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伊斯蘭教
第一節 伊斯蘭教的起源
伊斯蘭教的名稱 伊斯蘭教,又稱回回教,這是中國人給它的名稱。伊斯蘭教傳入中國的年代有兩說:一為唐太宗貞觀二年,即西元六二八年,此說見於威爾斯的《世界史綱》第三十章末節;一為唐高宗永徽二年,即西元六五一年,此說見於《舊唐書.高宗本紀》。因為是由回紇傳中國,故稱回教。回紇本為匈奴的苗裔,後魏時稱為高車,或稱袁紇、烏護、烏紇,隋時稱韋紇。本屬突厥人所管,到了中國的唐代,叛離了突厥而始稱回紇,遂散居於今之新疆省東南部。宋元時代併於蒙古,號為維吾爾。
又因為與回紇同一宗教信仰的諸國,被稱為回回國,所以將其宗教稱為回回教。古代伊斯蘭教諸國,在今之小亞細亞土耳其一帶,即是花剌子模之地。
事實上,伊斯蘭教在世界通用的名稱,叫作穆罕默德教(Mohammedanism),這是由於伊斯蘭教係穆罕默德所創。但在穆斯林們,並不喜歡用穆罕默德做為他們宗教的命名,他們自以為是伊斯蘭教(Islam),這在他們以為是所奉的唯一神阿拉(Allah)規定的名稱。伊斯蘭的意思是服從,即是服從上帝阿拉的宗教。因此,穆罕默德教或伊斯蘭教,這兩個名稱均為世界所通用。
除此之外,中國尚有把伊斯蘭教稱為清真教,這倒是穆斯林們非常歡迎的名稱。他們以為:清是清潔,清潔肉體,也清潔靈魂;真是信真主阿拉,求阿拉規定的真理,講阿拉規定的真話,辦阿拉規定的真事。穆斯林無一事物可不奉阿拉之名而得成就。故當他們「順教」時,必須誦念清真言三語:「我證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欽差。」所以又自號為清真教,建寺則名清真寺。
伊斯蘭教的發源地 伊斯蘭教的發源地是阿拉伯半島,其中包括廣袤的沙漠,唯有西南濱海一帶,是一條算得上肥沃的土地。所以若就阿拉伯與其鄰近的地域比較,它是荒蕪的不毛之地。因為自然環境的影響及限制,大多數的所謂貝督英(Bedouin)族的阿拉伯人,是以遊牧為生,到處漂流,以搶劫及畜牧為業。他們的生活雖有點像土耳其斯坦(Turkestan)及亞洲其他部分的蒙古遊牧民族,但他們不是蒙古種人,而是與猶太人同一血統的閃族人。所以他們的語文,也是閃族的分支,與希伯來語文同一系統。故在伊斯蘭教出現之後,也以猶太教的祖先亞伯拉罕為阿拉伯人的祖先。所以,這個民族住於阿拉伯半島,到了穆罕默德出生時,仍像猶太人未去埃及之前一樣,他們的社會分有好多等級,且有許多惡習,例如蓄奴、多妻、淫亂、野蠻,色色俱全。貝督英阿拉伯人,為著要增加他們那不固定的畜牧收入,常去搶劫附近的農村,或襲擊商隊,或受雇於貪饞的商人與野心的酋長去作戰。假如接連有幾個五穀不登、牧草枯黃的季節,他們必然從阿拉伯向敘利亞、埃及、美索不達米亞一帶遷移。
阿拉伯人 在基督教時代的最初幾個世紀,另外一些定處而居的阿拉伯人,也沒有較高的文化。他們雖有語文,卻沒有文學;他們雖有詩歌,那些詩歌的作者卻都是目不識丁。詩歌的流傳,均賴以口傳口。據說竟有人能夠琅琅地背誦出二千九百首伊斯蘭教以前的歌行來;通常詩體是單韻腳的歌行,每首長短在二十五行與一百行之間。這種歌行把他們自己描寫成凶猛魯莽、但也慷慨好交遊而輕生死重承諾的綠林豪客。在文藝方面,除了少數的美術技藝,以及純商業性的一點文字之外,沒有文化可言。
阿拉伯人凶猛而缺少團結,雖在基督教初期幾個世紀中,曾好幾次侵入羅馬帝國的好幾個行省,羅馬行省的人民也時常殲滅他們幾個小隊或將他們俘獲;但在伊斯蘭教出現之後,到了西元七世紀時,阿拉伯人即因伊斯蘭教的信仰而團結,不特是精神的團結,也是武力的團結。他們不僅侵略與搶劫,並且占領了羅馬帝國的一大片土地,建立了一個半政治半宗教的國家。
在伊斯蘭教之前,曾經有埃及、波斯、馬其頓、羅馬、敘利亞、君士坦丁堡,以及最後又為波斯之諸國,先後在名義上做為阿拉伯人的上國。阿拉伯人則未嘗建立自己的國家,僅僅是部落分居的社會。各部落均有他們各自的宗教信仰,信仰不同的神。信神的觀念及祭儀,皆同於其他的原始民族。麥加卡巴(Kaaba)中的黑石,則為阿拉伯人三百個族的小神的保護者。穆罕默德信奉的上帝阿拉,自稱是宇宙唯一的神,是亞伯拉罕所奉的神,其實僅是阿拉伯人所奉多神之中的一個神。正像耶和華雖被猶太人奉為唯一的保護神,實則是猶太部落所信多神之中的一個神而已。阿拉之信仰,到了穆罕默德,即主張是各部落共同的唯一神。此一唯一神教的觀念,則來自猶太教和基督教。因為穆罕默德少年時代即往返於阿拉伯鄰近的基督教及猶太教盛行的國家,他頗留心於宗教,因為基督教及猶太教的信仰,尚有一套理論可說,不像阿拉伯的原始宗教沒有理論根據。但他又不便把他原來所奉的阿拉放棄,於是,用阿拉之名,接上基督教及猶太教的信仰,便成了伊斯蘭教。
第二節 伊斯蘭教的教主
穆罕默德的出生地 穆罕默德的生年不可確考,史家各有不同的主張,多數人則以為是在西元五百七十年,生於阿拉伯半島的麥加城,屬於阿拉伯的古來氏族。
據伊斯蘭教的傳說,麥加的開發極早,因為麥加人是閃族的一個酋長亞伯拉罕的後裔。亞伯拉罕在埃及的時候,因他的妻子多年無子而另娶了一個姨太太,生下一個兒子叫作以撒,不久,他的原配妻子也生了一子,叫作雅各。後來,雅各做了猶太人的共祖,稱為以色列;以撒即成了阿拉伯人的共祖,伊斯蘭教稱其為以斯馬依。
以撒曾經差一點被他的父親,拿來殺了當作祭祀耶和華的犧牲。以後又因受其父親原配妻子的嫉妒,便被亞伯拉罕在開發新牧區的時候,帶到了麥加。他們父子倆就在那裡建了一個宗教信仰的皈依處,叫作卡巴(Kaaba,意為方)的天房,是一座方形的石屋,後來即成為阿拉伯全境人民的宗教聖地。朝拜的主要對象,便是放在這方形石屋中的一塊黑色小石頭。事實上,這是伊斯蘭教沿襲了猶太教神話的傳說。因在穆罕默德之前,麥加一直是多神教徒的聖地,後來伊斯蘭教興起,就說那個天房原是亞伯拉罕一神信仰的根據,依舊利用它來做為伊斯蘭教的聖地。並將此一聖地的信仰者,變成了穆罕默德的信徒,穆氏也將天房中所供多神之間的主神阿拉,做為伊斯蘭教的唯一神。
麥加在阿拉伯半島有其優越的地位,它是商隊前往也曼、西蘭、敘利亞、奈至德等地的必經孔道,並且鄰近世界貿易樞紐的紅海。麥加位處山區,它之能夠繁榮而成為阿拉伯的古代重鎮,就是因為做了商隊來往的中途站。初非由於天房的神聖而繁榮,後來商隊來往歇腳於此,也在這裡交易買賣,敬神、許願、還願也必於商隊經過的旺季時達於高潮。這種商隊的集會,後來即演為定期的朝聖。定期朝聖的風俗,在伊斯蘭教之先的阿拉伯人已經盛行,這與其他地區原始宗教的廟會並無二致。到了伊斯蘭教開創,不但接受了多神教的天房,接受了天房中的主神阿拉,也接受了原先定期朝聖的風俗,甚至同樣地接受了對於天房中那塊黑色石頭的崇拜。
婚前的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這個名字,據說是他祖父給他取的,意為受讚頌,一生下來就受讚頌,可謂神矣!不過,穆罕默德確係靠祖父的眷愛而成長,因他尚在母腹之中,父親已經去世,僅為他母子留下五隻駱駝、一群小羊和一個婢女的遺產而已。
穆罕默德的幼年和童年,在他乳母的家鄉,住了五個年頭,那是充滿了神祕和迷信的沙漠邊緣地帶,種下了後來他為宗教狂熱的運動之因。穆氏尚在孩提時代,他的生母也死了,他就成了沒有父母的孤兒,在其祖父的遺命下,把他交給他的伯父撫養。到十二歲,即隨同他伯父的商隊通過沙漠,到了敘利亞。敘利亞是基督教的重鎮之一,所以使他正式接觸到了基督教的神父,雖在當時的阿拉伯人之中,有人對基督教的教士存有戒懼之心。但在這次到了敘利亞之後,對於穆氏的前途影響極大。他見到了沙漠中的海市蜃樓,見到了天空星象的變幻,參觀了幾個歷史性的名城,聽到有關沙漠中的好多故事,又遇到了基督教的學者,知道了《聖經》的故事,以及波斯的歷史、祆教的教理。有了這些見聞,促使他運用自己的頭腦,做了一點沉思默想的思惟工夫。這種敘述,當然是穆氏傳記的作家們的筆觸;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能有如此驚人的感受力,真是天縱之才!這與耶穌十二歲時隨同父母去耶路撒冷的傳說,不妨對比著看,是無獨有偶,抑係抄襲古說,我們且不追究。但是,穆罕默德接受宗教思想之早,乃不容置疑。因為即在當時的麥加城中,穆罕默德也能接觸到好多善於辭令的演說家,其中便有猶太人,也有基督徒和多神教徒,彼此滔滔不絕,互相攻訐,各持一說而各不相讓。在穆氏的看法,猶太教和基督教的道理,要比阿拉伯人的多神信仰高出一籌。這也確是事實,故當他自己創立伊斯蘭教的時候,就選擇了猶太教和基督教做為他信仰的基礎。
穆氏十五歲時,阿拉伯人之間,一連發生了四年的內戰。他參加這一場戰役,使他學到荷槍持刀射箭殺伐的事。此一戰役的經驗,使他後來領導他的信徒與異教作戰時,得到很多的便利。
內戰結束時,穆氏已經二十來歲。他在童年期間,曾以牧羊為務,終日與羊群為伍,正像猶太人的先知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王一樣。當過牧童的人,如果他是能夠從幻想中找樂趣的話,空閒的時間實在太多,他可以終日自我陶醉在美妙的幻境之中。所以穆罕默德在做牧童時期,常在耳中充滿了音樂聲,直覺告訴他那種音樂是來自天上。因此,一般人常見他單獨地靜坐在一處,凝神傾聽,通宵達旦。
穆罕默德的婚姻生活 穆罕默德出身孤苦,所以目不識丁,僅有少許的商業經驗及宗教知識。他身體纖弱而富於神經質,但他面目姣好,是個俊美而有潔癖的男子漢,而且性情懇摯,極為忠誠。由於這些因素,使他成為大宗教家。在尚未成為宗教家之前,首先成了富孀克地徹(Kadija)的贅婿,正因為做了克地徹的贅夫,才更促成了他的宗教事業。
穆罕默德的宗教生活 穆罕默德在五十歲以前,曾經連續好幾年,每逢齋月,就獨自帶了簡單的行裝到山洞裡去做沉思的清修。這種工夫,相當於佛教所說的禪定。這使他得到了異常的宗教經驗,在他的心理上,堅定了宗教的信念。到了四十歲那年,他在山洞及沙漠中,竟然度過了六個月的光陰。在這六個月中,他感到有一種使命要他去完成,那就是傳播他的宗教。
穆氏在初期的傳教活動非常辛苦,阻力很大,收效很少,信之者僅為妻子克地徹、養子阿里(Ali)、義子載德、摯友阿布伯克(Abu Bekr)等一小群人而已。但是,他的宗教經驗使他永不退心,阻力愈大,愈能使他提起傳教的精神。漸漸地,信徒的人數日有增加,自稱他們的宗教信仰為伊斯蘭,自稱他們這些教徒為穆斯林(Moslems,意為歸順真主的人),或穆斯里民(Muslimin)。
穆罕默德的傳教生活 最初的伊斯蘭教,僅是一個祕密的小團體,它的分子不過是穆氏自己的一些親戚和朋友。數年之後因有了外人加入,穆罕默德就把他的宗教事業從祕密而變為公開,採取摩西及耶穌的方式,向麥加城的人宣傳。
雖有好多人成了他的信徒,但在麥加城內的大多數人,依舊要保守他們古老的信仰而與穆氏站在敵對的立場。他們雖用不合作政策來孤立穆斯林,卻未像羅馬政府對初期基督徒那樣地屠殺迫害。所以,穆罕默德仍可利用阿拉伯人的禁月,宣傳伊斯蘭教(伊斯蘭曆九、十、十二、正月的四個月為禁月,當時風俗在禁月中,各族間的仇恨都要暫時停止,不得械鬥,要和平相處)。
穆氏在麥加傳教期間,那是他五十一歲的那一年,一方面受到舊勢力的抵抗,一方面卻更加地使他振奮了宗教的狂熱。他宣布了他在一夜之間,由麥加至耶路撒冷往返了一趟(若以當時的交通狀況,兩地往返,需兩個月的旅程)。並且宣說:他在夜遊到耶路撒冷後,即上升天上,經歷了七層天堂,覲見了真主阿拉,接受了阿拉的訓示。
穆罕默德夜遊耶路撒冷及升天見主的故事傳開之後,他的傳教事業,一度降於低潮,甚至有些穆斯林也認為他在妖言惑眾而叛離了他。但他絕不因此灰心,他始終覺得真主阿拉永遠不會離棄他,並且在任何時地都會幫助他。於是,穆氏的活動宣講,更加地積極。
積極宣傳伊斯蘭教而攻擊偶像崇拜的結果,終於引起了保守派麥加人的仇恨,並且籌謀以斬草除根的方式,來對付穆罕默德。可是,阿拉伯人從來不知團結是什麼,也不知保密是什麼,所以,當他們尚在議論紛紛地計畫之時,穆罕默德早已得到了情報。因為伊斯蘭教的信仰,有其中心的教主及其共守的教條,信徒均向教主團結並以教條為皈依,所以指揮靈活,聯絡迅速。穆氏就暗示他的徒眾們,以化整為零的行動,由麥加城分批遷往另一個阿拉伯的城市麥地那(Medina)。當他自己逃出麥加的時候,風聲已經很緊了。
穆罕默德的成功 這次由麥加到麥地那的遷移過程,被穆氏傳記的作者們渲染得高潮頻起,使讀者讀來有驚奇不已之感。這個行動,被伊斯蘭教稱為黑蚩拉(Hegira),即是出亡或出奔的意思。這個行動實在也是穆氏個人及其宗教事業的轉捩點,因為,麥加城的人多保守古教的信仰,麥地那的人則處於敵對地位而多信猶太教。接著,麥地那人接受了伊斯蘭教的信仰,並以穆罕默德為他們的政治及宗教的領袖。最初建成了伊斯蘭教政權,並以此城做為發展伊斯蘭教的基礎。故此對於伊斯蘭教的歷史而言,極其重要,伊斯蘭教也以穆氏逃亡至麥地那的那年(西元六二二年),定為伊斯蘭教紀元的第一年。
從此,穆罕默德便走上了成功之路。他以他的宗教,在麥地那建立一個強固的政府,他像《舊約》中的摩西一樣,也頒布了一些法律,以統治人民;他建立了一支具有宗教信仰的軍隊,用這支軍隊來維持麥地那的秩序,並用它來對付異教,特別是猶太教的僑民的反叛,和驅逐來自沙漠的野蠻的貝督英人的襲擊。
在麥地那打下了強固的軍事和政治基礎之後,穆氏便於西元六三○年率領教徒,進攻麥加城。在軍事的刀劍脅迫之下,保守的不團結的阿拉伯人,終於在西元六三二年向武力投降,接受了伊斯蘭教《古蘭經》的信仰。穆氏也就死在他們打進麥加城的那年,僅六十二歲。他的宗教,則在他「以劍傳道」的遺訓之下,迅速地發展開來,終於成為世界性的大宗教之一。
第三節 伊斯蘭教的教理
一神主義 《古蘭經》第十一章第一一三節說:「你們在阿拉以外無友,且不復獲得相助。」伊斯蘭教相信,只有他們所信的阿拉,是唯一的真主,是宇宙的創造者,是公道的主持者。阿拉是全知、全能,也有大仁、大慈。阿拉以外,別無善神。所以伊斯蘭教極端仇視多神教,把無神的佛教也視為多神教。猶太教及基督教的神,是伊斯蘭教的基礎,所以不加反對,只是不承認基督教三位一體的信仰。穆斯林不能接受耶穌是神的道成肉身之說,僅承認耶穌是以色列人的先知,正像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王等被伊斯蘭教視為先知一樣。上帝經過舊時的歷代先知而顯示給以色列人,最後選擇了穆罕默德做為他的傳言者,傳警告、報喜訊給全世界的人。因此,穆氏雖然也僅是先知之一,卻是真主最後、最大的使者;伊斯蘭教雖然接受摩西十誡及耶穌的福音,但是被穆氏吸收的成分卻以另一種姿態出現在《古蘭經》中。所以,在原則上伊斯蘭教不反對猶太教及基督教,在實際上伊斯蘭教只信仰穆罕默德的上帝阿拉,只接受穆罕默德傳出的聖經《古蘭經》。
未來思想 《古蘭經》第三十九章第六十八節說:「號筒吹起,除去阿拉所意欲的人以外,所有在天與地的人,都昏暈過去。而後另吹一次,看哪!他們站立起來等候。」這裡是說,凡不是穆斯林,均不為阿拉所意欲,均屬於罪人,均將在末日來臨時,聽到號筒聲,即站起來等候真主阿拉的審判。審判的結果,非常簡單:「一部分是在天國,一部分是在烈火。」(《古蘭經》第四十二章第七節)又說:「凡是作惡,且被罪惡包圍的人,均是永居火獄的。」(《古蘭經》第二章第八十一節)
在伊斯蘭教,善與惡的標準,但看你是否接受了《古蘭經》的信仰。因為《古蘭經》所示的,都是教你如何順從真主阿拉,如何守齋,如何修善的;你如不能接受,或僅接受其中的一部分又另外接受其他一種或多種的道德律,伊斯蘭教也要把你視作惡人。例如《古蘭經》第二章第十一及十二節說:「有時候,人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在地面上造惡。』他們就說:『我們只是調解的。』須知他們均是造惡的,但是自不覺悟。」根據穆斯林時子周對這兩節涵義的解釋是:「是與非的中間,善與惡的中間,沒有路線可走,一個人不能又事奉阿拉,又聯繫魔鬼,所以真主說那些自稱調解的人均是造惡的。」(《伊斯蘭教義續五十講》五十二頁)伊斯蘭教之仇視異己者,因為那是《古蘭經》所規定的,如說:「的確,一般不信,和死時尚未皈信的人,他們定遭阿拉和眾天使與世人的詛咒。」(第二章第一六一節)又說:「如果他們信如你們所信的,他們就得正道了。若是他們不肯,他們就是反抗中。阿拉將替你對付他們。」(第二章第一三七節)但是,穆氏的一神信仰並不堅定,例如威爾斯說:「有一次他進入卡巴神殿前,宣言麥加之諸男女神祇,亦可謂為實在者,此等神祇或與諸聖同類,介於真主與人類之間,有調停的能力。」(《世界史綱》第三十一章第二節)
伊斯蘭教的天堂 伊斯蘭教的天堂,實在就是人間社會的理想化。穆氏自行多妻主義,就在《古蘭經》中規定:「若是你們恐怕對於孤兒不公平,你們就娶於你們合宜的婦女兩個、三個、四個。」(第四章第三節)說出了他要多妻的道理,穆氏本人就是孤兒。因此,凡是信仰伊斯蘭教的人,「他們在天園中有清潔的配偶,永居在那裡。」(第二章第二十五節)又說:「對阿拉敬畏的人,在主處可獲有河流的天園,住在那裡,且有清潔的侶伴,和阿拉的喜愛。阿拉是看得見眾僕的。」(第三章第十五節)從這經文中,可知伊斯蘭教的天堂是有夫妻生活的。在那裡,人神之間是主奴關係,這與猶太教、基督教的觀念並無二致。
基督教的天堂,可從約翰的〈啟示錄〉中見到非常詳細;伊斯蘭教的各種「言行錄」及其他伊斯蘭教的傳說中,則把穆罕默德在夜遊耶路撒冷升天時所見的景象,羅列得也很詳細。
天分七層,第一層天純白如銀,掛著金光燦爛的星宿,許多天使守護森嚴,以防魔鬼撒旦的闖入。在這層天裡,穆罕默德遇見了人類之祖亞當。在其他各層天裡,又遇見了挪亞、亞倫、摩西、亞伯拉罕、大衛王、所羅門王等《舊約》中的先知。又看見「阿至洛依」天使,這是取人之命的天使,人類死期來到,即由他把靈魂取去,他的身大無朋,兩眼的距離即有七千日的路程那樣遠,心頗慈善,每見人類犯罪,即落淚如雨。又見執行刑罰的天使,火質銅面,常坐於火焰之上。又見一天使,半面是火,半面是冰雪,周圍有許多天使環繞,大家不斷地讚頌真主。第七層天裡,是正義者的歸宿處,見一位天使,身大過於地球,有七萬個頭,每頭七萬張口,每口七萬條舌,每舌說七萬國語言,每國有七萬種方言,均在讚念真主。
穆氏升天時,又見到各種刑罰。穆氏說:他在火獄裡看見許多人,有的像駱駝之蹄,手取火塊,吞入復屙出,這是吞滅孤兒財產者的刑罰;有的人肚腹很大,踏火而行,這是重利剝削者的報應;有人置鮮美的肥肉不吃,卻寧取臭爛的腐肉而啖,這是對於不親自己的妻室反去迷戀非法的婦女者的懲治。有的婦人兩乳懸空而掛,這是不守婦道的淫蕩者所受。
穆氏在天上見到了真主阿拉,有億萬天使向主膜拜,屏聲息氣,嚴肅致敬。在此,穆氏接受了真主的訓示,要每日五十次對主禮拜。後來大概覺得每天做五十次禮拜太麻煩了,穆氏就自動地改變為每天五次。
天分七層之說,則與印度教《富蘭那》聖典所載相同,此係七大星辰崇拜的演化,與一週七日而有七個安息日的基礎正同。
鼓勵戰鬥的宗教 伊斯蘭教是以劍傳道的宗教,從麥地那建立了基地之後,穆罕默德即主張用武力來解決問題。《古蘭經》第四十九章第九節說:「設有兩夥穆民(穆斯林)起衝突,你們應從中和解;如果一方壓迫一方,你們就對那施行壓迫的人,武力從事,至他們依從主的命令為止。」這是在他們自己之間使用武力。
對於外人,則鼓勵穆斯林把力量使用在勝利之前的戰鬥上面。《古蘭經》第五十七章第十節說:「天地的產業都歸阿拉執掌,你們為什麼不使用在阿拉的道上?在勝利之前,使用而且戰鬥的人,和其他的人便不同等,這般人在階級上比那在此以後使用而且戰鬥的人們更偉大。」這是教他們在戰鬥來臨時,應當爭先獻出所有的一切。
因此,穆斯林與人作戰時,無不奮勇當先,並且不敢退後。《古蘭經》第八章第十五、十六節中說:「眾皈信的人哪!你們遇見不信的人前來作戰的時候,不得轉過背去,是日,除了為戰術或歸隊而外,凡是掉過背去的人,定遭受阿拉的惱恨,他的居處是火獄,這歸所太惡了。」如果敵人後退,《古蘭經》第四章第一○四節則說:「你們追擊敵人,不要放鬆,若是你們受痛苦,敵人亦如你們一樣受痛苦;可是,你們能向阿拉希望他們所未有的希望,阿拉是深知的、明哲的。」這裡所說的「向阿拉希望」,就是穆斯林因「戰於阿拉之道」,必得真主的援助,即或因戰而死,亦必有升到永久愉快的天園的希望。
穆斯林相信凡是不信伊斯蘭教的人,阿拉都要懲罰他們,並把他們交給穆斯林的手上。所以,殺死不願接受伊斯蘭教信仰的人,不但無罪,倒是受阿拉喜歡且其必定有所賞賜。因此,《古蘭經》中有好多倫理的格言訓示和規定,穆斯林們未必全部了解,更說不上全部遵行。但有一樁事,穆罕默德的信徒們,卻是認真地做到了,那就是以劍傳道的狂熱行動。
殺人可以升天,退後必遭真主惱恨,誰敢臨陣逃脫呢?誰敢不以全力搏殺呢?伊斯蘭教之所以成為強大的宗教,原因即在於武力的征服。
《古蘭經》 《古蘭經》究竟有多少章節,乃是一個問題?有說是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二百四十七節,有說是六千六百六十六節。本來沒有定型的《古蘭經》,只有流傳於信徒之間的穆罕默德的好多種言行錄,那是被穆氏的門徒用椰葉或鹿胛骨記下來的,漫無次序可言。到了穆氏故後,阿布伯克於伊斯蘭教紀元十三年(西元六三四年),才把這些散亂的言行錄蒐集整理之。到西元六五二年,又由奧馬爾(Omar)改纂而大成之。以曾經隨侍穆罕默德的載德董理其役,以散文間有韻文而成其書,文字優美,足為阿拉伯的範文。後人以為穆氏不識字,由穆氏說出的《古蘭經》的文字竟有如此之美,證明是阿拉的創作,而非穆氏的私意。實則,現存的《古蘭經》,意思是穆氏說的,文字是他人代寫的。據近人程光裕的《西南亞史》第八章第十五註說:「阿拉伯語甚簡潔,字句明白有力……今流傳的最古詩篇,似作於穆罕默德前百年中,當時詩人雖未識字,然出口成章,結構巧妙。」此可與本章第一節第三目所載對照著看。
古蘭有譯為可蘭,英文及法文叫作Al Quran或Leo Coran,德文寫作Der Koran,阿拉伯語叫作Qu’ran或Qoron,原係書籍或讀本的泛稱,為誦讀之義,又轉為天啟之義。所以,現存的《古蘭經》合訂本,固然是穆氏死後所集成,但當穆氏初將其中的內容傳出一小部分,而被信徒記錄成為單本的小冊之時,《古蘭經》之名,即已行於麥加及阿拉伯的其他各處的信徒之間。例如在穆氏傳教不久,即有法圖美及她的丈夫沙而德,接受一個穆斯林向其夫婦倆教授誦讀《古蘭經》的冊本(熊振宗著《穆罕默德傳》一一六頁)。
《古蘭經》編成後約二百年間,註釋家輩出,唯其中的泰拔利(Al-Tabari)以敘述事實為主,查摩謝利(Al-Zamahschari)以詮解文法為主,這兩種註解最為著名。如今,阿拉伯的勢力落後,但是伊斯蘭教的實力仍不弱,他們即以擁有《古蘭經》及穆罕默德的傳記做為向世界文化誇耀的資本,他們離了《古蘭經》就不能生活。
《古蘭經》中的言辭,是否出於穆氏所說,學者多所爭論,然而威爾斯說:「此等言辭或不若耶穌所言之高尚神聖,然因此而遺一公平處世之遺訓於世界,中含寬大之精神,合乎人道而又易於實踐。」(《世界史綱》第三十一章第四節)
再說,《古蘭經》的言辭,均有它的時代背景,未嘗顧到千百年後的環境,時代既然不同,適應性自然受到限制。例如天分七層的記載,便使今日的穆斯林困惑不解;天堂有美女和酒的記載,也使今日的穆斯林所不喜。於是就有人提出,在讀《古蘭經》時,「必須拋開當年的背景,而要用它衡量判斷現在的各事與個人的行為,使經上的教訓,與世事的表現、個人的行為,聯絡到一起。」(時子周著《伊斯蘭教義續五十講》八十二頁)這是明智的想法,能有這種見解的人,確是可佩的穆斯林(時子周是《國語古蘭經》的譯者)。不過,凡為穆斯林,多能明白《古蘭經》的三大要旨:1.信一真神,2.穆罕默德是神所使命的預言者(先知),3.嚴格遵守宿命之說。
第四節 伊斯蘭教的教儀及傳布
穆斯林的生活實踐 穆斯林的宗教生活,主要有五項,現在分述如下:
(一)拜功:每天按時,禮拜五次:1.在黎明及日出之前,舉行「晨禮」。2.上午十二點半至下午三點半之間,舉行「晌禮」。3.下午四點以後至落日前一個半小時之間,舉行「晡禮」。4.日落之後,立刻舉行「昏禮」。5.夜間任何時間,均可舉行一次「宵禮」。
除了每日的五次個人單行的禮拜,尚有規定在清真寺內由「阿洪」(Imām,領導禮拜的人)領導的「集合禮拜」,那是指的:1.每星期五舉行的「主瑪」(Jum’ah)拜,2.每天的「天命拜」,3.開齋節和忠孝(犧牲)節的集合禮拜,4.齋月內的集合禮拜,5.殯禮的集合禮拜。
每種禮拜均有其固定的儀式和誦詞。
(二)課功(布施):每年施捨出資財的四十分之一,做為濟貧之用,稱為「澤卡特」(Zakāt)。在每年的齋月完了或開齋節那一天繳納;穆斯林又可為他們自己及他們的孩子,付出每年每人四磅半到五磅小麥或相當價值的錢,稱為「費特爾捐」(Sadaqa-Tul-Fitr)。這些捐款是用在貧困的穆斯林身上,以及用在教務的行政工作和軍事費用上。
(三)齋功:每年伊斯蘭曆的九月,要齋戒一個月。據穆斯林自稱,伊斯蘭教的齋戒是要以此改進人類道德上、精神上的情況;齋戒的目的,在使人學習如何不犯過,所以不僅禁食,而是禁種種罪過(《國語古蘭經》第一八四註)。他們的封齋是自每日的黎明時分至晚間,白天禁食,黑夜可以飲食。在齋月的夜裡,仍可與妻室接近,並說:「她們是你們的衣服,你們是她們的衣服。」(《古蘭經》第二章第一八七節)封齋的目的,不是斷食、斷淫、斷財,而是訓練他們不要貪食、縱欲、貪財(時子周《伊斯蘭教義續五十講》十九頁)。
(四)念真主:公開宣布:「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欽差。」
(五)朝覲:如果環境許可,一生之中至少應到麥加的天房朝覲一次,一般稱為朝聖。
以上是做為一個穆斯林的五大責任。此外,尚須遵守四誡:1.不為不名譽的事,2.不吃豬肉、不飲酒,3.不放高利貸,4.不違抗真主阿拉之命。
穆斯林的信德 穆斯林要守七項信德,類似耶教的〈信經〉,用中文念出時,即是:「我信真主,信他的天仙、天經、列聖(先知)、後世,善惡都定自真主,死後復活。」現在分別介紹如下:
(一)信真主:真主阿拉是獨一的、一位一體的。他創造與調養宇宙,他是全能、全知、最慈、最善的,他是無始無終的,憐憫人與萬物的,他不是被產亦不產生。
(二)信天仙:所有的天仙,是在阿拉命令下的妙體,是精神的被造體,是聽命於造物主的僕從。他們不飲食,也不睡眠,他們的數目是多得數不清的。此所謂的天仙,即是天使。但是伊斯蘭教以為天仙與先知同一般的穆斯林一樣是真主的僕人,所以不拜天仙,不拜先知,唯拜真主。
(三)信天經:這是伊斯蘭教的聖經。他們以為,一部《古蘭經》已經包攝了這世界及人類的一切動態,它是宗教的、社會的、政治的、家事的、經濟的、軍事的,它是一切的指南。
(四)信先知:先知即是預言家。伊斯蘭教既以猶太教及基督教的傳說為基準,所以也信《舊約》及《新約》的二十多位先知,例如亞當、亞伯拉罕、亞倫、約伯、摩西、大衛、所羅門、耶穌等人。因為《古蘭經》第四十章第七十八節曾說:「我(主)曾在你(穆氏)以前派遣過使者,有的我曾告訴你他們的略歷的,有的是未曾有告訴你的。」這一點使得穆斯林的排他性要比基督教為之減少,使他們後來在宗教上不再強迫被征服的人民改信伊斯蘭教。目前的伊斯蘭教國家,反而已能保護異端如猶太教、基督教,乃至佛教。當然他們依舊堅決相信,唯有穆罕默德,才是先知之中最成功、最偉大的一位。
(五)信後世。
(六)信人之禍福遭遇,都是真主創造時所決定,這就是宿命論。
(七)信死後復活,接受最後的審判。
伊斯蘭教的禁戒 《古蘭經》第五章第九十節說:「眾皈信的人哪!酒、賭、立起之石(拜偶像)及籤,只是汙穢,是魔鬼的作為,你們要躲避它,你們就可以成功。」在這之中,特別是酒,被伊斯蘭教所嚴禁,乃至飲用少量的甜酒、黑啤酒、葡萄酒、啤酒,也不許可,任何含有酒精的飲料,都以為是不清潔的。
與飲酒並列的禁戒是猜忌、怨恨、說謊、憎惡、荒淫等,認為這些都是促使人類犯罪的根源。
穆斯林吃豬肉,乃是最大的禁忌;其實,若照《古蘭經》的經文是:「他只是對你們禁食自死的、血、豬肉,與宰時不以阿拉之名高呼的。」(第二章第一七三節)以及:「對你們列為禁食的,是自死的、血、豬肉、未經朗誦阿拉的尊名宰死的,以及絞死的、打死的、摔死的、碰死的、野獸食剩餘的,你們宰的不在禁例。」(第五章第三節)根據穆斯林的解釋,這些禁例,是為了衛生的理由,別無神祕可言。
伊斯蘭教的傳布 西元六三二年穆罕默德逝世之後,他的信徒們創立了一個叫作「哈里發」(Khalifa,意為穆罕默德的繼承人與代表)的制度,經常選舉繼任者以充任此職。他們以神權政治為政府的形式。
哈里發採取了如下的方法,以獲得阿拉伯諸族對他們的效忠:1.凡有侵略阿拉伯本部穆斯林的,必予以懲罰。2.組織遠征軍,專事劫掠敘利亞、美索不達米亞、埃及一帶的非穆斯林。3.阿拉伯人因哈里發而學得了團結與集團的行動。4.他們與較開化的民族如羅馬人及波斯人作戰,因此而滿足了他們獲取財富的欲望。
西元六三五年,穆斯林占領了大馬士革;第二年,羅馬皇帝的一支軍隊又敗於他們之手;西元六三八年,耶路撒冷降於穆斯林;兩年之後,羅馬帝國在敘利亞的最後要塞乍利亞也被攻陷。
於是,北路攻占了亞美尼利,南路攻入了埃及,西元六四六年取得了亞歷山卓。
又從埃及向西發展,經過的黎波里(Tripoli)、突尼斯(Tunis)、阿爾及利亞(Algeria)、摩洛哥(Morocco),使羅馬在北非的統治權又告壽終,並使柏柏人(Berbers)及摩爾族人(Moors)成了穆斯林。
另一支軍隊,於西元六三七年侵入波斯王國,在喀德西亞(Kedessia)獲得一次決定性的勝利,征服了底格里斯及幼發拉底兩河的流域,進而打入波斯本土,結束了波斯的薩薩尼王朝,成了波斯的主人。
西元七一一年,柏柏人與摩爾人在阿拉伯人的率領下,渡過直布羅陀海峽,不久整個西班牙半島,除了西北角的山區,全部落於穆斯林之手,此後西班牙成為伊斯蘭教國家,達八百年之久。
當時,他們又越過庇里牛斯山,進攻法蘭西,但在西元七三二年,與信仰基督教的法蘭克領袖查理.馬特(Charles Martel)遭遇戰而失敗,自此便使伊斯蘭教勢力止步於庇里牛斯山以南。
至於在東方,則征服中央亞細亞,直入印度及中國。在不到三百年中,使印度尼西亞人口的百分之九十成了穆民;又使百分之百的馬來亞人信仰了《古蘭經》;在西元一五二七年以前的菲律賓,也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接受了阿拉的信仰,後來由於西班牙的征服,又使菲律賓成了天主教國家。
第五節 中國的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初傳中國 伊斯蘭教輸入中國,分有水陸兩路,水路是由阿拉伯海,越印度洋,繞馬來半島,經南中國海而至廣州,並在廣州建了中國第一座清真寺。近人蔣君章在他〈我對於回教的認識〉一文中說:此在隋文帝開皇七年(西元五八七年)。實則那年的穆罕默德才十八歲,所以很不可信。
陸路是由阿拉伯半島,經波斯及中亞,越蔥嶺,入西域,循天山南路及甘肅河西走廊,於晚唐之世到長安首都。我們知道,穆罕默德逝於西元六三二年,他的年代正值我國初唐盛世,當時的西域諸國,尚有信奉佛教。所以,西域回族之改信伊斯蘭教,為時很晚。據《宋史》所載:宋神宗熙寧元年(西元一○六八年):「(回鶻)入貢,求買金字《大般若經》,以墨本賜之。」足徵此時的回族尚是佛教信徒。
新疆省或西域,它有阿爾泰山聳於北,崑崙山峙於南,中為天山,東西橫貫。最早的西域佛教,多在天山之南,如龜茲、于闐等國。而回族又名回紇,原為西突厥的管屬,位居天山之北,故受佛化較遲,其受回化則更晚。
洪滌塵的《新疆史地大綱》七十一頁也說:「唐末,天山南路佛教漸衰,回教遂乘之布滿其地。」實則,唐末之際,回族尚未信奉伊斯蘭教,伊斯蘭教之得名,更在其後數百年。
蔣君章於同上所引一文中說:「至回回教一名詞正式引用,則始於定州禮拜寺至正八年(西元一三四八年)碑。至正為元順帝年號,可知回教名稱之成立,尚在元朝的末年也。」
伊斯蘭教在中國的流傳 伊斯蘭教現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由於它的教義簡單,易於實行,同時著重於現實生活的追求,所以很能適應一般人的要求。同時不拜偶像,沒有無謂的儀式鋪張,故也適合邊疆民族的樸質之風。這是伊斯蘭教能在中國久傳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
雖在清朝屢起回亂,但在中國的穆斯林,畢竟尚未以大規模的武力來做為傳教的手段;倒是為了適應中國固有文化,大大地鼓吹儒伊思想的溝通,並且幫著儒家來抨擊佛老。這是原因之二。
伊斯蘭教之得名是在元末,元朝對於被稱為「色目人」的回族,也特別眷顧。降及明代,朱元璋所用的開國大將,例如常遇春、胡大海、沐英、藍玉等,也都是穆斯林。因此,起初在邊疆的這個阿拉伯人的宗教,漸漸地遍及中國全境了。這是原因之三。
再有一件趣事,即是邊疆回民之姓馬的很多,考其原因,明朝將穆罕默德之名,譯成「馬木特」,同時,穆氏的信徒又稱為「穆民」,往往要在自己的本名上,加一個「馬木特」某某,結果,好多穆斯林就變成姓馬的了。
事實上,現在的伊斯蘭教,已非狹義的種族,它在起初並非先由回族信仰,來中國後雖以回族的信仰為主,再後又遍及於漢、滿、蒙等各個民族。據民國三十三年(西元一九四四年)國民政府主計處統計局正式發表回民的數字,是四千八百一十萬四千二百四十人,相當於當時全國人口的十分之一,除未曾包括臺灣省之外,大陸各省無處沒有回民的蹤跡。以東北、西北、河南、河北地區的散布最密。他們的團結力堅強,由於伊斯蘭教的信仰,使他們絕不與外教人通婚,非穆斯林要娶回女或將女兒嫁給回男,必須入了伊斯蘭教才可;回人的兒女,也就生來是穆斯林;他們出外,不宿外教人家,不吃外教人的飲食,所以自成一大社會,回民的數目,也就有增無已。不過晚近以來,回民之脫教改宗者,固不乏其人,對生活的隔離,也沒有那麼嚴正了。
伊斯蘭教的宗派 考察伊斯蘭教的歷史,西元六六一年以後,穆罕默德的正統,即因大食帝國內亂而告中絕。當穆罕默德的女婿阿里(Ali)當選為第四任哈里發,不久即因奧瑪耶族叛變而被刺身死。接著是由奧瑪耶族的穆阿維亞一世(Muawiyah Ⅰ)自任哈里發,建奧瑪耶朝,伊斯蘭教正統便斷於阿里的遇刺。
奧瑪耶朝創立時,由穆氏叔父阿拔斯(Abbas)的子孫,以呼羅珊(Khorasan)為根據地,別創阿拔斯派,色尚黑。在中國史上謂之黑衣大食,或謂黑山宗,俗稱黑帽回。有好幾個種族信奉這一派,例如維吾爾族,即屬於這一系統。
奧瑪耶朝被阿拔斯朝於西元七五○年毀滅之後,奧瑪耶族的後裔,出奔埃及,再至西班牙,建立西大食帝國,色尚白。在中國史上謂之白衣大食,或謂白山宗,俗稱白帽回。
再說穆氏的女婿阿里遇刺後,他的後裔逃往波斯,為紀念穆氏之女阿里之妻法提瑪(Fatima),另創了法提瑪派,色尚綠。在中國史上謂之綠衣大食。西元第十世紀,至埃及,開創了法提瑪朝。
至於我國新疆的伊斯蘭教,自始即分有黑白兩系,而且不一其族。所以用回教之名,實在並不正確。西方人稱他們為穆罕默德,倒較合理,可是穆斯林又不樂意接受。如稱他們為伊斯蘭教,他們才高興。
中國伊斯蘭教的流派 在中國的伊斯蘭教,除了黑白二派原來局限於新疆一地之外,尚有舊派和新派之分。大致上說,黃河、長江、珠江三個流域的各省,全屬於舊派;西北邊疆的,則屬於新派。
舊派伊斯蘭教大約占有回民全數的百分之六十,他們大多能夠入鄉隨俗,可以接受居住地的若干習尚,也沒有總的全體組織機構及總主教之類的領導人物。各禮拜寺或清真寺的負責人,稱為阿洪,又通稱為教長,也就是教師。做為一方教民在組織及領導上的核心人物。此一職務係由各該禮拜寺的如董事會等核心組織所選聘而產生,以同教派的「品學優良」的穆民為選聘之對象,任期一年或連任數年,並無年限的約束。
新派伊斯蘭教,實由於反對舊派的隨方隨俗而起,他們指責舊派有違真主所降《古蘭經》的訓示,所以提倡尊經護教,並且創立一種「門官」(主教)制度。這以陝西及甘肅為中心,門派很多,最主要的有四派:
(一)哲合勒耶派:意為明揚正道。創於西元十八世紀中期。此派「門官」為終身職,且為世襲子孫制度。
(二)虎飛耶派:意為暗藏機密。創立時期約與前派相同。初由花寺大爺為主教,此人死後即改共管而廢主教。
(三)哈狄勒耶派:意為出家修身。此派的主教以出家為必要條件,凡教民子嗣多者,可送一子出家,或自願出家修行,研究教義。這與穆罕默德多妻主義的遺教是完全相違,它的成立很晚,約在西元十九世紀初期,相當清朝宣宗道光年間(西元一八二一―一八五○年)。
(四)庫布勒耶派:意為存心養性。也是於道光年間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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