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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一輯 教義論述類|01-05 基督教之研究|第一章 今日的基督教與佛教

聖嚴法師

第一章 今日的基督教與佛教

首先要說明,本書所稱的基督教,是指英文Christianity,即是信奉耶穌基督的宗教,所以它是舊教天主教(Catholicism)及新教(Protestantism)的總稱。

我國在習慣上把舊教稱為天主教,把新教獨占了基督教之名,這在天主教是不願同意的。因此要說明本書的標題,對信奉耶穌基督的新舊各派,沒有厚此薄彼之意。

不過,本書在《新約》、《舊約》及有關的資料譯語上,採用了新教的用語,比如舊教稱宗徒保祿,新教則稱使徒保羅,本書便採用了後者,因為新教的用語,在中國比較普遍之故。

第一節 時代的宗教之病

(一)一元論的二分法

宗教的目的,只要它是值得一部分人去信仰的高級宗教,大致總不會否認他們的信仰,是為求得現實(罪惡)的解脫,進而進入一個不受罪惡(佛教稱為業力)束縛的境界,這是什麼?這就是從現象汩入於本體,從矛盾進入於統一的要求;雖然一般的宗教徒,尚不能理解到這一層道理,但這道理卻是明顯地擺在大家的面前。

問題是在,對於一個宗教的信仰,能否確切把握使人進入絕對的統一?如果要講統一,那在泛神論或萬有神論的哲學,似乎也可達到這一境地,那就是「物我同化」或「以小我化入於大我」,便完成了進入統一狀態的目的;可是,那雖完成了整體,卻否定了個體。

基督教,對於進入統一這一點,似乎很難找得有力的根據。首先,他們將創造宇宙的上帝,置於宇宙之外,做為宇宙形成的「第一因」,上帝不受他造,唯有上帝能造萬物,因此,上帝與宇宙——時空之間的萬事萬物,乃是永遠對立的,永遠是主觀與客觀的關係。從這一點可以明白:基督徒何以稱耶和華上帝為「主」而自稱為「僕」了!這在印順法師稱他們為「主奴關係」,還被一位牧師極不樂意地抗辯了一次,其實那又何必?基督教的理念就是這樣的嘛!否則他們勢必要否認上帝是自有永恆的了!從這「外宇宙」的上帝觀的原則下,演化出來的基督教義,便是順理成章的「一元論的二分法」,一元是上帝造萬物,二分法是:上帝跟宇宙是對立的;上帝與子民是對立的;天堂與地獄是對立的;信徒與異教徒是對立的;選民與落選者是對立的;善(天使)與惡(魔鬼)是對立的。根據基督教的理論,他們似乎從未打算要把這種對立的局面徹底改善。耶穌雖曾說過:「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十二節)這意思是要更加愛護那些尚在罪惡中的人,使他脫離罪惡;可是,後世的基督教徒們又運用了這一段話:「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節)因此,他們想盡了方法,要使一切的人,全部納之於基督教的信仰之下,並且要使一切的文化全部變成基督教的文化。凡是不信基督教的人,縱然他在倫理(道德)的基礎上無懈可擊,也要使他變成基督的信徒而後甘心,否則便是異端,便是妖巫,便要把他們送上柴火堆,活活地燒死。今日雖已無能實施這樣的酷刑了,但是英國的白特倫.羅素先生還要說:「若他們今日還是像昔日一樣的獨斷,他們會仍然覺得有理由去把異教徒燒死在柴堆上。」(羅素氏著〈不可知論者是什麼?〉)

(二)如此的神愛世人

以往,我總覺得不解,基督徒們傳道的時候,總是那般地緊抓一個「神愛世人」的觀念,他們平常也的確能夠表現出「愛」的力量和態度;然而一涉及「異教」信仰的問題時,他們就完全不同了。他們看到了一個異教徒的笑話或醜聞,似乎比自己進了天堂還要開心。我總是想不通基督教的「博愛」,竟會如此地使我莫測高深!

如今呢,我已「悟」了,因在幾年之前,由於我也認真地研究了幾年的基督教之後,對於基督教的種種,已經不再那樣地「莫測高深」了,當我見到新舊二派的基督徒們的種種離奇的作風,也就不以為奇了。譬如輔仁大學的杜而未神父,在課堂上由於有個學生(並非佛教徒)不同意他對佛教的武斷批評,他便「拍」的一聲,打了那個學生一巴掌,把「全班同學都嚇呆了,完全震驚於這突如其來的掌聲,和那位同學嘴角淌下的鮮血」,《文星》雜誌七十九期還特別為此刊了一篇專訪。又有一位周幼偉神父在天主教的《現代學人》雜誌上說,天主教在中國傳教的目的,是要將中國文化完全基督教化,無怪乎他在跟輔大學生講《墨子》的時候,要把「禍祟」念成「禍崇」,把「市賈信徙」1念成「士假信徒」了。杜而未神父在他們的《恆毅》雜誌上,硬要從語源學中東扯西拉地把佛教說成是月神宗教;但他卻從來不肯向印度的文化、宗教、哲學的史料中去下工夫。又有一位龔天民牧師,受他教會的扶持去日本的佛教大學及大谷大學讀了幾年佛教的書,便大寫他的「研究報告」,當然,他是真的用了幾年工夫的,他那樣的「報告」,絕不是一般的基督徒們所能寫得出來;可惜的是,他是為了自己的飯碗問題,所寫的佛學報告,總覺得他是左右為難,兩面不討好,他既想寫出佛教學的真內容,又怕讓他的教會看了不滿意,所以他只好採取「掘」與「埋」的手法,先把佛教學「掘」起,跟著又把它「埋」掉,可惜他「埋」得很拙劣。如果說個比喻:好像一個幫工的窮孩子,被他的主人授意去偷窺一個富家的金銀珠寶,這些金銀珠寶,的確是讓他窺到了一個外貌,可惜這些寶物不能歸他自己或他的主人所有,沒有辦法,只好在上面撒一泡尿,回頭就向他的主人報告說:「那些東西沒什麼了不起,雖然是寶貝,但卻有著一股尿的臭氣。」

像這種情形,我已看得很多了,但總以為那是可以原諒的宗教之病:第一,基督徒也是凡夫,豈能沒有「我執」?乃至基督教的耶和華上帝的「我執」,似乎比一般凡夫來得更明顯,這在〈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等各篇中表現得最為淋漓盡致!縱然到了《新約》四福音中的耶穌基督,這個「我執」的心理狀態,還是非常地強烈,所以值得諒解和同情,正像我們要諒解和同情我們自己的同道一樣。第二,基督教的原則或本質,就是一個獨斷式的宗教,就是一個一元論的二分法的宗教,別說他們對於異教不能容忍,就是對於門內的兄弟(新舊各派)之間,同樣不能容忍;縱然是上帝對於子民,同為他所創造的子民,同為信了他的子民,同為被他召去了的子民,還不能得到同樣的待遇,而要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第二十章第十六節)當然,這在基督徒是從來不希望讓人家提起的事。所以我們應該諒解他們,並給予充分的同情,不必生此閒氣。

(三)宗教的寬容

誠然,容忍或寬容,也是基督教的基本觀念:「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二十一、二十二節)可惜的是這個饒恕弟兄七十個七次的教訓,僅在信了「上帝的兒女之間」局部地遵行,乃至同為上帝的信徒,乃要鬥爭屠殺。不過,到了近世以來,「信仰宗教自由」已成了各文明國憲法的基本精神之一,在西方國家,排斥異教或迫害異教的罪行,已不復聞,尤其在美國,各宗教的信仰,根本受著同等的重視。我曾接觸過的美國軍人和平民,儘管彼此之間的信仰不同,他們卻不會硬向你傳教;他們對於佛教雖未必希望信仰,但卻很感興趣,他們之中凡是階級較高的或知識較深的,甚至坦白地告訴我:「我什麼教會都不信,我只信上帝。」別以為上帝就是耶和華,那才不是,他見我拜佛,也說是拜上帝(God),可知他們是接近於「宗教一元論」的信仰者,因為今日的美國,實際上是在推展著一種「靈的多元主義」(Spiritual Pluralism)的信仰,因為他們相信:「不論它在什麼地方與什麼時候,不論它叫什麼名字,玫瑰花總是一樣的香。」這是什麼?這就是佛教所說的「方便有多門,歸元無二路」2,也是中國儒家所說的「道並行而不悖」的思想。所以,近代的英國大哲人羅素及美國大哲人白璧德,對於東方哲學均有著極高敬意,他們對於佛教的敬意,遠在於基督教的情感之上,甚至有人要說:「最了解共產主義的人才最了解天主教,所以……羅素先生,可算是其中之一。」(《文星》雜誌七十九期)

也許有人以為近代西方所倡行的宗教容忍精神,是根源於《新約》而來,其實錯了。這一寬容精神,是希臘的哲學激發了文藝復興,並由歷代的革命志士們用鮮血換來的;美國的早期白人,就是因了宗教的迫害,而逃到新大陸去拓荒的。可知今日美國的宗教寬容精神,有著他們個別的歷史背景;也許正因為如此,故在隔了一條太平洋的我們這裡的基督徒身上,就缺少這一精神的修養了。

因此,羅素先生要說:「現代的基督教徒,視寬容精神為基本教風;事實上,它是一種心氣的產物,那個容人懷疑與詰問絕對真實的心氣。我相信,無論何人,若其不偏不倚的去考察過去的歷史,便將匯歸於這樣的結論:基督教所引起之苦難,較其所防止者為多。」(羅素氏著〈不可知論者是什麼?〉)如果可能的話,讀者們不妨另找羅素的一部《西方哲學史》來看一遍,那將更可了解羅素先生的觀點。

(四)愛你的敵人

有人,尤其是基督徒們以為,歷史上教會所造成的災難,是出於教會的人謀不臧,不是基督教本身的汙點;但是若能從基督教的本質去看,便可看出這是不攻自破的辯護。雖然耶穌曾說:「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二十七節)但是耶穌又說了這樣的話:「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五節)這話未必是壞話,如今也有人把它解釋為服從真理便是遵行上帝的旨意;然而,當基督徒們參照《舊約》來用的時候,這就變得可怕了!這點不妨請參閱印順法師的〈上帝愛世人〉(《海潮音》四十四卷七期)。因此,基督徒的「愛敵人」,在個人與個人之間,或是可能表現的;若一涉及集團對集團之間,那就無法保持「愛」的氣度了。

他們喜歡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魔鬼,他們喜歡運用〈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五節,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不是他們的弟兄姊妹:第一步,他們想盡方法要使你去信;如你不信,第二步便跟你站在敵對的立場,縱然你是一個好人,他們仍會確信你是不得救的,你是非下煉獄不可的。因為他們有個不可破的觀念,認為你有罪,你有屬於人類的第一對祖先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所遺傳下來的罪。試想想看,他們那些「得救」了的人,怎能和你們這班罪人論交情呢?可是,如果反省一下,他們自己也承認自己尚是罪人,如果不被上帝選上,到頭來——末日審判時,他們還不同樣要跟不信基督的人一樣!請記住:「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當然,我不是一個反基督的人,我能承認並願接受《新約》、《舊約》中的若干觀念和教訓;雖然我不能接受也不能同意基督教的根本原則。如果基督徒們能夠放棄了那個原則——獨斷性的一元論二分法,基督教的信仰,那是不用批評的,那對人類的影響,將會一改羅素先生所見的歷史,將只有帶來光明而不會引起苦難。我想,我這看法,尚稱公平;因為,這也正是今日的時代所要求的精神。

第二節 今日的宗教之路

(一)死了一次的上帝

雖然,「上帝」之在西方,到了文藝復興之後,由於人們的思想,從中古教會的控制下獲得了自由。大家都不能依賴教會的嚼哺,而可運用各自的頭腦,來思索一切的問題,所以帶來了科學的飛速進步,使得許多過去都要乞靈於上帝的問題,皆可由人為的力量來解答;並且也從人為力量的擴充再擴充,逼得上帝退回了天國,拆穿了《聖經》中的許多神話的謎底,因此,「上帝已經死了」的呼聲,隨著傳遍了西方。

因此,西方的社會人心,又落入空虛徬徨的歧途,失去了心靈的寄託。不論如何,基督教會尚能在上帝的名義下,推行有限度的愛;「上帝不能死」的要求,又跟著來了,這就是今日西方世界所要求的上帝;但他已跟文藝復興之前的上帝,在作用上或尚略同,在觀念上則已大不相同。今日西方的上帝,絕不是《新約》、《舊約》中的原貌,甚至也不是今日在東方傳教的教士們所能認識;他雖是從《新約》、《舊約》中流出來的,但他已被近世的觀念,改變了他的性能,在教會中的上帝,不但跟科學分了家,也跟哲學分了家。今日西方上層人士(是指思想的,不是職位的)所要求的上帝卻又跟教會分了家,教會之中縱然有許多是非常可敬的人,卻未必就是認識了上帝的人;真正認識上帝或真正希望接近上帝的人,未必就是教會中的人,甚至是厭惡教會的人。但是,不論他在教會之中或在教會之外,如果他是相信上帝的話,那又無不重視《新約》、《舊約》;因為《新約》、《舊約》的記載,雖有許多的不可取處,然在《新約》、《舊約》中,確也有其若干倫理方面的功能。

若要說一個比喻,今日西方上層人士心目中的上帝,像一副吊掛在兩棵大樹蔭下的涼床,一頭繫在哲學的樹幹上,另一頭繫在科學的樹幹上,上帝聯繫在哲學與科學的中間,他本身不是哲學也不是科學,卻不使他違背哲學與科學的原則;他能供給現實的人生,躺在他的懷中,得著心靈的慰藉,正像在大熱天裡,讓你躺在大樹蔭下的涼床上,吹風納涼一樣。像這樣的上帝觀,對於大多數的東方人而言,尚未懂得,當然也不易諒解,對於在中國的傳教士——牧師及神父,當然也很陌生。

事實上,今日西方有句口號:「二十世紀是實存主義的時代」,今日的美國,實存主義已抓住了多數大學青年及知識分子的心,他們根本不再進教堂,對於上帝,乃是採取否定的態度。

(二)競技場中的選手

我始終相信,打倒他人,並不等於成全自己,吃掉他人,自己的體重也不等於兩人體重的相加;唯有扶助他人,才是真正地成全了自己,唯有救活了他人,才能發揮互助合作的兩人相加的功能。所以,我以為宗教間的相互排斥,乃是愚蠢的行為。事實上,除了自己甘願倒下,誰也不可能打倒誰的,否則,即或一時被人打倒,也將再度站立起來。

所以,今日的基督徒們,如果尚有一些遠見,應該盡其最大的努力,宣揚基督的「愛」,不要再把佛教當成了眼中釘;佛教不是基督教的敵人而是朋友。佛教僅是在宗教競技場中一員優秀的選手,是以發揮自己的力量為目的,不以埋葬異教為目的。佛教也不會搶走基督教的信徒,除非出於基督徒的自覺而來皈依佛教;佛教徒永遠也不會走進基督教堂去拉信徒。當然,如果要消滅佛教而使這個世界全面的基督化,那就無話可說。可是我要再三地提醒基督徒——那些盲目而狂熱的基督徒,獨斷性的宗教策略,早已遭受到歷史的唾棄。

不錯,佛教也在追求一個佛化人間的社會,佛教也在做著宣揚佛化的工作,但在本質上,跟基督教卻有所不同。佛教不以為唯有佛陀說出的才是佛法;佛教承認凡是合乎佛法原則的一切言行,都是佛法;佛陀只是覺悟了佛法,並沒有創造佛法。所以,在佛世的時候,佛嘗採用印度原有宗教觀念的合理部分,做為佛的教訓;佛滅之後,仍有歷代的僧俗弟子繼續不斷地發掘佛法的寶藏,佛教絕不以為非佛說的即完全不是佛法。因此,佛教絕不希望在打倒了一切異己之後才算實現全面的佛化;佛教卻希望運用影響力使得相背者變成相順,使得相順者變成相近,使得相近者變成相同。所以,佛教從不會想到要打倒異教,但卻主張感化異教,譬如蓮華生大師到西藏之後,即將西藏的外道「苯教」(Bon-po)化成了佛教的密教。佛教希望利用種種方法來了解他人,並使他人來了解佛教;了解並不等於歸順,最低限度,總可得到若干程度的諒解;諒解彼此的目標雖不盡相同,但在以倫理為基礎的觀點上,必有可通之處。

(三)研究宗教的態度

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場,絕不否定基督教的應有價值。基督教的教化,如果除開它的專斷的唯神觀之外,在倫理的施設方面,佛教是不妨有條件地承認其相當於人乘及天乘的範圍。但願基督教徒們也能學到這樣的態度:強調其倫理方面的,弱化其神化方面的,以俾共同來為人天的福祉而努力。如果有一天,只剩下倫理的基督教,不見了神話的基督教,那才真正是人間的福音,也即是今日的宗教應走之路。

然而,中國的基督教士們,是怎樣的態度呢?我可借用唐君毅先生的一段話,提供他們參考:「在此(香港)之教會與教徒的服務精神,固中國內地所不及,而賴傳教或教會關係來謀生求職的路道,亦特別多,因而使人很難分辨,誰是真正的信徒,誰只是吃教的人。而在宗教徒的相互鬥爭方面,則此地有專收和尚的基督教學院。有專以說服異教徒為己任的牧師或神父;而在此地傳教的西方教士與中國教士,卻很少能了解中國文化的。有的傳教士明白的說:中國大陸之被共黨征服,即中國人不信耶穌之故;中國人現在只有向耶穌懺悔,才能得救。……基督教傳入中國後,未聞有一基督教的大思想家,能本基督教觀點,去討論一切人生文化問題。」(《民主評論》七卷二十二期〈宗教信仰與現代中國文化〉)

唐君毅先生的這段話,我相信是公正而中肯的,不知基督教的人士們能否省察一下?特別是後面幾句,更該加圈加點!

第三節 香港道風山與「佛教學研究」

(一)基督教的傳教精神

十六世紀以來,大批西方的教士們,抱著探險家的精神,向非洲和亞洲等各地出發,深入每一個角落去宣傳他們由天國帶來的福音。那種不怕艱苦不懼困難的傳教精神,正是基督教的美德之一,也是自從「使徒」傳教以來的傳統美德。

可是很不幸地,文藝復興之前的基督教會,甚至要以迫害自然科學的發明者來維持《聖經》的威嚴,晚近以來,基督教的傳教士們,竟又要藉著自然科學的文明,達成他們傳教的目的。譬如基督教在中國的第三期創始人利瑪竇就是藉著萬國輿圖、自鳴鐘、雅琴等做為禮物而覲見了明朝神宗皇帝。利瑪竇對於中國的最大貢獻之一,就是介紹科學。正如王治心先生所說:「明末清初之交,天主教士所以能取得朝廷的信任,而有公開傳道的機會,都是由於他們努力於科學和藝術的介紹。……那些教士,不過欲用學術來做傳道的工具,想不到卻因此下了中西學術溝通的種籽。他們在介紹這些學術以外,並且親身幫助明、清兩朝鑄造槍砲,這原是與基督教宗旨根本違反的,但是卻因此反而予基督教以良好的機會,不可謂非絕大的僥倖。」(《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一八九頁)羅如望與陽瑪諾二人曾為明熹宗對付滿洲勢力及白蓮教作亂而鑄造戰砲,湯若望與羅雅各曾為明毅宗製造大砲,南懷仁曾為清聖祖製造鐵砲。雖在他們的《聖經》裡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一節);「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第五十二節)但是,這些教士們卻如此做了,也許在他們的理由是對的;只要目的是善,惡的手段也可變成為善,為使全中國的億萬人「得救」,協助中國的君主鑄大砲,當然也是可以同情的事了。同時,耶穌也曾如此說過:「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節)這是一種徹底否定自私「小我」的大醒覺了,為上帝的博愛,應當否定人間的私愛。耶穌又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節)不過,這是教訓基督徒們犧牲自我的,至於能不能也將此一要求送給非基督徒,「上帝」應該知道!但我不忍相信那也是上帝意志的一部分,正如:「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創世記〉第六章第七節)然而,基督教是最難研究的宗教,基督教的本質何在,甚至連耶穌自己也很難捉摸;耶穌一邊宣揚寬恕的愛,但在他的血液裡,同時也流著濃厚的不容忍異端的獨斷思想,譬如他說:「除非經由我,沒有人能到父(上帝)那裡。」因此便說:「信子(耶穌)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節)於是又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四節)所以,基督徒以為「異教徒」是千該萬死的心理是不足為奇的。

(二)傳教方法與物質文明

實際上,近代的中國,能夠接觸到近代的物質文明的賜予,除了「感謝」西方列強帝國的兵艦大砲,也要「感謝」那些乘在砲彈頭上冒險飛來的傳教士們,他們甚至把西方的恩物,帶進了中國的每一個角落;遺憾的是中國的人民不太懂得上帝式的愛,所以,接受了教士們帶來的現代文明,卻沒有打內心起去領受神的洗禮。正像蔣夢麟先生所說的一段話:「傳教士們不顧艱難險阻,瘴癘瘟疫,甚至生命危險,遍歷窮鄉僻壤,去拯救不相信上帝的中國人的靈魂。他們足跡所至,隨身攜帶的煤油、洋布、鐘錶、肥皂等等也就到了內地。一般老百姓似乎對這些東西比對福音更感興趣。……傳教士原來的目的是傳布耶穌基督的福音,結果卻無意中為洋貨開拓了市場。」(《西潮》中文本二十六頁)

這對於基督教的傳教士們,是值得同情的,像他們那種為傳教而奉獻出一切的冒險精神,在晚近數百年來的中國佛教徒中,已不多見,所以我也極其敬佩他們。但是,他們無法達成預期的效果,難道說真是中國的人民與「博愛」的「福音」無緣嗎?或者是中國的人民野蠻落伍到連非洲的黑人還不如嗎?如果真做如此的推論,那你是錯到宇宙的邊緣去了!

那是說:中國跟非洲不一樣,中國已經有了五千年的屬於自己的文化背景,一切的思想、風俗、信仰,都已有了自己的一套,硬要將另外一種迥然不同的信仰,一下子注射進來,自然就會產生抗衡的作用。如果基督教的傳教士們,也能像佛教初傳中國時期的僧人一樣,設法了解中國文化,迎合中國文化,進而發展成了中國型態的宗教信仰,那就會受到中國人的歡迎了。然而,雖從明朝的利瑪竇開始,到民國的馬相伯先生,以及以前燕京大學的幾位神學教授,都曾注意到讚揚儒家,並承認基督教徒在中國必須中國化。可是,「中國化」三個字說來容易,做來是多麼的不容易!所謂「化」,必須要使兩股不同的文化產生化合的作用,使化合成為一股新的文化,正像隋唐時代的佛教,天台、華嚴、禪宗,那才是真正的中國化的宗教。不知是基督教的本質中無能開出新的花朵呢?抑是基督教中沒有這麼一位偉大的人才?所以直到如今,若從唐太宗時傳來的景教算起,基督教在中國業已有了一千三百年的歷史,竟尚未見有一位基督教本位的思想家在中國出現。有些外國來的傳教士,僅以學會了中國方言,穿上了中國的長衫,其實那是中國化得何等的膚淺!像這樣膚淺的傳教士們,要想使得中國全部基督化,是否顯得幼稚了些?

(三)對佛教工作的基督教士

同樣地,要想使得佛教轉變成為基督教,也必須先從根本的思想基礎下工夫;否則,僅僅引誘了幾個根本不知佛教內容為何物的佛教徒去投向基督教,那豈算是基督教征服了佛教?

的確,基督教在中國,總是做些皮相的工作,對中國佛教,也是做的皮相的工作。大約是二十多年前,有一位外國牧師,突然注意到了中國的和尚們,他要對這些和尚做些「牧」與「救」的工作了。首先,他來接近佛教,他住進了佛教大寺院,跟和尚們過著同樣的生活,上殿、過堂、出坡、參禪。中國的佛教徒,對於外國人的歡迎,正像所有的中國人一樣,並且把他當作居士,最低限度,他的樣子是敬仰佛教的。

誰知道,這位牧師是來「盜寶」的,當他看多了學多了的時候,他的「基督教叢林」,也在香港出現了,那就是「道風山」。他為此事,的確是挖空了心思,想盡了方法,以期投人所好,而收容之、改造之。道風山的由來,據佛教界的傳聞就是如此。(是否有誤,尚請龔牧師指教,因我沒有進過那一所「羊欄」)

只是那位牧師,僅僅收聽了中國舊式佛教之音的最末一個音符,他沒有學到佛教的精髓,所以,當大陸的叢林佛教接近瓦解之際,道風山的確收到了幾隻無知的「羊」。據說那幾隻「羊」也沒有全部安頓下來,有的見情形不對,早已闖「欄」而去,至於到今天,根本不再有和尚進去。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對時代的觀察上,根本是患了深度的近視,認為那樣的方式就是中國佛教的本質,其實,他們何嘗明白了佛教!

總算那位外國牧師的心血沒有白費,至少,今天已有一位龔天民接下了他的「一棒」,繼續向著佛教「進軍」。龔牧師是不是道風山「變性」教徒,我不知道,但從他們的文字中透露,他跟道風山的一派,有著很好的友誼,因為他「早歲在香港道風山基督教培靈學院研究基督教」(《佛教學研究》吳恩溥序)。龔牧師是不是從小曾吃過「小和尚」的飯,我也不知道,但他是「出身佛教家庭,對佛教學夙具興趣」(同書吳恩溥序)。又說:「龔天民牧師,幼即潛心佛學」(同書吳明節序)。看來,龔牧師若非當過小和尚,倒是一位生來的佛學天才。我也慶幸佛教裡曾經有過這麼一位小天才,否則基督徒中能進佛教大學的,還有誰呢?但我確信,他雖出身於佛教,當他尚是佛教徒的時候,他對佛教學的內容,根本還一無所知,要不然他又何必再去日本的佛教大學裡做五年的「工作」之後,才能寫出一份「研究報告」——《佛教學研究》。同時,在他這冊長達近十萬字的「研究報告」中,除了翻譯、抄襲中日文著作之外,對於原本的大部頭佛典,連引用的能力都沒有。

龔天民來到臺灣之後的數年以來,寫了很多關於佛教的文章,出了好幾冊專門對付佛教的書;這當然是他的教會扶植他去讀佛教大學及大學院的目的,但他學的是一套,寫的則是另一套。《佛教學研究》乃是他此類著作的代表性的第一種,那裡面把佛教破壞歪曲得如何,到下一章中告訴你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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