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用佛法的智慧照亮我们的生活,开启我们的智慧人 生!

《法鼓全集》第三輯 文集類|03-08 明日的佛教|相煎何太急

聖嚴法師

相煎何太急

從物競天擇的進化論觀點而言,競爭是求生的本能,優勝劣敗是進化的原則,所以,人類文明最早是由對自然、對異類、對異族的挑戰或應戰而漸漸形成的。但是,這不是絕對的真理,人類畢竟不是禽獸,自然有愛人如己和愛己及物的情操,因此,有宗教、藝術、哲學的產生,這才是真正人類進化的原則。

可是,在人類社會中,經常或隱或現地看到彼此鬥爭、勾心鬥角的現象。原始人是為了爭食物、爭地盤,現代的人爭榮譽、爭權利,加上信仰的、思想的、政治的立場,而互不讓步,使得爭鬥日盛。

古時候,人與人爭,人與物鬥,是為了生活與生存。譬如,以漁獵方式求生存的原始民族,就是如此。可悲的是,迄今文明社會的人類尚為了娛樂、賭博等休閒活動,而使人與動物相鬥,動物與動物相鬥。例如,西班牙的鬥牛,是以訓練有素的鬥牛師,用技巧來搏殺本來善良無知的馴牛,這在美國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在東方,也沒有一個國家有鬥牛的活動,臺灣曾經有人提倡,後來被立法院否決掉了。

人與人鬥的擴大是戰爭,但為了預防外力的侵略而訓練自己有應付危機的能力,我們稱為體育運動。希臘奧林匹克的運動精神,不是戰鬥,而是為了體能訓練的觀摩和激勵,是人類自強活動的文明,這和野蠻的原始人類之鬥爭,是完全不一樣的。

今天臺灣多數的人們不為衣食而憂,倒為娛樂而賭博、爭鬥。人與人鬥,是法律所不許的,因此轉而驅使動物與動物相鬥。最早有鬥蟋蟀,是找到無辜的蟋蟀聚集分組,成對地相鬥,體弱的蟋蟀上場,必殘肢缺腿;最勇猛的,經過幾番連場的戰鬥後,也是負傷累累,卻被棄之不顧,必死無疑。又有鬥雞,是使公雞成對地相鬥,結果往往都是兩敗俱傷,羽毛零落、血肉模糊,甚至有些場合,在雞腳綁上利刃,只要上場,必定見血,才能罷休,就是最強悍的勝利者,也難逃死亡的命運。其主辦者的目的,最初是為了娛樂,漸漸地便形成了賭博的行為。

另有鬥狗,是糾集名種的犬隻,以分組淘汰方式,逐對地相鬥。有的狗一進場,根本沒有鬥意,有的狗最初雖有鬥意,但鬥幾次以後,也不想鬥了。可是,飼主為了自己的利益,慫恿、激怒犬隻相鬥,每鬥一次,都是頭頸四肢到處鮮血淋漓,慘不忍睹。

尚有鬥羊,乃最近從外國引進的大型捲角羊,是一家觀光遊樂公司為了吸引觀光遊客的新噱頭,使得兩頭羊互以頭角相撞,發出粗重悶脆的撞擊聲,觀眾所得的刺激,就是要看那種具有震撼力的頭角相撞。據其負責人說,每一隻羊在撞鬥之後,腦部一定有某種程度的腦震盪內傷,所以通常都會早死。

另有賽鴿,可說是臺灣規模最大,範圍最廣,下賭注最鉅的一種賭博活動。在賽鴿的時候,往往集中數百數千隻,乃至上萬的家鴿,在臺灣甚至到國外放出,計算時間,最早回到目的地的,便是優勝者。但是,在賽鴿途中,迷失了或力竭而死的數量驚人,還有,被人抓去佐餐的,不知凡幾!賽鴿的人,只考慮到賽鴿的輸贏,不會想到鴿子的死活。

凡此種種都不是文明世界所應有的現象,在美國只有賽馬,沒有其他驅使動物爭鬥的活動,而我國是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國,但這種野蠻、殘酷、不仁道的現象,竟然愈演愈烈。

雖然,現在國內已經有人提倡維護生態、保護動物,但是,風氣還沒有形成。從佛法的觀點來說,殺業愈重,鬥風愈盛,所遭的果報也愈慘,導致天災人禍等的降臨。若從現代文明社會的標準來說,我們盡可有許多其他的方式,來達到休閒娛樂的目的,政府也在大力地擴增人民休閒活動的環境和使用的便利。我們何忍在今天的臺灣社會,凶殺、暴戾風氣瀰漫的當下,製造更多的殘殺活動呢?

我們相信從事於動物相鬥的人士,很難看到本文,唯願本文的讀者大德響應,輾轉呼籲,為無辜的眾生請命,為我們社會的寧靜與和諧祈願,抑阻並消弭此類風氣於無形,否則繼續發展下去,能夠鬥的東西太多了,豈不可怕!這非但有傷民族自尊,也影響到國際人士對我們的觀感和評價。

上一篇: 《法鼓全集》第三輯 文集類|03-08 明日的佛教|莊嚴的佛事

下一篇: 《法鼓全集》第三輯 文集類|03-08 明日的佛教|不忍眾生苦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