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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六輯 自傳、遊記類|06-09 步步蓮華|二五、寶華山的律統

聖嚴法師

二五、寶華山的律統

根據《新續高僧傳四集》所載,寶華山的律宗系統,是始於金陵天隆寺的如馨律師(西元一五四一─一六一五年),他的弟子有性相、永海、寂光、承芳、性祇等;其中的「寂光」,就是寶華山隆昌寺的第一代祖師,稱為寂光三昧律主(西元一五八○─一六四五年)。此後皇帝賜號「淨智律師」,他的著作有《梵網直解》四卷及《十六觀經懺法》等。

寶華山第二代祖師是見月讀體律師,他先學《華嚴經》,然後到金陵報恩寺親近三昧律師,並且規畫各項的建築設施,後來繼承為寶華山的住持,開壇傳戒,法席之盛世所稀有,受戒者往往有一千多人。當他在七十九歲圓寂時,「荼毘」得五色舍利。他有關於戒律的著作七種傳世:《大乘玄義》、《毘尼止持會集》《毘尼作持續釋》、《黑白布薩》、《傳戒正範》、《僧行軌則》;特別是《毘尼止持會集》十六卷、《毘尼作持續釋》十五卷,已經編入藏經。9

繼承見月律主,主持寶華山的,是定庵德基律師(西元一六三四─一七○○年),他的律學著作有《毘尼關要》十六卷、《羯磨會釋》十四卷、《比丘尼律本會義》十二卷,其中的第一種,已被編入藏經。

此後,主席寶華山的是珍輝實????律師(西元一六七五─一七二二年),他最初是學《華嚴經》及《涅槃經》兩部經,受具足戒後,專修戒律,歸心淨土,他的法緣也非常殊勝。他是應閔緣律師所請而出任寶華山方丈。

在《新續高僧傳四集》所收,寶華山近代的律宗高僧,最後一位是文海福聚律師(西元一六八六─一七六五年),他得戒於寶華山的閔緣律師。他在主席寶華山前,曾歷經八載,參叩天童及天目諸寺的禪匠,默印深契,諸方禪家都以肩承正法的龍象相期待,但是他還是以戒律的傳持為重,所以復上寶華山。當時正是珍輝律師擔任住持,未幾珍輝圓寂,他便繼承寶華山法席,而於清世宗雍正十二年(西元一七三四年)受到皇帝的隆禮,奉召入京,屢承聖眷,討論佛法。他在傳戒期中,曾有一次,戒弟子多達一千八百零九人,極受朝野的尊敬,一時無人出其右者,他輯有《瑜伽補註》、《施食儀觀》、《南山宗統》、《寶華志餘》等著作。

自從清高宗乾隆三十年(西元一七六五年)之後,寶華山的戒律傳統還是繼續存在,但是它的功能僅是每年定期傳戒,燒香疤、跪拜、起立、懺悔、出坡以及日常早晚功課,戒期之外便是放焰口、打水陸,已經沒有真正弘揚戒律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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