:
布施將愛語,利行并同利,
施平及彼說,建立亦自行。
釋曰:四攝者,一布施攝、二愛語攝、三利行攝、四同利攝。施平者,即布施攝。彼說者,謂愛語攝,說彼波羅蜜義故。建立者,謂利行攝,建立眾生於波羅蜜中故。自行者,謂同利攝,建立他已,自亦如是行故。問:何故說此四攝體?答:此說攝他諸方便。偈曰:
攝他四方便,即是四攝性,
隨攝亦攝取,正轉及隨轉。
釋曰:布施者,是隨攝方便,由財施隨他身起攝故。愛語者,是攝取方便,由無知疑惑者令受義故。利行者,是正轉方便,由此行諸善轉故。同利者,是隨轉方便,菩薩自如說行,眾生知已先未行善亦隨行故。問:四攝業云何?偈曰:
令器及令信,令行亦令解,
如是作四事,次第四攝業。
釋曰:布施者,能令於法成器,由隨順於財則堪受法故。愛語者,能令於法起信,由教法義彼疑斷故。利行者,能令於法起行,由如法依行故。同利者,能令彼得解脫,由行淨長時得饒益故。是為四攝業。問:世尊亦說二攝,此云何?偈曰:
四體說二攝,財攝及法攝;
財一法有三,次第攝四攝。
釋曰:此四攝體,世尊餘處說為二攝,謂財攝、法攝。即以二攝攝於四攝,財攝攝初一攝,法攝攝後三攝。問:云何攝後三?答:法有三種,一所緣法、二所行法、三所淨法,如其次第攝後三攝應知。偈曰:
下中上差別,如是四攝種,
倍無及倍有,亦純合三益。
釋曰:四攝種差別有三,謂下、中、上,由諸菩薩攝三乘人差別故。由此三種差別,次第復有三益:一倍無益、二倍有益、三純有益。倍無益者,謂解行地菩薩攝。倍有益者,謂入大地菩薩攝。純有益者,謂八地已上菩薩攝,由彼決定能令眾生成就故。偈曰:
菩薩欲攝眾,依此四方便,
大利及易成,得讚三益故。
釋曰:若諸菩薩欲攝徒眾者,一切皆須依此四攝以為方便。何以故?由一切大利得成就故、由是樂易方便故、由得諸佛稱揚故。偈曰:
四攝於三世,恒時攝眾生,
成就眾生道,非餘唯四攝。
釋曰:此四攝於三世中已攝當攝現攝一切眾生,是故此四攝是成熟眾生道。非餘諸道,餘道無體故。別說六度四攝已,次以一偈總結前義。偈曰:
不著及寂靜,能耐將意勇,
不動并離相,亦攝攝眾生。
釋曰:此偈上三句結六度義,下一句結四攝義,偈義如前解。菩薩以此六行行此四攝,顯示六波羅蜜,成就自利利他。四攝成就亦爾,是故如其次第,先說六度,後說四攝。度攝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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