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西藏佛教的特色
第一節 何為喇嘛教
喇嘛的語意 西藏佛教俗稱為喇嘛教(Lamaism),其中含有與其他地方的佛教相異之意。從原則上說,西藏佛教是晚期大乘的印度佛教,當這一支在西藏移植成功之時,印度的佛教就告滅亡,所以,西藏佛教是繼承印度佛教的餘緒而獨立發展。但是,既然說到「發展」兩字,它就不是純粹來自印度的要素了。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所謂喇嘛教,乃是印度晚期大乘佛教加上西藏本土的宗教思想而完成。
自從蓮華生大師入藏時起,印藏合璧的密教,便打下了基礎,也為藏土人民所歡迎,後來雖經阿底峽大師提倡律儀,成立清淨僧團,結果並未成功;到了宗喀巴的銳意改革,始將雜亂的迷信,排之於佛教之外,可是,除了黃教的喇嘛遵守比丘律儀,紅教喇嘛依舊不度比丘生活,何況縱然是黃教的內部,無形中也藏有好多西藏民族特有的色素。
「喇嘛」一詞,是根據藏語bla-ma的漢字譯音,這本是個bla(上)與ma(人)的複合詞,喇嘛連起來直譯,便是「上人」之意。上人本為佛子中高德者的尊稱,即是上德之人;內有德智,外有勝行,在人之上,故名上人;此與梵語印度教中的古魯(guru)一詞相當,即是「師匠」或「師範」的意思。可知此非西藏的發明,西藏佛教最初在徠巴贍王時代,將佛子分為師弟三位,唯有在師位者稱為喇嘛。因為西藏佛教特別尊崇喇嘛,所以外人稱呼他們是信奉喇嘛教;好像我們中國佛教特別重視菩薩精神,許多寺院甚至僅供菩薩像而無佛像,因此南傳佛教徒就戲稱我們是信奉菩薩教。實則,西藏僧人既不人人皆是喇嘛,也不自稱是喇嘛教;中國佛子亦非人人自命是菩薩,更未把佛教自稱為菩薩教。
西藏佛教之稱喇嘛,一如中國佛教之稱和尚,和尚本為印度對於師尊博士的稱呼,也就是老師的意思,不限於男性,乃至不限於佛教專用,故在《雜阿含經》卷九第二五三經(《大正藏》二.六十一頁下─六十二頁上),外道也有和尚及和尚尼的稱呼。在藏文文獻中,也有稱婆羅門教的高僧為喇嘛的記載。和尚之在中國,最早也只用於高德的比丘,後來即泛指一切的男眾出家人,女眾則被列於和尚之外,這同樣是通俗之間對此稱呼的誤用,佛教本身並未如此使用。唯對西藏的男女僧人均可被安上喇嘛的稱呼,故與中國習俗又略有不同。
西藏人並不自稱是喇嘛教,而稱「撒蓋耶基確斯」(Saṅs-rgyas-kyi chos),意為「佛陀的教示」或「佛的宗教」;又稱為「南確斯」(Naṅ-chos),意為「正統的宗教」或「內道的宗教」,以別於外道的苯教;藏人將苯教則稱為「西藏宗教」,以表示佛教是由印度傳入的宗教。
根據達斯氏所著藏英字典中,對於喇嘛(blama)一詞的語源,曾提出與brahmin(神智者)或Brahmā(至上之神),有關聯的說法。後來,俗間將所有的西藏佛僧普稱為喇嘛,紅教僧侶又極嗜酒,而且每飲輒醉,因此見到喇嘛就聯想到醉字,故在中國東北的北部,喇嘛是「醉」字的通用語,這是離開此詞的本意愈來愈遠了。實則,西藏佛教對於一般僧人的稱謂是「札巴」(grwa-pa),意為「寺人」或「入寺學佛的人」,唯有高德尊位者,始被稱為喇嘛,例如達賴與班禪等,才是喇嘛,普通僧人是不准濫用喇嘛這個尊稱的。
喇嘛崇拜 西藏是一個以佛教信仰為民族生命的地域,當他們由原始的苯教過渡到了佛教信仰之後,一切的傳說和歷史,均以佛教為中心,各部落酋族間的團結因素,也是為了有個相同的佛教信仰。因此,產生兩大特色:1.在個人方面,他們選定各自的宗教之師「喇嘛」做為絕對的皈依者。2.在社會方面,他們對於喇嘛組成的團體持有絕對皈依的態度。3.藏人的日常生活、生婚壽喪、疾病治療、農耕畜牧,乃至出外旅行,無不由喇嘛為之祈禱、占星而後,才能行事。
因據西藏人的信仰,西藏為佛陀指定觀音菩薩的化區,西藏是佛國淨土在人間的化現,是觀音菩薩救濟加護的國土。故將歷代西藏的名王及高僧,均視為觀音的化身,例如深信達賴喇嘛是觀音化身,班禪嘗為達賴之師,故亦信班禪喇嘛是阿彌陀的權現,或說是金剛持的應化。達賴自第五世起,世世名為聖觀自在,並仿印度南端觀音聖地普陀洛迦山(Potalaka)之名,稱達賴在拉薩所居之宮殿為「布達拉」宮,即是普陀洛迦山的轉音。又由於西藏的山岳重疊,藏人即自稱其為蓮花之國,拉薩是蓮花中央的蓮台。所以,住在西藏,均是有福的人,住在拉薩,更是幸運。全藏人民均要朝禮拉薩,藏人負擔的稅額很重,拉薩的人則可享受免稅的優待。
因此,在西藏人的心目中,除了佛教,沒有國家觀念也沒有民族意識;除了佛教的高僧及佛菩薩的教義,沒有聖賢可敬也沒有倫理可以遵循。
根據原始佛教的思想,皈依佛教是指三寶的全體,皈依師的接受皈依,乃是僧寶或僧團的代表者,並無特定的個人崇拜。到了晚期的印度大乘密教,由於祕密法門的傳授,有採取印度外道的思想,有一類印度外道則特別重視師師傳授的師承關係,而且對於老師是抱百分之百的敬信——教你殺,你不得不殺;教你淫,你不可不淫。例如佛世的羅漢弟子鴦掘摩羅,本向外道學習之時,外道師教他殺千人可以生天、可以得道,他就照辦不誤。再有,禪定法門均須師承親傳,瑜伽師即恪遵此一軌範。密教襲取印度外道及瑜伽師者很多,重視師承乃意料中事,況且對宗教師的神聖感或靈威感,亦為苯教的傳統信仰。因為宗教師是人神之間的媒介,尤其他們具有好多種一般人所不能為的特長,此則各原始宗教共通的特質。
西藏人之崇拜喇嘛,尚有另一因素,即是佛教輸入西藏之後,藏人求法的精神,如飢如渴,為了學法,往往集眾結伴,遊學印度。可是,藏土氣候乾燥寒冷,印土氣候潮濕炎熱,由於水土不服、環境迥異,加上旅途的跋涉,遇險或病亡者極多,在十人、八人的一隊求法僧中,難得有兩、三個人生還藏土。當這些歷盡折磨艱險而學成返藏的僧人,回到本土,自然就會受到敬仰和崇拜而如神明。
皈依四寶 根據西藏的思想,以為學佛者首要在具信心,要對三寶、業果、四諦法等生信,特別要信師尊。如何信師?《金剛手灌頂經》云:「祕密主,學人於阿闍黎應作何觀?當視如佛。」因為常人於佛,皆不致生起尋過之心,唯有思其功德,於師亦應如此,故須視師是佛。同經又說:「當持師功德,無尋師過失,觀德得成就,察過不得成。」假如由於放逸及煩惱熾盛,對師生起尋過之心,應當勵力懺改,如此修習之時,縱見稍有過失,由於念德之心盛於尋過之心,仍不障礙信心。萬一於師失去信心,必將一無所成。(見《略論》卷一.四十頁)
敬信阿闍黎,當視如佛的觀念,本為諸大乘經及律藏共同所說。但像西藏那樣,在三寶之上,更置一喇嘛,而成皈依四寶,則為密乘的特色。根據布頓之見,以為師及善知識,乃是理解金剛持的必備的條件,有師始知有金剛持,無師也就無佛。所以大譯師馬爾巴,每有讚頌,總是先讚他的喇嘛,而稱「稽首至尊那露波」;密勒日巴每有讚頌,也必先讚他的喇嘛,而稱「稽首至尊馬爾巴」。他們信佛學佛,卻殊少讚佛,因為他們的喇嘛,已經包括了佛法僧三寶的全部,除了喇嘛便沒有三寶。這種個人對其特定的喇嘛信仰和皈命,乃至以自己的身口意,悉數供養和皈投喇嘛的精神,確與佛陀設教的阿闍黎有所不同。日本學者以為這與印度教的古魯(師匠)崇拜,是相當的。
西藏僧人確信,在喇嘛之前,不聞有佛,雖千劫之佛,亦依喇嘛而存在。因為吾人若不依喇嘛的引導,不會知有佛教,不從喇嘛的教誨傳承,我們不能入佛,更不能夠成佛。所以,過去諸佛,佛佛皆由喇嘛的教授,而得信、解、行、證。喇嘛是救度吾人的導師,由喇嘛而有三寶,所以各自的喇嘛應在三寶之上,先皈依了喇嘛,然後才能皈依佛、法、僧三寶;喇嘛固以三寶開示弟子,弟子皈依的第一對象,卻是自己的喇嘛。喇嘛教雖無皈依四寶之名,確有四寶四依之實。喇嘛與三寶並列,統一三寶之實體卻是喇嘛;三寶不免抽象,喇嘛則是實際的實人實事,故也頗感親切。所以,喇嘛成了萬善萬德的總體,已集由來的佛法僧功德於其一身。奉侍喇嘛,即等於供事三寶;積聚善根的主要方法,也就是供事喇嘛。求取喇嘛的欣悅,便能除罪積福,為博喇嘛的滿足,縱使犧牲自身的生命也當在所不惜。這在《密勒日巴尊者傳》中,記載接受其師馬爾巴的再三再四的「無理」折磨,仍不對之生起邪見,結果始知那些折磨,並非無理,乃為使他罪除障消、獲大成就的一種方便權巧。
喇嘛崇拜的流弊 喇嘛崇拜的本意,是在尊師重道,為弟子者固須竭盡一切的財物來供奉喇嘛,身為喇嘛的人則非貪欲之輩可比。例如馬爾巴的一位弟子,為了求法,把全部財物奉獻出來,只剩下一隻跛腳的老山羊沒有帶來,馬爾巴便不肯傳他的灌頂和口訣,一定要他親自把那隻老山羊背了來,才非常歡喜地說:「所謂祕密真言乘的學人,就要像你這樣的弟子。其實,一匹老山羊,對我有什麼用呢?不過為了奉法和重法的緣故,這樣做,是必須的!」馬爾巴又曾告誡他的大弟子密勒日巴說:「如果為了財寶、名利、或希望受人恭敬、或因為個人的偏愛,而傳此法,那就犯了空行(即是明妃,密部的女性部主)的誓語!所以你應該特別謹慎珍惜這些口授,好好的依『訣』修行。若遇見有善根的弟子,縱然他非常貧窮,沒有任何物質的供養,也應該傳他灌頂口訣而攝受他以弘揚佛法。」又說:「要知道我對於財物的供養,根本就不在意;你拿努力精進修行來做供養,才是我真正歡喜的供養。」(均見《密勒日巴尊者傳》)
可是,喇嘛既受崇拜,就鼓勵了更多的人去學喇嘛,只要下定決心,不怕吃苦,努力修學,便有成為喇嘛的希望。喇嘛對於弟子的要求是財物的供養及絕對的服從,於是形成了喇嘛階級的特殊地位和權力。一般人民的財富便向喇嘛的寺院集中,結果便是治者階層與被治者階層的出現。一般人民淪為奴隸不如的生活,他們依舊毫無怨言,僧侶階層漸漸由於權力的威勢而墮落腐化,僅藉信仰為名而逐聲色貨利之欲。紅教喇嘛受了印度教濕婆派女神崇拜的影響,他們以飲酒、食肉、行淫為成佛的無上法門,所以視蓄妻生子乃為常經。
正由於喇嘛不持獨身生活,且以行淫為無上瑜伽的究竟法門,故有喇嘛在接受弟子供養的美名之下,將弟子的妻女占為己有。在元朝時代,紅教喇嘛橫行,往往闖入民家,趕走男子,姦淫女子。加之西藏地方,並不重視處女貞操,一般信徒,竟有以妻女和喇嘛伴宿為光榮,女子以接納僧侶為受寵、為神聖,如果因之懷孕生子,亦被視為神聖。這就是喇嘛崇拜所引生的流弊了!
本性金剛乘 在佛教的根本思想,以淫欲為眾生生死的主因;行男女媾合,乃為障礙解脫道的惡法。故在居家的修道之士,亦應禁斷邪淫,出家沙門,則戒一切的淫行、淫語,乃至淫念的生起。
但到晚期的密乘,受了印度教性力派的影響,就有以淫行為修道的無上法門了。說起它的源頭,可從《布利哈德奧義書》第一篇第四章中發現:最初的宇宙,僅是一個原人(Puruṣa)的自我,因覺得不快樂,便將自己一分為兩(pat),於是便有丈夫(pati)和妻子(patinī),他擁抱她,人類便產生了。這是一種宇宙的創造論,和中國的陰陽或乾坤的思想正相同。既以人類的男女兩性做為宇宙的原理,男女兩性的交抱,自亦應當視同宇宙人生的最高原理了。
這種思想進入密乘,便賦予佛學化,以「般若」的大智、「方便」的大悲,來適應它,就成立了男性和女性的原理。將般若的「空」性,配合女性的陰戶;方便的「有」相,配合男性的陽具;於是般若可以指為少女、妹、母、娘、金剛女,乃至賤民的女性。經中也有諸佛以般若為母,方便為父之喻;女性既為佛母,方便則指為男性的種子。悲智雙運的結果,乃是涅槃的大樂(māhasukha,大幸福),男女雙身的擁抱交合,即是無上瑜伽的極則;因而成立本性金剛乘(sahajī-ya-vajrayāna)。因為涅槃的大樂,是般若空性與方便有的融合,那是超越了有與無、主與客、清淨與雜染的絕對境界。
然而,密乘的無上瑜伽,雖行男女交會之事,卻與一般凡夫的情欲不同,若因性交而使「菩提心」下降(因高潮而出精),乃為絕大的禁忌,所以此法不是常人皆得而修的,若出精,便與凡俗無異。但若為給弟子加持,阿闍黎得以慈心下菩提心,故將所出之男女精血,稱為赤白二菩提心。
總之,密教的性瑜伽(sexual yoga),與印度教的性力派(Śakti),淵源特深。例如性力派有男女二神的擁抱交會之像,密乘也有男女本尊合抱相應的雙身之姿;性力派的印度教聖典,名為怛特羅,晚期佛教的密典,也叫作怛特羅。
不戒女色 大樂的修道思想,以淫樂為修道的思想,為何不傳播於其他地區,卻在西藏及尼泊爾盛行,這與西藏的原始信仰有關,據陳澄之的《西藏見聞錄》一七七頁以下說:「西藏原始時代在播種的季節以及秋收後的歲末,舉行慶典時,把性交視若重大儀式之一。直到現在秋收大宴,狂飲高歌歡舞,依舊有著當年放縱男女性關係的蛛絲馬跡可尋。」
「阿木多(安多)人有著這麼一個古老的神話:辛瓦(潔淨之神)在他的妻子死了之後,心灰意懶,瘋瘋癲癲,投奔在林子裡慟哭愛妻。一個隱士的嬌妻在林子裡遇到辛瓦,不相信他那麼一個瘋子,還會有女人肯嫁給他。辛瓦惱了,就捉住那女人跟她發生了肉體的關係。待那隱士闖來,辛瓦走了。隱士妻的陰戶上留有一朵蓮花,過了十個月,花落蒂墜,一個嬰兒生下來。」
「蓮花裡插羊頭木(一種野生奇堅的灌木)是雅魯藏布江兩岸最古老的男女性交象徵。」
「察克雷普甲(後藏)一帶的人把性交視為非常神聖。」
這種思想和信仰,實與印度教性力派相為伯仲。性力派的修持法中,有五摩字真言,西藏也就全部接受,認為五摩為人生的基礎,其中之一,就是性交(maithun);性力派有「聖輪」(śrīcakra)會的修法,西藏古時則有圈圈節,做的便是同樣的男女集體成雙的性行為。此可參閱另一拙著《比較宗教學》第四章第五節七目以下。
西藏密乘的性行為,稱為灌頂大法,現據印順法師的《印度之佛教》第十七章第三節所舉的兩種灌頂如下:
(一)密灌頂:為弟子者先得一清淨的明妃(女子),引至壇場(maṇdala)。弟子以布遮目,將裸體明妃供養師長。師長偕明妃至幕後,實行和合之大定,弟子在外靜聽之。事畢,師長偕明妃至幕前,以男精女血(甘露)即所謂「赤白二菩提心」者,置弟子舌端。據說,此時的弟子,觸舌舌樂,及喉喉樂,能引生大樂。師長授予祕密甘露,故名密灌頂。
(二)慧灌頂:嘗了甘露味之後,弟子除去遮目之布,師長即以明妃賜弟子,並指明妃的「婆伽」(陰戶)而訓勉弟子:「此汝成佛之道場,成佛應於此中求之。」並剴切誨以一切,令其與明妃(智慧)入定,引生大樂。與明妃性交,明妃表徵智慧,故名慧灌頂。
此到宗喀巴改革之後的黃教喇嘛,已禁止實際的性行為,但在修到無上瑜伽的大樂行法,仍以「智印」(作觀)代表實際,正因如此,反被紅教批評為不究竟。
這種行法,看似不可思議,但在密乘,也有他們的理論。據布頓的解釋,大成就(Mahāsādhana)者,達於究極之境,便是無住處涅槃,那是一種不分有欲與無欲的境界。在大欲樂中,安住於定的工夫,絕非常人所能,所以此乃密乘的最上法門,沒有基本的修持,不得窺其祕奧。他們以男性之本尊表示方便,以女性之本尊表示智慧;以方便為父,以智慧為母,父母相應,便是瑜伽法的福智圓滿;男女雙身,便是悲智雙運;修持者觀想本尊,與本尊合一,便是即身成佛。因此,這個工夫分成四段:一是男女相視;二是男女相笑;三是男女握手;四是男女交抱。第四階段名為「大瑜伽怛特羅」(Mahāyoga-tantra),在強烈欲樂的交抱之際,能達成身心的統一,便是無住處涅槃的境界,便是成佛。這是一種無分別的境界,故於修成之後,對不淨之物,反以為淨,將大小便及男女性交所出的分泌物等,也被視為五甘露而取來飲食。這種思想與佛陀的根本教義配起來講,似乎也能講通,但此絕非常人的修持方法,所以宗喀巴要起而反對了。
然而,這一行法,確為密乘的特色,例如《歡喜金剛》中說:「智慧(明妃)滿十六(歲),以手相抱持,鈴(陰戶)杵(陽具)正和合,阿闍黎灌頂。」就是指的此法。經過這種灌頂的弟子,始能修行無上瑜伽,以女人的肉體為壇場,以陰戶為蓮花,由登蓮花而達於修持的終極——最高的歡樂(Paramānanda),以欲制欲而達於無欲,便是得大成就。通常是以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少女為明妃,最多可至九位,這倒與中國道教房中術相傳黃帝以九鼎(九女)升天,不謀而合。修行此法,有嚴整的儀軌與口訣,絕不許亂來。選擇少女的原因,是在少女的欲心不強,加以指導就可修行;否則,如遇女人的淫欲熾盛而不能自持,只顧淫樂放縱而不顧儀軌法則,那就修不成了。所以,真正修持此法的人,的確不是為了貪圖淫樂的享受;而且,在藏人的心目中,並不看重肉體的享樂,僅以肉體暫時的「操作」,達成精神的永恆解脫。此可在以下的討論中,使我們理解出來。
薄葬與食肉 因信人生的虛幻,五蘊之身無足可貴,要緊的是藉此色身而修證解脫。所以,人死之後,死屍已無價值,神識離了人身,已經他往,或者轉生,或者解脫,故對死人的觀念,藏人看得極其平淡。人死之後,即用穢毛布包裹起來,將屍體的兩膝綑於胸前,頭曲於中間,縛作一團,置於房屋的邊上。然後擇日發喪,把屍體放在一隻大銅缸裡,抬至荒野,由專業殯葬的賤民「雷噶牙布普」取出屍體,放在大石上,首先砍掉屍體的四肢,然後迅速地剖開肚皮,挖出內臟,拖擲在山崖上,口裡發出怪叫,山裡的兀鷹聞聲飛來,飽餐一頓,吃得愈乾淨喪家愈歡喜,西藏人稱此為「鳥散」。萬物既由地水火風的四大假合而成,人死之後,便藉飛鳥之力而使此身歸於四大。此種葬法,在印度古代即有,稱為「天葬」。這在主張厚葬的民族看來,確有野蠻的感覺;若以佛理而論,能以此一無用的死屍,最後仍與飛鳥結緣,而且免除許多浪費,實在有其可取之處。在西藏則另有其環境使然的原因:第一,古代游牧者無法保存亡者的屍體;第二,藏土木材奇缺,不便做棺材;第三,藏土多岩層,挖穴不易。
由於這一不重視肉體的思想,西藏雖也同為大乘佛教,卻不如中國佛教之主張素食。中國的梵網菩薩戒輕戒第三條,明文規定:「一切肉不得食,斷大慈悲性種子。」「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第二十條又說:「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西藏佛教則不然,他們以為修行人食眾生肉,是與被食的眾生結緣,吃了他們的肉而來修持佛法,他們的肉體雖被吃了,神識則因此而得超脫,所以食肉並無罪。不過,他們自己不殺生,牛羊的屠宰,乃是賤民及住在西藏的穆斯林的專職;同時,他們另有一個自圓其說的理由,他們吃牛羊肉而不吃魚蝦,他們說同樣是吃眾生肉,一頭大的動物如牛或羊,可供多人分食,若是吃魚蝦蛤貝,那就需要好多眾生始供一人之飽,所以不論僧俗,只吃大的牛羊而不吃水產的魚蝦。其實,此乃由於西藏地處高原,雖以農牧兼營,農作不敷食用,也不足禦寒,所牧的家畜則以犛牛及羊為大宗。正如十四世的達賴所說:「在西藏,大多是氣候酷寒的地方,雖然有很多食物,但種類卻有限得很,不吃肉不能保持健康,而且在佛教未傳入以前,早已纏綿著這種習慣。西藏人以殺死任何牲畜為一種罪惡,不論任何理由,可是他們並不以為到市場去買一種已經死去了的動物的肉是有罪的。屠夫們宰殺獸類則認為是罪人和無賴漢。」又說,在他們西藏的「鳥類和野獸們」,「都信步而行,不怕人;因為我們的人民都是佛教徒,絕不會存心傷害一頭活活的生物的。」(見於《海潮音》四十五.十一頁,可華居士所譯〈活佛的轉世〉)
可見,戒殺慈悲,亦為藏人普遍的信仰,故當阿底峽入藏之後,西藏便廢除了死刑,那是西元十一世紀。在藏僧之中也有素食主義者,例如現在的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就是一位。因此,西藏的農耕也忌用鐵器,唯恐殺傷了地下的蟲蟻,以致生產量大受影響。
長期苦修 藏人不重視物質的色身,卻主張利用此肉體的苦修而達到精神的解脫,所以在西藏的深山中,苦苦修行的僧人很多。一般僧侶要想有成就,總要經過這樣的階段:他們單獨地將自己封閉在山間的小石洞中,僅留一孔遞送飲食,通常每天只有一餐,在漆黑的洞內,主要是修習止觀。有人在洞中一住就是二十多年,便被視為聖者;如果發現送去的食物久久不被取用,就說明此一聖者已入涅槃,打開洞窟時,若其仍不出定,便把他葬了。
西藏有一句口頭禪:「呼吸急躁,思想粗暴。」他們在洞中的第一步工夫,便是在謀求思想作用與呼吸作用的相互為用,運氣正思而能操縱自如。第二步工夫,是逐漸消除不必要的思想,使全心集中在一個意念上,然後再將心念思想完全抽空。先使心境如風平浪靜的海面,平明如鏡,澄清見底,而後才是達於超直覺的純精神界,那便是自在無礙的無我解脫。
因此,要想成為一個有大成就的大喇嘛,首要的條件是先得吃上數十年的苦頭;吃苦修行之後,能否有所成就,尚得視個人的根器而定。他們的最大希望是在即身成就之後,轉世即成為喇嘛的貴族階級,那便是活佛。
第二節 活佛制度
呼畢勒罕 宗喀巴以前的薩迦派,法統是以父子相承為準,在印度的佛教是以師弟相承;然均不免有制度及思想上的紛歧,父子師弟之間,未必完全一致,所以教派學統不能維繫長久的穩定。宗喀巴因此而仿襲迦爾瑪派的制度,當他入寂之時,即命其八大弟子中的兩人,以「呼畢勒罕」(Hoblighan, khublighan)世世為其傳人。
「呼畢勒罕」在蒙古語中意為「自在轉生」,也即是「再來人」之意,詳釋語意,應謂:「身死後,能不昧本性,寄胎轉生,復接其前世的職位。」凡夫未除妄念,只有隨業轉生,不能自在,常轉常迷而不自知;若已除淨妄念,證實法性,便不為業轉,而能自主生死,自在轉生,隨緣度眾,即名為呼畢勒罕,藏語原名「祖古」(sprul-sku,化身)。
這個自在轉生的思想,是由輪迴受生加上佛陀三身的信仰而完成。佛教深信一切已獲解脫的聖者,便能不受生死業力的束縛;大乘聖者行菩薩道時,皆可示現奇蹟,隨心所欲地應現種種形相、種種類別,隨機攝化眾生,此種變現的身形,即與佛陀三身之一的應化身同一性質。
所謂三身,即是:1.法身:此為無色無形、如如不動而又無不遍在的理想或本體的佛。2.報身:此為圓滿功德的表徵,即是修成福慧圓滿之時的結果。如果僅有遍在的本體法身,那便落於泛神論中,泛神論的宇宙本體是無意志的,佛陀的報身是有意志的;享受究竟寂滅的法樂,或為化度眾生而起的應現身,均為報身的功能。3.應身:此即為由報身化現的色身,可化為眾生和人,例如釋迦世尊,便是應身佛,縱然他是在此一身分的人而成佛,成佛之當下,他已另有圓滿的報身和遍在的法身,這個人間的色身不過是應現成佛與化世的應身。此一應身入滅,也就永不再來,要來則為化現另外的身分,因為時節機緣,處處不同,時時不同。至於諸大菩薩,他們雖亦各有功德所感而住的淨土,如觀音、勢至住於彌陀淨土,卻可不離本處而應化十方,這種由於悲願濟眾而做的自在應現,便是「呼畢勒罕」。
不過,生生轉世為同一名稱的同一職位,乃是西藏佛教的特色。此一制度為何只出現於西藏而不出現於其他佛教地區?據說因在佛教尚未輸入之前的西藏宗教——苯教,即有類似佛教化身之說的信仰,認為諸神可與人類混合其身體,可借用人的身體;例如西藏的降神,即是先將司祭者的神識脫離肉體,再由所降之神進入司祭者的肉體,宣達神意。同時,在密乘之中,也有一個「奪舍法」,凡得心氣自在的行者,能依口訣將神識轉入他人的已死或未死之身體中。
呼圖克圖 呼圖克圖一作庫圖克圖(Khutuktu),乃是經由呼畢勒罕而接替其前生所遺職位的職稱。此亦為蒙古語,意為「明心見性,生死自主」,亦即「能知前生後世,不墮輪迴,生死自如,死後還轉」。此在藏語亦稱為「祖古」,意即「轉化之身」,此有「聖者」之意,也就是俗稱的「活佛」。亦有謂單指西藏的轉化聖者為呼畢勒罕,泛稱印度及西藏聖僧之轉身為呼圖克圖。(見金山正好的《東亞佛教史》四二一頁)
據說,宗喀巴圓寂之時,曾經囑咐許多的聖弟子為呼畢勒罕。又說西藏的呼畢勒罕,本多釋迦世尊座下的聖弟子,所以有的呼圖克圖,往往可將他們的「世系」,一直追溯到佛陀時代,即以達賴及班禪而言,傳稱在印度已經轉世十多次。
說得更明顯一點,呼圖克圖是受政府冊封的一種行政上的職銜,呼畢勒罕是轉生而仍不昧本性的修行者。所以,凡是呼圖克圖,必為呼畢勒罕,成為呼畢勒罕的行者,則未必盡受冊封為呼圖克圖。根據清朝理藩院的檔冊,乾隆至道光年間,共計呼圖克圖一百四十六位,其中以達賴、班禪、哲布尊丹巴、章嘉,稱為蒙藏佛教的四聖:以達賴統領全局,班禪輔佐達賴而領後藏,哲布尊丹巴領漠北蒙古(外蒙),章嘉領漠南蒙古(內蒙)。
實際上漠南蒙古,以章嘉為首,共有八大呼圖克圖,是清廷所封的八位高僧,即是:1.章嘉,2.錫埒爾(賽池),現居美國的迪魯瓦,即是此一世系的呼畢勒罕,3.敏珠爾(敏殊),4.阿嘉,5.喇果爾(棟果爾),6.濟隆(土觀),7.桑薩(香薩),8.察汗;其中除濟隆係生於西藏之外,餘均出自青海藏族的族系。這八大呼圖克圖平時常駐於北京,每年前往領域巡察一次,道路遠的亦有隔一年或至三年巡察一次;他們各有領域及駐錫的寺院,例如章嘉,在內蒙、青海、五台山,均有寺院。現在臺灣的甘珠爾瓦,不在八大呼圖克圖之列,他是其世系的第十七世,所常駐錫的寺院是黑龍江省呼倫貝爾地方的甘珠爾寺,受其攝領的有布萊雅特蒙古及新巴爾虎,並轄有八座寺院。
甘肅、青海、寧夏等處的蒙古部眾,為章嘉攝領。其餘的藏番族系,則由嘉木樣呼圖克圖攝領,他駐錫於拉卜楞(意為王公府第)的札喜連結寺,此寺為甘、青、寧一帶藏番族人的宗教中心之聖地。但在此寺,除了嘉木樣之外,尚有十八位活佛,那是第一世嘉木樣自西藏帶來的常隨弟子。此類活佛,不僅札喜連結寺有,塔兒寺也有好幾位,在西藏各地,一寺有幾位活佛的不算稀奇,其中固有曾受朝廷冊封為呼圖克圖的,亦有未曾受封的。例如《略論》的譯者大勇法師,他因入藏學密,也修成了自在轉世的呼畢勒罕,他於民國十八年(西元一九二九年)示寂,第二年即轉生於西康,到民國三十一年(西元一九四二年)時,他的第二世已成了沙彌。像這樣的活佛,當然很多,卻不可能享有呼圖克圖的職銜了。
據清朝入理藩院清高宗乾隆四十八年(西元一七八三年)檔冊的呼圖克圖,共計一百四十八位,西藏除達賴與班禪之外,另有三十位,其中有一位是女活佛,駐錫於羊卓湖畔薩丁噶鎮的桑廷寺,這是唯一的女呼圖克圖。據西藏史書記載,當清朝聖祖康熙五十六年(西元一七一七年),韃靼兵侵入西藏,一名將領至桑廷寺,對女活佛說:「傳稱妳是雷電母豬的化身,妳能一念咒就會變成豬的形態,除非親眼看妳變成豬,否則我們就要姦淫所有的女喇嘛。」女活佛的答覆是請他們退出去,使她們保持清淨。韃靼將領即在惱怒之下發兵攻占該寺,殊不知一進寺院,不見一人,只見到處是豬,始將韃靼兵嚇退。從此這個地方就不再遭遇兵災外侮。西藏的女喇嘛雖較男的為少,她們卻別有寺院,紅教的女喇嘛則可雜居於同派的男寺。
同上冊列的四川地區共有五位呼圖克圖。
各蒙古共有哲布尊丹巴等七十八位呼圖克圖,其中以歸化城占十二位,喀爾喀部占十九位,乃為最多。
甘肅等處共有三十三位呼圖克圖。
據金山正好《東亞佛教史》四二七頁則說,蒙藏全部的呼圖克圖,共有一百五十八位。這是二十世紀初以後的新資料,因為當時北京袁世凱政府,又封贈了呼圖克圖多人,致使數量增加。
又據日人多田等觀的《西藏》二十七至二十九頁說,喇嘛教團,階級很深,大別為普通僧與貴族僧之二類,貴族僧即是轉世的大喇嘛,俗稱活佛,一出家即繼承其前世職位與生活待遇,不必像普通僧那樣苦苦修學之後,始有應試提昇的希望。這樣的化身喇嘛或貴族僧,有的在一寺之中多達三十位,全藏共計不下千位——這當然是指的呼畢勒罕而非全係享有呼圖克圖的名銜了。多田氏曾於民國元年(西元一九一二年)入西藏留學十三年,此一資料,當是正確的。
尋找活佛的方法 活佛既稱呼畢勒罕,當他們前一身死亡之後,必定接受下一身的生命。可是,羅漢有入胎之悶,菩薩有隔陰之迷,他們雖能自在轉生於何處,在轉生之後,縱然不忘前生,也是恍忽迷離,如在夢中做夢,不能確定是怎麼回事。因此,凡一活佛圓寂之後不久,就要開始找尋其後身的工作。
尋找轉生活佛的方法,有藉前一世臨終時的遺囑,有藉種種的徵兆,最主要是仰「垂仲」或作「拉穆吹忠」——神媒或祭師的降神指示。訪尋其死後誕生的靈兒,以各種徵兆來判斷是否屬於某一活佛的轉生;這在靈兒本身,只憑直覺接受試驗和問答,他不會明白自己是不是某一活佛的轉生。
其中的降神一事,在本書第一章就已提到,這是苯教的遺產,但已被西藏的佛教所接受和運用;苯教的諸神已經被密乘攝化,皈依了三寶,做了佛教的外護。苯教本為原始的多神信仰,可謂西藏境內,遍處有著各類的神。故在藏中以及蒙古旅行,常可在路旁見到一個一個的土丘或石堆,上面飄著旗幡,行人經過,往往對之禮拜,祈禱路途的平安,他們稱此為「鄂博」。除此而外,西藏另有許多神湖,向那些神湖祈禱,也可使人在湖中見到異象的示現。這些信仰,均已化入西藏的佛教之中。
西藏的苯教師,一身要兼司祭者、預言者、醫師的三項職務。預言即是靠降神而得的神示;醫師也是神醫,藉符咒祈禱等治病。佛教的喇嘛,也就因襲了這三項職責。到了後傳佛教時期,始由印度傳入醫方醫書,喇嘛正式學醫而用藥物治病。這種情形,蒙藏相同,所以他們之中雖不乏無病不治的聖醫,總是可遇而不可多求。一般喇嘛的醫術,實在不太高明,所以中國內地謔稱庸醫為「蒙古大夫」,源出於此。
降神非常恐怖,首先集眾誦經祈禱,經過長期苦行的祭師登座,身配護胸鏡,手執寶劍,坐定之後遂使自己的神識出離肉體。漸漸地他臉上的血色消失,渾身的肉好像開始融化,在鼓樂喧天聲中,他的臉只剩下了骨頭,一層灰白色的皮,緊包在骷髏上,大跳大蹦,要由幾位強壯的喇嘛把他抓住按坐在壇上。這時的祭師已是神的化身,面目凶惡可怖,猙獰之至,皮色發青,牙縫裡吐泡沫,兩眼裡冒火星。降神禮畢,一陣瘋狂之後,祭師突然僵硬倒地,所降之神便離人體而去。(見寧康德所寫,陳澄之譯《西藏見聞錄》第十三節一四一─一四三頁)
這種降神,拉薩附近共有四處,非常著名:哲蚌寺旁的乃冲大神,桑鳶寺的仔烏馬布神,噶東寺的噶東大神,拉蒙喇錯湖(Lhamoi latso)的大神。此四處所供為西藏著名的護法神,達賴喇嘛的轉生及尋找,就靠這幾位大神的傳達。例如現在十四世達賴的轉生,便是藉著乃冲、噶東、仔烏馬布三位大神的一再降示而確定。
有關尋獲十四世達賴的文件所載,真是靈異不可思議。最初訪得十四個有異兆異象的孩童,結果是在宗喀巴大師的故鄉,訪到真正的靈兒。首先是由當時的攝政雲蒸熱振呼圖克圖,到拉薩東北約九十英里的曲科吉(Chokhorgyal)的拉蒙喇錯湖,向對康旺母女神,經過虔誠祝告和坐禪了好幾天,便在湖中見到了三個藏文字母,後來發現此三字母是達賴出生地的地名及附近寺名的縮語,同時也清楚地見到了達賴出生地旁的一座大寺的金色和綠色的屋頂,以及達賴俗家那所綠松兒石瓦的房子,這是青海西寧之南一個小鄉村內的農家。當尋找隊的人員到達時,十四世達賴才是個將近兩歲的小兒,竟能認出來人的身分和名字,取了十三世達賴所用的黑念珠、黃念珠、喚侍者用的小鼓,以及一根手杖;每樣配一付假的,這個叫作拉木登珠的小男孩,竟然毫不費力地選取了真的一套,並將念珠掛於項間。
這在十四世達賴的自傳中也記得很詳細,可惜當這報告呈到當時青海的最高行政長官之處,那位信奉伊斯蘭教的馬步芳將軍,開口就要十萬銀元的贖金,隨即再要求三十萬。這筆錢是照付了,達賴及西藏人對當時政府的這筆帳,卻牢牢地記著;雖在達賴坐床大典時,派了當時的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入藏,送了厚禮,也對藏僧做了厚供。
本來,自從珠爾默特事變,清軍入藏平亂之後,於清高宗乾隆五十七年(西元一七九二年)即對達賴與班禪等大小活佛轉世,採取了干預政策,制定了兩個抽籤用的「金奔巴瓶」,一置北京雍和宮,一置拉薩大昭寺。若在拉薩舉行,則由駐藏大臣主持,將訪得的數位靈兒姓名及生年月日,用滿文、漢文、唐古特(藏)文並繕於牙籤,貯於瓶內,集眾於大昭寺,誦經七日,即由駐藏大臣監同抽掣。若遇特具靈異者,可由西藏方面呈請朝廷,特准免予掣籤,如第九世、第十三世及現在的第十四世達賴,均未採用抽籤法;一九五七年圓寂於臺灣的第十九世章嘉,也未用抽籤。
達賴及其轉生 關於達賴之名,此非藏語,而是藏語「嘉穆錯」(Rgyamt’so)的蒙古稱呼。嘉穆錯在藏語中是「海」的意思,乃為對高德喇嘛的尊稱,非限達賴專用,故在許多大喇嘛的法名之中,往往夾有「嘉穆錯」的字樣,全部一共十四世的達賴喇嘛之西藏名號,也多有「嘉穆錯」的字樣夾於其間。
到了第三世達賴,由受封於明朝的順義王俺答汗——成吉思汗的十七世孫,蒙古的阿爾坦汗,遣使迎瑣朗嘉穆錯至青海的察卜齊勒雅,用蒙古語尊稱他為「達賴」(Dalai),其意仍為「德廣如海」,故有將達賴意譯為「大海」。這是明朝穆宗隆慶年間(西元一五六七─一五七二年)的事。由此,黃帽派的喇嘛教才流行於蒙古諸部,一說當時俺答汗給第三世達賴的封號是「達賴喇嘛金剛執持」。此後就用達賴之號通行於蒙古及中內地,乃至今日的全世界。
據說,西藏本土並不使用「達賴」這個名稱,僅在外交上使用。他們平時尊稱達賴用的是另外幾種:1.喜穆官仁波切(Sky-abs-mgon-rim-po-che),意為救護尊者。2.蓋瓦仁波切(Rgyal-ba-rim-po-che),意為得勝尊者。3.達穆前堪巴(T’ams-cad-mk’yen-pa),意為一切智者。達賴近側的人員,大多是稱呼他為「布格」(Sbugs),意為「大內」。
現將一共十四世達賴喇嘛的法名及其出生轉世的年代,照錄如下:
(一)羅倫嘉穆錯,即是宗喀巴的及門弟子根敦珠巴,生於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西元一三九一年)。
(二)根敦嘉穆錯,生於明憲宗成化十二年(西元一四七六年)。
(三)瑣朗嘉穆錯,一作瑣南加錯,生於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西元一五四三年)。
(四)榮丹嘉穆錯,生於明神宗萬曆十七年(西元一五八九年)。
(五)阿旺羅卜藏嘉穆錯,生於明神宗萬曆四十五年(西元一六一七年)。
(六)羅卜藏仁清札陽嘉穆錯,生於清聖祖康熙二十二年(西元一六八三年)。
(七)羅布格桑嘉穆錯,生於清聖祖康熙四十七年(西元一七○八年)。
(八)羅卜姜白嘉穆錯巴桑布,生於清高宗乾隆二十三年(西元一七五八年)。始由金奔巴瓶掣名制產生。
(九)阿旺龍圖嘉穆錯巴桑布,生於清仁宗嘉慶十年(西元一八○五年)。
(一○)阿旺羅布姜巴丹尊楚稱嘉穆錯巴桑布,生於清仁宗嘉慶二十一年(西元一八一六年)。
(一一)阿旺格桑丹卓密凱珠嘉穆錯,生於清宣宗道光十八年(西元一八三八年)。
(一二)阿旺羅布丹貝甲穆參稱勒嘉穆錯,生於清文宗咸豐六年(西元一八五六年)。
(一三)阿旺羅布塔布克勒嘉穆錯,生於清德宗光緒二年(西元一八七六年)。
(一四)拉木登珠,生於民國二十四年(西元一九三五年)。
班禪額爾德尼 班禪本為宗喀巴的及門弟子,但他實際成為呼畢勒罕之名,則自第五世達賴之時開始。據說班禪與達賴,世世互為師弟,當第五世達賴之時,請其老師羅桑闕接(一作恩沙巴羅桑卻接),住持後藏日喀則的札什倫布寺,圓寂之後達賴制令尋找其轉世的靈兒,即成為第二世班禪。因他駐錫於札什倫布寺,外人即有稱呼他為札什喇嘛(Tashi-lama),該寺原為第一世達賴根敦珠巴所建,此後即由班禪一系相承。
班禪之名,亦係漢字的音譯,原音是Pan-chen,它是梵語和藏語的合璧,它是梵語「班第達」(pandita,有智慧者)及藏語「禪寶」(chen-po,大)兩個字的簡化複合詞,連起來解釋,便是「大有智慧者」,也含有「博學廣大」之義,所以有譯為「大佛學師」。此本亦非他的專稱,本書第三章第三節中,已有一位班禪釋迦師利了。因為他是第五世達賴之師,故得此尊號。實際上他的擁有此名,已是他的第四世,至於以前三世的輩次名字,乃是由更晚的第九世班禪所口述。到了第五世時,於聖祖清康熙三十五年(西元一六九六年),被清廷加封為「班禪額爾德尼」,額爾德尼(Ertini, Erdeni)是滿洲語,意為「珍寶」或「如意寶珠」,因而他的全銜又成了「大寶師」或「大如意寶師」。藏人信其為阿彌陀佛的應現,與觀音菩薩之化現達賴,正好是師弟相應,相得益彰。
現將班禪的世系迄今共計十位的法名及其出生轉世的年代,照錄如下:
(一)凱珠,此即宗喀巴的及門弟子,生於明太祖洪武十八年(西元一三八五年)。
(二)瑣朗接昂,生於明英宗正統四年(西元一四三九年)。
(三)恩帥巴,生於明孝宗弘治十八年(西元一五○五年)。
(四)羅桑卻接,生於明穆宗隆慶元年(西元一五六七年)。
(五)羅桑耶西,生於清聖祖康熙二年(西元一六六三年)。
(六)班宥益希,生於清高宗乾隆三年(西元一七三八年)。
(七)登畢尼瑪,生於清高宗乾隆四十六年(西元一七八一年)。
(八)登畢旺修,生於清文宗咸豐四年(西元一八五四年)。
(九)羅柔卻京,生於清德宗光緒九年(西元一八八三年)。
(一○)宮保慈丹,生於民國二十七年(西元一九三八年)。
本來,黃教喇嘛的呼畢勒罕共有蒙藏四聖,除了達賴與班禪之外,尚有掌領外蒙古的哲布尊丹巴及掌領內蒙古的章嘉,此中後面的兩位,留到本書下章第二節的蒙古佛教中再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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