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註
參見《馬祖道一禪師廣錄》(R119, p. 810a3-9)。
參見《敕修百丈清規》卷二(T48, no. 2025, p. 1119b1-2)。
參見《御製揀魔辨異錄》卷四:「世傳妙喜大悟一十八遍。小悟不記其數。」(R114, p. 432b5-6)妙喜即大慧宗杲。
參見該書〈第十四章其他法門〉第三節。
《大智度論》未見此經文,可參見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四章其他法門〉第三節;《大智度論》卷二十(T25, no. 1509, p. 206a8-p.208c7)。
參見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四章其他法門〉第三節;《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八(T13, no. 397, p. 194c2-15)。《大方等大集經》與《阿差末菩薩經》為「同本異譯」。
參見《馬祖道一禪師廣錄》(R119, p. 812a7)。
《賢劫三昧經》亦名《賢劫經》。
參見《楞伽師資記》卷一(T85, no. 2837, p. 1286c19-p. 1289a6)。
參見《楞嚴經》卷四(T19, no. 945, p. 120b17-25)。
參見《古尊宿語錄》卷三十(R118, p. 540b15-16)。
參見《續傳燈錄》卷二十七(T51, no. 2077, p. 649a24-p. 650b17)。
參見《永嘉證道歌》(T48, no. 2014, p. 395c14-15)。
可參閱《虛雲和尚年譜》「民國四十年.一百一十二歲」條。
參見《憨山老人夢遊集》卷五十三(R127, p. 958a14)。
參見《西方合論》卷一(T47, no. 1976, p. 388c24-p. 389c22)。
參見《無量壽經》卷下(T12, no. 360, p. 278a11-b3)。
參見《六祖壇經》(T48, no. 2008, p. 348a28-p. 349a8)。
參見《雜阿含經》卷三十七(T2, no. 99, p. 274a25-b22)。
參見《五燈會元》卷十二(R138, p. 427a11-b14)等。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七(T51, no. 2076, p. 437a17)等。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十三(T51, no. 2076, p. 305c11-p. 307b24)等。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十四(T51, no. 2076, p. 311b16-p. 312b14)等。
參見《宏智禪師廣錄》卷六(T48, no. 2001, p. 74a11)。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十四(T51, no. 2076, p. 309b1-28)等。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八(T51, no. 2076, p. 437c17-p. 438a19)。
參見《五燈會元》卷十五(R138, p. 563a14-15)。
參見《五燈會元》卷十五(R138, p. 557b9)。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三十(T51, no. 2076, p. 457b27)。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三十(T51, no. 2076, p. 459c15-16)。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三十(T51, no. 2076, p. 458c17-23)。
參見《潭州溈山靈祐禪師語錄》(T47, no. 1989, p. 579c26-28)。
參見《大乘入楞伽經》卷四〈無常品〉第三(T16, no. 672, p. 608b23-24)。
參見《六祖壇經》(T48, no. 2008, p. 357b29-c12)。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六(T51, no. 2076, p. 246c8-p. 247a21)等。
參見《龐居士語錄》卷中(R120, p. 71a9)。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六(T51, no. 2076, p. 247c1-3)等。
參見《潭州溈山靈祐禪師語錄》(T47, no. 1989, p. 579c20)。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十(T51, no. 2076, p. 276c7-p. 277c6)。
參見《黃檗山斷際禪師傳心法要》(T48, no. 2012A, p. 384a12-13)。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十(T51, no. 2076, p. 276c7-p. 277c2)等。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七(T51, no. 2076, p. 252a12-20)等。
參見《六祖壇經》(T48, no. 2008, p. 357b19-22)。
參見《楚石梵琦禪師語錄》卷一(R124, p. 75b3)。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十(T51, no. 2076, p. 276c7-p. 278a3)等。
參見《五燈會元》卷四(R138, p. 129a1-4)等。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十(T51, no. 2076, p. 276c7-p. 278b8)等。
參見《肇論》(T45, no. 1858, p. 159b26-29)等。
參見《俱舍論》卷二十五(T29, no. 1558, p. 132a11-13)。
參見《雜阿含經》卷八(T2, no. 99, p. 50a12-21)。
《中觀論》即《中論》。
參見《大乘百法明門論》卷一(T31, no. 1614, p. 855c10-16)。
參見《敕修百丈清規》卷八(T48, no. 2025, p. 1157c27-p. 1158a4)。
參見《高僧傳》卷七(T50, no. 2059, p. 366b23-c11)。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六(T51, no. 2076, p. 249b26-p. 250a20)等。
參見《六祖壇經》(T48, no. 2008, p. 352a15-29)。
原銘文共七十二句計二百八十八字,作者禪七開示的部分是前五十八句。
參見《禪宗永嘉集》(T48, no. 2013, p. 389b21)。
參見《禪宗永嘉集》(T48, no. 2013, p. 390b17)。
參見《筠州洞山悟本禪師語錄》(T47, no. 1986A, p. 515a25-27)。
參見《筠州洞山悟本禪師語錄》(T47, no. 1986A, p. 515b12-13)。
參見《景德傳燈錄》卷三十(T51, no. 2076, p. 459b15-16)等。
參見《禪宗永嘉集》(T48, no. 2013, p. 391a2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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