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摘文:
初入道者。故曰蒙學。由慨狂愚罔諳戒法。故於沙彌律儀經中錄取十戒。略為解釋。誨彼未聞。離無知苦。俾初入道者。有所措心。故曰向方。論云。三惡燒燃。駝驢重楚。餓鬼饑渴。不名為苦。癡暗無聞。不識方向。乃名為苦是也。
好心出家者。切意遵行。慎勿違犯。
不為王力所逼。不為邪求活命。不為避懶偷安。不為負債逃難。本為希求正法。以信故而入法門。是曰好心出家。若為脫離生死。受持禁戒。故能切意遵守奉行。戒是越苦海之浮囊。莊嚴法身之瓔珞。故須謹慎。勿使毫?有所虧犯也。
然後近為比丘戒之階梯。遠為菩薩戒之根本。
然後。由下之上也。謂十戒為比丘階梯。菩薩根本。猶三級重樓。故曰階梯。如多羅樹頭。故曰根本。沙彌鄰次比丘。名之曰近。尚隔具足。名之曰遠。初階若毀。次步難登。根本一虧。枝葉華果。悉皆墮落。故經云。若破五戒中重戒。還受五戒。乃至菩薩戒。無有是處。若破十戒中重戒。還受十戒。比丘戒。菩薩戒。亦無有是處。
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庶幾成就聖道。不負出家之志矣。
庶幾是近可之辭。由戒淨故。定性現前。則有無漏慧發。以慧惟求。斷諸惑障。復本淨明。故曰成就聖道。斯乃三學相資。如鼎三足。故能成就聖道。聖道者。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菩提。出家本祈菩提。而三學增上。則去道不遠。故出家之志不負矣。曇一律師云。三世佛法。戒為根本。本之不修。道遠乎哉。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 第一卷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 第二卷
总共: 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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