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致詞
佛教倫理與現代社會
諸位政府首長、諸位中外貴賓:
傳統與現代是永遠分不開的,所謂溫故知新、推陳出新、破舊革新,雖然態度不一樣,而其由傳統至現代的交替過程相同。所以,離開傳統便無從談論現代。
論傳統,未必是要復古;談現代,也不能與傳統無涉。歷史及文化的腳步,是從古代走向現代,再走向未來的,這便是佛教所說的因果關係。可是隨著時代的延伸和環境的變遷,便不可能有永恆不變的傳統可循,這就是佛教所說「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的道理。
佛教的傳統,可從其教理史及教團史二方面來加以探討。教理方面可分為原始的基礎思想及發展的宗教思想,教團方面可分為區域性的型態及時代性的型態。也可以說,佛教在二千五百多年以來,為了因應各個時代及不同環境的需求,經常主動或被動地從傳統走向現代。
佛教既然歷久而常新,且能從中印度傳遍今日的全世界,必定有其被人歡迎接受的價值和條件。為了能使這些有益於人類社會的佛教內涵,迅速、正確、有效地由傳統走向現代,我們遂以「佛教傳統與現代社會」為永久主題,成立了「中華國際佛學會議」,預定從各個不同角度,來做深入而廣泛的討論。這是第一屆會議,以「佛教倫理與現代社會」為專題。
從理論上說,佛教的因果觀念就是倫理的基礎;從因到果之間,必然有種種因素,這叫作因緣。任何事、任何物、任何人的活動,在時間上的前後過程叫作因果關係,在空間上的接觸移動叫作因緣關係。從一定的起點到其一定的結局的出現,只要有一個因素錯亂,結果就會不同。所以,佛教徒為了從煩惱的生死境界達到清淨的諸佛境界,絕對不敢違背因果,錯亂因緣。
從眾生到菩薩到諸佛的果位,必須要盡到一切責任,所謂「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鐘」、「在什麼地位做什麼事」,也就是兢兢業業於與各人身分相應的分內責任。
再從實際的生活而言,佛教倫理的基礎在於戒;以戒的類別、戒條的多少和輕重的等級,來區別佛教徒的層次。例如在家的優婆塞、優婆夷只須受五戒,最多加上今日受持的八戒。初出家的沙彌、沙彌尼須守十戒;成年而成熟的出家男女二眾,要受二百五十條及三百多條的比丘戒及比丘尼戒。
佛教徒因為戒律的倫理關係,而自然形成權利共享、責任與義務分擔,上下尊卑各安其位、各盡其職、彼此照顧,相互尊重、恭敬、愛護、教養、適時、適處、適位。佛教的僧團從來沒有整體的制度和縱橫的行政架構,然而佛教徒行之於天下,都會遵守和履行他們應有的責任和義務,也必然遵守與各人身分符合的禮節。
佛教徒對於人間的尊敬、關懷和愛護是這樣的。在《雜阿含經》卷三十四第九四五經說:「若見眾生,愛念歡喜者,當作是念:如是眾生,過去世時必為我等父母、兄弟、妻子、親屬、師友、知識。」也就是把各個不同身分和年齡的人都看做跟自己有倫理關係的人;對一般人尚且如此,何況是對實際上的關係人而不予以尊敬、關懷和愛護呢?
另外,在《十誦律》卷三十四說:「先受大戒,乃至大須臾時,是人應先坐、先受水、先受飲食。」這是說佛教徒的上下座位及飲食之時,以受戒的先後為次第。為什麼要以受戒的先後、多少、大小而分層次?乃因要求知法知律,能夠向下層層攝化,向上級級依止;若不知律、不知法,不得為人做依止師。所以,這是非常合理的倫理制度。
我們並不意謂在二千五百幾十年前釋迦牟尼佛所制定的戒律,今天大家在任何地方都必須遵守其中的每一條。很明顯地,在釋迦牟尼佛度了五比丘出家後,僧團並沒有馬上制定戒律的必要。後來由於出家的弟子愈來愈多,其中有些犯了當時社會風俗所不容許的過失而受到批評,佛陀才漸漸地因事實的需要而一條一條制定了各項戒律。可是一直到他入滅為止,由於實際情況的發展,好多重要的戒條都在一次又一次地更改中;到了佛陀入滅之後,沒有人敢更改戒律,遂成了定案。
我們可以理解,今天來談以戒律為依據的佛教倫理,並非主張全盤遵守佛世所制的戒律條文,而是希望循著因果和因緣的理念,加上戒律所規定的倫理原則,配合著佛法的推廣,使得我們今日乃至今後的世界人類,都能生於更和諧、更健康、更安定、更繁榮、更有安全保障的社會環境。
我們不需要說,古代的倫理道德一定比今日的情況更好。但是,在科技的物質文明愈來愈昌明的社會環境之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關心,愈來愈疏遠,愈來愈淡薄,這是事實。一方面由於生活步調的忙碌,另一方面也由於生活的空間愈來愈窄,沒有更多的時間來照顧自己的關係人,卻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無關係的人,因此對於近親和遠親、有關係和無關係的人之差別感覺,愈來愈小;也就是說,倫理的關係與責任感也愈來愈模糊不清,所以造成家庭的分離與社會的混亂。
例如對夫婦間的婚姻、父母的孝敬、子女的教養,師長、朋友、親戚,以及工作場合的主從關係等,責任與義務的觀念漸漸不受重視。如此人人自私自利的結果,卻是自害害人。因此,我們希望提倡佛教因果因緣的觀念、培養受戒持戒的精神,提昇人的品質,建設人間淨土。
上一篇: 《法鼓全集》第三輯 文集類|03-07 致詞|上篇 演說|佛教是推動世界永久和平的希望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