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二屆國際關懷生命獎大會手冊》——生命,不只屬於我們自己
我們很榮幸邀請到國際防治自殺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uicide
Prevention,簡稱IASP)主席布萊恩.米謝勒(Brian
Mishara),參加由法鼓山人文社會基金會所舉辦的第二屆國際關懷生命獎頒獎典禮暨自殺防治論壇。
這個活動的主題是「關懷生命」,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珍惜自己的生命,也關懷他人能過平安、健康、快樂的生活。提到生命,人的生命究竟屬於誰?有的人認為,從出生到死亡這個過程中的生命,完完全全屬於自己,因此由自己支配,乃是天經地義的事。其實這種想法是相當片面的,甚至可說是一種自私且不負責任的態度。
大家不妨想想,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難道從一出生開始,就能夠獨立成長、茁壯嗎?絕非如此。人自出生以後,除非是夭折的孩子,否則都會歷經一段受保護的襁褓期,在父母與家人的照顧之中,逐漸成長,而在現代繁忙的工商業社會裡,小孩子通常是在保母或者育幼機構的照護下長大。這說明了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並非自己可以主宰,而必須倚賴著各種各樣的「外緣」,才能維繫我們的生存與成長,乃至成家立業,對社會有所貢獻。
活著,就有機會改善
因此,人的生命,並不是想活就能夠活,活著的時候,必須要有各種條件的配合;當然,也不容許想死便死,生命並非片面屬於我們自己,每個人都沒有自殺的權利。事實上,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與父母家人相繫,與同儕友人相親,也與社會國家和天地自然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沒有一個人是孤單的,也沒有一個生命是無依無援的。我們的生命,是與我們的「關係人」共同相繫,因此對於「關係人」:家人、朋友、師長、社會,乃至整個宇宙,我們是有責任、有義務,而要回報奉獻的。這份責任,不一定是對社會有所貢獻,但是最基本的,每一個人要善用自己的生命,珍惜生命,克盡自己的責任與義務,這才是真正發揮了生命的價值。
然而,不可否認,人活著的時候,常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打擊和挫折,而要從種種逆境與不如意之中堅強走過來,確實辛苦。但是,也只有活著的時候,我們才能夠有改變和改善生活的機會。很可惜的是,有一些人,當他們面對生命的低潮時選擇逃避,而以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希望從此以往,人世間的糾葛與煩惱,都隨著死亡一了百了。甚至有的人會寫遺書,為自己的行為向父母道歉,為自己輕生造成家人的哀痛表達歉意。其實這種道歉是沒有用的,無濟於事,尤其是自殺的這種罪惡,是怎麼也彌補不了的。
因此,我要再度呼籲:生命的權利,並不僅是屬於我們個人,而是與所有的「關係人」密切相繫;生命的存在,絕對不是孤立無援。我們的「關係人」,在我們有困難的時候,都會願意伸出援手,有的可能是提供金錢或物質上的支持,有的則是給予情感上的關心、祝福和鼓勵,這些同樣珍貴。人的一生最豐富的資產,往往就是與人的互動,跟人的交往。我們自己與他人,常常在不同時候、不同的生命階段裡,相互扮演著「施」與「受」的角色:彼一時,受人恩惠;此一時,可能成為他人生命中的貴人。
生命是為受報與還願而來
生命無價,自殺絕不可能一了百了。從佛教的觀點來看,人的自殺,不論是選擇何種方式結束生命,都是非常痛苦的事。凡是自殺的人,死亡以後,自殺的情境會在轉世之前,不斷地跟著他,重複上演,直到業力解脫為止。
人死之後,決定我們下一生去處的關鍵,是我們的心識,也就是神識。通常,人死之後,心識會有幾種不同的去處:一種是大善或者大惡之人,死後立即往生佛國淨土、天堂人間,或者直接投生地獄、畜生道;另一種是普通人,死亡之後,便會進入中陰身階段,又稱中蘊身。在這個中陰身的過程裡,如果是自殺的亡者,就會反覆不斷經歷自己前一世自殺的過程,比如跳水、上吊、自焚等痛苦的畫面,會不斷地重演,直到業力消除,這種焦慮之苦才會跟著解除。
我經常講,我們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都具有兩項任務:一種是受報,另一種是還願。如果今生該受的業報尚未清償而自殺,那就像是欠了一身的債款不還,而逃避躲了起來。但是躲起來以後,債務不僅不會消失,反而可能變本加厲地向你要回來,業力是不會憑空消失的。
關懷生命,尊重生命,除非死亡的一日自然而然到來,否則絕不可放棄生存的權利。有的人認為自己活在世上只是賴活,只是多吃一口飯,多吸一口空氣,活著沒有意義。其實,活著就是意義,哪怕是得重症的病人,或者已奄奄一息的將死之人,仍可發揮生命的價值。比如有佛教信仰的人,雖然已經躺在病床上,尚可以念佛號、念觀世音菩薩,一者助己安心,一來為人祝福;或者是體力虛弱,出不了聲的人,也可以在心裡默念觀世音菩薩的聖號;即使什麼也不做,就是心裡默默為身旁的人祈禱,為社會祝福,這也是在做好事、在發揮生命的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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