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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三輯 文集類|03-11 文集|踏實的人生|爭與和

聖嚴法師

爭與和

爭,是不好的,但也未必全是不好;和,是好的,但也未必全是好。總之,世間法,沒有一樣是絕對的。

爭,在一般人的觀念中,總是不好的,比如爭名、爭利、爭權勢、爭地位等等,給予人的印象,總是討厭的。即使自己正是一個爭的人物,並且也在爭的型態之中求生活,他也絕不自願承認是個爭名奪利的人物,並且還要假藉種種美妙的名詞來做爭名奪利的藉口,表示他是為大眾謀幸福,而非為一己爭名利。

其實,大智若愚,大惡若賢。一個最能爭取個人名利的人,必也是一個幾乎是眾望所歸的人;相反地,一個衷心為大眾謀幸福的人,往往倒會成為眾矢之的。原因是前者以曲心走曲路,而且走得圓滑無比,八面玲瓏,所以看來像個大好人;後者以直心走直路,而且走得方方正正,有稜有角,所以使人感到處處障礙。但是,人皆不能離一爭字而能有所作為,惡人要爭,善人也要爭;不過,惡人是為其個人的利害得失而爭,善人則為大眾乃至一切眾生的利害得失而爭。如說人而無爭,那他一定是個軟體動物,否則他已超出世間而處於常寂光中了。即到地上菩薩,也不能無爭。

可知,爭,並非頂壞,但看其爭的目的而判好壞。

在佛教,爭的風氣,幾乎每代都有,自從佛滅之後,佛教經常都在爭執之中演進消長。然其爭的內容,大別可分二類:一是為名聞利養而爭,一是為對佛法的知見而爭。因此,有的時代,由於爭得劇烈而佛教衰微了;有的時代,由於爭得劇烈而佛教興盛了。大多數的出家人,為了一己的名利而爭,所以佛教衰微了;大多數的出家人,為了對於佛法的知見而爭,所以佛教興盛了。

所謂小人爭利,君子爭義,未到究竟佛果,知見絕難統一。但是,為一己的名利而爭者,必將眾叛親離,必將遭到輕視與侮辱,即身不見他人的輕視與侮辱,身後也將遭到更多後世人們的輕視與侮辱。所以名利,乃是爭不得的,如果端為一己的名利而爭,不唯影響了個人的道業,勢也影響整個佛門的氣運。相反地,如果大家對佛法的知見看得非常認真,勤奮地研究,不遺餘力地發揚,唯以各人所見的不同而發生爭執,彼此發難,相互指摘,這倒是個好現象了;由於研究的學風一盛,佛法的流布,也就自然昌明了。正如中國西周時代,若非諸子百家的共相爭論,中國的哲學思想,當亦難有如此的偉大,更不會成熟得如此之早。佛教之由佛陀時代,演進到中國的大小乘分張並容的局面,也是由於歷代祖師們的爭論而來,而且愈是爭論的時代,佛教也愈興盛,愈是爭論得劇烈,佛法也愈是光大起來,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所謂真理愈辯愈明,一個人、一個國家、一個時代、一個宗教、一種學術,不要害怕反對的意見,倒要害怕沒有反對的意見,有人反對,就是表示尚能受到他人的重視,沒有反對的意見,看似平靜,實即蘊藏著不受重視,沒有價值,乃至即將接受自然淘汰的危機。

所以,佛教之在今日,既要消弭爭的風氣,又要鼓動爭的風氣。為個人爭名利的風氣,應該消弭,更應該群起而攻之,因為那是腐蝕佛教的敗類;為佛教爭知見的風氣,應該鼓動,更應該群起而響應,因為那是中興佛教的強心劑。可悲的是,今日真正能為知見而爭的人,已不多見了!今日佛教中真正能夠爭出一套理論來的人,則更少見了!

爭,並非就是不和,真為知見而爭的人,往往也是最能與人和樂相處的人。和,也不就是同,既然同了之後,也就無所可爭,若是由於和而進於同,那便不是真和,更不是好和。所謂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同」之一字,在絕對的形上的觀念說,當然是好的,但在相對的事象的觀念說,那卻不是頂好的,同了便無進步的希望,同了便無互助的可能。比如樂師奏樂,樂器的音調,永遠同著一個不變的音聲,那是同了,但卻同得毫無意思了,他一定要用好多音調,乃至好多種樂器,配合演奏,才能成為動人的樂章。所謂鸞鳳和鳴之好聽,端在以其不同的聲音而做相和之鳴,如果是同鳴,那就單調而不動聽了。

佛教的僧團是最最講求和的,以六和敬,謂之和合僧,講求僧團大眾的和樂相處,從生活言行的和樂相處,乃至打內心起的和樂相處。但是,僧團雖以「和」字規範大眾,「和」字卻不等於「同」字,在和樂相處之中,也分有戒臘的年數,行位的高下前後,以及生活上的差別等次,上座比丘與下座比丘是不同的:內證的工夫不同,修學的境界不同,出入往返的位次不同,乃至接受信施供養,往往也是不同的。但此不同,絕不等於不和,其實,也正由於此等合理合情的不同,才能顯出上下尊卑的次序來,也正由於此一次序而能產生和樂相處的結果。

爭與和,看似相背的,實即也是相接相應的,只要是為知見而爭,只要是和而不同,那都是我們的時代,最最需要的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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