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金剛經》與自我提昇
在未進入正題前,要先說明一個事實,那就是,真正的佛法是無法可說的,也沒有一定要說什麼法,因此「法無定法」,跟不同的對象、在不同的時代、針對不同的環境需要,就說不同的法。只要對當時的人、當時的社會有用、有利益,就是佛法。
以《金剛經》來說,經中所提出的主要觀念,即是「空」,「空」就是無所執著,沒有一定要說什麼、要告訴人家什麼。所以,佛法並不一定非講什麼不可。
如果一定要講什麼,就不是佛法。就好像說,有人喜歡吃辣的,有人喜歡吃臭的,有人喜歡吃大蒜,有人喜歡酸的。如果他們每一個人都想把自己喜歡吃的給別人吃,那麼,這時候必定會有爭執。
每個人性格不同,年齡層次、生活環境不同,需求也不一樣,因此就佛法來說,尊重所有人的需求,尊重一切眾生的需要,只要對對方有益,就是佛法。
一、《金剛經》的自我觀
(一)自我的層次
自我的層次有三種:自私的自我、博愛的自我、實相的自我。
1.自私的自我——小我
自私的自我,一般人稱為「小我」。因此,為自我、個人的利益而追求、努力,就是「小我」。我們經常聽到這麼一句話:「人不自私,天誅地滅。」這是正常的,一個人如果不為自己的福利努力,他還有生存的餘地、生活的可能嗎?所以「小我」非常重要。自私的我並非壞事,中國有一位哲學家叫作「楊朱」,主張「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6聽起來十分小氣,可是如果人人都能為自利而奮鬥、努力,我們這個社會不是都能自給自足,不是都能非常富裕了嗎?所以,小我不能沒有。
小我有它不同的範圍,首先是個人的小我,其次是夫婦兩人的小我,然後是家族的、團體的、宗族的、民族的、國家的、人類的我,這些都是小我的層層擴大,不是大我。例如,人看到毒蛇猛獸,覺得是可怕、可恨的,應該被消滅,這是站在人類的立場而說的,因為人類的自私,而沒有想到我們有權利生存,毒蛇猛獸為什麼沒有權利生存?牠們在世上和我們一樣都在求生存,為什麼牠們不對,而我們是對的呢?
2.博愛的自我——大我
博愛就是對一切人施以平等的待遇、平等的關懷。所謂「犧牲個人的小我,完成全體的大我」。許多革命家、宗教家、哲學家們都有這種胸懷,不為一己之私,不為個人家庭,而為國家、為民族、為全人類、為整個世界和平,將自己奉獻出來。如將士的殉國、宗教徒的殉教、哲學家的殉道,這種為大我而犧牲的愛,稱之為「博愛」。
但是對於所有一切眾生的平等待遇,除了佛法之外,其他的哲學、宗教很少把低等乃至高等的一切眾生,都平等看待。中國的儒家雖也有「民胞物與」的主張,但仍然不脫以人為本位,以人為尊。
很多人認為大我就是無我,但是大我還是有一個我,還是有一個主體。佛教認為不但一切人是平等的,一切眾生是平等的,並且進一步指出所有眾生所以為的「我」,都是不存在,都是空的,既然都是空的,當然也就是平等的了。所以,佛教的眾生平等觀,其實是從「無我」產生的。
3.實相的自我——以無我為自我
前面已經解釋過《金剛經》的「空」指的是時間、空間的空;所有時間上的變動及空間上的移動,一切現象都在變動之中而存在。佛法講「無常」、「無我」,是因為一切現象都在變化之中,沒有絕對的、永恆不變的自己或「我」。一般人所以為的我,乃是假相的我,不是永恆的存在;而哲學家和宗教家所認為最後的、最高的「神我」,其實是一種觀念和信仰的存在,並非真實不變的本體。
佛法認為,實相即空相,空相即無相。以「空」為自我,即是放棄自私的、自利的、以自我為中心或以功利主義為出發點的種種觀念執著,這才是實相,才是無相,才是解脫。
「解脫」一共有三個名字:「空」、「無相」、「無願」,合起來稱為「三解脫門」。如果我們希望從煩惱、痛苦、業障的束縛中得到解脫,就必須親證「空」、「無相」、「無願」。
空就是無相,從字面上,就很容易懂,但是無相為什麼就是「無願」?可能就不是那麼容易理解了。
「願」的意思是志向的原動力。從佛法的立場說,凡夫眾生之所以浮沉生死大海、流轉生死,都是由於造了善業和惡業的緣故。造善業,即生人間、天上,造惡業,便為他類眾生。造的善業不夠多、不夠好,生在人間就會受比較多的苦難。
已經解脫的菩薩、聖人,他們也在我們的人間廣度眾生,也以父母所生的肉身出現在我們這個世間,陪著我們受苦受難,可是他們心中已得到解脫,所以苦難並不會為他們帶來煩惱。
凡夫眾生在生與死中浮沉,是由於業力,菩薩們於生死中往來是「倒駕慈航」,是由於願力。這個願力便是來自最初所發的「成佛的心」、「無上菩提心」和「行菩薩道的心」,依此願力,生生世世行菩薩道,及至解脫之後,仍留在人間廣度眾生,但這時候不是以業力,也不以願力,而是以「無願」。
「有願」並未真正解脫,還算是凡夫的菩薩。像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立個志願,準備做什麼,希望做什麼,計畫做什麼。到了「無願」的程度——解脫的菩薩和佛,便不需計畫、不需再立願、發心,因為他們本身已在「願」上了,正如車子在下坡時,只要一啟動,自然就會往下滑,不需再加油,這就是「無願」的意思。
如果還有願,就仍是凡夫,到了「無願」,才是大解脫的菩薩和佛,故稱為「三解脫門」。「三解脫門」即是《金剛經》所說的「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雖無相而仍在人間廣度無量眾生。
法鼓山不僅僅是位在臺北縣金山鄉的一個地方,而是一個「提昇人的品質,建設人間淨土」的理念之具體實踐。我們希望世界上每一個人都能成為法鼓山理念的信奉者和實行者,這是不是心太大了?不大!菩薩不是說「眾生無邊誓願度」嗎?我這一生度不了幾個人,連我本身是不是已經得度都是一個問題,但是,我們的理念和使用的佛法卻是無限的。所以,我們不以時間、空間做為我們的範圍,唯有如此,才能稱為「實相」、「無相」。
二十幾年前,我在美國時,有一個美國人跟我一起修行禪法、打禪七。當時我介紹「無我」的觀念,說:「開悟之後,就會將自我中心融化,沒有小我,亦沒有所謂的大我。」到了第三天,他打坐坐得很好,幾乎連自己都快要沒有了,沒有手、沒有身體、沒有頭,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裡。
他很恐懼,於是來找我,說:「師父,我想回家了。」
我說:「為什麼?」
他說:「我坐得非常好。」
我問:「你打坐坐得很好,為什麼要回家?」
他回答:「我還有女朋友,如果變成了『無我』,我是不是還要結婚呢?我可以不結婚,但是我的女朋友她可不能不結婚。所以,我不能再坐下去,再坐下去就要變成『無我』,變成和師父您一樣了。因此,我不坐了!」
後來,我把觀世音菩薩、普賢菩薩、文殊菩薩的照片給他看,問他:「他們有沒有頭髮?像在家人還是出家人?」
他說:「有頭髮,像在家人。」
我就說:「做為在家人,也可以是大菩薩。」
他說:「真的?那是不是可以結婚呢?」
我說:「你準備要幾個太太?」
他說:「只要一個就夠了。」
我說:「沒有問題,你打坐,開了悟,如果還會想結婚,還是可以結婚的。」
他將「無我」、「無相」誤解了。所謂「無我」、「無相」是指心中不要執著。前面講到「無住」,是不要在乎的意思,有太太,卻不在乎太太愛不愛我、罵不罵我,而只是把太太當成太太,扮好先生的角色,這就好了。因此,如果真正能做到「實相的自我」,那就是大解脫了。得大解脫時,不在乎、不計較是在家或是出家,但這是菩薩的層次,一般凡夫是做不到的。
(二)執著的自我
1.四大五蘊的我
「四大」不是一般人所謂的酒、色、財、氣,佛法所說的「四大」,是指地、水、火、風等構成物質的主要元素。主要出自於人的身體的結構分析,自然界的物質世界,也可以依此類推。印度哲學中除了佛教,其他幾派的哲學也談到物質的世界分為四大類。
在人的種種執著中,以對身體的執著為最重,因此,佛法指出最難放下、最難破除的就是「身見」。「身」是我們的命,什麼都可以不要,但命不能不要,一切都可以放下,但命不能放下。
雖然,也有人愛財而不要命,但是到了真正要他命的時候,還是會把財放下,因為命最要緊。人沒有了身體,就無法感受到生命的存在。所以,身體是非常重要的。
身體是由四大組合而成,所謂的「四大」是什麼?血液、鼻涕是「水」;骨骼、經絡、皮膚是「地」;體溫是「火」;體內的許多空隙和呼吸是「風」。
但如果將四大分開來看,我們的身體就不存在,而且四大本身也不斷在變化。喝水、尿液,是「水大」的變化;吃飯、排便、洗澡、漱口、刷牙、剃頭、剪指甲,是「地大」的變化;呼吸、換氣,是「風大」的變化;吃東西產生熱能,熱能化為力量、能源散發掉,是「火大」的變化。四大常常變換,所以,身體是暫時的,非永恆的。
「五蘊」是什麼?「五蘊」——色、受、想、行、識,同時包括了精神和物質、心理和生理這兩部分。
「色蘊」的「色」翻成英文,是「form」,不是「color」,它或是指有形狀的東西,可以看得到、摸得到、接觸得到,或是可以用耳朵聽到的,甚至無法以感官接觸到的微細物質,都稱為「色」。
其他四蘊:「受」是接受、感受的意思,感受是心理的作用;感受以後便「想」,想自己剛剛接收到的是什麼、是怎麼一回事;「行」是產生反應,該怎麼辦?
譬如,有人罵我:「師父,你胡說!」
我一聽到有人罵我胡說:首先,「聽到」就是「受」;其次,知道有人罵我就是「想」;接下來,我怎麼辦?我該怎麼反應?該答辯呢?或一笑置之?這種心理準備要反應的活動或心態便叫作「行」。
受、想、行加起來就是「識」,識包含兩種意思——一種是認識的「識」,是了解、分別、認知作用;另一種是指更深一層的精神作用。我們所有身心的種種反應,會變成一種「能」或一種「力」,儲藏在我們的「識」中,然後形成「因」;經過一段歷程後,在「緣」的促發下,就變成受「報」的結果出現。所以,這一生做了壞事到下一生還有果報,就是由於「識」是一種精神作用。
我們這一生的認知,到另一生已經不存在,只有一種「能」、一種「力」的作用存在著,這就叫「識」。所以,「五蘊」不但包括生命的肉體部分、心理部分、精神部分,也包括從此生到彼生的連結過程中的生命體的存在。
「我」,這一生的我、現在的我、這一念的我、下一念的我、一直到來生的我,都是由四大五蘊完成的。以四大為我、五蘊為我,都是有執著的我。因此,《心經》說「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以般若慧觀照五蘊皆空以後,才能得解脫、得自在。
2.功過果報的我
在世間,大多數人都希望人家讚歎、希望人家鼓勵;做好事希望留名,希望留芳百世、名垂千古、名揚四海。
目前,我出版了不少書,中文、日文、英文的都有。如果我希望寫更多更多的書,而能被翻譯成各國的文字,讓世界所有國家的人都認識我,認識「聖嚴」這個人,如果只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寫書,我就是為了「我」,而不是為了眾生。
不過一般人存有這種心,也是正常的。鼓勵一個人使他做好事,表揚他使他做更多的善事,讓更多人見賢思齊也能受到表揚,也是很好的。所以任何一個團體或政府,對於優秀、成績好、貢獻多的人士要加以嘉獎。但是,如果受表揚的人只是為了受表揚而努力,那就有問題了。
又譬如,一九九一年我曾經接受好人好事的表揚。其實,對我來講,我並不是那個「好人」,「好事」也不是由我去做的,我只是認識了很多想做好事的好人,因緣具足之下,幫忙他們做了好事,成就了這些好人。如果只有我一個人,能成就的就很有限了,一切的事,都是由許多人共同完成的。只要這麼一想,自我就會淡化、減小。
爭功的人必定諉過,很多人為了爭功,喜歡把別人的功勞搶來據為己有,一旦有過失則把責任推給別人,上推、下諉,不是說上面交代得不妥當,就是下面的人做得不對,只有自己是無辜的。我們不要做爭功的人,應該把功勞給人。至於「過」是不是我的?如果沒有人承擔,是我的又有什麼關係?如果有人承擔,我也不需要硬把過錯攬在自己身上。
佛經中有這麼一個故事:曾經,有一個和尚傻乎乎的。一個少女未婚懷了孕,在情人的唆使下,跑到廟裡對和尚說:「和尚啊,我肚子裡的孩子是你的。」
和尚說:「噢,是真的嗎?」
少女說:「你忘了嗎?當然是你的!」
和尚說:「噢,好,好,那就是我的吧!」
後來,孩子出生了,少女就把孩子送去說:「這孩子是你的,你應該養他。」
和尚說:「好,好,那就給我吧。」
四周的人紛紛罵這和尚六根不淨。本來還有信徒供養他,如今沒有人願意再供養他,和尚變成了乞丐,卻仍抱著孩子四處要飯吃。
當孩子一天天長大,和尚便準備把他留下來當小和尚。
結果那位少女在和情人結婚後,夫妻兩人跑來找和尚說:「和尚,你知道這個孩子是誰的嗎?」
和尚說:「你們不是說是我的嗎?」
「不,這個孩子是我們的。」
「是你們的?那就帶回去吧!」
就這樣,孩子被抱回去了。大家都罵這個和尚:「你怎麼這麼傻呢?」
和尚說:「我是個和尚,沒有人要的小孩,當然是給我囉!既然有人要,那就抱回去囉!」
大多數人都只希望得好的果報,不希望得壞的果報。例如,很多人害了病就怨天尤人,說:「我這一生沒有做壞事,為什麼偏偏要我害病?那些做了壞事的人,為什麼他們不害這種病,而叫我來害這種病?」好像是老天不公平。從佛法的立場來看,一切的果報必定有原因,受報之時不必再問:「為什麼我得到這樣的果報?」重要的是,如何改善現在已經得到的果報。
已經得到的果報,應該無怨無尤地承擔,同時想辦法扭轉、改善既有的命運、環境。經由我們的努力改變既有的事實環境,這便是改變果報——從不好變成好,希望自己能夠更好;不過,這仍是有我的,是有我的執著。
很多人講:「你不要執著,你不要那麼自私啦!」不需要用這句話罵人,自私是正常的,自私而害人才是不正常。自私而不害人,自私而能使他人因他的自私而得福,不是很好嗎?
(三)假名的自我
1.聞法者的假名我
《金剛經》的第一句即云:「如是我聞。」很多人問,佛法講「無我」,為什麼經典裡開頭第一句就是講「我」,是不是佛教也講「我」?「如是我聞」的「我」,指的是阿難尊者,是當下聽法、聞法的人。阿難尊者聽到佛陀說法之後,回想、複誦給以後的人聽,說:「當時,是我親自聽到釋迦牟尼佛這樣講的。」用以表示有證人證明這是事實,因為「當時我在那兒」,以「我」取信於後來的聽法者,因為「我是親自聽到的,請你相信我,我是這樣聽到的……」。
這個「我」是假名的我,代表聽法者。
2.說法者的假名我
《金剛經》又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這是《金剛經》中很有名的經句,它重複講著:「不要住於色聲香味觸法、不要住於色聲香味觸法……。」
有一些人認為佛有三十二種大人相,三十二種大人相即屬於「色」,是形狀、顏色的表現。《金剛經》講到,如果以三十二相來見如來,這個人是不是真的見到了如來?不一定。佛雖然有三十二種大人相,但是,除了佛以外,還有一種人也有三十二種大人相,那就是印度神話傳說中的「轉輪聖王」。傳說有一種統一天下而不用武力,雖有武力卻可以不用武力的理想社會,即為轉輪聖王的境界。
佛雖以聲音說法,但是如果用佛的形像或佛的語言,希望能見到佛的話,這個人是見不到如來的,這個人行的是邪道。這段經文中用的兩個「我」,都是假名我。佛陀在經典中常常自稱「我」,這個「我」不是凡夫執著的我,而是假名。因為,他如果不說我,對於說法的人來說,就沒有辦法呈現,沒有辦法表達了。凡是需要表達,尤其是用語言文字表達的時候,一定是有對象,有對象,即有你、我,所以會出現「我」字。但是,這個我,是假名我,並非真實我。也可以說,是色相的我,不是真實的我,是如來的「無我」之我,而不是我們的小我或大我的我。
《金剛經》又云:「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這也是說法者的假名我。經文的意思是:假如有人說,如來來了,如來去了,如來現在坐著,如來現在臥著,如果這樣講,那麼,一定不是真的見到如來,只是看到如來的色身、如來的肉身、如來的假相,而不是看到真實的、實相的如來。實相其實就是無相,實相無相,無相而無不相。雖然講「無相」,可是如來的法身、如來的身體遍於一切,處處皆在。
而現在,我聖嚴在這裡說法,是不是代表著如來在這裡說法?我不是如來,可是說的法、念的經是如來的法,那麼,如來究竟在哪裡?
既然如來的法是從我口裡說出來,如來的法的力量是從我的身上發出來的,那麼,有佛法之處就是如來所在之處;這並不是說,我的身體就是如來,不是的,而是我代表著如來在這裡說法。
諸位正在聽如來的法,跟如來究竟是相應還是不相應呢?假若你們認為:「我才不相信!」那麼,你們跟如來的法還不相應,如果能句句深入內心,那就是相應。現在聽法覺得不相應,並不表示你跟如來不相應,如來從來沒有離開過你,只是你此時並不承認自己和如來在一起。禪宗有一句話:「夜夜抱佛眠,天天共佛起。」7很多人認為如來是供在廟裡的,也有很多人認為如來在西天,錯了!如來並沒有離開我們一寸一分。
我現在在講《金剛經》,我當然相信我跟如來是一樣的,你們也該相信自己跟如來無二無別。這就好像說,每一個人的如來都是在冬眠狀態,當春雷一響,許多冬眠中的眾生都將自渾沌中甦醒。所以,說法稱為「振法雷,擊法鼓」,就是要讓冬眠中的佛全都醒覺過來。所以,每個人本來都是如來,只是諸位不知道自己原來就是如來。
二、《金剛經》的自我昇華
(一)認識自我
1.不見五蘊空,即生一切苦。
《心經》觀五蘊皆空,是故云:「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照見五蘊皆空」是說把身心、精神組合成的自我,看成一種不斷變化的過程現象,例如這幾年來,我的白眉毛從兩根變成四根,白頭髮愈來愈多……,既然在變、會變,那麼,這身體就不是真的,所以不必那樣地執著,也就不會把自己看得那樣認真,不會得到的捨不得丟,沒有得到的拚命追求。
既然我們的身、心都是一種臨時的結合,是因為時間、空間的存在而變化,一切都只是時間、空間不同而產生的變動。體認到這點,對自我就不會看得那麼重要了。
有人問我:「師父,既然我們的身體是空的,早一點死又有什麼關係?」這就錯了,空是不要執著它,但是還要用它。用它來做什麼?用它來受報、學佛,來行菩薩道。
2.若住六塵,即不得滅度。
《金剛經》觀六塵皆空,是故云:「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六塵是什麼?是我們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所面對的環境,六根對六塵而產生心理作用就叫作「六識」;如果只有六根,而沒有六塵,就不會有六識的現象發生。六識的活動是由於外界環境的影響,外界的環境一動,我們的心也跟著動。環境的好壞與否,都是由於六根接觸外界以後,經由自我判斷而產生的認識。因此,造業、作惡都跟六塵有關,行善、祈福、修福報還是需要六塵,譬如,諸位聽見、看到的人和事,我們需要改善它或幫助它,或希望從它那兒學習到什麼,或得到一些成果,在在都需要六塵。
《金剛經》告訴我們,面對環境,處理環境中的一切事,但是,不要把六塵當作永恆不變的東西,也就是說,不要執著六塵。譬如,你做了一件好事、行了一樣善,心中不要再想:「我做了好事,行了善。」做了好事而心中老是牽掛著,就不是真正的好事,而是「有漏」的福報、「有漏」的善意。
做了好事而心中總是牽掛著,就會產生兩種可能:第一,經常記掛著想回收,若不能回收,即產生怨恨、憤怒。第二,這一生不能回收,便想「就結個來生緣吧」;那麼,這一生不回收,來生也會回收,既然已回收了,「福」就沒有了,這種福是有限的。
因此,「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即是對我們的環境不要在乎,但是需要努力改善,此處所生的「心」,便是智慧心、慈悲心。以智慧心、慈悲心處理一切的事,幫助一切的人,便是「無住而生心」。「住而不住」是《金剛經》中非常重要的觀念。
3.《金剛經》以「信心」為我。
還未解脫的初發心菩薩們應該以「信」為基礎。如果信心不堅固,信心不建立,很可能今天努力,明天就不努力了;今天朝這個方向,明天改變另一個方向。因此,信心非常重要。
「有持戒修福者,於此(《金剛經》)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又云:「乃至一念生淨信者。」相信有持戒、有福德、有善根,但這些都還是我的異名。舉例來說,信心成就,還是屬於賢位的菩薩,不是得解脫的大菩薩。可是,賢位菩薩學佛,也必定是對《金剛經》所講的道理有信心。什麼人會對《金剛經》有信心呢?是持戒修福的人。
持戒有兩層意思:消極地持戒——害人的事、害眾生的事,不去做;積極地持戒——應該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犯戒;能做而不去做,也是犯戒;可以學習去做,卻不肯學著去做,也算是犯戒。這就是菩薩道的觀念:有所為而有所不為。
菩薩道是積極的。很多學佛的人,不做壞事,但也只是做個持戒的好人,天天念經念佛,卻沒有積極地行善,請問,他們到底做了些什麼好事?也許,他們會說:「我念佛把功德迴向給大家,使大家得到福報。」但這未免太消極了,只管自己好好修行,不關心他人,不幫助社會,這種持戒,雖然也是持戒,卻只是消極地持戒,真正菩薩道的持戒應該是積極的。
很多人怕犯戒,所以不敢受戒。譬如,學佛的人應該持五戒,很多人卻因為害怕而不敢持五戒,怕一受戒又破了戒,就得下地獄;認為只要不受戒,便無戒可犯,大概可以不必下地獄。沒有這回事!「持戒、修福」是連在一起的。因此,經典中說五戒,又稱為五種大布施。持戒的本身,即是修行、學佛的行為。唯有持戒修福的人,也就是說,已經信仰佛法、修持菩薩道的人,對於《金剛經》才能夠信受奉行。
一尊佛出世,需要相當長久的時間。自從釋迦牟尼佛出世後,到現在還沒有另一尊佛出世,我們迄今還在等待之中。能夠聽到《金剛經》,而且相信《金剛經》中所說的,必定已在一尊佛、兩尊佛、三尊佛、四尊佛、五尊佛處聽說過佛法,種下善根……,也必定已經是個修行很久的人。
因此諸位若相信《金剛經》是真的,那麼諸位也是「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的人了。相信後,則必須持戒、修福。
4.《金剛經》的自我提昇。
從有信心的自我,提昇至實相無相的自我,是故經云:「(須菩提言)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又云:「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自我提昇的第一個階段是有我的,是以信心為我。相信《金剛經》的人,修持佛法、持戒念佛,都是有我的,以「我」來修持佛法,以「我」來信《金剛經》為真,進而提昇到《金剛經》所說的:「相信它、理解它、接受它,而且照著去做。」
又說:「有人聽到這部經之後,就能生起實相。」前面已經說過,實相就是無相,實相就是無一相不是佛。了解、相信實相的人,即成就了世間第一難得的功德,為什麼?因為實相即非實相。
「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這是《金剛經》中的一段辯證法。實相是什麼?很難懂,但是,也很容易。
舉例來說,當你們看到我的手在動時,我的手是在「空」之間動,因為「空」的關係才看得到我的手在動。如果沒有空間,便看不到我的手在動了。實相就是空相,所有能動的一切相都在空中,而空是動的還是不動的呢?空是不動的。只有不動的、不變的,才能稱為實相,凡是能動的,都叫作「幻相」,也就是暫時的一種現象。
我們「執意為我」的這個「我」,是在時間與空間之中成長、活動、變幻的我,所以是「幻相」,是假我,不是真的我。
又例如,你們現在看到我脖子上是一條圍巾,我現在把它打一個結,圍巾變成一個結了,這個結是真的?還是假的?你們看到的是真的,但是,它不是一個結,它只是我玩的一個花樣而已,如果我把結打開,還有結嗎?
再舉例說,一個家庭的組成皆有夫婦兩人,這是真的還是假的?是真的。夫婦兩人是真的,可是結婚以前有沒有夫婦呢?沒有。臺灣現在的離婚率很高,離婚率逐漸上升,亦表示婚姻的如幻如化,變化莫測。
夫婦要白首偕老,愈老愈好,但是,從小夫婦變成老夫婦,究竟小夫婦是真的?還是老夫婦是真的?都是真的。都是一段一段時間的真,分段的真。段段都是真,但是沒有一段能夠保留不變,所以,任何一個段落都是一個臨時的變化現象,都非真。因此,實相是無相的。
「實相即是非相」,實相就是空相。空是不動的,但是,你說它不動,如果我的手在空中揮動,空的本身會因我的手動而受到影響,空本身沒有變,但是,空中可以有變化、有異動,因此,不要以為「實相」就是真正有一個不變的東西。
《金剛經》在這裡反覆說明。因為很多人認為實相是最高的,因此希望趕快成佛,趕快證涅槃。以為一旦成了佛,證了涅槃以後,就可以永遠擁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永遠受人膜拜、燒香、頂禮。不要這樣想!成佛以後是沒有定相的。成佛以後是究竟圓滿的,可以分身無量百千億,處處皆在,處處皆現,現種種相、種種身。觀世音菩薩是古佛再來,據說能現三十二種身,實際上是現無量身。釋迦牟尼佛據說有千百億化身,並不是這千百億化身全部是佛的樣子,而是現種種樣、種種身、種種身分、種種形象……,只要他對你產生用處,就是佛在你面前出現了。所以,不要認為實相就是什麼都沒有。
(二)化解自我
1.眾生的自我相,是由妄心,透過肉體的六根,執取外境的六塵而生,是故《金剛經》云:「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眾生的自我相,首先是從身體,之後是從身體相關的環境,產生心理的反應,把身體以及和身體相關有利害得失的六塵都當作是「我」。
譬如,太太對先生來說,是「我的太太」;你們諸位對我而言,是「我的聽眾」。本來我只是小小的一個人,在國父紀念館演講時,你們諸位是「我的」聽眾,「我」就一下子變成三千多人,這三千多人,都是「我」;我在臺北市演講,臺北市所有的人都受到我的影響,也都變成我了。如果我這麼想,就是把環境的六塵變成我的執著,而成為「我」。
因此,《金剛經》教我們化解自我,不要把環境當成你自己,不要在乎環境是你所倚靠的,或你所付出的,所以說「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也就是《金剛經》反覆陳述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面對所有人、所有情況、所有事,處理一切你能處理的,處理之後,不必再說:「這是我做的,他們因為我而得福,而得利了。」這就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能夠忘掉是最好的,人我都沒有負擔;如果不忘掉,就是沒有智慧心,把包袱背在自己身上,老是想著「這是我的成就、這是我的功勞、這是我的功德」,最後變成了自己的負擔。如果能將做過的事馬上放下,就是一身輕,時時保持自由之身,就是最有智慧的人。
2.眾生的自我相,是從主觀的身心與客觀的身心相對立而產生,是故《金剛經》一再提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又云:「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金剛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這裡的「我」,前面已經大略講過,四個相「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實際上指的是同一個東西,就是「我」,包括主觀的我和客觀的我、個人的我以及跟我相關的我。「我相」是單獨的個人,有個人的我、家庭中的我、社會中的我;「人相」是和我相對的另一個人;「眾生相」是許多和我相對的其他人;「壽者相」是所有的眾生在時間過程中的活動現象,今天的你、我,明天的你、我,加起來就是「壽者」。具有這四種相,其實都是「我相」,如同前面說過的,小我、大我都叫作「我相」。
樂小法者,就是「小乘」的人,他們認為世間太混亂、太痛苦、太麻煩,而想離開世間;《金剛經》是大乘的菩薩法,稱為「大法」。樂小乘的人,心中仍有「眾生」存在,害怕所謂的「眾生」來麻煩他,以為世間最可怕的是「眾生」,眾生中最可怕的是「人」,人之中最可怕的是「自己」——因為自己有個身體,有身體則需要東西,需要的對象則來自於自己的親人,所謂「不是冤家不聚頭」,父母親眷亦難免痛苦爭執。小乘人執著於我相、人相,所以逃避世間,因此,不能聽聞《金剛經》而為別人複誦、解釋,也不願意讀誦、相信《金剛經》。
或許有人會認為做凡夫很簡單,只是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小責任;成了佛,則要有千百億化身,本來只需管一個人、一件事,現在,則要管一切的人事,要「度盡一切眾生」,多麼辛苦。所以許多人一聽到要「度盡一切眾生」就不想學佛了。但是諸位不要以為自己沒事就可以了,事實上我們大家同在一條船上,彼此聲氣相通,息息相關。所以我們不但自己學佛,離苦得樂,也要發願度眾生。眾生的世界太苦了,所以,很多人不為自己而為社會,不為個人而為大眾,這就是菩薩心。
(三)提昇自我
1.提昇煩惱的自我為智慧的功能。
煩惱從哪裡來呢?來自於「自我」。很多人以為煩惱是別人給的,說社會不好、政府的制度不好、他人的問題太多,所以困擾我、打擊我,使我很苦惱。其實,天下本無事,煩惱是自己找的,如果能把自我中心放下,煩惱馬上就會不見了。
姑且不說能不能把自我中心放下,能放下小我,而擔起大我的時候,煩惱就會減少很多,個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如果天天為社會問題、國家大事、世界問題而操勞奔走,個人身體上的一點點小病痛,也就無暇理會,不成問題了。
其實,我天天在害病。演講的時候頭不痛,一下台,卻渾身都是病。為什麼?因為講經的時候,沒有想到自己的問題,只想到要把經講好,讓人家聽懂。不擔心自己的時候,身體差一點根本不是問題。因此,我有一句共勉語:「勤勞健康最好。」並不需要健康得像一頭牛一樣,而是說,如果能夠勤勞的話,身心就會是健康的。縱然你可能仍在害病,但是對其他人來講,你的身心是健康的,不是病人。
總而言之,不自找煩惱,就是智慧。有煩惱的時候,不要把它當成困擾,就是沒有煩惱。
2.轉變自私的自我為慈悲的作用。
自私是為自己、為個人、為小團體、小環境。慈悲是不為自己。「慈悲沒有敵人」,慈悲的人看不到敵人,只看到眾生需要幫助。對方有問題,但不是我的敵人,而是需要幫助的人,這就叫「慈悲」。而且慈悲是平等的,慈悲是沒有選擇的,不為自己的團體,不為自己的家人,當然,更不為自己個人,而是為整體、為全部。
有選擇的慈悲算不算慈悲?自己的兒子,給他兩塊糖,別人的兒子,只給他一塊,還認為:「我能給他一塊,已經算是不錯了!」這算不算慈悲?這不是平等的慈悲。真正的慈悲是平等的,因為無我、無一定的對象。
3.既是無我無相,故已不受世間現象的困擾,也就不必逃避世間現象的困擾。是故《金剛經》云:「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無法相」,就是說對世間的一切現象不放在心上、不在乎它。「亦無非法相」,就是說世間所有的問題、所有的事、所有需要我幫助的人,我都得去做,這就是「非法相」。一切法還是在的,雖然它是假的、暫時的,但是要改善、要幫助的,還是要做,這就叫作「亦無非法相」。
我們對任何人做了好事,不要掛在心上,過去了,就已經過去了,這才是做好事。如果做完了,還在想「我已經做了好事,幫了誰的忙」,這就叫後患無窮。誰的後患呢?自己的後患。對方不回饋你,自己心中增加一重煩惱;回饋了你,可能會帶來另一種麻煩。
你幫了眾生的忙,不要想到你幫了眾生的忙。但是,眾生是有的,還要繼續幫助下去,並且更加積極地度眾生。很多人認為佛教是消極的,其實,佛教是最積極的,是積極中最積極的一種實相。
這是《金剛經》的觀點。所以又云:「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這裡講的,仍是從有相到無相、從實相到不執著實相。所有一切眾生,我們都要用佛法來幫助他們,使他們都能得到解脫,都能夠成佛。但是,對我來講,沒有一個眾生是因為我而使他們成佛的,這就是沒有「我相」的意思,也就是「無相」;是「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也就是「實相無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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