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用佛法的智慧照亮我们的生活,开启我们的智慧人 生!

《法鼓全集》第一輯 教義論述類|01-04 比較宗教學|第六章 少數人的宗教

聖嚴法師

第六章 少數人的宗教

本章所稱的少數人,與一般國家所稱少數民族的意義相同。世界性的宗教,稱為大宗教,例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雖非世界性但有很多信徒的宗教,稱為多數人的宗教,例如:印度教、道教。信仰的人數不多但尚沒有滅亡的宗教,便是本章所稱少數人的宗教,此有很多,例如:日本的神道教、韓國的太乙教、越南的高臺教、中國新成立的軒轅教,乃至猶太教也屬這一類型。本書除將猶太教另章介紹外,僅選取印度的耆那教與錫克教,波斯的祆教,中國的理教做代表,因為這幾個宗教比較重要。

第一節 耆那教

耆那教的出現 印度的宗教思想,在西元前第六、第七世紀之間,由於恆河流域新興民族的王者階級之保護,自由進步的風氣盛行,這一風氣的出現,乃在對於婆羅門《吠陀》宗教的革命。於是,以祭祀為主的婆羅門教,一時失去了民眾的信心。代之而起的,分為兩大流:1.在思想的原則上,仍舊尊崇《吠陀》聖典的,有六派哲學的漸次發展。2.在宗教的信仰上,完全反對婆羅門教《吠陀》神學的,有六師外道的興起,此又可稱為反《吠陀》的沙門團。站在佛教的立場,耆那教即是六師外道之中的一種;站在整個印度文化的立場,佛教則是反《吠陀》的沙門團之一種。

耆那教的教主,今日已被公認是摩訶毘盧(Mahāvira)。事實上,依照耆那教的經典所傳,摩訶毘盧乃是第二十四祖。初祖是勒裟拔提婆(Rishabhadeva);但從初祖到二十二祖均為史前人物,年代難明。二十三祖名叫波爾斯伐那多(Pārśva-nātha),約為西元前第八、第九世紀的人物,乃係剎帝利武士階級,曾棄家修道於婆羅奈斯(Vārāṇasī)之林中。入定八十四日,成道後雲遊宣化,為時七十年。凡其弟子,均須遵守:1.不殺生,2.不說謊,3.不偷盜,4.不聚財。教徒可以結婚。

二十四祖摩訶毘盧(義為大雄),本名伐彈摩那(Vardhamāna),其父悉達爾德爾多(Siddharthartha),是武士階級的王者。伐彈摩那生於崗陀羅摩(Kundagrama,今之比哈省)。及長,即與耶素陀(Yashoda)公主結婚。到三十歲時,即出家修道。在外餐風宿露,戴月披星,苦行修禪,經十三年,乃獲覺悟,而成為「耆那」(Jina),成為全知、全能、全福的聖者。Jina一字在語源學上,乃為戰勝者或征服者的意思。因為它是一種剛毅勇敢的宗教,亦是自力自助的宗教。他們著重於默念聖哲而自淨其心,篤信道德律之因果,而不信上帝能夠赦罪。稱信徒初名為「解脫者」,後稱為耆那(Jaina)。摩訶毘盧的時代,約與佛教的教主釋迦牟尼(Śākyamuni)同時而略早。宣揚他的教義有三十年之久,七十二歲時,逝於王舍城(Rājagṛha)附近的波婆(Pāvā)。佛經中所稱的尼乾子外道,就是他了。

耆那教的教理 從哲學的本體論上說,耆那教頗與佛教不同。佛教主張「諸行無常」,認為世間的任何事物,毫無真實的常法可言,皆為隨時間而生起的異滅之相。耆那教則將本體分成兩種特性:一為「本質的特性」(essential substance),一為「附帶的特性」(accidental substance)。附帶的特性發生作用,則去來無定,彼此變更;本質的特性乃是本體的繼續存在,為永恆不滅的常法。佛教不以為有永恆不滅的靈魂,耆那教則堅信靈魂的永恆。故以佛教的見地,耆那教乃是「常見論者」。

耆那教把本體的延伸,又分為兩類現象;也就是說:本體是由兩大現象的擴展而顯現,那就是「命」(jīva),及「非命」(ajīva),也就是精神的及物質的兩種。「命」即是生命體,即是靈魂的別名。靈魂又分為解脫的及非解脫的兩類。非解脫的靈魂又分為靜止的及活動的兩類。

活動的生命體又分為四類:1.具有觸、味兩種根識的,如介殼、蝸牛等。2.具有觸、味、香三種根識的,如螞蟻、水蛭等。3.具有觸、香、味、色四種根識的,如蚊、蚋、蜂等。4.具有觸、色、聲、香、味五種根識的,如人類及高等動物。至於靜止的生命體的肉體很單純,僅有觸的意識而已。所謂「非命」,它的內容是占有空間的事物,例如:法、非法、虛空,以及物質。物質又分兩類:1.地、水、風、火的混合物,2.地、水、風、火的原子。

耆那教對於靈魂的概念,則以為靈魂居於不同的肉體中,是由於過去所作業的傾向與影響。靈魂沒有一定的形狀,乃依肉體的形狀而定。靈魂雖是無形,卻不是無限,乃隨同所附的肉體而擴展。靈魂雖占有空間,但只是在空間的不同部分有所出現,並非像物質一樣地占有位置。所以,靈魂是瀰漫於空間,一個靈魂並不妨礙另一個靈魂同時出現在同一個空間位置。

耆那教以為,靈魂本屬於完善的,並具有無限的能力,所以仍可能獲得無限的智識、無限的能力、無限的信解、無限的歡愉。得到此等無限的條件,便是使得靈魂的本身要除去一切的障礙。此所謂障礙,即是由前世所造的業,而受到了現世肉體物質的束縛。故其深信:我人的身體,雖由父母所生,然而我人出生的環境、體質、膚色、容貌、體形、夭壽等等,則為前世的業因所感。因此,耆那教將靈魂的束縛,分為兩項:1.靈魂被業力所牽,名為「內在的束縛」;2.靈魂與事物發生了關係,名為「物質的束縛」。

如何能將束縛和障礙的靈魂得到解脫?有兩個步驟:1.「制御」(saṃvara),即是不使新的事物繼續注入靈魂中去。2.「寂靜」(nirjara),即是將已與靈魂混合在一起的事物排除出來。其實踐的方法,則為正信、正知、正行,合稱之為三寶(tri-ratna)。

耆那教的道德律 此所謂的道德律,即是正信、正知、正行的三寶,由此三寶,可成為耆那。

(一)正信(Samyag-darśana):此即我人對於真理所持的尊敬態度。但是,耆那教並不要求其信徒,盲目地信賴其聖者的遺訓。故其聖人牟尼伯陀羅(Manibhadra)曾說:「我並不偏信於摩訶毘盧,亦不反對迦毘羅(Kapila)及其他學人。不論何人之教理,只要其合乎理性,我皆接受之。」這與佛教主張的「依法不依人」,可謂相同。

(二)正知(Samyag-jñāna):對大覺大悟者生起了正確的信仰,再研究大覺大悟者的教理,即是得到正知。但在學者的自內親證的正知,乃在於如實的認知「自我」。這要實踐了正行,才可使「自我」從「非自我」中解放出來。

(三)正行(Samyag-caritra):人們如欲不使新業發生,並使舊業根絕,那就應該依據耆那教理,實踐七條善行:1.遵守五誓。2.慎言行,授施捨,戒殺護生。3.思想言行,要有自制的工夫。4.行十善——寬恕、直爽、真實、謙遜、克己、犧牲、清淨、無欲、苦行、獨身。5.禪修。6.克服由飢渴冷熱而起之苦惱。7.達到平和、真純、無欲及至善的行為。依之而行,即可獲得四種完善:1.無涯的知識,2.無限的信仰,3.無量的力能,4.無盡的歡愉。

五誓的內容 耆那教雖有七條善行,但也不是一致主張人人皆須有七條。有些耆那教學者以為如能實踐五誓即可。所謂五誓略介如下:

(一)不殺生:依照摩訶毘盧的看法,認為有情眾生固然有靈魂,即使植物、礦物、風火等,也有靈魂。並認為一切眾生,皆具有同樣的力能,眾生的存在也是基於互惠互助的原則,所以嚴禁殺生及不傷害萬物。今日印度的耆那教徒,即有在鼻孔上覆一塊四方白布,以免因呼吸而傷害到空氣中的小蟲。但對初信該教的人,則往往勸其先由勿傷害具有兩種根識以上的生命開始。

(二)不妄語:說話要真實,並要能使人悅耳而生善念;應制伏貪瞋癡三毒;應制戲謔的言辭。

(三)不偷盜:他人的財產,猶如他人的生命,劫奪他人賴以活命的財產,無異劫奪他人的生命。

(四)不邪淫:此可解釋為守獨身。耆那教學者更有認為不但對性欲應節制,縱然是淫念也須停止,甚至凡是容許他人生起邪淫的言行者,亦在禁止之列。

(五)不執著:應捨棄對於外境任何事物所生的依戀心。此即是束縛之靈魂求得解放的工夫。

無神的宗教觀 無神論的宗教,只有印度出現了佛教及耆那教。宗教而站在無神論的立場,殊為不易。耆那教之無神論,其理由如下:

(一)神或上帝,我人無從認知:人們之說有上帝的存在,乃是由於推論而來。例如每一件事物,即是一種產品。產品乃由生產的人所造作。因此,視世界也是一種產品,所以世界也必有一製造的神或上帝。實際上我們並不能證明世界是一種產品,世界雖具有組合的原理,好像是產品,組合世界的元素卻是永恆的存在,並非是一種產品。同時,任何產品的製成,必由製造者的手足將產品製成,神或上帝既屬無形,無形的神怎麼能使物質造成世界?

(二)宇宙的創造神,根本不存在:1.假若神是萬能的,那麼,一切物體均為神的創造。可是,我人日常所見的事物,均為人造的而非神造的。2.一神教者認為神只許有一個,如果由許多的神,依照各自的計畫創造宇宙,宇宙即不能和諧。此說也非真理,例如蟻塚及蜂巢的建築,即是群體的創造成果。3.一神教者以為神是永恆而完善的,也有矛盾之處。所謂完善,是除去了不完善而來,神若從未有過不完善時,則稱神為完善,乃幾近戲論了。

因此,耆那教否認有世界創造神的存在,他們以大覺大悟的完善人格,代取了神教的上帝而向之祈禱,以求指示迷津而已。實際上,世界的神教者,自原始人類的信仰而至一神信仰,他們所信的神,無一不是推想及擬人化的產物,並且也與社會制度有關。不統一的社會,有不統一的許多神;君權無上的社會,即會產生君臨式的一神信仰。理性的宗教,即對神的存在加以邏輯的考察,故有佛教及耆那教起而否定了專斷性的一神信仰。

耆那教的分派與佛教 耆那教在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 Jñātiputra),即摩訶毘盧的時期,已成立了教團,擁有沙門一萬四千,比丘尼三萬六千。大弟子有十一人,其中二人於摩訶毘盧死後,繼續弘揚並發展此派的教勢。二百年後,在旃陀羅笈多王時,北方摩揭陀的教徒與南方迦爾奈多的教徒,在思想上發生了爭議。南方的屬於保守派,遵行摩訶毘盧的遺教,主張極端的苦行,稱為「裸體派」(Digambara)。他們認為瑜伽苦行的人,應捨棄一切,即使衣褲,亦須捨棄。此派對於婦女的解脫,認為須轉男身之後始得。北方的比較進步,雖亦接受二十四祖的教理,卻以二十三祖波爾斯伐那多的見地為準,他們比較寬宏而能容納眾見。身穿白衣,稱為「白衣派」(Śvetāmbara)。此派認為婦女亦可即身解脫。

白衣派的耆那教徒,實是受了佛教的影響。佛教不主張極端的苦行,佛教認為男人、女人出家者,均有即身證得離欲阿羅漢的可能。在家學佛的男女居士,均有即身證得第三果的可能。因此耆那教徒的白衣派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了佛教的義理,他們也對佛陀及佛的聖弟子們崇拜,一如崇拜他們的耆那及其聖弟子們。崇拜耆那的聖地,也崇拜佛陀的遺跡,甚至把其教主的一生傳記也盡量地寫得和佛陀的傳記相似。後來印度教有了女神崇拜,耆那教受其影響,也推出了一位叫作夏薩那提(Śāsanadevī)的命令女神,加以崇拜。

耆那教與佛教的相同之處很多,例如:同樣是無神論者,同樣信因果律及業力,同樣追求解脫,同樣以為道德的生活是解脫的階梯,同樣否定《吠陀》的神聖性,同樣不信祭祀。兩教不同之處也多,例如:佛教主張諸行無常,耆那教主張宇宙的本體是永恆的;佛教主張諸法無我,耆那教主張靈魂是永恆的常我;佛教主張眾生之中唯有情有神識,耆那教主張有情無情的一切物均有靈魂;佛教主張有情的神識乃是業熏成為種子的假名,並無不變的本體,耆那教主張靈魂是永恆的本體,業的造作是附屬於靈魂而牽引受報。

耆那教散布在今日的印度北部,信仰者尚有數百萬之眾,且多為工商界的人士,極為富有,所立寺廟、學校、醫院,多很莊嚴堂皇。

第二節 錫克教

錫克教的教主 錫克教(Sikhism)是印度晚出的小宗教,但在今日,信徒尚有六百萬以上,比起耆那教的人數,它是略占優勢了。此教散居於西北印度的旁遮普省,以前僑居於上海的印度巡捕(俗稱紅頭阿三),大都就是錫克教徒,他們在上海也有兩座寺院。

錫克教的教主名叫難能(Nānak),西元一四六九年生於印度旁遮普省的拉和縣塔爾華堤村,父親是武士階級,現在已將該村改名為難能村,他死於西元一五三九年。由於他的母親信仰宗教極其虔誠,故在幼年時代,就受到深厚的宗教教育。據說難能七歲信仰宗教,九歲即能讀通波斯文的經典。後來錫克教的經典,大多由波斯經典脫胎,許多的教訓,則為他自己的經驗。傳說他在九歲時,即向婆羅門教徒講道。

他的父親在政治上很有地位,並且使他得到一份很好的職位,在拉河省督的幕府中充當文案。但他對於名利心很淡,他所關切的是宗教,因此離家修道;唯其對於當時的各宗教均不滿意,所以立志改革宗教。他在最初修道期間,頗有耆那教的苦行作風。他出身於印度教家庭,又常接觸到伊斯蘭教中人,印、伊二教常有衝突,他便主張在宗教的領域上,並無印度教與伊斯蘭教的分別。他堅信一神教,主張真純的內在信仰,反對偶像的崇拜。因此他有一偈(依周祥光《印度通史》一八一頁所譯):

上帝只有一,其名曰真理;

或名創造神,或謂精神晶;

不懼與不害,亦無時空限;

既是無生品,永久長存在。

他雲遊各地,行遍印度各城,到過錫蘭和喜馬拉雅山,更到過伊斯蘭教的聖地麥加。他以堅定不拔的信心,忍受了各種的痛苦,向眾人諄諄勸告,所以有很多的印度教徒及穆斯林,變成了他的信徒。他所最注重的,就是承認上帝為萬能的神,是最大的權威者。

難能死後,他的信徒遂創為錫克教。錫克(sikha)為弟子的意思,由弟子所成立,並奉難能為其教主,嗣後也分了派;有的以難能為神道之一而加以崇拜;有的雖不以他是神,但也對他極其尊敬。前者近於印度教的信仰,後者近於穆斯林對穆罕默德的看法。

錫克教的演變 難能臨終之時,曾提名其弟子奧伽特(Angad)為他的繼承人,成為錫克教的第二祖。他的信徒在奧伽特的領導下,成立了錫克教的獨立團體,以古魯(Guru)之名尊稱歷代的祖師,由祖師統率教團。

難能的遺作,即為錫克教的教義。到了十六世紀之末,由第五位古魯阿爾求恩(Arjun)編集,而為根本經典,稱為《格蘭經》(Adi Granth)。至第十位古魯,又第二次編集此教的經典,稱為《古爾蒙開》(Gurmukhī,意為師之金口)。此教經典為詩歌體,其中的大意,都是形容上帝的默示和對人們的勸戒,其性質類似《舊約》中的詩篇。錫克教徒極其敬重他們的經典,然而,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信徒,只知把經典當作偶像崇拜而不研究它的內容,這種精神正與穆斯林之對於《古蘭經》的態度相似,雖不拜偶像,卻把經典取代偶像的地位而加以崇拜。

第三祖是阿摩爾.陀斯(Amar Das)。他使錫克教正式成為一個有其自己之思想及習俗的社團。

第四祖是羅摩.陀斯(Ram Das,西元一五三四―一五八一年)。他在旁遮普的阿姆梨多沙地方,確立了錫克教的本部區。

第五祖是羅摩.陀斯的幼子阿爾求恩(Arjun,西元一五六三―一六○六年)。此人智勇兼備,富於組織天才。因在第四祖時代,即對軍事深有興趣,使錫克教的本區,儼然成為一個軍團組織,並改古魯為世襲制。到了第五祖時代,錫克教的教區,在政治、軍事、經濟上已形成一個王國的局勢。正因如此,便引起了印度的伊斯蘭教皇帝迦亨基(Jahangir)的猜疑,乃無緣無故地把他處死。

軍事化的結果 可是,錫克教的精神大致是從伊斯蘭教學來的,所以它的信徒們具有狂熱的信仰,也有勇悍的行動,何況他們本已組織嚴密,武力強盛。故當第五祖一死,激起了全體教徒的奮死反抗。因此而使宗教的信仰,變成了軍事的戰鬥。到了第十位古魯各文迪(Govind),為了報復殺父之仇,乃立誓要滅伊斯蘭教的帝國,唯以實力而言,這是不可能的。於是入山修練,期能得到神通,並祀女神杜爾嘉,求神助力。對於教徒則施以軍訓,將全體教徒名為獅子(Singh),皆蓄長髮並佩以劍,與穆斯林做長期的周旋戰鬥。又重編經典,使原先平和色彩的根本經典,化為鼓舞慷慨悲憤的諸種規律,規定教徒的生活起居,養成狂熱勇猛的風氣。本來是信仰上帝萬能的宗教,到此已變成迷信祖師古魯的意志的狂熱之徒。此一形勢,也使伊斯蘭教的王朝頭痛,雖然流了很多信仰者的鮮血,錫克教仍如野火燒不盡的春草。等到伊斯蘭教的王朝在印度覆亡,錫克教的軍隊曾一度大張其勢。後來英國的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做了帝國主義者所做的事,錫克教才又放下武器,再度成為一個宗教的團體。因此,有人以為,錫克教的作風實無異是印度土產的伊斯蘭教。它的本質,的確是由「《可蘭經》奉獻,否則刀劍」的伊斯蘭教而來,無怪乎它會走上軍事狂熱的路上去了。

第三節 祆教

波斯的宗教 本節所講的祆教,即是波斯的宗教。古代的波斯,即是現代的伊朗。在前面講過,波斯的伊朗人,原與印度的雅利安人是同一血統。雅利安人進入印度,發展出《吠陀》的婆羅門教,伊朗人留在波斯的,則出現了祆教。但由於兩個宗教是出於同一民族的分張,所以兩教之中所持的宗教信仰及其所信的神祇,也有好多是出於相同的淵源。

但是,由於波斯的天然環境,促使波斯的宗教形成一種特色,那就是善惡二元論的宗教,即是第二章所說的二神教。因為波斯的民族,具有快活的氣質及勇健的人生觀。然其生活於高原地帶,農地的耕作不易,卻又必須要與大自然的力量戰鬥,克服寒暑的氣候,乃成了他們日常的生活。於是,將此來自大自然的敵人認作可惡的力量,唯其雖有可見及不可見的惡敵和人作對,人們卻不該對此世界失望。因為除了惡敵,必然尚有保護人們的善的力量。終究,邪不敵正,善的力量必定可以征服惡的力量。所以,波斯人在如此的情況之下,一方面毫不氣餒地與可惡的力量戰鬥,一方面又祈禱善的力量保護,把世界視作善與惡的戰場,亦即是光明與黑暗的戰場。由於這種信仰的基礎,開出波斯的文化、政治與宗教,乃是著重於現世生活的,是戰鬥態度的。

因此,在政治方面,西元前五百五十年左右,波斯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國王,叫作居魯士(Cyrus,有譯古列斯)。至西元前五百三十九年,又使巴比侖成為波斯的附庸,也成了巴比侖霸業的繼承者,征服了全部的小亞細亞。在宗教方面,即產生了善惡二元論的祆教。

拜火教與祆教 印度歐羅巴民族對於火的奉祀,幾乎是一致的。不過,希臘與羅馬的祀火,是當作祖神崇拜的;印度雅利安人的祀火,是對火神阿耆尼的崇拜。它的職能,是在施恩於眾,拔苦予樂;波斯的火神阿脫爾(Ātur),職能是在滌妄焚垢。

我國稱拜火教者即為祆教。例如《舊唐書.西戎傳》說:「西域諸胡事火祆者。」《酉陽雜俎》也說:「俱德建國烏滸河中灘流中,有火祆祠。」這似乎是說拜火教就是祆教,其實拜火教與祆教是有區別的。

在祆教之前的古波斯人,以火神阿脫爾是主神阿訶羅莫他的兒子,嘗與惡神阿劣曼的部下叫作阿斯赫大訶迦(Azhidahaka,毒蛇之義)的戰爭,火神阿脫爾即用他的火光誅殺毒蛇;此是以毒蛇代表罪垢和黑暗,以火代表潔淨和光明的象徵而起。這個觀念,到了西元前第六世紀時,因為以色列人做了巴比侖人的附庸,又做了波斯的附庸,以色列人嘗被巴比侖人集體放逐到美索不達米亞,接觸到了波斯的宗教,又被好心的波斯大王居魯士釋放,回到巴勒斯坦時,以色列人就接受了波斯宗教二神信仰的要素,把他們原先的耶和華上帝屬性中的暴惡面,分裂出了一個魔神撒旦,波斯惡神阿劣曼的部下是毒蛇,以色列的《舊約》中也就將撒旦寫成是一條蛇。關於此點,待到第七章中再加說明。

至於祆教之被認為即是拜火教,也非無因。祆教產於波斯,故對火的奉祀,仍不放棄;但在祆教的祀火,僅是枝末的祭式,已非主要的教義。

祆教的教主 祆教的教主叫作瑣羅亞斯德(Zarathustra)。所以,此教既被稱為莫他教(Mazdeism),又被稱為瑣羅亞斯德教(Zoroastrianism)。瑣羅亞斯德約生於西元前六百六十年,據傳說:他是由一個十五歲的童貞女所生(此為耶穌由童貞女生子的先例)。他在童年時代即已非常聰慧,並且宅心仁慈,愛護一切動物而不加傷害。三十歲開始傳道,信仰最高的主神阿訶羅莫他;莫他教之名,即由此神之名而來,此為清潔高尚的正義善神。崇信此神的瑣羅亞斯德,他自信也能自身達到聖潔的地步。他自稱是阿訶羅莫他的使者,神派他來向世人傳道,勸世人悔改。他願犧牲其一身的幸福,而為阿訶羅莫他神的使命來努力工作。他勸人勿飲酒、勿邪行、勿欺誑,而以真理清潔為其教旨。

瑣羅亞斯德是個誠實而剛直的人,敢以直言,不畏權勢,以致大家都對他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據說:他努力傳道十年,僅只得到一個信徒。但他並不灰心,終於受到了波斯國王及貴族大臣的信仰。他娶了波斯大臣的女兒為妻,他的女兒也嫁給了波斯的首相。他的宗教,即成了波斯的國教。因他娶了兩個妾,卻造成了與後來的伊斯蘭教一樣的多妻主義。又因他所信的主神贊成以武力鬥倒惡神,所以也激勵了波斯帝國的成長。

祆教的神 祆教的主神阿訶羅莫他,據祆教的經典《阿吠陀》(Avesta)之釋義稱,阿訶羅(Ahura)是「主」的意思,莫他(Mazda)是「智慧」或「賢」的意思。在瑣羅亞斯德以前的波斯人,已經把阿訶羅莫他當作善之神來崇祀,但是除了崇祀此一善神,同時還崇拜日月星辰、靈鬼牡牛之類的神,所以尚是多神教的性質。

到了瑣羅亞斯德,即完成了二元論的宗教信仰,他站在善的立場,崇奉主神阿訶羅莫他,又依阿訶羅莫他的啟示而與惡神阿劣曼鬥爭。阿劣曼經常驅使惡魔,誘惑人間,陷人以罪孽,給人以困惱。因而,主神阿訶羅莫他,即命其部屬征討諸魔,爭戰不已。兩陣相戰,各有勝負。所以人間的年景,也有豐凶的差異,但到最後,惡神必將敗北。故凡人當修德積善,誠心禮敬阿訶羅莫他,邀其福佑,以避惡神。

可見,祆教雖被列為二神教,其所祀奉禮敬的,仍為一個主神阿訶羅莫他。

分期與分派 根據祆教的看法,將此世界的全部歷史定為一萬二千年,分作四個時期,每一期均為三千年。

(一)第一期的三千年中,為主神阿訶羅莫他的精神創造期。所造的物雖有感觸的知覺,卻處於不動的狀態。

(二)第二期的三千年中,為主神阿訶羅莫他的物質創造時代。在此期中,惡神阿劣曼的擾亂作用,也開始生起。

(三)第三期的三千年中,為善惡兩神的意志在此世界發生衝突的時代。瑣羅亞斯德即生於此期的末葉,奉善神之命而創立真的宗教——祆教。

(四)第四期的三千年中,為祆教支配世界的時代。最後,善惡兩神大會戰,惡神及其眷屬皆被消滅。

這種分期法是信仰的,當不是史實的,正如其他各宗教一樣。

波斯地處高原,水不易得,凡事多仰於火。也許有如西藏地方,有因缺水,乃至沐浴也用烤火來代替,所以火有潔淨與滌垢的作用。主神阿訶羅莫他常使火神征討惡魔,故成拜火教;主神之下另有一位太陽神蜜德羅(Mithra),太陽與火,同為光明清潔的象徵物,所以又有了太陽教(Mithraism);善神是光明的代表,惡神是黑暗的代表,因此又有了摩尼教(Manichaeism)。主神住於天上,祀神乃對天祀,故被中國人稱為「示天」的祆教。太陽教在波斯的薩薩尼王朝(Sassanid,西元二二六―六五一年)時代稍前,曾傳播於羅馬帝國,一度成為基督教最危險的勁敵。摩尼教創於薩薩尼王朝的初期,傳入羅馬,西元十二世紀,摩尼教在中古時代的歐洲復活,而成為基督教的一個異端。

祆教傳入中國,據姚寬的《西溪叢語》所載:「唐貞觀五年(西元六三一年),有傳法穆護何祿,將祆教詣闕聞奏。敕令長安崇化坊立祆寺,號大秦寺,又名波斯寺。」宋朝志磐法師的《佛祖統紀》中也說:「太宗時,波斯穆護,進火祆教,救建大秦寺。」但到唐武宗會昌五年(西元八四五年)滅除佛法之時,祆教同遭池魚之殃,從此遂在中國絕跡。

最小的宗教 祆教興起於波斯,可是波斯的祆教,幾乎已被後到的伊斯蘭教消滅,如今大概已不出十萬人口的教徒,可算是今日世界有名宗教之中的最小一個了。伊斯蘭教消滅祆教之際,其中的一部分教徒逃亡到了印度,總算幸免於難,保存了它的活標本,現在大半散居於孟買,被稱為帕栖人(Parsees)。不過,他們的人數雖少,對信仰大都極其熱誠,注重禮拜禱告,很能勤儉耐勞,崇尚自由意志,能夠樂觀進取。所以他們在印度諸民族中,可算是富裕、仁慈、有教養,且能善待婦女的人。

祆教產於東方,故也有東方宗教的特性,那就是不用武力或政治力量來做傳教的工具。當居魯士王征服了巴比侖的時候,不但不以他們做為國教的祆教信仰隨著政權向外推展,相反地倒是釋放了被巴比侖政權放逐出來的以色列人,並資助他們重建耶路撒冷的聖城。

第四節 中國的理教

祕密社會的宗教 在未談理教之先,需要談一下祕密社會的宗教,因為這是明末清季的中國宗教的一個大勢。明朝末年,滿清入關,入主中華,明末的遺民無不憤慨,既在政治及武力上無法達成反清復明的願望,便由愛國志士轉入地下,組織祕密社會,保養忠誠之心,以待時機的來臨。

但是,政治色彩的任何活動,均為當時的環境所不許可,於是藉著宗教之名以保存發展他們的實力,發展成為各種的祕密社會。歷史最久的一種,即是「白蓮會」。相傳此會起於元朝的韓山童,後來也稱為「白蓮教」。韓山童圖謀反元復宋,到了清朝高宗乾隆年間(西元一七三六―一七九五年),則有該教首領劉松及其徒眾,一再謀叛清廷。白蓮會之外,尚有各支派,例如「順刀會」、「虎尾鞭」、「義和拳」、「八卦教」等。八卦教中又分「大乘教」、「金丹八卦教」、「義和門」、「如意門」、「離卦教」、「坎卦教」等。餘如「義和團」(又稱大刀會)、「小刀會」、「理教」等,都是白蓮會的分支。

白蓮會係以念佛的名義為掩護,實際是在教忠教孝,以圖推翻異族的統治。白蓮會的各分支,均以儒道釋三教同源的見地來做為宗教的信仰。起初均為政治的企圖,到了理教便漸漸變為宗教的一型。理教本出於道教,但據清德宗光緒九年(西元一八八三年),御史李璲的一個奏章中說到:「理門以戒人吸菸及飲酒為名,互相傳引,人數眾多,聞係白蓮教變相,教首在天津,請飭密拿。」以此可見,理教與白蓮教的運動,也有淵源。

除了白蓮會的主分支之外,尚有「天地會」,或名「三合會」、「三點會」、「洪門會」,此會的分支則有「清水會」、「匕首會」、「雙刀會」。另有一種「哥老會」,或稱「哥弟會」,分有青幫、紅幫,又有黑幫、白幫。

這些祕密社會,到了清末民初,有部分併入孫中山先生的興中會;有部分流為上海等地的聞人賢達;有部分成為地痞流氓;有部分則淨化而為宗教的型態,理教即其一例。

理教的教主 理教稱他們的教主為教宗,為祖師。那就是生於明末熹宗天啟元年(西元一六二一年)正月十三日的楊萊如,名宰,字廷賢,簡稱之楊祖。他是山東即墨人,是明莊烈帝崇禎十六年(西元一六四三年)的進士。明崇禎十七年,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清帝順治登基,詔告天下,凡為明朝的遺臣逸士,進朝加封。楊祖雖亦被詔,但卻堅不做貳臣,拒不出為仕。以孝母終養為志,以度人救世為願。可見,楊祖乃一明末遺臣,與白蓮會等祕密社會中人的性質相同。

從宗教的立場而言,楊萊如出身於道教的全真派下,是丘長春所傳龍門派中的人物。所以理教的目的,是求「了凡」而生於道教所說的「大羅天」。我們又知道,全真派的創祖王重陽,是以道教的立場而兼採儒釋教義的。所以理教的楊祖,即託言於清世祖順治三年(西元一六四六年)三月初三日,因在其母的廬墓守孝,感得觀世音菩薩化現一位老人前來度化,並授與《真理法經》,命他普度世人。理教因此即以觀音菩薩做為他們的信仰中心,稱之為「聖宗古佛」。但在三年喪服滿後,楊祖並未立即傳教,而是到河北的歧山瀾水洞,隱居潛修。到了清聖祖康熙四十年(西元一七○一年),八十一歲時,始下山雲遊,廣結善緣。以他所採的藥物,製成「茶膏」,做為普勸戒菸、戒酒用的良劑。清高宗乾隆十八年(西元一七五三年)二月初八日,以一百三十三歲的高齡,逝於河北的歧山。

楊祖的繼承人是尹祖,被稱為尹老先師,名岩生,字重山,號來鳳,乾隆初年生於天津科牛村。乾隆二十八年二月一日,接受了歧山楊祖所遣使者毛來遲送到的「法寶文牒」。乾隆三十年四月八日,首在天津永豐屯創立理教公所,尹祖自撰一聯:「公陳道義參佛理,所納心猿蕩凡塵。」以此說明他的宗教信仰是道釋雜陳。尤其是在清仁宗嘉慶十一年(西元一八○六年)十二月初一日,臨欲命終之時,他對弟子們說:「眾師弟,余本月初八日,大數屆滿,要回大羅天,侍奉佛祖。」這是更加明顯,是用道教的底子,假借佛教的觀音,乃把觀音佛祖,送到道教的大羅天上去了!然而,如果不明理教的底蘊,一進理教的公所(教堂),你會以為是佛教的道場。因為理教公所正殿是供的聖宗古佛(過去正法明如來),又稱金身老佛爺,那就是觀音像;前殿供有彌勒像及韋陀像,很像是佛寺的三門;楊祖及尹祖的偶像則設在公所的樓上。

理教的教義及教儀 理教在義理上面,沒有什麼發揮;因其行法方便,道理單純,故在民間發展頗速,主要是在教忠教孝,教做一個平實的人,崇尚五倫,實踐八德,而且要恪守五戒:1.不邪淫,2.不竊盜,3.不吸菸,4.不欺妄,5.不飲酒。五戒之中,特別注意戒菸及戒酒,並且製成戒菸歌及戒酒歌,說明菸酒危害人生的道理。故從建立人間安樂的功用上說,理教是值得推行的。所以到民國以後,理教的活動已由祕密社會成為受國法保護的宗教社團之一,而且由國內發展到了東南亞各地。政府來臺之後,理教也在一九五一年開始傳教。臺北的理教公所,原來也就是佛寺。

若想知道理教的教理,那就請看理教的經典,它們是:《無字真經》、《在理真經》、《忠經》、《孝經》、《黃庭經》、《道德經》、《觀音經》、《心經》、《金剛經》。正好是儒道佛三教並收的陣容,與全真教初期所用的經典,幾無二致。

我們從楊萊如所造的《在理真經》,可以看出理教的內容,現在抄錄如下:

靜守持念觀自身,耳目隨心聽潮音。

四海澄清光明現,當人居坐五行中。

蓮臺上面持真語,法輪常轉運乾坤。

普照世境隨心變,貫滿崑崙三界明。

一切萬物俱有性,氣是玄妙命中根。

內裡陰陽誰識破,識破還是養性人。

大道不離方寸地,若向外尋枉勞神。

人能省悟師父理,晝夜辛勤念在心。

因此,理教在修持工夫上,也是儒釋道雜行。他們循著儒家的入世規範,守五倫、踐八德,止於至善;同時參學佛法,修練道術,為出世的行程。此稱之為性命雙修。

從理教的齋期及法會,也可看出是道、釋雜糅的信仰者。他們的齋期,分為兩大類:

(一)六大齋期:1.正月十三日,楊祖誕辰。2.二月十九日,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聖誕。3.四月初八日,尹祖創立理教公所紀念日。4.六月十九日,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授記紀念日。5.九月十九日,聖宗古佛顯化菩薩身得道紀念日。6.十二月初八日,尹老先師了凡成真忌辰。

(二)三小齋期:1.正月初一日,向佛祖朝聖拜年。2.三月初三日,聖宗古佛首度楊祖受理紀念日。3.八月十五日,幫陪監護師陞座度道紀念日。

理教每年有三次法會,乃是道教的產物:1.正月十五日,上元法會,上燈祈禱。2.七月十五日,中元法會,放河燈,追度無祀亡靈。3.十月十五日,下元法會,祭祀祖先。

理教的教制 據傳說,楊萊如在生之日,即已建立了理教的人事制度。他於歧山瀾水洞,自任總領正為提點大法師,對弟子毛來遲等,點放成為各座法師:1.領正為傳教大法師,2.幫正法師為襄理領正傳教,3.幫陪監護各座為上座法師,4.護法為守壇,5.另有看山、管理教產、總承辦、承辦、攩眾、催眾、辦道等的職位。

這些職稱,直到來臺復教,仍是如此。現任的總領正是趙理明。總領正有權提名點放他的繼承人,以及點放理教的各級職位,所以稱為提點大法師。

因此,理教的教團,即有兩類分子:一種是普通的信徒,一種是受職的教士。他們稱信徒為「信士」。受職的教士則有兩種稱呼:總領正、領正、幫座、陪座,均稱為「法師」;護法、看山等人,稱為「理士」。理士的稱呼,亦得通用於法師。

信士們入教,稱為「在理」,必須經過引見、虔求及保證的手續;經過數月時間的「隨理」:每逢初一、十五及齋期到理公所,熟習教規之後,始許受理。信士受理之後,除了戒菸、戒酒及於朔望齋期,到公所參佛求願外,日常生活,不受教規拘束。理士的日常生活,也可隨緣合俗。

儒釋道三教同源之說,最早見於漢末牟子的《理惑論》。至南宋的河北,出現了新的道教全真派,乃是三教同源論的具體化。到了理教,雖自道教的全真派中蛻化出來,卻不再以道教自居。從外貌上看,且有傾向佛教的色彩,此為三教同源論的獨立化。這種趨勢,說明了中國文化精神的涵容性及消融力。正如佛經中說:大海不拒百川,始能成其廣大。最可貴的,中國這個大海,不論你是什麼品種的文化之魚,進入中國的文化之海,雖被容受,卻又無虞被人消滅。例如理教的成分,識者一看便知。

因此,理教這種東湊西湊的宗教型態,雖然未必理想,他們對於化世導俗的努力,還是值得鼓勵。

上一篇: 《法鼓全集》第一輯 教義論述類|01-04 比較宗教學|第五章 中國的宗教

下一篇: 《法鼓全集》第一輯 教義論述類|01-04 比較宗教學|第七章 猶太教

返回目录

Newsletter Sign Up
X
Welcome to the ultimate guide for outfitting your culinary adventures! Dive into the section, your go-to resource for selecting the finest kitchen supplies and cooking tools to fuel your culinary creativity.
Email address
Newsletter Subscriptions
Subscribe Coupon or discount news
Subscribe news
Subscribe comments and messages
SIGN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