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了解與宗教的合作
一、宗教之間的尊重
在釋迦牟尼佛的時代,曾有一位在家居士,原先信奉另一個印度的傳統宗教,遇到世尊之後,便皈依了佛教。可是他很猶豫,不知是否尚可以供養原先的上師。當世尊知道他的困惑之時,便對他說:你還是可跟以往一般地供養那位上師。其實在佛說的《阿含經》及《毘奈耶》之中,不唯經常讚歎供養佛法僧三寶的功德,也經常讚歎供養一切沙門及婆羅門等修行者的功德。尊重其他的宗教,乃是佛弟子必須的認知。所以佛教徒和其他的任何宗教之間,不會對立衝突,永遠像好鄰居一樣地和平相處。
這在中國文化的大環境中尤其如此。雖然在歷史上,偶爾曾有儒佛道三家的論爭,甚至發生過滅佛運動,但那都是出於儒道二家的少數人士,運用朝廷的政治勢力,所形成的排斥佛教的錯誤措施,一般不同信仰的民眾之間,其實是非常友善的。舉例來說,一直到二十世紀的四○年代,當我逃離中國大陸時為止,佛教的雲遊行腳僧,可以在道教的宮觀借宿,道教的雲遊道士,也會到佛教的寺院掛單,彼此之間相互尊重對方所持的信仰和修道的觀念與方法。中國人主張「殊途同歸」,只要是修行人,不論對方修的是什麼法門,凡是不違背愛及和平、離苦與得樂的基本道德者,便都是好的。所以有「僧道都是一家人」的說法。
中國的民族是非常多元的,中國的宗教也是非常多元的。雖在中國歷史上,曾因以儒家為本位的優越感,而出現過偏激的夷夏之辨,把異民族視為化外之民的野蠻人,但在經過長時間的彼此適應與互動之後,便發覺異民族的文化也是相當可愛的。有許多想法和作法,彼此是相當接近的,甚至有些東西正是漢文化中所缺少的。因此,在中國人的大環境中,從來沒有宗教的戰爭和不能化解的民族仇恨。
特別是中國的大乘佛教,相信一切宗教的人天善法,都是成佛的基礎條件,也相信一切宗教的先知先覺者,都是諸佛菩薩的示現,只因為了適應各類不同的文化背景及各民族的生活環境,而化現不同的身分、姿態,以恰到好處的觀點及方法來救度眾生。因此在西元十二世紀時,有一位儒家的學者陸九淵(一一三九─一一九三年),受了佛教思想的影響,也說出:「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2這意思是說,不論在什麼地域、什麼宗教的什麼先知先覺者,所有的愛心是大致相同的,所見的真理是大致相近的。
從這樣的原則來看待一切宗教,就會尊重一切宗教。每一個宗教的信奉者宣稱自己所信奉的是最好的宗教,那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卻也必須承認並尊重我們的鄰居或親友們,同樣有權利宣稱他們信奉的是最好的宗教。有一次,我在出國旅行的飛機上正好跟一位可敬的基督教傳教師緊鄰而坐。他非常虔誠地讀《聖經》、做禱告,見我無事可做,便給我一冊《聖經》,並且教我如何閱讀。我就稱讚他的善意和熱心,同時也同意他所說的,信仰基督教是世界上唯一可以得救的宗教。他便立即問我:「既然如此,為什麼做了佛教的和尚,豈不可惜!」我說:「真對不起,對我來說,佛教最適合我,我也要說,佛教是最好的宗教。」
二、宗教之間的了解
像我剛才舉的例子,由於彼此尊重,才能進一步來彼此了解。我接受了那位傳教士的《聖經》,也回送了他一冊佛書。從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是多麼地希望我認真地閱讀《聖經》,正如我也希望他能翻閱一下佛書。
事實上,我在臺灣以及世界各地,常去其他宗教的教育機構及教會團體,或者擔任佛學的講師、或者參加討論會、或者出席宗教儀典,也有不少各宗教的好朋友。其他的宗教邀請我談論佛教,我們也邀請其他各宗教的傳教師和宗教學者,來到我們佛教的學校、研究所及團體,介紹他們的宗教。由佛教主辦的宗教會議,主要的各宗教人士,也都會樂意出席。
據我所知,最早將佛教引介到歐美世界去的,主要的不是佛教徒,而是來到東方傳道的基督教傳教師。
佛教傳入中國,已有二千年的歷史。傳入初期,便盡量適應中國的本土文化,甚至就用道家及儒家的名詞觀念,介紹印度的佛教,因之能夠促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天台、華嚴、淨土、禪宗等宗派的興起。換句話說,也就是先了解吸收了中國傳統的文化,再創新為有異於原來印度佛教的教派或學派。就是中國傳統儒家思想,也是因為理解吸收了佛教思想,結果而有宋朝及明朝時代的新儒家之出現。中國的道教,也是由於大量吸收了佛教的經典,轉化成為《道藏》,豐富了道教文化的內涵。在我上一代的佛教僧侶,都會被要求除了通達佛教三藏聖典之外,必須兼通儒家及道家的思想,否則便不易弘傳佛法。在我們這一代,則應敞開更大的心胸,了解世界各宗教,才不至於坐井觀天,自我封閉。
如果回過頭來探討印度的宗教,則各個宗教也是在互相影響和激盪之中,彼此助長的。在佛教之中,有不少內容是從印度古宗教中汲取而來。佛陀時代的印度宗教教派非常多,有古老傳統的,有新興成立的。釋迦喬答摩本人,就曾向許多不同派別的上師、導師們虛心學習。成佛之後,雖然開發了佛教獨有的創見,揚棄了許多與佛教觀點不一致的宗教思想和宗教信仰,但佛教依舊是印度宗教文化的產物。因而到了西元第八世紀,印度教中出現了一位偉大的導師商羯羅(Shankara,西元七○○─七五○年),也反轉來參考了佛教的中觀哲學,開創出吠檀多派(Vedanta)的神學。
佛教重視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因果道德,而基督教則似乎只重視信者得救,與信者本身的倫理行為無關。其實,根據近人約翰.希克(John
Hick)的看法,若從基督教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所表述的那個有用的僕人及無用的僕人的譬喻,以及綿羊與山羊的譬喻來看,可以理解到耶穌基督的教導,實際上也有非常強烈的倫理性格及實踐性格。也即是說,我人在現實生活中的所作所為,將來必定都會接受其後果。因此,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的六章七節便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希克又說:「在我們這個時代,天主教與改革派的基督徒,……至少已在少數重要的事情上開始看到,對上帝的真正回應在於個人地、全國地、普世地要求獻身於社會公義和保護陷於危機的大地。」若從這些方面來了解基督教,則其教義就與佛教以及其他宗教的觀點相當接近了。
我們再看伊斯蘭教的上帝阿拉。在《可蘭經》中,阿拉有九十九個不同的名字,包括保護者、寬宥者、贈予者、忍耐者、赦免一切罪過者、一切良善的源頭、保護我們的朋友、愛者、養主、饒恕者、憐憫者、正路的引導者等。由此可知,阿拉應該是慈愛一切人類的神,一如《可蘭經》二章六十二節強調的:「誰誠信阿拉和末日,並有善舉,便能獲得養主的厚遇。」據希克在《第五向度(The Fifth Dimension: An Exploration of the Spiritual Realm)》3一書中所說,當穆斯林來到印度時,其中也有人主張,祆教徒、印度教徒、耆那教徒和佛教徒們,同樣都是「聖書的子民」。所謂聖書,是上帝永恆的話語,在不同的人類環境中,可以透過各種不同的先知,以各種不同的啟示經典,表達給上帝的子民。儘管伊斯蘭教的主流及其基本教義派,認為有許多的非穆斯林會喪失進入天堂的機會,但若就伊斯蘭教所傳的信息而言,進入天堂乃是所有人的佳音,不光是穆斯林而已。特別是伊斯蘭教密契論者的蘇菲派,很能夠理解不同宗教的信徒,也有可能獲得上帝的寬恕。
當然,基於彼此尊重和讚賞的立場,各宗教之間有必要尋求相互了解,但卻也沒有必要牽強附會地彼此硬想求同。因為那不僅會是一樁非常痛苦而困擾人的事,還會產生三種可能的結果:1.扭曲了其他的宗教而強人同己;2.否定了自己的宗教而捨己從人;3.混淆了各宗教而另立一個新宗教。這些都不是健康的作法。所以,曾經有人問起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你既認為一切宗教都是好的,是不是可以另創一個綜合性的宗教?」他的回答是:「不,世界的宗教已經夠多了。」意思是說,自古以來,人類的宗教是可以多元的,但是各美其美、各善其善、各真其真,不必混淆。彼此之間求其同而存其異,未嘗不是好事。例如:佛教是主張緣起論而非有神論,佛教能夠尊重並了解有神論的宗教,但也不必硬把自己的立場否定了,才能和其他的宗教做朋友。
三、宗教之間的合作
宗教之間的彼此合作,不是集合各宗教的領袖們來檢討彼此所信奉的教義,誰優誰劣、誰高誰低、誰大誰小、誰好誰不好,因為那只會引起衝突、加深矛盾、增長敵意、製造對立。若能掌握尊重各宗教的原則,大家就可以和平相處。尤其是處身多元宗教的現代世界中,只要一走出自己的國門、一走出自己的族群、乃至一走出自己的家門,我們便會接觸到各種不同宗教的人士。在開放的社會中,甚至在同一個小家庭裡的夫婦和子女,也可能有幾種不同的宗教信仰。我們必須尊重,甚至要以欣賞的態度,互相支持對方的選擇,切切不可以主觀的立場,批判評論對方的宗教信仰。我們應該為了共同營造和樂、平安、幸福、溫馨的生活環境而互助合作。
在今天,尤其是在未來的地球世界,由於資訊的發達、交通的便利、高科技的快速成長、社會層面的不斷變遷,人們相隔萬里,猶能對面交談,是故若想堅持以單一宗教來囊括全人類信仰的生存空間,其阻礙的形勢已是愈來愈強大了。除非自願孤立於大環境的現實世界之外,否則在各種生活資源的分享方面,必須要和我們的鄰居,守望相助、彼此合作。
我們每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士,都會有一種共同的認知,那就是:一方面相信我們所信奉的對象,不論被稱為什麼名字,例如耶和華、耶穌基督、彌賽亞、上帝、真主、阿拉、濕婆(Shiva)、毘濕奴(Vishnu)、菩薩、佛等等,都是有真愛、有慈悲、有威德、有大神力的,所以信仰的人就能獲得平安、照顧、救濟;同時也相信,必須要遵守聖書、聖諭、聖言的教導和訓誡,照著來體驗和實踐,使得一切眾生也都能夠獲得平安、照顧、救濟,也就是將上帝、菩薩、佛的大愛及慈悲,分享普世的一切人。但這不僅是宗教信仰的傳播,更重要的是人類安全與人心安定的維護,人的素質及社會品質的提昇。我們共同生存的環境,需要大家共同來改善。
居住在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及無生物,都是一個宇宙生命的共同體,更何況各宗教的信徒,都是人類。我們各宗教之間,除了由於對各種聖書、聖諭、聖言的解讀不同而有不同宗教的差別之外,如能體驗到非位格的全體而不可切割的至高的實在,則根本就沒有彼此、內外、優劣、高低的差別性。但此實在,卻可有多重的面相。
我們在近代印度偉人甘地的傳記中,知道甘地受一位耆那教大師瑞強德拉(Raychandbhai)的影響,承認許多不同的觀點,包括宗教的差異,都是合理合法的。因此認同:「一切宗教乃是殊途同歸。只要可以抵達同一目的地,走上不同的道路,又有什麼不好呢?我信仰世間一切偉大宗教的基本真理。我相信這些真理都是上帝賜予的,也相信對於獲得啟示的那些人而言,這些真理乃是必要的。」
這是說,多元的宗教信仰,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至高的實在,即是人性及神性的超越,即是從有差別位格的上帝,轉為非位格無差別的實在,此在佛教稱之為實相法,在其他宗教則稱為絕對的真理。甘地是從多重面相看實在,所以承認多重面相的差異,並不違背絕對的真理。不同的宗教之間,所爭論的是實在的差異面,若能體驗實在本是同體,就不會有什麼爭執了。當然,我們也未必要完全贊同甘地的觀點,然甘地的觀點確實可以提供我們參考。
我想說一個真實的故事:三十多年前,我有幾個朋友,共同發願要挽救中國的佛教,於是有的去了南方的泰國,有的去了東北方的日本,有的進入深山中苦修。過了十多年之後,居然都在美國重逢,所學各不相同,但又都是佛教,因此再一次相約,如何合作做一些具體的工作。其實,同一宗教的各教派之間,或者在不同宗教的各團體及個人之間,能夠合作、應該合作的空間是非常大的。所謂合作,也未必是要納入同一個組織體來運作。它可以是彼此呼應,放棄暴力、拋開宿怨、不算舊帳,共同來消弭飢餓、疾病、自然災害及種族戰禍的根源,共同為後代的子孫,保留地球的環境資源,共同保護人類的心靈,不被仇恨、貪婪、嫉妒、憤怒、驕慢、自卑、猶豫、恐懼、憂愁、狂傲、失落感等所汙染。從各宗教各自影響鼓勵自己的信徒做起,則世界各國的主要宗教,將能夠影響人民,也能影響政治家及工商界的企業家。大家若能都有這樣的共識,便是大大地跨出了宗教合作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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