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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三輯 文集類|03-05 書序|上篇 他序|序《三壇大戒同戒錄》

聖嚴法師

序《三壇大戒同戒錄》

在《阿含經》及大律之中,均以「正法律」三字並用,意謂毘尼住世,正法久住,正法住世,必弘毘尼。佛陀遺教,唯正法律,依戒依法,乃是比丘、比丘尼的必守原則。

善根深厚、少欲知足、知慚愧、恆精進、修梵行的賢士聖者們,固毋須戒律,世尊成道後六年,始有比丘,行於惡行,佛陀便著手為之制戒。佛入滅後,比丘、比丘尼等,便是依戒為師,發心披剃,稱為隨佛出家,佛已入滅,毘尼法藏,便是學處依準。

因此可知,如果出家受戒之後,若不知律知法,亦不知開遮持犯,便被譏為啞羊僧。如果威儀不備者,稱為光頭俗漢,毀戒放逸者,則成敗壞佛法的獅蟲。所以五夏之內,宜留心律學,始能負起住持正法的任務。

我很感恩,於一九六一年的戒場中,得戒和尚道源長老講戒之時,一再叮嚀:「受戒之後,宜自行閱讀《四分》大律。」由是而遍讀諸部律藏及古德們的律學諸書,近世諸大善知識中,於律學方面,使我受益最多者,則有蕅益、讀體、弘一等諸師。

我主張嚴守戒律的根本精神,那就是比丘、比丘尼,必須少貪欲、少煩惱、少是非、知慚愧、常懺悔,梵行清淨,苦志精進,化俗而不隨俗,慈悲不涉俗情;注意行、住、坐、臥的四大威儀,對於男女互動及錢財出入,絕對要一絲不茍,防微杜漸,避免譏嫌。若能如此,守身如玉,便得算是不辱僧譽的出家人了。

戒行莊嚴者,縱然木訥,亦能垂範人天。再進一步,深入教海,禪慧明徹,便是一代大善知識了。

月眉山靈泉禪寺傳授三壇大戒,我蒙晴虛長老請為教授阿闍黎,慚愧未能盡責。今為《同戒錄》寫序,謹述如上,用勉同戒諸上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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