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註
1
原經文為「行法者安隱」。「穩」與「隱」二字通用。
2
參見《大智度論》卷二十三〈序品第一〉:「問曰:三昧相應心數法,乃至二十,何以故但說『覺』、『觀』?答曰:是覺觀嬈亂三昧,以是故說。是二事雖善,而是三昧賊,難可捨離。」(T25, no. 1509, p. 234a23-26)
3
古文「惓」同「倦」。
4
參見《法華經疏義纘》卷四(R45, p. 492a3-6)。
5
參見《禪宗永嘉集》〈奢摩他頌〉第四(T48, no. 2013, p. 389b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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