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佛法的觀念:苦、無常
人會痛苦是因為觀念錯誤,所以碰面就互相爭奪,自己和自己往往也前後矛盾、天人交戰,因此,佛陀要告訴我們什麼才是正確的觀念。
一、佛法的基本觀念:苦的事實
佛所說最基本的觀念就是苦的事實,也是他成道之後初轉法輪,度阿若憍陳如等五位比丘時,所說之四聖諦的第一諦。
什麼是「苦」?沒有飯吃、沒有衣服穿、沒有房子住、生病是苦,但佛法所講的苦不只這些,主要是生、老、病、死,還有求不得、怨憎會、愛別離、五蘊熾盛等八種。
生、老、病、死,原則上是屬於身體上的苦;五蘊熾盛是身、心的煎熬,身、心不斷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然後在心理、身體上產生種種衝突、矛盾、不安全和不滿足;而愛別離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則是屬於心理的。
求不得苦,是因為欲望太多,老是覺得不滿足;愛別離苦,是捨不得、不願意自己喜愛的人事物離開,所以痛苦,尤其是有密切關係的人,譬如夫妻、子女、父母、兄弟、朋友等;怨憎會苦,是怨家路窄,每遇一次就彼此傷害一次,即使沒有真的傷害,也會產生恐懼、害怕、討厭的情緒。奇怪的是,在現實人生中,我們愈不喜歡的人,愈是怨家路窄;愈是喜歡的人,卻愈是見不著面。
這些捨不得、放不下、看不開、求不得,都是心理上的問題,而這些心理的種種困擾都是與外境,也就是外在的人事物有關,因此若不能透視苦的本質,人只要置身於外境,就是在痛苦之中。
眾生的種種痛苦是來自於根本的痛苦——貪瞋癡,苦不是因為物質的缺乏,而是因為不滿足,因此即使是到了物質非常富裕的地區、國家,還是會感覺痛苦。因為欲壑難填,只要貪心不除,永遠不會滿足,永遠是在苦中。
不滿足是痛苦的最大原因,由於不滿足而貪得無厭,在貪得無厭的過程之中,貪的本身就是一種煩惱,貪的同時就是在痛苦之中。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鳥為食亡還好,牠是為了求生而覓食,上了當就死了。人為財死才是冤枉,財富與生命不一定有關係,但是因為不斷希望得到更多的財富,結果就在煩惱痛苦之中,甚至於身敗名裂。
因為其他眾生沒有思想的能力、記憶的能力、計畫的能力,也不會對未來感到憂慮,所以雖然愚癡,但還沒有人那麼痛苦。所以佛說的苦,主要是指人感受到的。
貪心對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只有增加憂慮而已。貪得了,一方面怕失去,一方面還想要更多,就算這些東西自己不一定需要和適用,還是會希望得到再得到,甚至希望世界所有一切東西都是自己的。貪不到呢?就瞋,失去了就恨,恨、怨、怒、瞋,還有猜疑、嫉妒種種心全部出現了。所以貪欲跟瞋恨是連帶的,是一體的兩面,而這兩樣東西又連著一切煩惱,就是愚癡、沒有智慧,因此苦不堪言。
二、無常觀
苦的主因是貪,然而我們要知道,生命本身是無常的,環境中任何有形、無形的事物都是無常的,因此失去是必然,又何必不捨或貪求?
所謂有形是指物質,環境裡我們看到的所有現象,譬如山河大地、地水火風,不管值不值錢,每一樣東西都是無常的,都只是暫時性地存在。無形的則是指觀念、想法、思想和信仰。你相信的特定對象,它本身是無常的,而信仰的成分和力量也是無常的,連能信仰的自我也是無常的;也就是說,能信仰的或被信仰的對象都是無常的。
那世界上的珍寶,譬如金子,不是有人說真金不怕火煉?或是金剛鑽是最堅硬、最鋒利的物質,永遠不會消失嗎?其實世界上任何東西都是無常的,只有變得快一些或慢一些的差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身體、我們的心念,都是無常的。知道一切無常,苦就會少一些,因為少了一些貪欲、少了一些瞋恚。
但是有時觀念上清楚,還是會煩惱:「我知道是無常,但這個『是無常的』是苦的!」此時最好要用方法,而最簡單、最好的方法就是念阿彌陀佛;當你煩惱起,就念阿彌陀佛,一句阿彌陀佛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三、五蘊無常
人的煩惱主要是來自身心的種種矛盾、衝突,這主要是因為愚癡:不知道生命是無常的,不知道所有一切都是暫時的,包括身體和心,還有身體和心所處的環境,也就是五蘊和三界。
三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之中的眾生不管是在人間、天上,或是在畜生、餓鬼、地獄,都是苦,只是有比較苦或比較樂的差別。人間有苦有樂,地獄、餓鬼、畜生有苦沒有樂,天上則有樂而沒有苦;可是天上的眾生天福享盡或是禪定退失後,還是會墮落到人間,甚至墮落到地獄之中。因此,在三界之內沒有真正的解脫樂,都是在無常、苦之中。
(一)色
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色是身體,我們稱為色身,此外,還包括色身所接觸到環境裡的種種人事物,這就叫作色法,也叫作色蘊;而受、想、行、識,則都是心理的活動。
(二)受
受有苦、樂、憂、喜、捨;受蘊當然是無常,如果是常,樂就一直樂下去了。三界之內,沒有一直樂下去,也沒有一直苦下去的事,只有無間地獄才是一直苦,但業報盡時仍會轉生,所以,不管是哪一種受都是無常的。
受雖然有樂也有喜,但都是比較而來的。樂以後是苦,苦中作樂,而苦有輕有重,當重的苦消失的時候,就以為自己得到快樂了,其實那也是苦,只是比較輕微,但我們以為那是快樂。
其實世間沒有真的快樂,我們的身體、心理都有負擔,有憂慮、有恐懼、有嫉妒、有懷疑、有不安全,那都是苦;雖然快樂,這是自己騙自己、麻醉自己,認為是快樂。
「喜」是一種心理作用,也是一種假相。我好喜歡、我很喜歡,心裡頭滿高興的!喜歡什麼?明天要陞官了、我生了一個孩子、我有孫子了、我的股票突然間漲了!請問這些能保得住嗎?你所喜歡的沒有一樣是真的,這是在一種幻境之中。暫時出現,你就喜氣洋洋,其實它很短暫,消失得很快,馬上就變成憂。
譬如結婚應該是喜,可是蜜月之後,彼此之間就開始有矛盾的事情出現,結果你纏著我、我纏著你,你不放心我、我不放心你,你愛我愛得要死、我愛你愛得要活,要活、要死,這既不快樂,也不歡喜。因此,受雖然有苦、樂、憂、喜、捨,但樂、喜都是暫時的,事實上它是苦。所以,真正的受是苦,以苦開始、以苦結束。
(三)想
「想」是思考,思考該怎麼辦。「受」了以後,你開始想怎麼辦?希望怎麼辦?有,你也在思考怎麼辦,沒有,你也在想怎麼辦,老是挖空心思思考怎麼辦。我們常說心猿意馬,心意就像野猴、野馬,不斷在動。想的這個念頭是不斷在動,是無常的,思前想後真是一樁痛苦的事。
(四)行
「行」是思考以後,決定要用什麼方式來處理問題。有的人想要逃避,有的人想要追求,有的人逃也逃不掉、追又追不到,這叫怨憎會苦、求不得苦。躲也躲不掉、求也求不得,所以心裡面採取行動的一種心理行為還是苦。
「行」有兩種層次,一種是心理的行為,就是凡夫思考以後,心要採取什麼行動;另外一種是禪定的心念變動。我們心的念頭,前念、後念念念相續不斷,前念消失後念繼續地產生,前念與後念之間有一樣持久、持續的東西就叫作「行」。心念的連貫持續,就變成了識,變成了業力的識。所以這個行也是無常的。
行有變動、持續兩種功能,我們的心念是不斷在變的,但是變化之中又有連接的關係,這叫作行的功能。行的功能要禪修入定時才能體驗得到,普通人不容易體驗到。普通人的行就是心裡採取行動,那種叫作心理的行蘊。
其實念佛也可以體驗到念頭的相續,念佛時心中沒有任何雜念,只有一句佛號持續著,你知道自己在念佛,但是任何雜念都沒有,自己身體的負擔不存在,心裡也沒有其他的念頭、負擔,這時已經念到一心不亂,叫作事一心。此時只有一句佛號,可以體驗到一點點行,那就是說,前念與後念之間是不同的念頭。前面念一句佛號、後面又是一句佛號,或是兩句佛號,可是這兩句佛號是同一個人在念,你持續著同一個人在念,而念的時候沒有其他念頭插進去,只是連貫的,這叫作行蘊,能體會到這個已經很不容易。
(五)識
最後是「識」,識有兩種層次的功能,一種是分別認識,是認識心,也就是分別心。譬如念佛時,你知道自己清清楚楚在念佛,這叫作認識心。你曉得自己在念佛,也聽其他人念佛,你跟著念,這個是你知道的,這個也是識,認識的識、分別的識。
另外一種叫持續識,也就是行蘊深的一種力量,很深很細,很微細的一種力量,我們叫它作「業」。前一念跟後一念,念念相續,念念產生一種力量,我們叫心的力量,這種力量可以叫作業力。所以,第二種功能是造業的功能。
業的功能有善有不善,善業裡有淨與不淨,這都是五蘊裡的最後一蘊——識蘊。譬如念佛時就是念佛,這叫作清淨的善業或淨業;這清淨的善業只有回歸於往生淨土,其他的什麼都不求。不為自己求富貴,也不為自己求安樂,但為眾生得離苦,這是菩薩行的淨業;不為現生得利益,但願往生極樂國,這雖也是淨業,但還是識,不是智,因這時還是有執著的——執著往生西方。因為沒有得解脫,雖然修的是淨業,但還是識。
業力是不斷變化的,譬如我們在還沒有聽開示之前,認識、想法和心的力量,跟聽完開示之後是不一樣的。開示產生作用,把我們的心、意、識轉變,就是將心裡的業力轉變,心的成分轉變,識也就變了。可見識也是無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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