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評駁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
再版自序
此附錄是我於一九五六年夏秋間以十天的時間寫成。由高雄市慶芳書局於同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寫成之際,我尚服務於駐在鳳山五塊厝的第二軍團司令部通信兵群,出版時我已調至國防部。初版僅一千冊,歷經幾番播遷,結果我自己也未能保留一冊。去(一九八二)年偶與煮雲法師談起,他說最好用登報徵求的方式,向各界公開徵求,也許可以找到。今(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突然聽到煮雲法師在電話中告知,已從他的舊書堆中發現了此書。真使我驚喜不已!
此附錄的寫作,代表著我在著作過程中的初階段,在此之前,我寫了一段時期的文藝作品,此後即開始為佛教的刊物撰稿,討論佛教及宗教的問題。到一九六七年又完成了一冊《基督教之研究》,一九六八年再寫成《比較宗教學》一書。這是我撰寫宗教書籍的過程。所以,此附錄是我有關宗教討論的第一種,也是我寫作成冊的第一本書。不論其觀點及內容為何,仍不失有其紀念的價值。
一、前言
星期日,無意中在一位同事的書桌上,見到一本小冊子,標題是《駁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我雖沒有讀過《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這本書,但是這個加上了「駁」字的標題,非常醒目,也富刺激。因此,沒有轉腳,便將它一口氣讀完。
可是這位駁文的作者,太使我失望了,其中持論的荒謬,語氣的毒辣,尤其是筆調的輕率幼稚,恐怕連駁文的作者——吳恩溥先生自己亦難否認,也許基督教的理論基礎使然罷!但我不想在這裡加以肯定。
當然,我們在那本小冊子裡,不難看出駁文作者吳先生的身分,及其生活的環境;他是靠基督教生活的基督徒,是《基督教生命》雙月刊的台柱;因為他是基督教的宣傳者,為了在基督群眾面前爭寵表示忠實才寫出那麼一篇東西。其實,吳先生除去盡了浪費紙墨的責任,又駁倒了一些什麼呢?要不相信,讀者們可以找到那篇駁文看看,看它是不是值得識者一笑!
我實在不想把吳恩溥先生,寫成一個不學無術的人,不過從他的大作之中,已經告訴我們,他除了看過《新約》、《舊約》,就沒有讀過其他的書籍(甚至連《新約》、《舊約》都沒有讀完)。別說中外歷史和東西方的哲學思想,即使是基督祖國的文化,也欠認識。至於《三民主義》,吳先生也許見都還沒有見過哩!否則,他絕不會曲解歷史與妄加是非的。這不是我在空口說白話,他有兩、三萬字的駁文內容擺在那裡,且等我們慢慢將它逐層分析。
為了不使吳先生替基督教過分現醜,我才決心把這篇心得似的東西寫下去,讓吳先生或有為他的宗教辯護的餘地,看看這位三十年前就讀過《儒林外史》的讀書人(五頁)能不能再來強詞奪理地自圓其說。(本書圓括弧內引頁數而不舉書名者,均係引自吳先生的大作)
二、基督徒的自白
吳先生非常喜歡說「打自己的嘴巴」這句話,在駁文中時常可以見到,但他沒有自己照照鏡子,自己究竟是個什麼樣子,真像〈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節所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他首先指謫煮雲法師的妄造是非,他說:「煮雲和尚謂:『所以耶穌說: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獄。』……又說:『有一部分孤陋寡聞的人,見到《新約》上載著:耶穌以五餅三魚,便食飽了三千多人,食完了,留下的餅碎,還有十二籮筐。』又說:『或是見到耶穌把一根竹子,叫它變,它就變作一條長蟲。』這些話都是《聖經》裡所沒有的。」(四頁)並且在下面的括弧裡以一千元新台幣為賞格,在他的前言第三頁末尾又有「茲懸賞新台幣一千元,請煮雲和尚指出上列三段出自《聖經》何處,若無錯誤,即可領賞,謹儲金以待。」以這口氣,吳先生以為拿它來壓倒煮雲法師,已經是萬無一失的了。其實呢,讓我來分析理罷!
第一段,我們不用去翻《聖經》,就拿吳先生自己的話來奉告諸位好了,他說:「凡不信耶穌的人,必因他自己的罪孽滅亡。」(三十四頁)——請讀者注意,這兩句話,與煮雲法師所引「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獄」,又有多大差別,是否僅僅文字的運用不同?同時我要請問吳先生,你這話又出自何處?難道是你自己的意思?我想不會罷!要不然你該向洪秀全學著說:「上帝是我天父,耶穌是我天兄」了,否則,你就得承認是來自《聖經》,而《聖經》的記載,又是得自上帝的啟示。那麼問題就解決了,基督教愛講聖父(上帝)聖子(耶穌)聖靈(住在信徒裡面的上帝和耶穌)的三位一體,煮雲法師說:「信我的就得救,不信我的就要打入地獄」是出自耶穌,也無不通之理,反正上帝、耶穌和信徒,是三位一體,是三個名目而即一個實體的東西呀!何況〈約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節說:「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那麼不信他的,上帝又叫他們到哪裡去呢?基督教只講天堂和地獄,除了天堂的永生(?)豈不就是地獄的滅亡?
第二段,我想為了使吳先生不再大意的緣故要抄一段《聖經》了。〈馬太福音〉第十四章第十七至二十一節,有這樣的記載:「門徒說:『我們這裡只有五個餅,兩條魚。』耶穌說:『拿過來給我。』於是吩咐眾人坐在草地上,就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籃子。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吳先生!你以為我這段經文抄對了沒有?我們再以煮雲法師所引的:「耶穌以五餅三魚,便食飽了三千多人,食完了,留下的餅碎,還有十二籮筐。」和上面的福音內容比較一下、除去魚數、人數和「籃子」與「籮筐」的不同而外,情節完全一樣,實際上兩條魚和三條魚,相差僅只一個基本數字,籃子與籮筐不過容器名稱的區別,但是英文的basket這個字可以譯作籃亦可譯筐呢。自然,這是煮雲法師或在校對時的疏忽。但我們相信吳先生最不高興的,該是人數上的問題,因為煮雲法師說「食飽了三千多人」而沒有福音上說:「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來得誇大。其實像這種文字排印方面的錯誤,在吳先生的駁文中,並非沒有,如駁文十一頁,引證煮雲法師的文字:他說「仁慈在佛教的術語名慈悲。儒教所說的慈悲,相當於道教的感應,佛教的忠恕(請注意慈悲與忠恕)和基督教的博愛。」這我可以肯定說,煮雲法師絕不會將「佛教的慈悲」說成「佛教的忠恕」的,我也不希望說是吳先生故意把「忠恕」兩字送給佛教,把「慈悲」兩字硬去派給儒家的,吳先生,你說對不對?
第三段,我倒又要麻煩《聖經》來做見證了,〈出埃及記〉第七章第八、九兩節說:「耶和華曉諭摩西、亞侖說:『法老若對你們說:你們行件奇事罷!你就吩咐亞侖說:把杖丟在法老面前,使杖變作蛇。』」這與煮雲法師所引「耶穌把一根竹子,叫它變,它就變作一條長蟲」又有多大差別?根據基督教三位一體的道理,上帝就是耶穌,耶穌是上帝的同體別名,摩西、亞侖得到上帝的指示與權力而使杖變為蛇,還不等於耶穌叫杖變作蛇嗎?難道說耶穌時代的上帝,就不是摩西、亞侖時代的上帝嗎?如果說不是一個上帝,那麼基督教就該廢除《舊約》,否則,基督教便將三位一體的理論推翻了,因為吳恩溥先生否定了耶穌所說「我與上帝原為一」的說法。說到這裡,問題又來了,《新約》、《舊約》告訴我們,《新約》以後,有耶穌基督,教徒忠於耶穌基督,所以稱為耶穌或基督,至於《舊約》時代,只有耶和華上帝,沒有耶穌基督,而《舊約》仍為基督教理的主要淵源,可見耶和華上帝,便等於耶穌基督無疑,假如吳先生認為煮雲法師把上帝說成耶穌基督是錯誤的,那麼《新約》、《舊約》就該分家了。《新約》固然是基督教,《舊約》中因為沒有耶穌基督這個名字只有耶和華上帝,《舊約》便該稱之為耶和華教了,要不然,吳先生想以一千元新臺幣的賞額,做為侮辱人家的手段,能說不是徒勞無功?
其次,吳恩溥恭維佛教說:「佛學哲理高深,這倒是事實。」(四十二頁)但他又說:「因此『迷信的』佛教,將被人排出了宗教的門,不讓她繼續迷惑人,是有原因的。」(四十三頁)這不是跟他自己的嘴巴鬧意見嗎?又說:「佛學雖精深,智慧的學問最多只能克制修行,不能拯救人的靈魂,她的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四十三頁)再看:「其實錯了,宗教完全是裡面的東西,裡面如果沒有東西,想藉著『謾罵』來發家,完全是錯了念頭。」(四十一頁)請問這些話,應該用什麼方法來解釋,吳先生老是指煮雲法師的神經有毛病,那麼我說這位吳先生的頭腦可能成了問題,否則憑他一個能夠寫文章批駁人家的作者,怎麼連造句用字都會錯亂呢?既然吳先生自己說:「我雖淺陋,但《辭源》、《辭海》皆備有。」(四頁)那他何不先去查查佛學、哲理、高深三者,和「迷信」是否有著絲毫的連帶關係;「精深」與「智慧」的學問,它的前途竟會「退步」、「衰落」呢?吳先生是根據什麼進化原理?是主耶穌告訴你的?我想《辭源》和《辭海》,絕不會有著這種註解的,還有,「佛學哲理高深」,和「裡面如果沒有東西」,是不是也能用到一塊兒呢?像這種前後自相矛盾的語法,要是出現在小學生的作文簿裡,倒還情有可原,如今由這位自稱三十年前便讀過《儒林外史》的讀書人寫出來,實在可惜!也許吳先生是用了《聖經》裡的「希臘語法」(二十六頁)罷?吳先生,你說你是不是在打著自己的嘴巴?不!這應該說是你們基督徒的自白。
三、基督教的自由平等與博愛
吳恩溥先生振振有詞地說:「誰帶進自由、平等、博愛的思想,影響國父和許多革命先烈,起來推翻中國幾千年來的專制政權,建立中華民國?」(三十九頁)照這樣看來基督教倒是中華民國的開國功臣了,可惜中國近代史,沒有請吳先生來編,所以歷史上還有著偌大的錯誤!歷史告訴我們:國父的革命思想是淵源於我國的固有的道德和學術思想,並且鑑於滿清政府的腐敗,和列強的蠶食,並不是革命先烈都信了主耶穌,而由主耶穌的力量拯救中國。相反地,我們翻開歷史,自鴉片戰爭以後,中國與列強所訂不平等條約之中,倒有著好多是「准許傳教士來國傳教」的條文。列強既以派遣傳教士的要求,在不平等條約上出現,那麼基督教的進入中國,還能說是救了中國嗎?不過基督教還是有功的,因為它對中國的侵略和打擊,刺激了愛國青年的思想,才有革命先烈的揭竿而起。
至於自由、平等和博愛,我對吳先生的說法,實在不敢苟同,在他的心目中,似乎覺得這三個名詞,是創自基督教,並且以為這是他們的專利品。好罷!讓我抄幾段東西給吳先生看看。
〈民權主義〉第二講:「比方外國人說中國人是一片散沙,究竟說一片散沙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個個有自由,和人人有自由,人人把自己的自由擴充到很大,所以成了一片散沙。」又說:「歷代皇帝專制的目的,第一是要保守他們自己的皇位……如果人民不侵犯皇位,無論他們是做什麼事,皇帝便不理會。」由此可以證明,自由這個玩意,並不是基督公司的特產,而且我還可以說它是耶穌基督的死對頭哩!在〈民權主義〉第二講中,有這樣的一段:「譬如就信仰不自由說,人民在一個什麼地方住,便強迫要信仰一種什麼宗教……歐洲人民當時受那種種不自由的痛苦,……這就是歐洲革命思潮的起源。」吳先生,你怎麼回答?你看過這部《三民主義》嗎?如果沒有,那麼馬上開始看,還不算遲;要是看過了,那你是對他肯定還是否定?同時西洋史上對文藝復興的記載,是不是也需要更正一番?因為西洋史上記著文藝復興不是基督教徒所願意的。他們是寫著要打倒基督教會的專制黑暗,要復興古羅馬與古希臘的舊文化呀!
說到西方的革命運動,其目的無非是在爭自由爭獨立,但是像法國革命的兩位先驅,伏爾泰(Voltaire)與盧梭(Rousseau)都是反基督的,致使教會將伏爾泰視如蛇蠍,盧梭雖然不是伏爾泰的一派,但是在他所著《愛彌兒》(Emile)第四卷中,以薩茹窪副主教的宣言,說明他自己的宗教觀念,他不講神的權威,只以自然和情感做為他的宗教基礎。同在法國第一次大革命以後,以西元一七九一年發表的〈人權宣言〉之中,就有明文規定:廢除教士的特權。可見基督教對於爭取自由革命運動,是抱著什麼樣的態度了。吳先生要說自由思想來自基督教,真不知從何說起!相反地,傑弗遜說:「在一切處一切時,教士總是與自由為敵」呢!
再談平等與博愛兩個名詞,以吳恩溥的意思,這也是基督教送給中國的禮物,其實我要請問吳先生,你對中國的學術思想史研究過嗎?你究竟讀過幾本中國書呢?我想你即或看過一、兩本孔孟學說,也被你所宗的主耶穌所否定了,所以你才會那麼說。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篇)是仁道,但是「仁」算不算博愛?《書經》上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泰誓〉中)是不是民主精神的平等觀,又〈禮運大同篇〉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夠不夠得上平等的水準?再如墨子所主張的:「視人之身若視其身。」已經打破了彼此人我的界限;比起耶和華上帝所說「信我的才得永生」,要博愛得多。孟子說:「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篇)孔子對山梁之雉「三嗅而作」,也是不主張用殘忍的手段宰殺畜牲之謂。這些精神比諸基督教的《新約》、《舊約》,以為上帝造萬物就是為了給人享用的說法,到底哪個博愛?吳先生,我可以告訴你,你不要在《辭海》、《辭源》上做多少冤枉工夫,認為博愛兩個字是舶來品,請問你對於中國文化的「仁」字認識清楚了嗎?「民胞物與」,這是什麼境界,懂嗎?
因為我是站在中國人的立場說話,而且吳先生也承認「孔聖人」的,所以我這裡只和吳先生討論中國的思想。其實真要和他談起佛學來,恐怕他又要說「對於佛教盡量避免作正面的檢討」(四十四頁),因為他根本不懂得佛學是什麼。正像胡適之先生說,不懂古文的人絕對不能批評古文一樣,在這一篇駁文之中,我們不難想像,吳先生雖然生吞活剝地用佛教的六道輪迴來詆毀佛教,但他只是從《辭源》、《辭海》上拾了幾個便宜名詞而已,所以是生吞活剝地牽強附會。
四、基督教的禮品
吳恩溥的不識時務與不學無術,我們從他所說的荒謬言論中隨地都可以找出來證明,他說:「當基督教進入中國以後,面臨一個百孔千瘡的舊社會……,這些舊的,已經形成了中國人的風俗、習慣、制度、生活,不但國人已經相習成俗,頑強的反對,連佛教都站在反對的地位。」(四十頁)看他這幾句話,基督教進入中國的工作是要幹什麼呢?是要摧毀中國固有的「風俗」、「習慣」、「制度」、和「生活」,是想將東方的文明古國,來一次大翻身,使得四億五千萬的中國人,一致走向以色列教的生活路線,才算是新中國的長成嗎?我真為我們的國家慶幸,吳先生沒有抓到政權,要不然,他一定要使中國固有的「風俗」、「習慣」、「生活」、「制度」都變成基督化了,別說佛教不能生存,即使民主政黨的組織,恐怕也要受到限制,可見基督徒的野心,和羅馬教皇的專橫是一脈相承的。誰都知道,凡是一個民族的形成,必定有她的因素,〈民族主義〉第一講說:「所以能結合成種種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歸功於血統、生活、語言、宗教和風俗習慣這五種力。」可見各民族有各民族的血統、生活、語言、宗教和風俗習慣,中國之異於西方民族,也就在於這點,如果將中國人的風俗習慣生活制度,全部猶太化,那我們還有什麼國家民族可言呢?難道吳先生真以為咱們中華民族沒出息,要來一次徹底的改造嗎?或者他的理想社會是打破了民族界限而歸天下一家嗎?可惜他們《舊約》中的上帝不會答應他有這種念頭。〈創世記〉第十一章說:「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第一節)「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第五至七節)吳先生,你是上帝的信徒還是叛徒?你要陽奉陰違的統一世界的各個民族嗎?
我真不知道,基督教徒要把中國變成怎麼樣?甚至我竟懷疑吳先生的國籍。他不知道中國本來就有自由、平等和博愛,他偏說外國人送的,中國固有的民族風俗,他卻要來一次翻新。我們的蔣總統常說:我們要向外國學習的是科學,而不是道德。請問住在香港的吳先生,你讀過《蔣總統訓詞》嗎?你何不買本來看看?免得你不知道當今的國策而亂說一通。
也許你還不服氣,佛教也不是中國的宗教,為什麼「連佛教都站在反對的地位」呢?我可以答覆你,中華民族本身沒有宗教,自佛教到了中國之後,佛教就是中國的宗教,因為佛教的主張很適合於中國的人情風俗生活和習慣。自漢代而隋唐,佛教已經融通了中國的文化,這就是佛教的偉大;不像耶穌基督,到一處就想征服一處,在西方可以,到東方可就吃不開了。你別以為基督教在這幾十年之中,並非沒有成績,但是除了金錢,還有什麼?然而「信主者得救」是基督精神,所以不信主的,就不得救。吳先生如果真的住在香港,那麼,你離開調景嶺該不會太遠罷?調景嶺的教會是標準的基督精神,他們以慈善機構的名義向救濟單位領了東西,便做為迫令人家信教的魚餌,不信的就別想。試問這是什麼平等博愛?關於這個公案,吳先生是否也會拿出一千元來懸賞,要筆者找證據。但我奉勸你還是拿去誘惑調景嶺的難胞罷!
五、基督教的漂亮話
「賊喊捉賊」這句話出現在吳恩溥駁文的第三十八頁七行,是送給煮雲法師和整個佛教徒做為見面禮的,他的原因是佛教的煮雲法師對基督教太不客氣。這裡可以抄錄一段吳恩溥的看法,他說:「『鬼迷心竅』、『降為畜生』、『去死不遠的衰相』、『白癡』,這些話究竟是高僧說法呢?還是潑婦罵街?」(七頁)因此吳恩溥急了,他找不到更好的遁詞,便罵人家「賊喊捉賊」與「潑婦罵街」,不過吳先生,煮雲法師仍是對你們基督徒慈悲的,你看「鬼迷心竅」是鬼迷了人的心竅,「降為畜生」是說人要降為畜生,「去死不遠的衰相」那是說你們還沒有死,只是有了衰相而已,「白癡」當然還是個人。所以煮雲法師並沒有「罵街」,他只是站在救人救世的立場,對基督徒發出的警語而已。
但是吳先生,你自己有沒有打開思想的倉庫檢點一下呢?照理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不該再用骯髒話來還敬了,然而並不,請你仔細看看你這冊大作的封面:一個光芒萬丈的十字架,嚇走了一對狐狸與兩條毒蛇,你說這是代表基督精神?是基督徒教人的根本態度和本來面目?十字架偉大,所以嚇走了狡猾的狐狸與可惡的毒蛇,真的嗎?如是真的,十字架本身就有問題,否則的話,十字架為什麼不能使狐狸、毒蛇歸向,反而把牠們嚇走?從這裡證明,基督徒雖然避免人家和他討論《舊約》上的問題,但其本質仍是換湯不換藥。《舊約.出埃及記》中記載,上帝對於埃及法老(等於國王)的毒辣手段,是因埃及不拜上帝,不是以色列人。這就是說:「信我的來,不信我的便請滾開!」反對我的更該屠宰。(吳先生,你說可以從《新約》、《舊約》中找到這些實例嗎?)本來以基督徒的解釋與標榜,十字架上因為釘死過耶穌,所以十字架代表救世的象徵,其實十字架除了做為耶穌殉難的紀念物之外,它真的能夠救人嗎?要是事實,那麼,美國一年一度的狂歡節,就不會因為慶祝主耶穌,而有數以百計的美國人,死在超速汽車之中了。其實我們只要打開西洋史看看,就可知道十字架的來源,並非出自基督的發明,十字架本為西方人用的刑具,自從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後,可笑的後世教徒,竟把它當作救人的東西來看,豈不愚昧!
不過吳恩溥先生,我們在這裡,姑且同意你們這一說法的,然而問題又來了:十字架既是為人贖罪而救人的象徵,那麼,被吳先生罵為狐狸與毒蛇的佛教徒,為什麼見了十字架就會逃走呢?從這一點不但表現了你個人修養的不夠,更說明了你們貴宗教的殘暴不仁。你在大作第四頁的一個標題是「袈裟下面的狐狸」,你罵煮雲法師不是人,所以你要請出貴教的法寶十字架來嚇走他。由此證明,你們的胸襟是何等狹窄,豈不是成了「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28的暴君,哪能說得上博愛呢?這種把人比作畜生的手法,和佛教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觀點,相形之下,基督教的教理與信徒,能說是平等博愛?吳先生,我倒希望你再來一次「根據真理與事實,細心辨正」哩!(扉頁)
筆者和吳先生素昧平生,我只曉得他在「三十年前」就讀《儒林外史》了(五頁),那麼算他是個天才,一生下地,就會看書,他也該是三十出關的中年人了,也該到達退火的時候了,尤其是個主耶穌的信徒,更應該有些像個宗教家的樣子,但他卻是一個「罵街」的能手呢。請看下面的摘錄:
「連根被拔起,四腳朝天。」(前言二頁)
「可憐又復可恥!」(前言三頁)
「一味想用謊言來欺騙群眾,真是其心可鄙,其行可誅。」(前言三頁)
「狡猾的煮雲和尚,他知道這回是自掘墳墓,無法遁形。」(前言三頁)
「誠恐妖語惑眾,以致是非顛倒,眾生誤墜魔障……以免它蠱惑眾生。」(二頁)
「煮雲和尚,作賊心虛。」(二十一頁)
「煮雲和尚大吹大擂,……還想盜名欺世。」(五頁)
「露出他的狐狸尾巴來。」(二十一頁)
「可惜煮雲和尚,既然知道自取滅亡,自絕天下,還一方面想……掩耳盜鈴……。」(十五頁)
好了,我隨便翻了幾頁,就找出這麼多的漂亮話,我想吳恩溥的嘴皮,直到此刻還是有大蒜味呢。因為他罵得太痛快,發洩得太過癮了,既臭又辣!
這真是想不到的事,一位中年以上的基督徒,且是站在宣傳崗位上的宗教徒,會有這樣齷齪的唇舌。我真為他擔心,全能的上帝,竟要這種人來做他的信徒。我在這裡寄語吳恩溥先生:你如真能上升天國,那麼請你將這張嘴巴留下,免得上帝怪你在人間大蒜吃得太多。
在吳恩溥的心目中,煮雲法師不但可殺,且已到了非殺不可的地步!可惜我還沒有看到煮雲法師的那本《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但我猜想煮雲法師一定揭開了基督教的痛瘡,吳恩溥為了掩人耳目,混淆黑白,就不得不來一次「隔江罵戰」「鬧意氣,爭勝負」(二頁)。既是鬧的意氣,抱著「隔江罵戰」的心理,也就只好亂七八糟地瞎罵一陣,壯壯膽子。
吳先生:你看到這裡,不要以為我也跟你一樣,只是亂來一起,我現在要向你請教,看你究竟罵了什麼人?
六、基督教的基本教理
吳恩溥,你認為你是怎麼來的?這個世界是怎樣形成的?《聖經》上的話是不是真理?當你看了這三個問題,一定認為我幼稚好笑,連上帝造萬物的思想都沒有弄清楚。吳先生,你說是不是?但是我研究上帝造人的原理,根據《舊約.創世記》第二章說:「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第七節)真是這樣簡單嗎?吳先生,你如對於生理學稍微有些知識,應當不能忘掉人身上還有血液和熱量,難道當初的上帝,自有他的一套化學原則,是否如今失傳了?那麼我們倒希望萬能的上帝再來一次示範哩!吳先生自己替自家捧場說:「科學家大多是基督教徒、天主教徒。」(六頁)但是生物學算不算科學?又有幾個生物學家,曾經聽信《聖經》的話,說人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的?請你舉出一個名字來,我不像你說的,出一千元新臺幣,等你領賞,但你不要使我過分失望,行嗎?吳恩溥,我愈看閣下的高論,愈覺得替你難受,你說:「歐美是基督教國家……想要學科學,還得跑到『基督教國家』的歐美學。」粗眼看來,似乎你是說對了,但是請你讀一讀西洋史,當你尚未開始讀之先,我倒可以告訴你一些的,請你留神:
科學的萌芽,是由於英人羅哲.培根(Roger Bacon)提倡了實驗方法,以求真理,而不是上帝造人的原質給了科學家的啟示。同時義人哥白尼(Copernicus)提倡地球繞太陽運行之說,又義人伽利略(Galileo)於西元一六一○年以他所發明的望遠鏡聞名於世,而對太陽行星有了更多的發現,後來又有英人法蘭西.培根(Francis Bacon)主張新哲學採用歸納法。由此可見科學的發明,並不等待《新約》、《舊約》的溫故而知新了。在這裡,吳恩溥可能又要插嘴辯護,因為哥白尼就是一個天主教的神父,但是我也要問:哥白尼的天靜地動學說,不與《聖經》牴觸嗎?同時伽利略的發明公開以後,基督教會為什麼要把他關起來,並且迫使一個六十九歲的老伽利略,在獄中昧了良心宣誓說:「以太陽為宇宙中心的說法是邪說。」才讓這位一代偉人又在世上多活了九年,其實站在教會的立場,像伽利略這種聳人聽聞的學說,是該燒死他的。吳先生,我想你一定是個因噎廢食的人物,為了歷史指出了你們的錯誤,你就壓根兒憎惡歷史了。可是我還要摘錄伽利略的兩句名言:「科學除自身外,不依賴任何權威」、「一切推論必須從觀察和實驗中得來」。吳先生:尊見以為如何?你是不是懷疑我在捏造證據?要不要我摘錄他的原文?
其實你們基督教才不要科學哩!《舊約.創世記》第一章,敘述上帝造萬物的程序,簡直幼稚到可以笑痛所有人類的肚皮。「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第五節)「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做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第十四至十六、十九節)請問聰明的讀者:在日月星辰尚未出現之前,竟會先有晝夜之分嗎?我真不知道吳恩溥先生對這問題,應該做何解答?
《聖經》不但不科學,甚至反科學,而且還是一部最沒有理智的書籍呢!如〈馬可福音〉第十一章,有這樣一段記載:「耶穌餓了,遠遠的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裡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著什麼;到了樹下,竟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第十二至十四節)請問這是什麼話?耶穌不承認自己的無知,反去咒詛無花果樹,真是豈有此理!同時我也懷疑一個能以五餅兩魚吃飽數千人的耶穌,竟不能哄出一隻無花果樹的果子或什麼來。
從這裡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基督教因為沒有理智,所以也沒有科學。亞理斯多德(Aristotle)認為所有特殊的科學,都可說是「部分的哲學」(Partial Philosophy)。尼采(Nietzsche)又說:「一個哲學家……須是一個懷疑者,又是一個獨斷者。」從這兩位哲學家的言論中,便可知道科學是淵源於哲學,而哲學又是一門不怕懷疑的學問。我們再看《新約》、《舊約》是不是這樣的呢?不,絕對不,它不許人家懷疑和考證的,即使它的理論再荒誕再無稽,也不許可人家說上一個不字,〈啟示錄〉第二十二章中,有著這樣可怕的預言:「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做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第十八、十九節)這無異是一種恫嚇和威脅了。像這樣專制的思想之中,會萌芽出科學思想來,恐怕鬼也不敢相信的罷!
說到這裡,吳先生也許還要問我:「基督教既然不科學,科學為什麼又是萌芽和盛行於基督教國家的西方呢?」這我可以答覆你的,要知道形成歐美文化的因素,除了猶太人的基督教,應該還有希臘(Greece)、羅馬(Rome)的兩大文明。基督教卻又是這兩大文明的摧殘者,如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因為說了他有他自己的神,竟以一個七十高齡的老學者,還被判為死刑;其次如十七世紀的哲學家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他本來是學神學的,後來因為露出了自由的哲學思想,便於西元一六五六年,被猶太教會驅逐出境。但是這位大哲學家的思想,後來竟又影響了歌德的思想,黑格爾也說:「要做哲學家,須先做一個斯賓諾莎的讀者」呢!可見他在西洋哲學史上,應該占有多大的地位了。
依照通常的說法,《聖經》是被認為有神聖來歷二十七種經書之一。可是基督教徒除了自己的《新約》、《舊約》,對於其他的典籍,卻一概加以否定,基督徒最愛說「歷史沒有《聖經》可靠」這句話了。譬如一般查經家總喜歡說,摩西的年代遠在西元以前四、五千年的論調,但是歷史的記載,僅只一千五百年,由於這種緣故,基督徒便不得不否認歷史了。實際上,基督徒的誇大,除了顯出好笑,又有什麼好處?誰都知道,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中,並沒有以色列的字樣呀!如說西元前四、五千年,以色列就已有了起草《舊約》的文字(相傳《舊約》記載始於摩西),誰敢相信。無怪乎十八世紀,由狄德羅(Diderot)和達朗拜(d҆Alembert)編輯的《百科全書》(Encyclopedia)乾脆就把《聖經》否定了。美國百科全書也是一樣。
當身為基督徒的吳恩溥先生看到這裡,應該有點感想罷!為什麼科學家、哲學家、歷史家,都要跟基督教作對呢?
吳先生,現在你可以答覆我了,《聖經》是不是真理?真理為什麼禁不起時代的考驗?或者你會說《聖經》是一部了不起的書籍,其中真理之所在,尚待數萬年以後,宇宙再經過上帝重新創造之時,才能兌現?
吳先生,你可知道佛經中有「三千大千世界」的宇宙觀嗎?近代的天文學告訴我們,星球之眾,的確如此。我們再查查歷史,耶穌出生到現在,不過一千九百多年,釋迦牟尼到現在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為什麼耶穌就忘了說出這種境界?致使你們這班信徒面對現實,受人家的冤枉氣,是不是耶穌死非其時?死得太早,所以沒有說到這一部門,那麼吳先生,你們最愛說耶穌死而復活的神話,硬是真的,不妨請出那位復活以後的耶穌,再來一次補述。
「連根被拔起,四腳朝天。」(前言二頁)吳先生,我不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因為看在你具人形的情分上,不忍侮辱你,但我講到這裡,你也應該將這兩句話,提前收回了。
七、沒有道理的道理
吳恩溥的思想和言論,矛盾極了,他想排斥佛教,他說:
「佛教在中國已淪為一個迷信的宗教。」(四十三頁)
「世人不但公認基督教為宗教,而且越看佛教越不像樣。」(十四頁)
「佛教除非能帶領人認識上帝,尋找上帝,否則……她的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四十三頁)
但他卻又恭維佛教的教理:
「說佛經中若干理論是正確的,是智信的,有科學思想的,那還可以。」(五頁)
「佛陀經過多年的勤苦修持,修學菩薩道,說他對人生事理有極深的參究,極透徹的認識就可。」(四十三頁)
可是吳恩溥出爾反爾,他又認為:
「佛教為什麼日趨退步衰落呢?照我的觀察,第一,因為她不是人生的宗教,與社會遠離。」(四十三頁)
「《封神榜》是一部神怪小說,裡面若干武器,已從幻想成為事實,這究竟不足為奇。」(六頁)
吳先生,我真佩服你的雄辯,一張嘴,兩層皮,什麼話都給你一個人說盡了。現在我倒想跟你將這幾段話,再做進一步的討論呢!我先問你,你對這篇駁文的著手撰寫,是不是出於自動的,還是職業性的、不得已的?如果你說是被動,我就不再向下寫了,因為你的處境就值得我們同情。可惜你沒有在篇首或篇尾註上一筆,所以令人難以捉摸,尤其你在駁文中的語氣之盛,簡直可以吞牛。然而吳先生,你對佛教所站的角度,何以如此地不穩?借用閣下自己的話,就是「閃爍其詞」了。
要是你不承認,那麼請你睡在夜裡仔細揣摩揣摩,「迷信的宗教」、「愈看佛教愈不像樣」、「前途只有日加『退步,衰落』而已」的佛教,何必要你給它按上:「若干理論是正確的,是智信的,有科學思想的」呢?又何必承認佛教「對人生事理有極深的參究,極透徹的認識」呢?同時吳先生既已首肯佛教是智信的、正確的、科學的,何必又要拿神怪小說《封神榜》來比說佛教的科學思想?難道吳先生以為《封神榜》也是智信的嗎?請問吳先生,你可知道,研究佛教的學者,如康有為、梁啟超、胡適之等學者,是不是跟看《封神榜》的販夫走卒,抱著同樣的趣味與願望?吳先生,我實在不忍心說你「自掘墳墓」,這是你在前言中罵煮雲法師的,但我希望你能自己解釋一下:「對人生事理有極深的參究,極透徹的認識」的佛陀,所創的佛教,為什麼又要說:「因為她不是人生的宗教」?吳先生,你對你的這番高論,你說應該怎麼辦?但我不願意你會真的自己打嘴巴,因為打痛了你,對我並不多長一塊肉。其實呀!我可以替你義務解釋:因為你不認識佛教,好像你自己所說:「一隻自幼生長在井底裡的蛙,夜郎自大,對於井外世界,一無所知。」(十六頁)所以你就歪曲事實與閃爍其詞,未免令人太可惜了,對不對?
八、基督教當真不拜偶像?
對於偶像這個名詞的本質,我相信基督徒是從來不去探討的,基督徒只知道《新約》、《舊約》上告訴他們:「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侍奉他。」上帝說:「我的使者要在你(指摩西)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翦除。」理由是:「你若實在聽從他(上帝的使者)的話,照著我(上帝)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做仇敵,向你的敵人做敵人。」(以上均見〈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所以基督教徒,無論是西方與東方,都不敢有絲毫差錯,尤其他們的十誡之中,又有一條「不跪拜偶像」的規定。於是進入中國以後,不但不拜祖先,甚至對我們的國父遺像,也不願敬禮,因為〈出埃及記〉第二十章還有這樣的一段:「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第四、五節)
吳恩溥,看我引證了這麼多不拜偶像的理由,也許要喜逐顏開了,可是吳先生,請別忘了,我是在向你請教,所以應當注意我在下面向你請教些什麼?絕不要放棄你「今天尋求真理」的機會(二頁),因為閣下也說:「如祖宗牌位這一事,明明基督教的主張完全是正確的,他也要為(他是指煮雲法師)祖宗牌位做『孤臣孽子』,向基督教開砲。」(二十七頁)同時吳先生還有一段不是辯駁的辯駁,你說:「他(指煮雲法師)罵基督教不忠國,……接著他就提出幾個基督教學生不向國父遺像行禮,羅織為『拒絕向國旗及國父遺像行禮』因此誣衊基督教徒不忠——誣衊不夠,還要巧妙地給她戴上大帽子,『基督教徒不向國家的締造者和代表國家的國旗行禮,其中必定有很微妙的意思。』」(二十頁)吳恩溥,這就是你給你們基督徒的辯護嗎?像你這位知道「誰是誤國誤民,阻礙進步,早已邪正分明,忠慝判別」(前言二頁)的基督徒,尤其是一個能夠一寫就是兩、三萬字的雄辯家,沒有編出一套理由來,實在使我太失望了。
好了,吳先生,你既沒有更充分的理由,我以一個中國人的身分,就不能不說話了。
請問吳先生:耶和華上帝,究竟是哪一個國家和哪一個民族的神?其實我這是多問的,你明明引用著《舊約.申命記》的兩句話:「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十八頁)因為摩西所領導的民族是以色列人,上帝耶和華又是以色列的保護神與主宰神,所以他要以以色列人的仇敵為仇敵,要去翦除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由於這些宗族都是以色列人的仇敵,所以也不許以色列人跪拜他們的神。像這樣的故事,在情理法的觀點來說,都可以過得去,譬如蘇聯是我們的敵國,我們總不會去向魔王史達林及列寧的遺像行禮吧!至於說到為自己雕刻了偶像,以及做出什麼形像來給自己跪拜侍奉的事,我想除了《舊約》起草時代,以色列人會有此無聊的舉動之外,二十世紀的我們,如果不是神經失常,他就不會這樣做。
由這兩個實例的分析,我們不難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說,以色列教的不拜偶像,是不拜外邦神的偶像,是不拜自己本身的偶像。但是《聖經》並沒有絕對否認除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就沒有其他的神了。像一位對於《舊約》有著很大貢獻的所羅門王,〈列王記上〉第十一章第五節,就有這樣的記載:「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以「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同章第九節),從這點可以告訴我們,以色列之外,並非沒有神,只是不准以色列人去跪拜而已。我們中國人對於神的觀念,有兩種:一是「正直」的人,死後成神。如子產對於魂魄的見解,他說如果生前是個精明強幹的人,當他生理尚未衰敗的時候,因了特殊的情形而突然死亡者,死後的靈魂,便因那生前積聚的精氣,會形成一個一般人所謂「神」的雛形了;29另外又有對於大自然的力量,稱之為神的,如儒家所說的「天」,當顏回死了,孔子說「天喪予,天喪予」30的那個「天」字。道家如老子所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1,那個「道」字,便是神的概念了。從這兩點,可以說明一個主題:前者是人生本位的,是現實的;後者是屬於宇宙而超越時間與空間的,是抽象的。至於西洋,也有各自不同的神,如希臘信仰的主神是宙斯(Zeus),羅馬的主神是朱彼得(Jupiter)。由此可見,一個民族的形成,對於神的崇信,各不相同,乃是必然的現象。中國人所信的神,乃是蛻化於子產的思想,認為神是人變的,希望死後的祖先都能成神,所以我們要將祖先的牌位,稱為神主了。
那麼,我要向吳先生討教了,吳先生究竟是不是中國人?如是中國人,為什麼要宗以色列的一個抽象虛無的神?信了以色列神,為什麼連帶你閣下的老祖宗,也被你們看成了外邦神?既認中國為外邦為異族,那你何不預先向造你的上帝報備,請你們的上帝把你們乾脆遣放到猶太去呢?可惜你們仍然生在中國。那麼既來之則安之,奉勸你們還是安安穩穩做一個像樣的中國人吧!但我並沒有你們基督徒的野心,我絕不禁止或者打倒你們。不過中國人信了基督,總須仍是一個中國人才像話呀!否則我又要問你,臺灣目前在接受美援的建設,那麼臺灣的國民,對美國人應該怎麼稱呼?依照基督徒的思想來推演,吳恩溥對美國人,不喊爸爸,也得叫聲乾爺了。因為基督徒接受了西方國家的基督教義,便否定了中國的固有文化!但是目前的美國卻是我們的友邦,美國人並沒有要改造中華民國國體的野心。吳恩溥,入鄉問俗,這句話你曾聽過嗎?如果沒有,那麼現在應該知道了,請你不要胡思亂想吧,想要改造中華民族的「風俗」、「習慣」、「制度」和「生活」,你的意思,是不是希望中國人個個變成基督徒,然後再變成紅頭毛綠眼睛?要不然,和你們主耶穌的模樣比起來,低鼻樑、黑眼珠、黃皮膚,總還不夠標準,而且非常脫體!
吳恩溥,我想你又要拖人下水,說:「注意:佛教並不是我們自己國家的宗教,……佛教一樣是外國貨」了(七頁)。但是我也請你注意,佛教徒是不是除了釋迦牟尼,連自己的祖宗也不要?是不是站在印歐民族的立場,把自己的祖宗當作外邦神看待?不過我也沒有忽略你的疑問,你說:「煮雲法師遁跡空門,有沒有把祖宗牌位帶上佛堂供奉呢?」這句話,只能證明你沒有科學精神,沒有做到伽利略所說:「一切推論必須從觀察和實驗中得來。」你沒有去實地觀察,卻在信口開河,告訴你,佛教寺廟裡的大殿兩旁,一邊是護法伽藍,另一邊就是功德堂,吳先生,你可懂?也許你還要問,依佛教所說:「人死了或入地獄,或上升天界,或往生西方……何故要迷俗之所迷,硬說牌位是祖宗?」告訴你,你又忘了自己是中國人了,孔子雖說:「未知生,焉知死?」32但他卻主張兒女對父母應該「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33。並主張父母之喪居三年。他的理由是「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34對於死者的恭敬,就等於給未死者的安慰。像墨子主張節葬,孟子就要說墨子是無父了,如今我們雖不用父母之喪,居三年,但是祖宗牌子總不能沒有吧!因為現在中國的傳統思想,仍以孔孟為準。吳恩溥,你們基督徒的父母如果沒有信仰上帝,那麼就由他下地獄了?要是也所謂「得救」了的,你們是不是直到世界末日的那天重新見面呢?在世界末日的審判尚未來臨之先,你們跟父母是不是脫離關係,不相問聞呢?這在活人看來,實在有些寒心。告訴你罷,對於死者的恭敬乃是給活人的安慰,請別忽略。
吳恩溥,佛教徒應站在中國人的本位,所以不忘祖宗,所以也不會目無尊長地連對國父遺像都不肯行禮了。根據以色列人不跪拜外邦神偶像的本意,其中實含有民族的意識,如今中華民族的子孫拜了外邦神,倒反將自己的祖先看成了外邦神,能說不是胡鬧?其實嚴格地說祖先牌只是牌而非偶像,以色列人因為是以色列人,所以他們可以不拜,中國人如不拜,那就不是中國人了。
姓吳的先生,你可知道偶像共有幾種?你是不是敢說你絕對不拜偶像?英人法蘭西.培根,曾將偶像分為四種,其中的市井偶像,是語言中的因襲意義,人們不加思索;劇場偶像,是哲學上的武斷說法,成了許多人服從的權威,而不加以自己的判斷。這是對知識而言的,對於《新約》、《舊約》的知識論,實在是個最好的說明,吳先生,上帝用塵土造人的武斷說,算不算是市井偶像?《聖經》明明並不是真理,基督徒偏要說它是全部真理,這可不可以用劇場偶像來範圍它?
若說形像就是偶像,中國的祖先牌是偶像,那麼十字架是不是形像?算不算偶像?你們基督徒是不是只跪拜自己所信仰的偶像而不跪拜他人所崇的偶像,但你們為什麼詆毀他人所拜的偶像?吳先生,我希望你給我做正面的答覆。再說,基督徒既然以為《聖經》上的記載都是真理,那麼吳先生可明白咱們的模樣是怎麼來的?是不是上帝照著他的模樣來造人的?那麼說,我們這些人,不都成了上帝的偶像了?吳先生,你以為《聖經》錯呢?還是對呢?如果《聖經》錯了,就該燒掉世界上所有的《聖經》,如果《聖經》沒有錯,那你要不要跟張獻忠學:「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呢?但別忘了連你自己也不例外,否則你們基督徒的不拜偶像,打倒偶像,便只是在變相地要打倒中國的歷代祖先和國父遺像了。吳恩溥,看你怎麼自圓其說!
吳先生不知替所有中國的基督徒認罪,倒來罵煮雲法師侮衊了他們,其實像這種不要民族,不要祖先,不知尊敬國父遺像的基督徒,還有什麼理由好替他自己辯護呢?噢!怪事年年有,今(一九五六)年特別多,見本年四月一日《中央日報》等各報所載,竟有郭鈺德等代表中國基督徒,向立法院請願,要求政府准許基督徒不向國父遺像行禮,並請質詢有關行政機關,制定有關法令。請問吳先生,你以為這種要求也是合理的吧!因為你們都是不拜偶像的,而且有野心要來改造中國的,對不對?
至於吳先生指摘煮雲法師,說基督徒只是不向國父遺像敬禮,而並沒有不向國旗行禮,其實,你來過臺灣嗎?你參觀過學校的禮堂與軍中的司令台嗎?在國父遺像的後面,是不是有一幅大型的國旗?吳先生不承認詞窮理屈,反而支吾其說,好笑不好笑?照你的辯護,是煮雲法師錯了,和尚不老實,是不是?那麼請你奏他一本吧!就說煮雲法師的國家觀念太深,民族意識太濃,思想有問題!其實在你們心目中,凡像煮雲法師這樣的人都該殺掉,因為他「頑強的反對」你們這種新思想呀!(四十頁)
九、《三民主義》是否來自基督教?
吳恩溥對於今日中國的思想淵源,確是獨具創見的,他說:「誰帶進自由、平等、博愛的思想,影響國父和許多革命先烈,起來推翻中國幾千年來的專制政權,建立中華民國?」又說:「若不是國父接受了基督教教義的啟發與熏陶,為實現民主、自由、平等的新中國而奮鬥,那麼國事蜩螗,正不知漫漫長夜,何時才破曉。」(以上均見三十九頁)因此我要請問這位博學的吳先生了——你研究過國父遺教嗎?你了解國父的革命思想嗎?請你去花幾天工夫讀讀它們可以嗎?免得你老是抱著一部《新約》、《舊約》在那裡信口雌黃。
只要你是一個夠水準的國民,你就不會不清楚國父遺教的思想淵源,如果你說你不是中國之中的知識分子,那還說得過去;但你既然沒有知識,何必硬要打腫了臉冒充胖子?孔子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吳恩溥實不知而強說知之,誠夠可憐!荀子說:「辯說譬諭,齊給便利,而不順禮義,謂之姦說。」又說:「多少無法而流湎然,雖辯,小人也。」(《荀子.非十二子篇》)吳恩溥,我不好意思給你比得這麼難聽,但是姦說和小人,你是否不想承認?我可以找出理論根據來,叫你自己抉擇的,請你靜下心來看看,國父思想是不是師承你們基督教的,不要「因為」「求勝的心太切了」(三頁)便來抹煞一切事實和塗改歷史吧!憑你這樣的人,恐怕還差得遠!
國父說:「余之謀中國革命,其所持主義,有因襲吾國固有之思想者,有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者,有吾所獨見而創獲者。」吳恩溥恐怕又要說我跟他一樣在打自己的嘴巴了,因為國父也說「有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者」呀!假如吳先生真是這樣想,那也只能證明他的膚淺,斷不能以為我的神經出了毛病。因為我在前面已說過了,歐洲雖是新科學的發祥地,但那新科學的思想是文藝復興以後,源起於古希臘與古羅馬的哲學思想,且如伽利略等又是極端反對上帝權威之說的。那麼國父的「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是指接受基督《聖經》的教育與熏陶而言嗎?要是真的,中國就不會民主自由和平等了。這且留待下面討論。
現在我就國父遺教的思想淵源,暫做一個概略的介紹,看看其中,到底有沒有採納《新約》、《舊約》的制度和理論?
蔣總統於民國二十四年(西元一九三五年)九月,在峨嵋山軍訓團講解國父遺教的第一講中,便介紹國父遺教的淵源:
(一)中國固有的政治倫理、哲學之正統思想。
(二)歐美社會科學和政治制度之精華。
(三)自己獨見創造的真理。
次又介紹國父遺教的系統,分為心理、物質、社會、政治的四大建設,依據《孫文學說》、《實業計畫》、《民權初步》、《建國大綱》等為四大建設的藍本,以《三民主義》為統括四大建設的最高原則。
那麼吳恩溥,任你自己去找罷!國父遺教之中有沒有你們所主張的新思想——不祀祖先,不向國旗行禮,要來徹底剷除中華民族固有的「風俗」、「習慣」?相反地,你們倒很像國父曾經說過一個故事中的角色呢。當新思想進入中國之後,便有一些無知青年,把祠堂裡掛的「忠」、「孝」兩字都廢除了。國父見了非常難過,他想一般青年何以將革命思想,誤解成為不忠不孝呢?吳恩溥,基督徒將自己的祖先看作外邦神,算不算不孝?基督徒不向國家締造者的遺像行禮,是不是不忠?我們不會效法義和團,義和團所宗的是洪鈞老祖與黎山老母,所以我們也不會喊出「把洋教徒趕出中國」的口號,但你們既在中國生存,就不能來破壞中國的立國精神!吳恩溥,要是你們的腦袋瓜子,叫上帝的權威搞昏了,那麼請快去找冷水澆頭。等你清醒之後,再來認識中國,亡羊補牢,還不算晚。
也許吳恩溥還要反駁我,說我這個傢伙又在打自己的嘴巴了。因為基督教既然如此這般的不忠不孝不科學,為什麼偏又在科學發達的歐美盛行呢?這個問題,又要牽涉到偶像上去了,因為中古時期的西洋歷史,整個是由基督教霸占的,政教合一,凡是人民,也就是基督教的教民。我國史上,秦始皇採用法家學說治國,是叫人民以吏為師,而中古時代的西洋,各地分為教區,每一教區的教民,也就是每個教會的奴隸。思想、言論、行動,都不會自由。因此久而久之,習慣成了自然,信教的觀念也就形成了思想上的偶像。這好像今日的英國與日本,雖然是民主政體,但在習慣上對於英王與天皇,似乎也不能絕對不要一樣。
吳先生,當你知道了國父的「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不是基督教義,而是科學思想,不是不要祖先(其實你不但不要祖先,在你們以色列上帝的面前,孔聖人也是非入地獄不可的罪人呢!),而是政治制度的精華。現在就該知道一下什麼是中國人的正統思想了。
吳恩溥,我知道你們基督徒否認國家、否認民族,而且是絕聖棄賢的人,你們只知道,所謂傳傳道、布布教,騙騙思想純潔的青年,弄幾文錢,生活生活,你們靠上帝權威來做騙飯吃的幌子,無怪乎要感謝上帝賜你們飯吃了,因為沒有上帝這個名字,你們的生活就成問題。吳先生,我是不是又在誣衊你了?要不然你們每一個基督教的布道所,為什麼要勸聽道的人,拿出錢來,儲蓄到上帝那裡去呢?真的放到上帝那裡去了?你敢說沒有做了上帝的代表?吳恩溥,這一個公案,要不要我註銷?
你們不高興的,我卻偏要告訴你們:國父思想的淵源中,有中國的正統思想,中國的正統思想是: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的思想,但是這些都是你們上帝面前的罪人,那罪人既然都已下了地獄,他們的思想,還值得效法嗎?相反地,你吳先生是所謂「得救」了的人,你已辦好了上升天國的入境手續,那麼,你比中國的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高明得多了!但你是否懷才莫遇,尚未被人發現,基督徒才是標準的聖人呢?可惜!可惜!可見你們雖以宣傳起家,但還不曾宣傳到家;是不是需要我來替你們打氣加油?我絕不冤枉你們!是你自己「貓兒自呼己名」的(扉頁),你說:「凡沒有聽見耶穌的福音,包括中國古代的大聖人,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等等,他們將按他們自己的良心受審判。」(三十四頁)吳先生,你們太會給自己捧場,太瞧得起你們自己了,孔子說顏回可以三月不違仁35,孔子是顏回的老師,當然更不用說了。請問所有的基督徒,你們敢說能夠幾天不違仁?但你們因有上帝替你們做了政治庇護,所以得救了,而中國的先聖先賢,為了沒有後台老闆撐腰,所以要受審判了!但是我要站在文明時代的法律觀點上替他們不平。我要說:沒觸犯刑章,可以拒絕任何方式的審判。可見上帝的天國,是個獨裁專制的政權,〈路加福音〉第十九章第二十七節,就有這樣的幾句:「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做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這是多麼可怕的口氣呀!然而中國的先聖先賢,壓根兒就不曾聽到有個叫作耶和華上帝的神,他們何嘗發表過對於上帝反動的言論,而要接受上帝審判呢?
不過我也沒有忘記,吳先生還有兩句話:「或善或惡受報,受審是平等的。」(三十四頁)〈羅馬書〉第二章也說:「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第六節)而且告訴我們:「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馬書〉第二章第十三節)
從這三段引言中,我們又發現了幾個問題:第一,既然「或善或惡受報,受審是平等的」,那麼,基督徒信仰上帝的權威贖罪之說,豈不成了廢話?上帝既然承認善惡受報是各人自己的事,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能說不是活該!因為他雖流了血,仍然拯救不了他的信徒呀!由於這層關係,又可說明基督徒的禮拜禱告,也就等於子虛了,反正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的,去禱告上帝,倒不如求求自己,使得自己積德行善,那不是更好嗎?我若是基督徒,便要建議聖經協會,將這一節《聖經》刪去,因為它推翻了神的權威了。第二,《聖經》上既說「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那麼中國的先聖先賢,他們的行為還夠不上法律的水準嗎?他們都是枉法敗德的人嗎?難道要他們根據摩西法典去實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四、二十五節)才算是實行法律的標準嗎?否則,他們為什麼還有接受上帝的審判呢?
說到這裡,我要請吳先生到國父遺教中去參考一番,看看知難行易學說,是不是受了《新約》、《舊約》的啟示?《民權初步》的雛形,是不是完成在《聖經》之中?《實業計畫》的內容,有沒有請主耶穌擔任參謀?《建國大綱》的條文,像不像脫胎於你們的理想國——上帝的天堂?其實啊!國父在《中國存亡問題》那本書裡,說得非常明白,他說:「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也。」又說:「夫國民有獨立不撓之精神,則亡者可以復興,斷者可以復續。」並且強調著說:「至於存在之根源,無不在於國家及其國民不撓獨立之精神,其國不可以利誘,不可以勢劫,而後可以自存於世界,即令摧敗,旋可復立。」處處在講自主獨立的國父,竟被極端主張向西方思想靠攏的基督徒請去當盾牌,國父死而有知,能不跺腳喊冤!因為國父的思想,絕不像一般受愚的國民,為了領取一些「麵包奶粉」(吳恩溥駁文九頁)便去出賣祖宗了。實際上那些脫脂奶粉,在西方國家,是當作家畜飼料來用的,到了中國竟把它當作寶貝,等到吃壞了肚皮,還不知道那就是主耶穌的恩賜。像這種現象,是國父所希望的嗎?吳恩溥先生的高見以為如何?我在等著你的答辯。
一○、基督教原來如此
我們在吳恩溥先生的大作之中,知道他是因為「不斷地接到各地讀友來信」(前言一頁)、「誠恐妖語惑眾」,經過「再三考慮以後」才為這篇駁文的(二頁),而且他是一位「三十年前」就讀《儒林外史》了的知識分子(五頁),那麼他老人家(假如夠老的話,我該替他慚愧),在基督教中的地位,不是出類拔萃,也該德高望重了,他也一定是具有說話權利和說話資格的人了;換句話說,他所發表的讜論,當然是富有代表性與全盤性的了。請問吳先生,我該沒有猜錯吧?要是你否認,那麼你就真的挨到自己的嘴巴了。要是點頭認可,我就想根據你的宏論,再向你請教幾個現實問題,請你不要拒絕,一切不如意的事,以你們基督徒的話來解釋:「都是上帝的安排」。如今你們那位仁慈的上帝(?)既然不加考慮地,把我造出來(?)向你領教,就請你耐心地聽下去罷!
你說:「當基督教進入中國以後,面臨一個百孔千瘡的舊社會,一面要拆毀舊的,一面要建設新的,實在是責任艱巨,不易為力。」(四十頁)啊!偉大的基督徒,你們太偉大了!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你們原來還是新中國的興建者,我們卻都不知道,實在失敬之至!
吳恩溥,我在歌頌貴教哩!你高興嗎?你是不是以為你這幾句話,使我悟到了你們所謂的真理?但是且慢,我的話,下面還多著哩!
請問,你所說的舊社會,是指怎麼樣的舊,新建設又是怎樣新?再問:國父的《民權初步》和黨章,是不是算社會建設,但它跟你們的《聖經》與教會,有沒有任何瓜葛?至於國父遺教的心理建設、物質建設、政治建設,在你們基督徒的立場來估價,能否算作新建設呢?那它們對基督的教理又採納了多少?因為我不懂,所以急待你吳先生的啟示,可以嗎?為了真理,請你給我指點迷津。不過吳先生,照你的大作駁文中看來,你說:「這些舊的,已經形成了中國人的風俗、習慣、制度、生活。」(四十頁)其中的「風俗」、「習慣」、「生活」三項,卻是民族形成的五大要素之大半,你如果「一面要拆毀舊的」(四十頁)這個舊,便是中國的風俗、習慣、制度、生活,那你那個所謂「建設新的」目的,無疑是在打破中華民族的獨立風格。吳先生,你可明白?人有人格,國有國情,即使你們的上帝,也當有他的神格,如你要破壞中華民族的民族風格,而去走向西方民族的路線,又是什麼心理?
姓吳的先生,你憑良心,對著你所崇的主耶穌說老實話,基督教來中國,最終目的是不是在傳布你們主耶穌的「真理」?你雖信了洋教,吃了洋飯,但你看在你們耶和華上帝的分上,不要說謊。
我很清楚,我也沒有忽略你們基督教在中國的所謂貢獻,你說:「自馬禮遜東來傳教至今……誰創辦學校?帶來西洋新文化,建立了新教育的基礎?」(三十九頁)這幾個問題,好像你又問對了,但是我們再來研究一下,孔聖人生在周靈王二十一年(西元前五五一年),比起基督教的馬禮遜東來傳教的年代,究竟哪個比較早些?孔子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賢人,他那有教無類的授教場所,算不算得上學校?如你讀過歷史,可能又要問我了,因為歷史上明明記著夫子帶著弟子栖栖然周遊列國,明明沒有校舍和校址呀!但是,抗戰期間的行動學校和國共內戰期間的流亡學校,算不算學校?要是吳先生說在學校兩字上面有了「行動」或「流亡」等詞,便不能稱為學校,那你們基督教建造的私立學校,理論上同樣不能成立。可見「誰創辦學校?」這句話,不該是你基督徒在中國說的。至於「西洋新文化」、「建立了新教育的基礎」,我承認基督教的宗教國家,在這方面對中國人稍微施了些小惠,可是這並不是他們的目的,而是他們的手段,我絕不是在加給基督教這莫須有的罪名,現在我願意再舉幾個實例,給吳先生做為參考:
臺南市的長榮女子中學,是基督教學校,他們辦教育的宗旨,不像孟子所說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為人生的三大樂事之一,也不是為了中華民族的第二代,培植為國家奮鬥的幹才,而是在繁殖他們基督教徒的私黨和死黨,所以他們在一年前,升旗典禮可以廢除,禮拜儀式卻不能不到。每星期有一定時間的《聖經》講授,為了怕被教育行政單位的督學查察,明明是講《聖經》,課程表上卻寫「道義課」。吳恩溥先生,你們基督徒對中華兒女的「道義」的確了不起,為了怕他們不信基督,不惜剝削他們的時間與自由,施予強迫的思想灌輸。吳先生,你們基督教的學校,還有一種特殊的校風,那就是寄宿的學生,到了禮拜天,就是名副其實的禮拜天,學生沒有自由行動的權利,一切要聽舍監的吩咐,不做禮拜的人,就會夠你瞧的。吳先生,關於這一點,請你不要多花冤枉錢,要我找到證據向你領賞,我可以現在告訴你,那就是臺南市的私立長榮女子中學。那麼你對這些把戲,應該抱著什麼態度?要得還是要不得?好了,我們來算一算這筆流水帳吧!
在上課的時間,假藉「道義」而講《聖經》,有沒有違反教育部頒發的教育法規?只做禮拜而不升旗,是不是憲法上給予保障的權利與義務?施予強迫的思想灌輸,是不是等於毒素的麻醉?星期天不給學生休息,算不算違犯了妨害人體自由的罪嫌?一個民主國的法治社會裡竟有這種不合理的黑暗面,吳先生,你說是不是尚有改善的必要?
吳先生,你既要改造中國的風俗,我也不妨和你談談風俗問題;目前我的同事們,每每外出散步,總有一種不勝負荷的感覺,因為腳剛邁出大門,就會有兜售愛國獎券的小女孩,把你兩手交叉一抱,你就非得花上新臺幣五元來碰碰運氣不可。再走過去,理髮店、茶室、公共食堂,都在親親密密地向你打招呼了。有些小姐們本來素昧平生,她卻笑咪咪地對你說:「哦!好幾天不見,你瘦多了。」弄得你啼笑皆非,但她們之中採用拖與拉的手段者,倒還少見。最傷腦筋的是貴教教友的糾纏了,年紀輕輕的大小姐和女學生,跟你拉拉扯扯地說:「人為萬物之靈,神為萬物之主,先生到裡面聽聽道罷!」人家本想在工作一天以後,到戶外去換換空氣,主的信徒們卻不管你有事沒事,似乎人間的事即使死了人,也不重要,拿你向天國裡搶救才是唯一的急務。吳先生,你說掃不掃興?除非你們有十分的把握,就不該如此胡鬧!試問,單是聽聽你們:「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節)就能真的得救嗎?吳先生,這一節話在你們貴教裡的重要性,並不亞於〈禮運大同篇〉在《三民主義》理想社會中的地位,但是在這三十個方塊字之中,請你指出,有哪一個字是真正地表達了真理?等到下面,我將和你另題研討。
吳先生:還有一樁事非常滑稽,有一次我和一位同事上街散步,經過一個基督教布道所的前面,本來我們很可以在人行道上走的,但我被那位同事拉向了快車道,他指著布道所前站著的兩位小姐對我說:「小心被她們拉去。」當時我還以為他和我開玩笑,所以我說:「別叫人家聽見了請你吃耳光!」但是沒有走過三步,事實證明了一切,而且我還聽到我那位同事說:「對不起!小姐,我今天沒有帶錢。」初聽這幾句話,的確不太悅耳,且已近乎猥褻。然而經那同事的事後解釋,他實在是說的老實話。因為他已上過幾次當了,熱天氣悶,坐著聽福音,受了洋罪不算,臨走還要向上帝的永久銀行做一次長期存款,他看了小姐的面子,不得不裝得闊氣一些,一出手就是幾張大鈔,致使他事後又不能不連呼冤枉。
吳先生,這雖是一個小插曲,但我懷疑,懷疑你所主張的新風格,難道說新風俗的內容,就是跟著茶室食堂,效而尤之,與人家拉拉扯扯嗎?吳先生,你對這些,反對呢還是贊成?你自己說:「要知佛教,請看和尚。」(二十四頁)那麼我說:「要知基督教,請看基督徒了。」中國人愛說「信不信由你!」實在是一種君子風度,但在基督教的字典中,就不會找到這句話。否則,信仰宗教,是一種精神意志的自由傾向,何必要你們拉呢?照這樣看來,煮雲法師將新店與老店,來比喻基督教與佛教,並沒有錯,老店是貨真價實,新店則憑手腕賺錢。
關於基督教的傳教手段與步驟,我倒滿有興趣向吳恩溥先生討教的。吳先生,我很淺陋,但我願意說給你聽聽,看你舉手通過,還是棄權默認。
一拖二拉三訪問,是基督徒傳教的三段論式,傳教士拿了教會的津貼,為了前途的出路,不能不耍出全身的解數,鼓起如簧之舌,為基督教努力;信徒們想陞傳教士,當然也該努力,思想純潔的青年學生,受了利用(我不想運用吳恩溥最喜歡的「蠱惑」兩字)獨不自知者,也會跟著活動。「拖」、「拉」與「訪問」的工作核心,就是這樣形成。首先是拉你去聽,聽了的拖你註冊登記,登記了的他們便上門訪問,一次、兩次、三次直到第七次,你再不去時,他們才把你放棄。信了教的,就得遵守教條,就得對主耶穌納獻,基督教有錢,錢就是從這裡來的;然而,那些為了吃教而信教的傳教士,他們是基督徒,卻不就等於基督信徒,信徒是以宗教為精神的寄託,他們乃以宗教為生活的職業,像《舊約》中摩西規定他哥哥亞侖的後代,為世襲的祭司一樣,他們實在是一群坐享其成的人物呢!
吳恩溥,你屬於哪一種?是吃教的還是信教的?
除了一拖二拉三訪問的基本原則之外,還想找出你們在中國所創造的一種新風氣來。當時我在臺東關山住的時候,有幾位主的信徒向我鄰居借貸,說他們的生活太不容易維持了。我問他們既是主的信徒,教會總不能置諸不理呀!但是他們的回答很使我不解,他們說最初是接受教的救濟,現在卻是救濟教了,除去定期限額繳納存到天國去的款子,每月還得集體罷工四天,以每天二十元的工資計算,四天便在無形中減少了八十元的收入,但是做了主的信徒,又不得不去參加星期日的禮拜儀式與集會,所以他們的生活,也就日趨窘困起來。
吳先生,照這種情形看來,你們基督教的慈善事業,不是成了小魚釣大魚的勒索手段了嗎?怪不得從表面看來,基督教的工作成績非常可觀,實際上你們只是利用人家的鈔票,來裝飾基督的門面。還有,據可靠的證實,西方國家,對於中國基督教的扶植,不但政府給予鼓勵,而且還有大宗的經濟支持。吳恩溥,我說對了沒有?如果錯了,當然還有你的嘴巴!不過請對你所信的主耶穌宣誓,不許亂說。就是主不在家,還有明眼的廣大群眾。
中國是農業社會,「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是中國人的生活方式,除了工業發達的城市商港,人民只有節期而沒有假日。如今基督教硬性規定七天一禮拜,對窮苦民眾而言,能不算是無謂的損失,況且基督徒的禮拜,並不等於休息,而是定期的懺悔,像這種「形式主義」的東西,若比起中國曾夫子說「吾日三省」來,實在太不夠前進也不經濟了。那麼我又要問吳先生了,基督教來中國,到底救人,還是害人?像如此地不順民情、不問風俗,反而捨本逐末地拿中國人來削足適履。如果說基督教所謂的新風氣,就是這一套玩意,能不引以為憾?
一一、看看基督教的「真理」
吳恩溥先生在他的駁文中,舉了好多《聖經》的經文,他以為憑他那幾段引證,就可以穩若泰山了,現在我們不妨把它抄下來看看,究竟是不是真理。
「耶穌自己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第十章第三十節)
「約翰做見證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第一章第十四節)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做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第十章第四十五節)
以上均見於吳恩溥駁文第十七頁。這三段《聖經》包括了兩個主題:一是肯定著聖靈聖子聖父的三位一體;一是說明了上帝和耶穌,有無上的權威。三位一體與無上權威,可不可以列入真理之林,且看我們下面的分析。
「我與父原為一」這是說聖子耶穌與聖父上帝的關係,僅是一體的兩面,或者是一物之二名,在天上稱上帝到人間便叫耶穌,好像中國人叫狗為狗,英美兩國人叫狗為dog一樣(恕我沒有侮辱的意思)。再看約翰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這是說「道成了肉身」的耶穌,住進了基督徒的心中,這個住在基督徒心中的東西名為聖靈,三位一體的理論,也就全部成立。但是我要開始發問了,吳恩溥先生你是基督的忠實信徒,你是代表基督教來向煮雲法師開砲的,那麼你總該是神學的權威者了;你對於《聖經》的研究,一定非常透徹。那麼讓我問你:耶穌與上帝既然原為一體,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說上帝就是耶穌,耶穌也就是上帝呢?如說耶穌即是上帝,何必又要分出聖父與聖子呢?如說耶穌那個道成了的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與我們不分不離,且已形成了一體,那麼就可以說成耶穌是我們,我們就是耶穌,因為耶穌就是上帝,所以上帝也就是我們了;我們既然就是上帝,所以也是萬物的主宰了。吳恩溥,我是不是說對了?如果我錯了,你們的三位一體也就錯,如我沒有錯,你們的權威觀念,卻又成為武斷,因為凡信上帝的人便即等於上帝,那又何必要信上帝?信了自己不就等於信了上帝嗎?既然信自己就等於信上帝,那麼我們也用不著耶穌捨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了。這倒又可以和中國人說的「靠天吃飯要餓死」這句話不謀而合了。吳恩溥,你們基督徒對這兩個問題,應做什麼處置?因為它們兩個互不相容,彼此矛盾,到底哪個是真理?孟子說「熊掌與魚」不得兼取,你們打算怎麼辦?你們是不是對著《聖經》發愁了,因為《聖經》本來不是真理,你們偏要硬說它是真理,致使你們弄得騎虎難下了。其實你們可知道,現在這部包括了六十六個篇章的《新約》、《舊約》是怎樣編成的?我願意抄幾段文字向基督徒們討教一下。
近人,美國紐約《求真理》(The Truth Seeker)雜誌的編輯,史密司(Charles Smith)先生,在〈天平上的新舊約〉裡考證說:「在二百五十多篇猶太基督徒的著作中,只有六十六篇被基督教新教徒們武斷的定為聖典。」又說:「在起初的一百五十年中,基督教的《聖經》,只容納了些猶太人的神祕書篇。《新約》的完成則在第二世紀五○年代之後,是由愛林那氏(Irenaeus)從四十多篇福音書及許多的〈使徒行傳〉,一篇〈啟示錄〉,和一百篇〈使徒書信〉中選擇了二十一篇而完成的。」(筆者註:〈福音〉四篇,〈使徒行傳〉一篇,〈啟示錄〉一篇,〈使徒書信〉二十一篇,《新約》現有二十七篇)為什麼這些怪異的作品被選中呢?四福音又怎能代表全部呢?愛氏說:「這是由於我們居住的大地,有四個方向及四個風位。實際上,彼得、保羅,以及早期的神父們,根本不知道有什麼福音書,這些書都是後來偽造的。」史密司先生又說:「一五六三年,特利騰大公會議通過的羅馬天主教聖典,一共包括七十二個篇章。……一六七二年,希臘天主教在耶路撒冷會議中,終於接受了〈啟示錄〉。……英國西敏寺宗教會議(The Westminster Assembly)在一六四七年,才贊成將六十六個篇章,構成正式譯本。」(筆者註:《求真理》雜誌創刊於西元一八七三年,係一具有悠久歷史之刊物)
由此可見,《聖經》這部怪書,並沒有什麼神聖的來歷,所以才有這麼多的矛盾。那麼吳恩溥先生,我要向你們奉勸了,請你們重選一位人間的上帝,趕快將《新約》、《舊約》,再來一次起草吧!如果你們聰明的話。否則因了《新約》、《舊約》的矛盾,不但難倒了你們,復又拖垮了上帝,實在不合算!
不過我想,吳恩溥先生絕對沒有馬丁.路德的勇氣,馬丁.路德敢對十六世紀初葉的教會,發表出五十九條檄文去向教會開砲,吳先生大概不會也來一次指正《聖經》錯誤的公開演說吧!否則吳先生的飯碗就要成問題了。
因為吳恩溥先生是《新約》、《舊約》的忠實信徒,所以他的言論,也是跟著《聖經》,給自己製造矛盾的。他自己說:「殊不知基督教是平等的:第一,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凡信主耶穌就必得救。得救的機會是平等的。第二,凡不信耶穌的人,必因他自己的罪孽滅亡,不論高低,自種自受,執法是平等的。」(三十四頁)這兩種境界,一是信,一是不信,信了的人必定得救,不信的人便要經過法律的執行。這無異在說信主的人即使是殺人的魔王,也是好人,不信主的人哪怕是大德聖賢,依舊是個罪人,請問吳先生,這算是什麼平等?比起佛教所主張「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平等觀,基督的平等,實即等於自私。吳先生,你既然說:「以法律而論,罪有大小之分,故刑有輕重之別。」(三十四頁)主耶穌何其偏私?難道真如俗人所說:「癩痢頭的兒子自己的好」嗎?信者得救,不信者不救,那還談什麼博愛?佛陀是人天導師,四生(胎卵濕化的四類動物)慈父,信佛的能夠依教奉行,當然得超三界,不信佛的,佛陀仍以導師的態度與慈父的心腸去對待他們。這與基督精神彼此相較,上帝實在是個心地褊狹的準小人無疑!
根據我上面的推論,上帝的權威說,已被上帝自己的三位一體論所推翻了,但是《新約》、《舊約》的記載,卻又到處都是「權威」思想。譬如〈約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不但是權威,而且是徹底的偏私。因為耶穌代表上帝而即是上帝的化身,所以他有這個權力,把那些信了他的罪人,全部拉進天國;因為他有權威,所以他憑一個人的流血而做許多人的贖罪代價。像這種觀念,實在是鼓勵人家犯罪的論調。凡是信主的人,上午犯罪,下午懺悔,罪便交給了耶穌,那還有什麼不要臉的事可以不做呢?我想要不是國家的法律,在範圍著主的信徒們,這個社會一定要增加不知幾多恐怖與黑暗哩!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這兩句話的毛病又來了,因為上帝的態度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而不是叫一切世人不至滅亡,所以「神愛世人」,應該改成「上帝愛信徒」,才比較合理。至於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這又是一個大問題。獨生子的意思是說上帝一共就只生了耶穌這麼個寶貝兒子,但是〈創世記〉第六章第二節告訴我們:「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那些「兒子們」算不算是上帝的兒子?如果說是的,那麼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就等於胡說,要是說那些兒子們,就是預言中的耶穌,但是耶穌這個人,儘管吳恩溥先生諷刺煮雲法師說:「試問煮雲和尚,有沒享受夫妻……天倫樂趣呢?恐怕你要說,我是和尚,和尚是不允許討老婆的,除非那些六根未淨、色心不死的假和尚,才有天倫之樂可享。」(六頁)然而耶穌,以及保羅以後的神父們,卻都是單身漢呢!所以那些挑選人間女人的「兒子們」,不是耶穌,已毫無疑問,所以「獨生子」三字,又應該改成「寵兒」才比較恰當了,因為唯有上帝的寵兒,才配有耶穌那麼大的權威呀!再說,根據三位一體的原則,耶穌與上帝原為一體,耶穌只是上帝的化身,怎可稱為兒子?如果說上帝是母體,耶穌是子體的道理可以成立,問題又來了,因為耶穌道成了肉身(聖靈),住在信徒的中間,信徒也就等於是耶穌的代表,耶穌雖只一個,耶穌的信徒卻有千萬。上帝既以耶穌為兒子,也就應該承認所有的基督信徒,都是上帝的兒子。這裡既稱耶穌為獨生子,豈不等於否定了所有主的信徒?因此,「獨生子」三個字,又將三位一體的原則推翻了。
現在請吳恩溥先生注意,同時也請我的讀者做見證:基督教的「三位一體」,推翻了上帝的權威思想,權威的「獨生子」,又否定了「三位一體」。這就是基督教所說的「真理」。像這種矛盾百出的東西,要說它是真理,能說不是白日見鬼!
一二、基督教算不算宗教?
我想以吳恩溥先生為基督徒的代表,來商討一下宗教非宗教問題,希望吳先生打起精神看下去。
吳先生說:煮雲和尚對於「宗教」問題,更是「妙語如珠」,令人歎為觀止。他說:「世間的宗教,大家公認的有四種:1.佛教,2.天主教,3.基督教,4.回教。」(十二頁)吳先生又說:「照這樣說,不但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算不得宗教,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十三頁)
很顯然地,從這兩段文字中看來,煮雲法師首先即將基督教列為宗教,繼而又在宗教之中否定了基督教,無怪乎身為基督徒的吳先生,要罵人家「神經出毛病」了。事實勝於雄辯,讓我們靜下心來看看,究竟是哪一個出了毛病。
儒家對宗與教的解釋很恰當,謂「開宗明義」,謂「修道之謂教」,簡潔明朗,痛快已極。
合起來說,宗教,乃是有所宗而必有所教的意思。如果某一個單位團體或組織,只有所宗而沒有所教,那只能稱之為同祖,卻不能稱為宗教。像中國的廣東人,他們的宗族觀念特別深,不同的兩家宗姓,每因細微小故,常會引起械鬥的流血事件;但他們只是同祖,同祭一個宗姓的祖先,卻不能因了同一個祖先而有特殊的文化思想拿來教人。「修道之謂教」應該怎麼講?這句話出自《中庸》的篇首,它上面還有兩句「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根據蔣總統對這三句話的解釋是這樣的:天命就是宇宙自然推演的生命,論其本體,就是天性天理,也就是自然運行的道理,論其跡象,則是一切動植飛潛繁衍無窮的生命;率是順的意思,率性就是順天應性,所謂道,就不外順應著人人本身之天性而已;能修明這一個本乎天性之道,或是指正不合乎道理的事物,使它合乎道理,這就是所謂教。
宗與教的解釋,到此為止,且看看基督教,是否尚能合乎宗教的標準。
基督徒宗於一神的上帝,上帝開宗而說信者得救,宗字勉強成立。上帝教人信他者必得永生,多少尚有一些訓誨的意味,所以教字裡面,基督仍能帶到一隻角。但是教字的內容應該在於修道,道是順應天性推演出來的天命,天命又是宇宙間自然運行的常理,凡為自然界的常理,必定是順應著人人本身的天性,這種天性又必然是合乎道理的,合乎道理的事物,便是真理。說到這裡,問題便來了,請問基督教的教義是不是真理?上帝造人的人生觀與偏窄的世界觀,是反科學的,上帝居天國而獨霸宇宙的權威觀念,是反民主的,權威思想與三位一體又是自相矛盾的。像這種反科學、反民主,矛盾百出的基督教義,是不是合乎自然,循乎常理呢?不自然、不合理的東西,怎麼可以稱它是道,又怎麼可以用來教化人類?
再說那位被基督教所宗的上帝,是權威的,權威不能成立,上帝也就變成了子虛,所以也就沒有什麼好宗的了。
由於如此的分析,便知道煮雲法師所說基督不是宗教,並非無理了。至於吳先生說:「照這樣說,……就是儒教、道教……都算不得宗教。」(十三頁)這幾句話的確讓你說準了,但是這不能代表你的博學,相反地只是說明了你對中國思想的陌生。中國本身根本就沒有宗教,因為宗教必定有創教的教主,創教教主的教理,教主所說教理的自然性與合理性。儒家思想雖由孔子引發,但是孔子自己說,他是「述而不作」36,所以孔子並不就是儒家思想的創始人,他是引述堯舜而憲章文武37,因此孔子不能稱為教主,只能尊為聖人,儒家之不能稱為儒教,沒有一個創教的教主,便是主要原因之一。至於道家,老子與莊子,他們的思想淵源,也是來自古人,比如以人生為本位的觀念,就是中國傳統思想的特徵,像儒家的希聖希賢,是人生的理想境界,道家的神仙觀念,也是美化了的理想人生。同時老莊二子,也沒有以宗教家的心腸去組織團體,四散傳布他們的教義。道教一詞是由張良的九世孫,漢末的張道陵建立,以方士術士的思想與組織,剽竊了老莊的片段而成。所以老莊只是道家非道教。至於張道陵請出李老君來當他們的教主,即使老子本人,恐怕也會覺得好玩呢!
再看佛教,教主是釋迦牟尼,所創教理的重點是「緣起緣滅」,緣起緣滅的因緣論,乃是攻不破的真理,科學愈進步,愈能證明緣起緣滅是宇宙萬有的基本原理。所以佛教可以稱為宗教。如果說基督也能稱為宗教,那麼佛教就不是宗教而是超宗教的了。至於世人皆以基督列為宗教,而且成了公認,那也是偶像問題,因為幾千年來基督徒對內對外一向皆以宗教自命,所以人家也就跟著人云亦云了,好像中國人喜歡給自己的兒女取名為「金山」、「銀根」、「珍珠」一樣,他們的兒女,雖不就是「金山」、「銀根」與「珍珠」,但是外人仍然以此呼之。事實上,也有少數的基督徒在否認他們的信仰是宗教哩!他們的理由是:宗教乃是形式的東西,而基督只講住在信徒裡面的那個聖靈,有了聖靈,便等於有了一切,因為聖靈有權威,權威便是一切。所以基督徒不講道理也不談智慧,只是一味的盲從和徹底的迷信。至於基督算不算形式的東西,該請明眼的讀者去判斷,他們不講道理,不談智慧,更說不上以自己的力量去修身養性,他們只靠禮拜與禱告,祈求上帝的恩賜。像這樣的信仰,究竟是內在的工夫,還是外在的形式?其實宗教的條件,也不在於這兩點上區別。
一三、上帝造人與人造上帝
筆者沒有拿佛教的津貼,但我站在中國人的立場與科學的觀點上,總覺得佛教的教理要比基督教高明得多,比如基督教講宇宙萬物,都是上帝造的,但是〈羅馬書〉第八章第九節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實在是個絕大的笑話,試問吳恩溥先生:上帝造的人,不屬於上帝,應該屬於誰呢?難道上帝是受雇於魔鬼,而替魔鬼造的嗎?那麼那個出賣了我們的上帝,還值得誰去信仰呢?實際上,基督徒將「人造上帝」說成了「上帝造人」,根本是個無稽的笑談,否則我們打開人類的歷史,為什麼不將《舊約.創世記》的記載,加以引證或肯定呢?其實基督徒是不信歷史與考證的,就以耶穌出生的年代來說,歷史的考證,是在西元前四年,但是基督徒就不敢承認。
再看佛教對宇宙萬物的生滅現象,怎樣解釋呢?佛經上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38它的意思是說假藉各種原子元素或因素的聚集,而產生的任何事物,如以分析的態度去看它,實在並無任何事物的存在,因為存在的事物,只是仰仗許多因素的聚集而產生的假相或假象。好像同為一種晶體石粉所溶化的玻璃溶質,做了玻璃板,是玻璃板,做了玻璃杯,又是玻璃杯,若將玻璃磨成細粒,再加膠質塗在牛皮紙上,卻又變作砂紙了。可見同為一種晶體石粉,因了各種不同的使用,便成了各樣不同的名稱。佛教講因緣,那個晶體石粉,可稱為因,即是製造各種玻璃東西的因素,那個「使用」,就是緣分了。科學家的發明,認為化學的元素,不外乎九十二種(參考《辭海》元素表)。這就是說,所有化學物質的形成,都是屬於九十二種元素的範圍,像H2O是水的分子式,H2SO4是硫酸的分子式,H2遇上了O便是水,H2遇上了SO4卻變成了硫酸了,這就是「眾因緣生法」的最好說明。講到人的完成,也離不了因緣的範圍;人的肉體是物質的,物質的東西,當然也跟其他的東西一樣;但是物質的元素不能代表精神元素,人的精神雖附屬於物質的肉體,但是肉體並不就是精神,所以佛教對人生的解釋,講十二因緣:
(一)無明——是指無始以來的煩惱。
(二)行——是指依煩惱而作為的善行或惡業。
(三)識——是指我人當時受胎的一個念頭。
(四)名色——是指我人在胎中逐漸發育的胎兒。
(五)六入——是指我人的五官再加上身體和意識的具足,而將要出胎時胎兒的胎位。
(六)觸——是指我人剛出生以後初與外界接觸。
(七)受——是指我人接觸了外界的事物,而有所感受的意思,如苦樂等等。
(八)愛——是指我人對於所感受的東西,有所愛欲也。
(九)取——由愛欲而進於求取也。
(一○)有——即是因了愛欲的取求,便造成了現前的業因,於是有因必有果,也就有了未來的業果。
(一一)生——依照現在業因(今生所下的善種或惡子),就要接受未來世的生(即是果報)。
(一二)老死——我人生了以後,老死是必然的定律。
從這十二因緣的敘述,不但說明了人是怎麼來的,且已說明了生死流轉的前後關係。也許那位不懂佛學的吳恩溥先生又要問我:「人生既然是生死流轉,輪迴不已,那麼當地球完成以後的最初人類是從哪裡流轉過來的呢?」這我可以告訴你,人的本性,並不是在有了地球以後才有,也不是到地球毀滅的那天終了;人的本性或真性,便是各自的佛性,佛經上稱為「如來藏」,乃是無始無終的。現代的科學家推測,太空的其他星球上,可能有高過人類智慧以上的生物,那麼我們能說在地球未完成之先,就沒有其他的星球,或其他星球上的人類嗎?(當然,你們眼睛有了神網的基督徒是不會相信的)但這對於物種進化論並不違悖,佛教講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儘管在原始人類以前的生物不是人類,但也推翻不了佛教的觀念,因為佛教講因緣果報,當地球上的人類尚未發現之前,應該接受人生果報的眾生,大可以不來地球上多走冤枉路。佛教的宇宙觀,特別廣大,世界的數字,除了地球,尚有無量無數的大小世界呀!
現在請讀者們評評曲直是非好了,基督教的「神造萬物」,佛教的「因緣假合」,到底哪一種說法比較合理?
基督教愛講神,神有一切的權威,神是萬能,所以神也是宇宙萬物的主宰。這種說法究竟可靠不可靠,我們很可以討論一下。
在英文的神是God,這個字的意思和Deity相通,同為神、神性、上帝、造物主的意思。至於有沒有這麼一個神的存在呢?這我要抄兩句《聖經》了:「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申命記〉第三十章第十四節)這是屬於原始人類,或人類原始意識中的一個觀念,人在萬不得已而瀕於絕望的時候,總覺得冥冥之中,有一個大能者操縱著自己的命運,同時希望這個不可知識的大能者,是有人性而超乎人性的,希望他會以仁慈的態度來憐憫自己或拯救自己,像這種仁慈、憐憫與拯救的想像,便是神性的幻想了。所以一個人的信仰神性的存在,並不就是真的有神,而是出自我人的心理作用。國父將人類社會的演進,分為神權、君權、民權三個時期,神的觀念,便是產生於神權的思想。說到以色列的耶和華上帝,他的形成,和其他的神話並不兩樣。西方的神話共有二十七種,有希臘神話、羅馬神話、埃及神話,以及法國的神話等;不過除了猶太教的神話,都是相信多神的,像希臘的神話中,有大神宙斯、宙斯的兒子太陽神和音樂神阿波羅、宙斯的女兒勝利和文藝女神雅典娜、歌舞女神特普西可里、結婚女神喜曼等。他們以為任何一樣東西,都有專門的神祇在職掌著。但是猶太教自摩西開始,便將多神歸為一神,以一神而統率一切的權威思想,由此可見,並非像〈出埃及記〉第三章第十四節說:「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而是自摩西開始才有的。
說到這裡,我們就不難解釋「人造上帝」的話了。不過我也並不否認,對於上帝的迷信,在某些人的精神方面,是有幫助的,因為心理作用,在於心理學上,同樣講得過去。
一四、中國要不要基督?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中華民國憲法上有明文規定,佛、基兩教的信徒,同為中國國民,對於彼此的所宗與所信,誰也不能干涉誰,我用「中國要不要基督」來做為我和吳先生研討的論點,乃是站在中國人的本位上,向吳先生請教,請將基督教變成中國化,是不是可以辦到?因為耶穌基督的時代,歐洲文化還很低落,民眾的知識水準,更不消說,所以耶穌傳道,都說權威,不說實理,只說霸道,不說王道;耶穌是對當時的猶太人說教,而不是對現代的中國人說教。致使基督教進入中國,與中國國情格格不入,引起了牧師教士們,要將中國固有文化徹底摧毀的危險思想。實際上只是當時的耶穌,沒有看到佛經,也沒有見到孔孟老莊的學說,而不是東方思想不能容納耶穌基督。由於東西方的交通阻絕,文化各不相通,所以耶穌的思想,繼承了西洋的傳統,耶穌對於人生境界與宇宙看法的褊狹,癥結便在於此。
說到這裡,我們又不得不把東西方的思想關鍵找出來研究研究。
西洋思想中最特出的,便是神的觀念與戰鬥色彩,整個的民族性格與民族精神,都是外向的,講權威與神力的。神的觀念,本於希臘傳說的神話,一切小神都由大神宙斯(Zeus)生出,例如勝利與文藝之神雅典娜(Athena),便是從宙斯的頭中生出。自耶穌基督出來,便將多神歸為一神(God),這在西洋思想史上的統一,基督不能不算是有點功勞。但是人類進化史的演變,乃始自神權社會,耶穌當時的猶太,神權的色彩仍很濃厚,所以耶穌說教,都是用權威的方法。由於神的觀念,便形成了西洋思想的傾於自然,因為上帝不像中國老莊所說的神人與真人,是從人生本位到達神仙界。上帝高高在上,霸然宰制一切的思想,乃是在人生之外而不在人生之內。因此西洋人求真求理,都向人生之處的自然界中發展,所以自然科學之萌芽,也是始於西方。(我想煮雲法師所說佛教是科學的老祖宗,乃是指佛陀的境界合於科學而又超自然科學之上的意思,並不是說佛陀就是自然科學的從事者。)同時由於思想的外傾,人民便時時都想征服人家,想將人家的財貨掠為己有,所以西洋的第一部史詩——荷馬的《伊利亞特》與《奧德賽》就是初有記錄的戰爭史。有人說,西方的戰鬥思想,源於《舊約.創世記》第四章,因為亞當和夏娃生了該隱與亞伯兩個兒子,該隱就把他的弟弟亞伯殺了。這種說法能否成立,且不去管它,至於西方思想中的戰鬥意識,卻不能不說這也是有力的說明。從這些歷史的事蹟看來,我們就不難明瞭,基督教之傳入中國,何以要從摧毀中國文化著手了。因為他們不適於中國,所以要征服中國!
再看看耶穌的年代,相當於中國兩漢之間,去春秋戰國,百家爭鳴的距離,已經好幾百年,可是耶穌就不知道當時的中國思想,早已從神權中求了解脫,度過君權而走上了民權的路線,像孟子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盡心〉下篇)何等民主。又說:「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滕文公〉上篇)他這種「人皆可以為堯舜」的主張,很似佛教的「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平等觀。孟子主張仁政,所以說:「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梁惠王〉下篇),否則「民欲與之偕亡」39。孔子主張禮教,所以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又說:「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孔子不主張以嚴刑峻法治民,而用道德禮儀誘導。孟子乃力主民主與平等,所以儒家思想是王道,是仁道,而不像西洋的神道與霸道。聖經《舊約.出埃及記》中的法律,就是最好的說明,如吳恩溥先生認為是代表基督孝道的幾段話,便是一例。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第十五節)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第十七節)
「主耶穌還斥責當時不孝的人:『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四節)
以上三段經文,均見於吳恩溥先生駁文二十八頁。這裡面充分地說明了神道與霸道的精神,耶穌唯恐人家不孝,便以神的權威來威脅他們;但是孝敬父母為倫理問題,是內在問題,如果一味用暴力做為鎮壓,實在只能叫人從,而不能叫人服從。這比起儒家思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倫理觀念,實在是不得要領。因為父母與兒女之愛,本為天性,天性便是人的本性,既是人的本性,何必又要麻煩上帝來多管閒事?然而耶穌就不懂這種道理,耶穌的中國信徒,更是糊里糊塗。我想,要是耶穌生在中國,他絕不會這樣的。
以上講到中國的倫理觀念,是從我人內心發出來的,是由內向外的,其實這就是中國思想的特徵。無論尋求什麼事理,都由人生本位著手,像《大學》的基本思想: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便是說明治國平天下,首先要從格物開始,格物的意思,是窮究萬物的性理,這種性理,該從人生本位上開始探討。說到這裡,我要附帶解答吳恩溥先生的一個問題,將吳先生的原文抄錄於後:「至唐宋祖師有『當時我沒有看見釋迦佛,不然的話,我一棒打殺他給狗子吃!』煮雲法師大讚他是何等口氣。基督教出了一個加略人猶大,我們稱他為叛徒,因為他出賣了恩師,但他還不敢打殺恩師給狗子吃。想不到佛教祖師卻有人恨生也太晚,不能及見佛陀,把他殺給狗子吃,說他何等口氣,何等狂妄則可,若以此證明佛教是何等自由、恁般自由,若用得著,蒼生亂矣!」
吳先生從這段話裡,更能證明你是一個道道地地的外國人了,你懂得中國思想嗎?你若不懂,又何必如此地斗膽放肆,閉起眼睛瞎批評!告訴你,這就是佛教和中國思想的吻合處。中國思想,向人生本位求真理,不向上帝的口中討唾沫吃,佛教也是如此,佛教的依法不依人,便是不依佛陀而依佛法,佛陀已經說出來的佛法,固然是真理,佛陀還沒有說過的一切事物,一樣也有真理,所以佛經中常有「不可思議」與「不可說,不可說」的句子,因為佛陀的境界,「唯佛與佛乃能知之」。至於三藏十二部的佛典,只能引發我人潛在的佛性,不即等於佛的最高境界。這與中國思想,從人生本位中求真理,該是多麼相近。
說到吳先生所舉的那個例子,只怪吳先生不解佛理,不知中國,才會發出如此好笑的問題。要懂得「我一棒打殺他給狗子吃」的真理,吳先生除了先去研究中國思想,同時還須看看佛教禪宗祖師們的語錄。現在我不妨提前把這個問題的所以然,告訴你好了。
「一棒打殺他給狗子吃」這句話是唐朝時代的禪宗雲門祖師說的。40因為中國在魏晉以後,佛學非常盛行,一般讀書的學者,嚮往於佛法的博大精深,希望在祖師門下學得一點佛理,他們卻不知自己本身有佛性,反去祖師面前請問「西方來的佛法是什麼?」祖師為要斷絕他們的所知障,否定知識論的偶像觀念,不得已而說出「將佛陀打殺給狗子吃」的話來,以便打消他們向心外求佛的錯誤思想,叫他們向自己的心性中去尋求。這乃是說明了佛教「即心即佛」的真諦,並沒有謗佛罵佛的意思。說到中國一貫的傳統思想,我們不妨再找出個把例子:王陽明說:「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傳習錄》卷一)王陽明最初以為「格物」是向心外格的,所以首先去格竹子的道理,格了好幾天,甚至格壞了身體格出了病,仍然沒有格出什麼名堂。後來他才突然開悟,曉得格物是應該從內心裡討求的,所以他才有上面的三句話。這與佛教的「即心即佛」或「一切唯心造」,實在是差不多的。如今蔣總統把王陽明的這一哲學,判斷為心物合一論了,也就是《三民主義》的哲學基礎,從此可見,佛教思想的中國化,還有什麼疑問?
請問吳恩溥先生,你說基督在一千九百多年以前,向猶太人說的神道與霸道,能夠適應於今日的中國嗎?西洋的外傾思想,能不能融合於中國的內發思想呢?內向的是人生界,外傾的是自然界,宗教的功能,是在於輔助國家行政,安定社會人心的不足,但是基督教的依皈,卻是人生以外的神權。從這一點看來,基督教非但不應流行於中國,即使世界各國,也都沒有推行的必要。一個在中國留學的美國大學生霍華德.李維,說得最恰當:對於美國進步的工業,與美國人高度的物質享受,他認為必須有內在的精神文明來調和。他說:「這方面中美兩個國家的需要,正是互相配合的。」(見《中央日報》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第四版)現在西方人,都在嚮往於東方思想的精神文化了,中國的基督徒,卻要拿西方的基督思想,給中國來一次狸貓換太子,誰說不是胡鬧?歷史是進化的,現在的時代,既已到了全盤的民權階段,基督徒何必硬要將這時代的巨輪,拉回蠻荒的神權時代呢?
至於基督教要改造中國的生活、習慣、制度、風俗,要以基督來代表中國的宗教,這不等於猶太思想在中華民族的精神領域中,來了一次登陸和占領嗎?當然,像臺灣民間的拜拜之類的壞風俗與惡習慣,我們應該加以革除,但是中華民族的優點與長處,總不能一概推翻吧?好在國父解釋國家與民族的形成,他說民族是王道的,國家是霸道的,王道循乎自然,霸道成於武力,霸道講究實力,王道則在根性。霸道容或會失敗,所以他在《中國存亡問題》裡說:「治國有必亡之道,而無必存之術。」王道就不同了,基督教想改造中華民族,除非先將中華民族全部殲滅,否則就別夢想。
也許吳先生又要問:「何以百多年來,國人瞧不起佛教,紛紛改宗基督教?」(四十四頁)這句話,我要站在公正的立場,替佛教加以絕對的否認。根據事實的觀察,中國人的改宗基督教,目的不在基督教的教條或基督教上帝,而是宗於基督教挾歐風美雨以俱來的勢與利。我國自鴉片戰爭以來,列強的勢力,從未放棄過對於中國的照顧,基督教來自歐美,因為它的有錢有勢,使得一般只知生活而不懂氣節的中國人,跑進這個時代的夾縫中去找出路。直到現在為止,仍然如此。除了我前面講過,基督教以拖拉與訪問而來的基督徒,有些人為了基督教的獎學金,便讓兒女去信基督,有些人為了求得一個謀生的職業,便去信教,有些人為了部分的救濟品,也不得不去附近的教堂裡喊幾聲「阿門」,有些人存著「外國月亮圓」的心理,為了趕時髦,也就弄個把十字架掛掛,有些人去教會聽福音是為了學英文。實際上那些基督信徒,真是信仰基督嗎?如果不相信,最好問問你們的主,要請明智的讀者,做一個公平的判別。
據一般外籍教士透露,教會在中國投下了很大的本錢,因為中國一般國民尚未完全信奉基督教,所以對於主耶穌的納獻,尚達不到賺大錢的目的,但是為了粉飾,為了向各方面爭取好印象,又不得不從外國拿了錢來投資(這與我前面所說小魚釣大魚的觀點並不矛盾,因為這是基督教的投資工作,投資對象不一定全是基督徒,雖然教會希望他們有一天會成為基督徒。比如接受教會醫院診療的人,不見得都是教徒一樣)。從這一點的透視,我們就不能不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與必須的警覺了。我們中國人窮,我們需要富強,需要提高我們的生活水準,但是依賴基督教這種極可憐的施予,是根本辦法嗎?這種仰人鼻息而受盡洋氣的方法,不覺得可恥嗎?當然不是根本辦法,當然覺得可恥。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很簡單,國父說「建國之首要在民生」,我們只要肯與政府合作,服從政府的領導,響應號召,刻苦耐勞,同心協力,去實行政府的建設計畫,不久的將來,民生問題解決以後,誰說不能與歐美各國並駕齊驅呢?
現在我們有一個結論了:我們需要解決的是民生問題,而不是宗教問題;民生建設的實業計畫,是要採取西洋的科學知識與科學技術,而不是猶太的基督精神。中國到底要不要基督,我不想再說別的話了。說一句老實話,基督教如果真要在中國求生存,對於人生與宇宙的看法,尚須向我們東方思想學習,庶幾可以不落於怪謬。
一五、究竟哪個有問題?
(一)基督教徒是否熱愛祖國
吳恩溥先生說:「《舊約》歷史幾乎全部記載著許多建國英雄的英勇事蹟,像約書亞、眾士師、掃羅、大衛、尼希米,甚至宗教領袖都肩負著復興祖國的神聖任務,如撒母耳、以斯拉、但以理、以利沙等。」(二十二頁)像這樣的論據,實在屬於似是而非,我們應該認清,《舊約》中的記載,乃是基督徒為他們宗教的祖國奮鬥,他們是為以色列民族求發展的奮鬥,並不是基督徒在以色列以外的國家出力賣命,不像中國春秋戰國時代,楚國人可以跑去秦國效忠一樣。由此可見,基督徒只愛他宗教的祖國,並不愛所在地的祖國;基督教在中國,當然也不會愛上中國,否則,民族自有其民族的獨立精神,何必要基督教來改造呢?改造,翻新,便即等於征服(一個國家與民族的革新,乃是推陳出新。如日本,雖然經過了明治維新的新,但是大和民族的武士道精神,並沒有因新而被廢除)。就以基督徒將中國祖先列為外邦神一例來看,便可說明一切。談起愛國,我倒想找出一位被基督教會所殺的愛國者來了。十五世紀的法國女英雄貞德,她執戈從軍,戰敗了英國人,反被賣給英國人,以女巫的罪名活活用火燒死。雖然後來被尊為聖女,但是「女巫」的罪名是來自基督呀!
(二)耶穌怎樣講孝
關於這個問題,吳恩溥先生說得非常勉強,他說耶穌不准許做兒子的埋葬父親;耶穌不認母,而稱母親為婦人,並不是不孝的證據。現在我把這幾段文字,從《新約》裡抄下來,跟吳先生再來一次新的估價: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馬太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節)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一至三十五節)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翰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四節)
吳先生的解釋:「第一段,是主耶穌呼召門徒跟從他宣揚天國福音,拯救萬眾。那人藉詞拒絕,要回去埋葬他父親以後再說,也就是說要等他父親死後才來。」(二十六頁)不過我要請吳先生指出,「要等他父親死後才來」這句話出自《聖經》哪一章節?是不是你自己的意思?如照字面解釋,耶穌是將不信上帝的人,都看成死人,相反地,人如信了上帝,就該拋棄他們不信上帝的父親。這比起中國的聖人大舜來,何止天淵;舜的父親那麼壞,舜還是把他當父親看待。耶穌的門徒因為信了耶穌,就連父親也不要了,這算什麼話!孔子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論語.為政》)耶穌懂嗎?吳先生對於第二段耶穌不認母親的解釋說:「〈馬可〉一段原來是主耶穌講道時他母親兄弟來找他,主耶穌特地藉此講到天國的『天下一家』的大道理。」(二十五頁)因為其中有「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那麼我要請問吳先生了:耶穌的母親,是不是信仰上帝的?要是信了的,何必要問:「誰是我的母親?」因為信了上帝的便會遵行上帝的旨意,遵行了上帝旨意的人便是耶穌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要是耶穌的母親尚未信仰上帝,那又為什麼不信呢?耶穌既能救人,反而救不了自己的母親,可見耶穌的不行。難怪耶穌被釘於十字架上的時候,讓人家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41而使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了。」42如以耶穌驅鬼醫病,以水變酒,能使狂風巨浪平靜下去的那套所謂得自上帝的權柄來說,那他很可以使得所有不信他的人,都來信他了,何況是他自己的母親呢?那麼既然信他的人,都是他的弟兄姊妹和母親,又何獨先要否定他自己的生身母親呢?可見吳先生是強詞奪理了。說到第三段,耶穌稱他的母親為「婦人」,依照吳恩溥先生說,這是「希臘語法」,因為煮雲法師不知道希臘語法,所以曲解了《聖經》,而以為「婦人」兩字是不孝。那麼我要請教這位精通希臘語法的吳先生了,希臘語法的「婦人」一詞,譯成英文應該是怎麼說,譯成中國話又應該怎麼說?假如可以譯出很好的意思來,何以不能乾脆直譯,而要譯成Woman(這一節的英文是Jesus
said to her, “Woman, what right do you have to tell Me? My hour is not yet
come.”)和「婦人」呢?誰都知道,翻譯外文的基本條件,是信達雅,如今《聖經》的譯者,將這「希臘語法」譯得既不達義,又不高雅,更談不上信實與可靠的東西,你說那些負責譯經的先生們是不是該打屁股?同時耶穌對他母親說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的話來,是不是一個孝順兒子應有的態度呢?難道這又是「希臘語法」?
其實呀,基督教的主耶穌,根本就不承認他的生母瑪利亞的,他以為他是神的兒子,而不是瑪利亞的兒子,他以為瑪利亞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不可能生出一個神的兒子來;他之所以從瑪利亞的腹中出來,那是神的意思,神要使得《舊約.以賽亞書》中的預言應驗,才令他的獨生子耶穌,向童貞女瑪利亞借了一條出生人間的道路(說起來,這種苦心太幼稚了,與中國人比較一下,實在太愚笨,不如像孫悟空,乾脆就是石頭縫內蹦出來的好,不僅徹底否認父母,且能更神祕化),所以耶穌是絕對否定瑪利亞的地位的。事實上,耶穌為什麼要這樣說呢?第一,耶穌是私生子,為了洗刷這一私生子的恥辱,他不得不去借用神話來提高自己的身價。第二,耶穌否定了人間的生身母親,說成是上帝的兒子,那麼他的地位就可以高於世人而使世人聽從他的權威領導了。
由此可見,耶穌是位獨裁主義者,為了自己的地位,不惜否定他的母親,像這樣的人物,要說他是孝子,那麼世界上就不會再有不孝的兒子了。
(三)中國人的孝道
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像耶穌問:「誰是我的母親?」稱母親為「婦人」,對母親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語氣中還有絲毫敬重的成分嗎?既然不敬,他就是將自己的母親當作狗子和牛馬一樣看待了。
中國漢代的羅集人才,有一句格言:「求忠臣於孝子之門」且以「孝廉」並舉。可見中國人講孝,除了「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還有更大的意義。《孝經》上說:「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今日當以國家為君),終於立身。」所以秦漢儒家,要以孝為一切道德的根本了。我們從「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的三句話中,可以明白除了父母尚有國家與個人。國家是代表全體同胞,個人是說明克己修身。
講到這裡,我又要給吳先生解答一個問題了。吳先生說:「煮雲和尚自你削髮受戒,斷絕六親,遁跡空門以後,如果上有雙親的話,誰去敬養雙親?」(二十四頁)從這一段文字裡面,告訴了我們,基督徒的心地,何等的不夠坦白!不說耶穌否定父母(基督徒說耶穌為童女所生,木匠約瑟,當然不會被耶穌承認是父親的了),反指和尚六親不認,這算是什麼態度?
不過我可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場,給吳先生做一次義務解答好了。佛教講三世因果與六道輪迴,三世是指過去世、未來世與現在世。又有過去三世、未來三世與現在三世,這樣推演下去,三世這個名詞,便代表了整個所有的時間與空間,也就說明了無始無終與無極無限的生命觀。吳先生問:「究竟這個輪迴從何道開始?」其實這等於小孩子問我們:「圓圈圈的起頭在哪裡?」同樣的天真,因為六道既然稱為輪迴,那麼輪迴,就是循環不絕的意思了。因為佛教的宇宙觀中,地球僅是大千世界中的一個小世界而已,輪迴的六道,卻是遍及所有大千世界的,所以當地球尚未形成之先,或者在地球毀滅以後,六道的因果,依舊不受限制。我知道吳先生問這句話的用意,他以為佛教贊同生物進化論的科學理論,他就想以這句話來推倒人家,因為進化論對於生物進化解釋,是由單細胞動物而演變到人類的。那麼六道的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應該是從畜生以下的生物開始向上演進,而不是輪迴的流轉了。事實上,吳先生的手法確是不夠高明,他以為人家的宇宙觀,也跟基督教一樣的褊狹哩!我在前面已經說過,地球上的生物尚未進化到人類階段的時候,那些必須獲得人生果報的眾生,很可以不來地球上訪問,他們可以去他方世界報到,同樣也在輪迴的範圍之內。至於輪迴的始末,六道之中,任何一道,都可能是起點,也可能是終點。假如人在人道中,做了應得畜生果報的惡事,人便直接墜入畜生道;人若有了天大的功德,便可死後進入天堂,享受天人的福報;人若能夠發菩薩心,修菩薩道,便可脫離輪迴生死,直接由人道而超出六道之外,進入不生不死的菩薩境界。這種道理,實在非常淺顯,吳先生不懂,奈何!
至於「菩薩道」三個字,我想加以解釋一下,《維摩經》說:「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大正藏》十四.五三八頁上)所以修菩薩道,就是入世救世的精神;換言之,服務社會人群,就是菩薩道的修行方法。
由於三世因果與六道輪迴的道理,我們便不難推知,自從無始以來,不知已經有過多少次的生死輪迴,而在每一生死輪迴之中,都有一父一母,那麼我們想想看,我們該有過多少父母了。問題至此,也就馬上解決,就是說,和尚出家,宗旨在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眾生之中,卻有著過去無量數的父母,為救無量無數的父母,才去出家求道,道成以後,再為累生的父母說法,使得父母超出三界,脫離生死苦海,這種行為實在是無上的孝道,比起墨子「視人之父若己父」43又不知超過幾千百倍哩!
這與中國的「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非常相近,為救無量數的父母,才出家學佛,學成後就為父母說法,其中便有了克己修身的「終立於身」,與孝敬父母的「始事於親」;出家人弘揚佛法的對象是一切眾生,度一切眾生,乃是「中於事君」,乃是國家觀念的擴大。
最後我要反問一個問題:國家的青年國民,入營服役,是不是違反了孝養父母的原則?我想凡是本書所有的讀者,都會給我一個滿意的回答——「不是」。因為當兵的目的,是在為國家盡忠,為民族盡孝,中華民族是我們的父母之邦,民族是家族的擴大,佛教呢,則是將現在的父母,推念到了三世六道的父母,這種觀念,該是多麼偉大!
(四)究竟哪個自由
吳先生在駁文中引了兩段《新約》: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二節)見於駁文三十二頁。
「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六節)見於駁文三十二頁。
吳先生以為這就是基督教講自由的證據了,其實,我們仔細想想:「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到底屬於自由還是他由?「真理」,前面已經說過,基督的真理,即等於權威,權威就是基督的真理,那麼由於權威的力量,叫人家自由,不是成了他由?而以天父兒子的身分,給信徒自由,那就等於不自由。自由的意思,是由己而不是由他;基督教由於權威和由於天父兒子的自由,能算是自由,實在可笑!
中國人的自由思想,為時很早,像孟夫子在兩千多年前,便敢說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話來。如在中古時代的西方,誰敢說出「教民為貴,君王次之,教皇為輕」的話來,那就必死無疑了。
佛教之中,主張向我自己心中求解脫,求悟境,不仰人家送人情,所以佛教是徹底的由己,是絕對的自由。
(五)不是平等的平等
我再摘幾段吳先生的引錄:
《聖經》又說:「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由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三十二頁)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第五節)——(十八頁)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命記〉第六章第四節)——(十八頁)
這二段話中,分得非常明顯,就是說信徒與信徒之間是平等的,信徒與人類全體卻是不能平等的,信徒與上帝之間,更是階級性的,而且這種階級是屬於永遠性的,這該是多麼不合理呀!不過我還沒有忘記吳先生請問煮雲法師的話:「照煮雲和尚的說法,人不能做上帝,就是不自由,那麼全國人人都要做皇帝、做總統。」實際上,這種話不該由你們基督徒說的,皇帝的專制思想,固然跟上帝的權威觀念同樣要不得,但總統是民選的,人人都有競選的機會,要不然,請你去圖書館,借一部中華民國的憲法回來看看,第四章第四十五條,是不是印著:「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請問吳先生:在你們基督教的教條上,是不是可以加進一條這樣的文字呢?「一切世人凡德高望重者得被選為天國的候補上帝。」否則的話,你們就別再標榜平等兩個字了,免得人家說你們基督徒的思想封建。
一六、最後的審判
這篇文字到這裡,本當可以結束了的,但我沒有看到煮雲法師的原著《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這本書,很覺得遺憾,因此,便去拜訪了一次煮雲法師。我問煮雲法師:吳先生駁文的篇首,公開了煮雲法師一封致XX居士的信,信中既然說「有時間再寫一篇對付他」(前言二頁),為什麼直到現在還不寫呢?他對我微微一笑,他說:「我不想說什麼了,所要說的,那封信裡已經有了。」他說:「他是對我個人的責罵,而未敢對佛教,我是對基督徒整個的教義和行為批評,他不懂佛教,也只能在字裡行間,找說話的小毛病,我出此書是為的國家民族,只要對國家人民佛教有利益,我的目的已達到,他罵我個人與旁人沒有關係。所以我也不想再寫什麼了,因為吳恩溥那位先生,除了玩弄幾個粗淺的文字,毫無內容可言。至於我那封致某某居士的信,乃是他們基督徒冒充了佛教徒的名義,向我寫信騙去的,他們沒有得到我的同意,竟然替我公開發表,實在是一種卑劣的行為,也是明確的犯法。但我還是感謝那位姓吳的先生;因為經他這樣一來,有了我的信,也就省得我再去另文表白了。還有一件事,我要告訴你的,當吳先生那篇駁文出來以後,《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這本書,推銷的數量,倒反大大地增加了,三版已經賣完,四版也在付印中了。以弘法衛國的觀點來說,吳先生實在是我的宣傳員呢。」
臨走,煮雲法師送了我一冊《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回家細讀了兩遍以後,卻又引起了我的感觸,我奇怪為文批駁的吳恩溥先生,為什麼只是駁而不答,煮雲法師所提出的還有許多問題,駁文中既不辯護,也不解釋,我想這就是代表了基督徒的默認罷?可是這種態度,並不等於基督徒的涵養或坦白,吳先生的駁文告訴我們,基督徒非但自己不坦白,相反地,倒是專攻他人坦白處的能手。譬如煮雲法師講了一段:「佛教霸了廟宇不做事,不曉得辦教育,不肯做慈善事業,只曉得建築寺廟,一用就是幾十萬,建築起來有什麼用呢?一個籤筒,兩只筶板!來到廟裡什麼事也沒有,只是拜拜求籤。」這段話,該是何等地沉痛剴切,又是多麼地明朗坦白,煮雲法師能夠面對現實,有一句說一句,他是為當前的佛教做自我檢討,同時在向佛教的教徒們大聲疾呼,以期及時改進,挽救時弊。想不到基督教的那位吳先生,卻將這段話,當了他為文批駁的全部經緯,諸位敬愛的讀者想想看,單是這段話,在吳先生短短的一篇駁文中,竟會出現三次之多,到底該也不該?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基督教的上帝,究竟屬於哪一類別,我們不妨將他確定一下。煮雲法師把上帝放在六道的天道中,吳先生卻硬要引經據典地說:「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所以吳先生不希望人家把他們的上帝送到天道中去。其實煮雲法師把上帝列於天道,已經是恭維他了,如以上帝的身世來說,實在受之有愧。因為六道中的天道,是由眾生受報,是生死輪迴中的最高境界,是可靠的、可能的;而基督教的上帝,是由神話演化而來的,因為神話是出自初民意識中的想像,上帝當然也是人類意識的創造物了。既然上帝是人類思想的產物,那麼他是附屬於人,而是人的一種心理活動了,上帝既是屬於人的心理活動,還有什麼權威與實體可言呢?如果基督徒硬要為他們的上帝爭取一個什麼地位的話,最好請他們除了《新約》、《舊約》,再找出有力的史料來證明罷!(並不是我要否定《聖經》,實在是《新約》、《舊約》的自相矛盾,否定了自存的地位)不過我們也可以假想真有這麼一個上帝,像《聖經》中所記載的上帝,自私、專橫、獨裁、好殺,倒很像是人道以下的阿修羅呢!
因為上帝是個殘暴的偶像(God一字,也可以解釋成為偶像的),所以他的信徒們也是一樣,他們主張破壞並摧毀異教法物。一九五一年,我在臺中住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一位信仰基督的朋友,興奮地走進門來告訴我說:「今天我們做了一件極為痛快的好事,我們禮拜堂裡,有一位教友,不知從哪裡找來的一個銅佛,據說是唐宋以前遺物,被人家拜了這麼多年代,卻給我們把它弄毀了,還有一幅絹質的繡龍,也是很久以前的東西,但都給我們在禮拜堂裡搞掉了。」當我聽了這一席實況報導以後,不禁要為中國的歷史文物流淚!我們都知道,美國是個年輕的國家,但他們對於一百年以前的東西,便會視同珍寶,有人說我國敦煌石窟的好多藝術雕刻與畫像,已被英國人弄去了呢?外國人喜歡中國藝術,中國的基督徒竟把自己所有的藝術品毀掉,豈不痛心?成自唐宋以前的銅佛,能說不是中國的歷史文物之一?再說繡龍乃是中國的古代藝術,何嘗給了耶穌基督的刺激?
吳恩溥先生,我不想說出你們在中國的基督徒,是不是應該接受歷史的審判?但我希望你們重新確定一下自己的立場,站在中國人的立場上,來一次虛心的檢討:基督教是否尚有改變作風的必要?看在同是中華民族後代子孫的情分上,請你們拿出一點民族意識的良心來,救救我們的民族,救救我們的歷史,救救我們的下一代罷!更希望救救我們這個多難的國家。最後,希望你們用去喊「信仰上帝得永生」的心情,來喊「中華民族萬歲」!因為我們要國家要民族,比要上帝要耶穌,更為迫切,更為需要呀!阿門!(Amen,本為希伯來語,意為心願如此)
一七、介紹中華民族的思想
當我寫完這書以後,便覺得還有幾句話,必須加以補充,因為我站在中國人的立場,去透視基督教,說明中國思想,也談佛教教理,但獨對基督發出種種疑問和質詢者,自有其原因所在的。
(一)中華民族的寬容精神
世界其他民族的宗教徒,對於異教徒通常總是用慘殺或流放的手段來處理,而中國是世界上唯一不曾經過宗教戰爭的民族(太平天國以基督思想為號召,該屬什麼戰爭我不想說它,因為它本身是宗教,而其戰爭的對象卻是滿清政府)。各朝代的君主,也極少干涉到宗教傳教自由的,道教史上的教難,只有元世祖曾下令禁《道藏》偽經;基督教來中國早在唐代,而其教難也只一次,那是因為羅馬教皇不准教徒祭拜祖先,而引起了康熙的憤怒;佛教自漢明帝時代直到如今,除了三武滅佛,只有周世宗晚年的摧毀佛寺了。至於韓愈闢佛,後來竟與大顛禪師友善非常,其次如陸象山與壽涯大師,朱熹與妙喜大師都是好友。這種精神的基礎乃是建築在「道並行而不悖」與「殊途而同歸,百慮而一致」的寬容思想。所以我要在這本冊子裡,向中國的基督徒大聲疾呼,請他們將基督教變成中國化了。佛教進入中國,便很快地中國化了,因此佛教在中國,已成了中國的佛教,別說將中國佛教退回印度去行不通,即使拿到泰國和緬甸等的佛教國家去,也同樣行不通。因為中國的大乘佛教,對於佛理的發揮是很適合中國口味的,所以佛教思想對於中國文化影響之深,已成了人盡皆知的事實。再看基督教,由於東西方思想的不同,基督也就不被中國的思想界所接受了,就以近代的基督教來說,他們進入中國也有兩百多年的歷史了,但他們對於中國的正統思想,卻是絲毫沒有融合的成果表現。以我的看法,基督若不中國化,它就無法在中國生存,但是站在基督思想的立場而言,這又是絕不可能的事(參看上文「中國要不要基督?」44)。愛好和平是中國人的美德,中國的佛教當亦不會例外,基督徒就不敢說這句話了,他們從不檢討自己,只知一味地攻擊基督以外的其他宗教,那算不算是中華民族「寬容」精神的表現?該請基督徒自己去解答了。我這本小冊子,目的只在喚醒一般受愚的基督徒,即使那位吳恩溥先生也不例外,請他們檢討自己,給他們指出一些錯誤,好讓基督教不要徹底改造中華民族,而能自存於中國;同時我也以此告訴所有的國人,以免受愚,所以我沒有向基督教宣戰的意思。不過在我書中所提出的問題,一定要請那位基督徒的代言人,吳恩溥先生給我解答,唯有這樣才比較公平合理。
(二)中華民族的道德精神
孫中山先生說:「現在受外來民族的壓迫,侵入了新文化,那些新文化的勢力,此刻橫行中國,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舊道德,以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舊道德。不知道我們固有的東西,如果是好的,當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棄。」45中山先生所極力提倡的舊道德,便是「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其實八德之中以孝為最先,中山先生說:「《孝經》所講孝字,幾乎無所不包,無所不至。現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國家,講到孝字,還沒有像中國講到這麼完全。」46至於孝的基礎,是在家族的倫理觀念,倫理觀念的表達,大部分是在孝親與祭祖,如殷代所祭的鬼神,大都為其祖先,所以孔子說:「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論語.為政》)就是說不是自己的祖先而去祭他,便不成文法了。那麼基督教呢?他們只講天父而否定人父,他們的孝父,是孝天父而非自己的生父,即使是孝了自己的生父,也是本著天父的意旨去孝敬生父的,所以他們重視天父而輕視生父。這種倫理觀念,在中國人的社會中是行不通的,因為中國人一向認為孝順自己的生父是天經地義的事,至於中國對於天或上帝的態度是敬和畏,從未有過將對生父的孝心,轉移到上帝身上去的。但是基督教的教義,不會許可教徒們存有此等思想的,因為基督教以為上帝有權威,崇拜上帝,將上帝看成至高無上,乃是基督的本色,不像中國人,把敬神和孝親,是當作兩回事來看的。尤其近日中國的基督徒,由耶穌否定了母親和父親,而只說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竟使得中國的基督徒叫出不愛爸爸不愛媽媽,而只愛神了。因為矛盾的《聖經》告訴他們,信了神就是神的兒女呀!關於孝道的詳細內容,我已在「究竟哪個有問題?」47文中說明了。
因為基督教不合中國國情,無法在中國立足,所以像吳恩溥先生那樣,要來徹底改造中華民族的風俗習慣和生活制度了。
(三)中華民族的崇拜對象
中國人對於人本主義的思想很濃厚,所以中國人所崇拜的對象,都是人生的美化昇華,而不是人生以外的任何東西。中國神話中的神人,如盤古開天地,盤古乃被認為是最先的一個人,女媧氏煉石補天,也是人格化了的神人,去做了補天的工作。其餘如神怪小說中的星宿或天仙,也都是由人修成的。且有些神仙不願為仙反要思凡,如《鏡花緣》,就是描寫仙女下凡的故事。因此中國人想像中的神人,除了他們與人的境界不同,至於他們的相貌性格,便沒有不是人性化的;所以中國人之崇拜神,無異是在崇拜人的昇華。中國人之崇拜天,據專家學者的研究,天在甲骨文是「」,乃是有地位而尊貴的人,那麼崇拜天,也就是間接地崇拜高位的人了。餘如中國人之崇拜聖賢,因為聖賢也是人的緣故,至於中國人之愛惜字紙,也是由於崇拜聖賢而來的,因為一般人都以為字是聖人造的。佛教在中國,能夠生根成長而發揚光大,這也是一大因素。佛教中的羅漢、菩薩、佛,乃是從人生而得的,佛教說:「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便是說只有在人生境界的眾生,才會學佛。天人享樂而不知老之將至;人生以下的輪迴諸趣,本性不現而愚癡顛倒,所以都不知學佛而了生死;只有人生學佛才是最合理想,所以崇拜佛菩薩,乃是崇拜了脫生死而超出三界的超人,或完善無缺的仁人。同時人也可以到達這種完善的境界,並不像基督教的神,乃是非人的神,雖自耶穌以後的基督教,將上帝人格化而說成是天父,但那天父並不是人,而是一個超乎一切的空靈,這個空靈,主宰宇宙,而超然於宇宙外,人在宇宙之內,當然不能去和上帝並肩平行了。像這觀念,在西洋可以,在中國則不行,因為西洋的哲學思想,是在探求宇宙而去役使宇宙;中國思想則在「反求諸己」,一切解決不了的問題,重在反省和檢討,基督教則在祈求和禱告了。一般中國人的祭鬼祀神求籤問卜,乃在探聽神的消息,然後決定自己的心思;基督教的禮拜禱告,乃在求得上帝的恩賜。中國人的向神探聽消息,在現代的心理學上,還可以講得過去,基督教的禮拜和禱告,除了盲從的神學,就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了。
(四)中華民族的人性觀念
在中國思想家之中,對於人性問題,有的主張善,有的主張惡,有的主張不善不惡或有善有惡。但是一向被多數儒者所推崇,而且已成了中國正統思想的觀念,乃是《三字經》的「人之初,性本善」。人性本來是善的,之所以有不善的惡人出現者,乃是他的環境和教育問題,因此「人皆可以為堯舜」的平等思想便產生了,因為人性本來沒有差別。人性既沒有差別,當然可以說:「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了。佛教的思想,以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佛性即是如來藏,也就是至善至真的本性。
佛陀是成了佛的眾生,眾生是沒有成佛的佛種或佛因,這跟中國人性本來善的思想非常相似,只不過儒家的性善僅指人類,佛教則將這一觀念普及到了所有的有情眾生而已。再看基督教的人性觀念,以人生為墮落,人世為罪惡之淵藪,以為人類均有原始罪惡,必須經過洗禮贖罪,才能超升天國。這種性惡的思想,比起中國的荀子來,更勝一籌(何止一籌?)荀子以為人性本惡,但可以用禮樂來美化人生48;基督教的性惡論,乃是不可救藥的意思了,除非依仗上帝的權威,人類的原始罪惡,就永遠存在。假如說這種思想能在中國文化中生根,除非採用吳恩溥先生的計畫,將中華民族重翻一次,否則就別夢想了。不過中國的基督徒,如果可以將他們的教理重新修正一下,還是可以試試的。要不然,人沒有罪,偏說有罪,甚至中國的先聖、先賢,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都要被基督教的上帝,用拘票拘去接受上帝的末日審判,豈不笑話!
基督教在中國,不肯變成中國化,卻一味根據《新約》、《舊約》的教義,破壞中國傳統思想與倫理道德;尤其一般只知討好基督,而不知中國國情的基督徒,所做所為,更不像話。我寫了這本書,希望一般只有迷信盲從而不曾研究過教理的基督徒們,應該可以醒醒了。
一八、介紹《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
筆者慎重向讀者介紹《佛教與基督教的比較》一書,這書是煮雲法師應臺南佛教界之邀請,在該市康樂廳對數千群眾講演,由李至剛居士記錄成書,內容分二十多題比較,不但文筆流暢簡潔,說理更有獨到精闢之處,是佛教界最突出最精彩的偉論,難怪此書問世不及一月,風行海內外,初版三千本,搶購一空,三數月內已再版到四版,有心研究宗教者,不能不看,每本臺幣三元,港幣八角,總流通處高雄鳳山佛教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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