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與人生
講到禪,很多人誤會禪是一種神祕經驗,或是一種神通;也有人將禪當成是入定,認為修行就是打坐,就像一般人形容的所謂老僧入定,坐在那裡紋風不動,大概就是禪了。
事實上,禪修的基礎是要打坐,但並不一定要盤著腿,站著、坐著、走路,乃至吃飯、喝水、工作、休息,都可以是禪修。只要專心一意,練習如何能夠使心安定、平衡,如何能隨時隨地做自己的主人,不受環境、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衝突,或者自己和自己觀念上的衝突矛盾所影響,都可以是禪修。因為內心有衝突、有矛盾,人就會失去平衡,就會產生苦惱,使自己痛苦,也使得與自己生活在同一環境中的人受到影響,這就是自害害人而不是禪修了。
曾看過一位先生,他看佛經,也懂許多道理,但是他的情緒極不穩定,並且有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賭輸了會罵人,酗酒後會發瘋,他也知道這是不對的,但就是無法控制自己,等事後就會對朋友,甚至對我說:「唉!我這個人真是糟糕,就是沒有辦法控制自己,不過,從現在開始我已下定決心,再也不酗酒、不賭博了。如果再賭,就砍我的手;如果再酗酒,就打我的耳光。」但是這位先生是否從此不再賭博、不再酗酒了呢?
有些聰明人往往會做糊塗事,這位先生雖然懂得道理,但自己做不到,原因就是身不由己、心不由己,如果能用禪的方法,首先觀照自己的心,經常練習著使自己的心不受環境、情緒的影響,有情緒時,馬上用方法來幫助自己,能夠如此,就可以指揮自己,成為自己的主人,這就是禪的功能。有人認為這樣的修行,必定要用許多時間,最好是到廟裡或山裡去長期修練,其實,只要願意,在任何一個地點及時間,隨時都可以用。
因此,要練習身體在哪裡,心就在那裡;現在正在做什麼,心就在做什麼,也就是說,心是跟自己現在的舉手投足、起心動念在一起,譬如諸位現在正在這兒聽講,你的身體在這裡,心就要留在這個地方,不要再有另外的念頭,想其他的事;你的耳朵在聽我說佛法,心也是清清楚楚地在聽佛法,這就是禪修的基本原則。
放鬆身心,體驗生命
唐朝的禪宗六祖惠能大師,未出家前,是一位砍柴的樵夫,進入寺院之後,則在廚房做苦力,開悟得法後,他還在獵人的隊伍中看網,從惠能大師的傳記裡,看不到他在何時打坐過,因此,中國禪宗流行著兩句話:「修行不在腿,說法不在嘴。」意思是說,修行不只是在盤腿,說法也不光是用嘴巴,而是要以行動來實踐,才能受用,才能感動人。真正的禪修,是在於使得自己的心,能夠明朗、穩定、有智慧。
然而,我們也許只能在兩、三分鐘之內,做到身體在哪裡,心就在那裡,要求持久做到,其實是很困難的,特別是在利害與感情發生衝突時,要使心能夠平靜、安定,就相當不容易了。有一位臺灣的民意代表,他常常教人要以「平常心」來處事,結果沒有選上連任,心中有很大的失落感,他來見我說:「師父,我只是以平常心來競選,我不在乎這次選舉失敗,不過,我是全心全力為選民服務的,那些投票的人真是沒有眼睛、沒有良心啊!」我請他來學打坐,我想他在修行得力之後,這樣的話大概就不會說了。
最簡單的修行方法,就是體驗自己的呼吸,享受自己的呼吸,欣賞自己的呼吸,知道自己呼吸的粗與細,因為呼吸跟我們是最密切的,只要有呼吸,就等於擁有無限的希望,就等於擁有一切的可能,因此要珍惜它、體驗它、享受它、欣賞它,能夠這樣,心情自然很快地就會平靜了。
以上兩種方法,第一種是原則,身體在哪裡,心就在那裡;第二種是欣賞、體驗、享受自己的呼吸,這兩種方法在任何時間都是可以用得上的。至於打坐究竟該如何坐呢?將坐在椅子上的身體放鬆,頭腦放鬆,然後再體驗呼吸,這也算是在打坐。打坐時如果能夠盤腿當然最好,因為盤腿打坐的時間能維持較久,坐得也穩,對身體健康有很大的幫助,如果不方便盤腿打坐,就隨時將身心放鬆,體驗生命之中最重要的部分,那就是呼吸,也就是在禪修了。
能夠用禪修的觀念和方法,就能幫助我們開發智慧,減少煩惱,同時也能幫助他人,這是自利利他的兩得其益,否則,我們常常就會像撿石頭砸自己的腳,明明知道不該做的事,不該說的話,不該起的念頭,往往還是會做、會說、會起,如果能用禪的修行方法,生活的品質自然就會提昇,它是一種安定的力量,是開發智慧的方法,是超越主觀與客觀的態度。
人生是什麼?很多人都知道:從生至死,就叫作人生。人生下來之後,慢慢成長,長大了之後結婚生子,再看著兒女們結婚生子,最後自己老了,度著頤養天年的日子,等待死期的來臨,這就叫作人生。
事實上,生命是一樁事實,生命繼續地活動稱為生活,一直生活下去是為生存,我們的人生大概就是如此。但是,很多人不清楚生命、生活、生存究竟是什麼?就像一句形容詞,稱我們的人生是「醉生夢死」。其實,人生之有異於一般動物之處,是人有責任與義務,在盡責任和義務的同時,又有權利與使命。每個人都有許多身分和立場,而對每一種身分及立場,都是該擔負起責任和義務的。
每一個人都可能同時有很多種身分,例如是國家的公民、父母的女兒、兄弟姊妹中的姊姊或妹妹、學校裡的老師或學生、職業婦女、先生的太太、翁婆的媳婦,如果生了孩子,就是孩子的母親,乃至於孫兒女的祖母。每一種身分都有其應盡的責任,如果沒有盡到責任,那就有失身分了。因為不盡本分,就不盡職,做人就有缺失,稱為「不夠格」。許多人都希望他人尊重自己,但是如果自己沒有對他人盡責負責,又如何叫他人來尊重你呢?
人生的情與義
人有人的義務,義務與責任是不太一樣的。責任,就是什麼立場、什麼身分,就該盡其應盡的本分工作,但在既有的立場、身分之外,還有一些義務的工作要去做,譬如說,我來到芝加哥,好多先生、女士並不是我的弟子,也不是佛教徒,跟法鼓山並沒有什麼淵源,卻也出錢、出力,為我的演講花了許多心血,這就是盡義務了,也就是說,在自己應做的工作之外,額外去為他人服務。
至於聽我演講,是責任還是義務?我想這算是一種權利。可是,以我本身來說,演講是我的責任,還是義務呢?可以說是責任、義務,也可說是權利,但是,更重要的,這是我的一項使命,因為我是出家的法師,必須要有這個使命,將佛法分享給所有的人,由於我的這項使命,就能讓大家分享到佛法的好處了。
人生,是有感情、也有理智;有痛苦、也有快樂的,通常我們所感受到的這些心情,必定與我們的生命息息相關,這是很明顯、很清楚的事實。拿母親與孩子的關係來說,孩子在小的時候,對母親的依賴完全是感情的,等到兒女稍長,除了感情之外,更多是在理智上知道自己的父母,應該要照顧他們。由於對父母的依賴感漸漸淡化,感情的成分也就比理智的成分少了。我曾這樣講過:父母看兒女是肉裡的肉,肉裡的肉就是心肝寶貝了;兒女看父母則是皮外的皮,皮外的皮就比較無關痛癢了。
最近我看到一位女作家發表的一篇文章,她說自己在一生之中,從沒有談過戀愛,也不知道愛情是什麼;她不希望享受愛情的快樂,也不希望被愛情的痛苦所折磨;她跟丈夫結婚,只是為了需要結婚而結婚,夫妻兩人的生活就像君子之交。淡淡的幾年過去了,似乎人生就是這麼平淡。可是最近,她生了個兒子,從此以後,在任何時間裡,她對孩子總是牽腸掛肚的,心裡老是想著:「我的孩子怎麼樣了?……。」她形容自己在未生孩子之前,是六親不認、沒有感情的,現在則是被孩子牽著、掛著,這真的是兒女情長了,可見父母對兒女的感情,有多濃厚了。
我不知道在美國的人,年紀大了之後會怎樣,在東方,當年歲老了的人,因為沒有事情可做,心裡就老是掛念著兒孫,希望與兒孫一起住,但做兒孫的就是不願被老人家嘮叨,甚至討厭老人家,沒有事卻喜歡管閒事,因此將他們送往老人院,在臺灣,這樣的問題還滿嚴重的。
我會聽到一些老人家向我抱怨說:「我的兒子是不錯的,就是媳婦不孝;我的女兒也很好,就是女婿不好!」老人家捨不得罵自己的兒子、女兒,只好罵媳婦、罵女婿,我告訴他們:「年紀大了,如果希望少一點痛苦、多一些快樂的話,只有一個想法和作法,那就是:兒孫自有兒孫福,少念兒孫多念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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