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用佛法的智慧照亮我们的生活,开启我们的智慧人 生!

《法鼓全集》第五輯 佛教入門類|05-08-2 佛法的知見與修行|日常生活的修行|從《心經》談如何安定人心

聖嚴法師

從《心經》談如何安定人心

身而為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權利與義務是並行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只享權利,卻不盡任何義務。然而在今天這個社會,許多人不能掌握權利與義務間的關係,認為只要能夠爭取到的,就應該盡量爭取;如果不爭取,就好像很愚癡,是一種損失,結果造成輕忽責任卻很重視享有權利的錯誤觀念,並且引發種種亂象,以致於人心浮動不安;而少數人的心不安定,浮動沒有安全感,如果不妥善處理,就會造成整個社會不安定。就像一個金魚缸裡的魚原本彼此和諧相處,如果來了一條鬥魚,其他金魚就會遭殃,不得安寧。

如果從佛法的觀點來看,享權利而不盡義務是違背因果原理的,如同沒有種瓜而想吃瓜,沒有種豆而想吃豆,這是不合理的。常言:「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但是種瓜,一定可以得瓜嗎?種豆,一定可以得豆嗎?如果在肥沃的土地上種瓜,恰好風調雨順,季節到了,自然可以採收到許多甜美的瓜果;但是如果運氣不好,播種之後遇到狂風豪雨,氣候異常,收成勢必受影響。所以,佛法不但強調有果必有因,而且在因果的關係之中,還要加上因緣,因緣若是恰到好處,便會得到好的結果;因緣不具足,即使有好的因,也不一定會得到好的果。

然而因緣錯綜複雜不可思議,面對無法預知的因緣,要有「只問耕耘,不問收穫」的心理。努力耕耘,便會有收穫的希望;不耕耘,即使得到收穫,也是非分之財、橫財,不應妄取。而耕耘若有任何收穫,應該要對成就這因果、因緣的一切人事心存感謝。可惜社會上有許多人的因果、因緣觀念不明,權利、義務不清楚,自私自利的結果,反而為自己帶來困擾,也為他人帶來災害。自私的行為,表面上看起來是占了便宜,事實上是最吃虧的;不自私的人,看似吃虧,其實才是真正的利他又利己。

一、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為了安定人心,應當先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心經》中指出佛教的人生觀包括以下三點:

(一)三世因果,還願受報

有一次達賴喇嘛在演講中談到生命的現象,有人問:「為什麼有的人造了惡業,沒有受到報應;反而是造了善業的人,沒有得到好報?」達賴喇嘛回答說:「這是因為你們不相信有過去和未來,如果你們相信有三世因果的話,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就不會覺得忿忿不平了!」其實,這就是佛教的三世因果觀念。

人除了接受果報外,從三世的因果觀來看生命的目的,還包括許願及還願。所以我們應該在這一生中不斷地努力,不管現在過得如意也好,不如意也好,都要一邊受報、一邊還願,不斷地努力、再努力。

(二)四大假合,歡喜自在

《心經》亦指出,我們的生命是由五個項目構成,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屬於物質的,一類是屬於精神的、心理的。物質部分是指身體,是由地水火風四大構成的。在出生之前是沒有的,父母生下我們之後才具備了;而這個色身,不是固定不變的,是從胚胎漸漸形成一個人,因為身體會不斷、不斷在變化,所以我們說這個身體是四大假合,是無常變化的。

除了色身等物質現象,舉凡世間諸事,都離不開無常的變化,生與滅、得與失都是相對的,因為有得、有失、有生、有滅,生命才得以不斷地成長。所以,我們要善加運用寶貴的生命,不管是來受果報也好,或是還願也好,應該歡歡喜喜地過,自自然然地面對,如此便能把生死看透。

(三)五蘊皆空,奉獻利他

《心經》所說的五蘊:色受想行識,其中第一蘊包括色身,後面的四蘊是精神體;用佛法的智慧來看,五蘊並不是實有的東西,只因為眾生太在乎自我,自私自利,所以有了五蘊的生命,而造種種的惡業。

可是菩薩知道由五蘊形成的生命,不管精神的也好、物質的也好,都不是永遠不變的,念念都在生滅、念念都在變化,在無常的變化中,唯有智慧是不變的。因此《心經》告訴我們,如果學觀世音菩薩,用佛法的智慧來照見五蘊皆空,了解生命是由物質和精神的五蘊所構成,都是空的,就能夠從自我中心的煩惱得到解脫。

可惜大多數人看不透無常、不明因果、不識因緣,所以產生許多執著。由於執著,所以不需要的也想要,不應該要的也要,不能夠要的也要,結果引發種種罪惡的行為,又因為這些罪惡的行為,使得來生又要再去受報。

相反地,如果是有智慧的人,不應該要的,就不會要,想要的東西,也不會刻意追求,即使得到了,也會奉獻給別人,並且以此來廣度眾生的苦厄,這就是由智慧而產生慈悲。唯有這種「以利他來自利」的智慧,才會讓我們的未來得到究竟的平安。

二、四要安定人心

雖然《心經》中已經告訴我們,什麼是正確的人生價值觀,但是當前人類由於物質文明過度蓬勃、社會結構變化太快,造成人們價值觀念混淆,不清楚什麼是真正的需要,什麼是貪求的想要,什麼是實至名歸的能要,什麼是責任所在的應該要。因為無法釐清這四要:「需要」、「想要」、「能要」、「該要」的分際,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是跟著社會風氣潮流而人云亦云,只要別人有的,我也要有。

而且現代人「需要的東西不多,想要的東西太多」;不應該要的也要,不能夠要的也要。如果想要的得不到,便會導致內心不安定,社會問題叢生。

(一)需要vs.想要

生命與生存密不可分,確定了生命的目的,生活才有價值;而生活的價值是由主觀的自我中心,以及客觀的社會環境所共同建構而成的。在這個價值之中,有一些最基本「需要」的東西,是我們賴以生存的條件,包括物質、精神兩方面。物質的生存條件可以非常簡單,舉凡生活上最基本的吃穿,以及居住的生活空間、環境等,這是連原始人也可以很容易擁有的。到了現代社會,一些現代化的設施,如交通工具、電腦、電話等,也成為社會大眾的必需品。

「想要」是指除了必需品之外的額外需求,往往是為了滿足內心的虛榮,或是裝點外在場面的奢侈品、裝飾品等。不過,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身分地位,需要有適度的莊嚴,所以也可以算是一種需要,但分寸一定要掌握得宜。

精神生存條件就不一樣了,如果是主觀的精神需求,希望自己生活得更快樂、更自在、更富裕、更滿足,這也是需要,因為對某些人來說,沒有了它就覺得生活沒有意思;但其實這是一種欲望,是為了滿足內心的空虛,所以也是自私的「想要」,因為站在大環境的客觀立場來看,沒有它,還是能生存,還是能發揮生命的價值。

生命中真正需要的東西並不多,只是從主觀的立場看,才覺得沒有了它生命很空虛,覺得沒有了它活得沒有意義,這純粹是個人的價值判斷。所以,如果只是講「需要」,定義非常模糊,在衡量與「想要」間的差異時,應該分別從自我觀點,以及總體客觀的立場同時來考量。

其實,在面對一些抉擇時,很容易混淆「需要」與「想要」,尤其當有錢、收入好時,自然會去買一些不需要的東西,例如鞋子還可以穿,但有新款上市後,因為害怕落伍而去買,在那個時候會認為跟得上流行,對個人生活是絕對「需要」的。可是,當經濟拮据時,就不會覺得跟得上流行是這麼的「需要」了。

(二)能要vs.該要

「能要」的意思是說,在個人能力範圍許可下,以努力付出而獲得所需要的東西,但若能力不足,就該讓賢,不應強求。

在我們的一生中有很多事情,包括名、利、權、位、感情等,著實引人欣羨與渴求,但是在想得到它時,必須仔細想想:自己的能力及付出是否實至名歸?是否已經水到渠成,而不是過度強求?如果付出不夠多,能力、因緣皆不具足,卻還希望能得到它,這便是貪圖非分,只會增加痛苦與傷害。

至於「該要」、「不該要」,若以時下年輕人流行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而言,便是沒有分清楚該要、不該要的分際。許多人的欲望無窮,喜歡的、想要的事物太多了,這時候就應該自問:該不該喜歡?該不該取得?例如名位財勢,人人都喜歡,可是非分之名,是虛名;非分之財,是橫財、不義之財;非分之位是虛位,這些都不應該要。當然,如果是實至名歸,自是受之無愧,甚且是一種鼓勵。

(三)心靈環保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真正需要的東西並不多,想要的東西卻非常多;需要的東西應該要,想要的東西不重要。但是在這紛雜的社會環境中,如何平衡這「四要」?又該如何取得內心的安定呢?

我們應該從「心靈環保」的角度出發,一方面保護我們的心不受環境的汙染,增強對環境的「免疫系統」;一方面內心不要有妒嫉、憤怒、猜忌、自私等種種不好的心念,以免使得環境變得更糟糕;練習著時時覺察自己的起心動念,清楚知道自己的「需要」,化解個人欲望的「想要」。在人生的過程中,若能清楚明白這「四要」,便能有明確的方向感,而且也會過得很平安。

上一篇: 《法鼓全集》第五輯 佛教入門類|05-08-2 佛法的知見與修行|日常生活的修行|念觀音.求觀音.學觀音.做觀音

下一篇: 《法鼓全集》第五輯 佛教入門類|05-08-2 佛法的知見與修行|日常生活的修行|從〈普門品〉談如何自助助人

返回目录

Newsletter Sign Up
X
Welcome to the ultimate guide for outfitting your culinary adventures! Dive into the section, your go-to resource for selecting the finest kitchen supplies and cooking tools to fuel your culinary creativity.
Email address
Newsletter Subscriptions
Subscribe Coupon or discount news
Subscribe news
Subscribe comments and messages
SIGN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