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註
參見《長阿含經》卷二十二第四分〈世本緣品〉第十二(T1, no. 1, p. 145a24-b6)、《大樓炭經》卷六〈天地成品〉第十三(T1, no. 23, p. 305b8-20)、《起世經》卷十〈最勝品〉第十二(T1, no. 24, p. 358b7-b29)。此三部經為同本異譯,《世記經》包含於《長阿含經》中。
參見《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賢聖學觀品〉第三(T24, no.1485, p. 1014c16-p. 1015c15)。
參見《周易正義》,唐孔穎達疏。
參見《地藏經》卷下〈利益存亡品〉第七(T13, no. 412, p. 784b8-11)。
此句出自《新唐書.王嶼傳》,記載從王嶼開始使用紙錢,非王嶼所說。參見《新唐書》卷一○九〈列傳第三十四.崔楊竇宗祝王〉。
參見《西方願文》(R108, p. 406b7)。
參見《五燈會元》卷五(R138, p. 166b2-p. 167a3)。
參見《法華經》卷四〈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T9, no. 262, p. 27b16-p. 29b21)等(〈譬喻品〉亦有相關內容)。
參見《華嚴經》卷九〈初發心菩薩功德品〉(T9, no. 278, p. 451a14-22)等。
彌勒三經為《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佛說彌勒下生經》、《佛說彌勒大成佛經》。
參見《華嚴經》卷四十五〈阿僧祇品〉第三十(T10, no. 279, p. 237b15-p. 238b6)。
此意出於《法華經》,參見《法華經》卷四〈提婆達多品〉第十二(T9, no.262, p. 35b23-25)。
參見《維摩經》卷中〈佛道品〉第八(T14, no. 475, p. 549c4)等。
參見《四分律》卷三(T22, no. 1428, p. 582c15-p. 583a18)。
可參閱《太虛大師全書》第十八冊〈第十編學行:僧伽與政治〉。
出自唐杜荀鶴〈山中寡婦〉(亦作〈時世行〉)一詩。
可參閱李帕爾德(Lipphard, William B.)等撰、王烋光譯〈耶和華見證派教徒們是什麼〉、〈教友派教徒是什麼〉,《美國的宗教》,臺北:世界書局,一九五八年,頁七二、一五六。
參見《維摩經》卷上〈佛國品〉第一(T14, no. 475, p. 538a2)。
可參閱釋印順《成佛之道》第四章〈三乘共法〉,「進修於定學,離五欲五蓋」條。
參見《法華經》卷一〈方便品〉第二(T9, no. 262, p. 7a22-27)。
可參閱《太虛大師全書》第二冊〈第一編佛法總學:第二章中國佛學特質在禪〉。
可參閱胡適《白話文學史》第九章〈佛教的翻譯文學(上)〉。
可參閱胡適《白話文學史》第九章〈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十章〈佛教的翻譯文學(下)〉。
可參閱杜耶難陀(Swami Dayananda)撰;周祥光重譯《真理之光》,香港: 印度雅利安學會隱者羽士國際聯盟會,一九五七年。
可參閱釋印順《印度之佛教》,新竹縣:正聞出版社,一九八五年重版,頁二八四。
《馬氏文通》,原名《文通》,一八九八年出版,馬建忠著,是中國關於漢語語法的第一部系統性著作,開建了中國的語法學,全書分十卷。
可參閱張曼濤主編,〈翻譯文學與佛典〉,《佛教與中國文學》,臺北市:大乘文化,一九七八年,頁三八○—三八一。本文提及之《佛本行讚》,即為《佛所行讚經》。
出自《論語.先進篇》。
出自《論語.八佾篇》。
參見《大般涅槃經疏》卷十四〈聖行品〉第十九(T38, no. 1767, p. 125c22-23)等。
參見《圓覺經大疏釋義鈔》卷九(R14, p. 788a1)。
參見《六祖壇經》〈般若品〉第二(T48, no. 2008, p. 351c9-10)。
參見《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T54, no. 2125, p. 222a3-4);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和尚」條:「秘藏記本曰:『天竺呼俗博士曰烏邪,漢家訛誤以烏邪為和尚。加以烏邪是俗儒之稱,而名道人,大誤耳。正可云拔底耶,天竺呼有智僧為人師者為拔底耶。拔底耶者,親教義也。』」
參見《長阿含經》卷三(T1, no. 1, p. 21c10-p. 22c6)等。
本句係引自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法師」條,而非直接出自《因明大疏》。
參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十六(T22, no. 1421, p. 110b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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