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註
參見〈永嘉證道歌〉(T48, no. 2014, p. 396c6-8)。
參見《靈峰宗論》卷五(J36, no. B348, p. 349a9-10)等。
參見《阿彌陀經》(T12, no. 366, p. 347b9-10)。
參見《楞伽師資記》卷一(T85, no. 2837, p. 1286c19-29)。
參見《楞伽師資記》卷一(T85, no. 2837, p. 1288a13-15)。
參見《續高僧傳》卷十六(T50, no. 2060, p. 551b27-c25)。
參見《楞伽師資記》卷一(T85, no. 2837, p. 1288a20-21)。
參見《最上乘論》卷一(T48, no. 2011, p. 378c10-11)。
即《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續高僧傳》卷二十「道信傳」中,亦有四祖道信入皖公山隨二僧修學十年的記載,只是未寫出三祖僧璨之名。
《隋書》未見三祖僧璨相關記載,作者所述僧璨大師生平,可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三、《佛祖統紀》卷二十九等。
《大正藏》第八十五冊所收錄的《傳法寶紀并序》並非完整內容,僅提及道信之名。道信的傳記資料,可參考日人神田喜一郎在一九三六年所發現的敦煌遺書P三五九號全本,收錄於白石虎月《續禪宗編年史》的附錄。
《全唐文》卷九一五的篇名為〈六祖大師法寶壇經略序〉。
參見《宋高僧傳》卷八(T50, no. 2061, p. 758a10-b21)。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五(T51, no. 2076, p. 241a27-p. 242b18)。
上一篇: 《法鼓全集》第四輯 禪修類|04-01 禪門修證指要|參禪法要虛雲和尚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