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一、天台教觀及《教觀綱宗》
《教觀綱宗》是明末蕅益智旭(一五九九―一六五五年)的名著之一,明末以後的中日諸家學者,一致以為他是天台宗的大師,根據我寫博士論文時的研究,他雖重視天台教觀,卻非天台學派的子孫,乃是以《梵網經》為其中心思想的戒律主義者,在修證方面是以《楞嚴經》為其中心的淨土行者。天台教觀是他的研究工具,也是他判攝釋迦一代時教的依據。
因為佛經的數量龐雜,層次眾多,必須要有一種合理的分類方法。在每一層次的教義經典之中,亦均有其調心、攝心、明心、發慧的實踐方法,那就是所謂觀行。天台教觀,便是教義與觀行並重、理論與實修雙運,兩者互資互用,如鳥之兩翼,如車之雙軌,講得最為細膩,故也最受蕅益大師所服膺。
不過旭師既非天台宗徒,也不會墨守成規,他寫《教觀綱宗》,固然是為使初學者,能對天台教觀,有提綱挈領、一目瞭然的正確認識,同時也為表示對高麗沙門諦觀所錄《天台四教儀》的不滿,故於《靈峰宗論》卷首有云:「四教儀流傳,而台宗昧」!尤其對於元朝的元粹述《四教儀備釋》卷上及蒙潤著《四教儀集註》卷一等,所引荊溪湛然的〈五時頌〉云:「阿含十二方等八,二十二年般若談,法華涅槃共八年,華嚴最初三七日」1的別五時的分判法,極表反感,故於《教觀綱宗》「通別五時論」的章目中,對之提出強烈的批判,斥為「妄說」,認為此非智者及章安之見。
因為旭師是學貫大小乘諸系佛法的大通家,所以不會局於天台一家之說,與其說《教觀綱宗》是介紹天台學,寧可說他是以介紹天台教觀來讓讀者認識整體佛法的綱骨。也可以說,《教觀綱宗》是明末時代的新天台學,是中國天台學派的最後一部名著,旭師自己為之撰寫《釋義》一卷計四十條目,之後迄今仍被傳誦講解,註釋傳世者有默庵的《釋義紀》、諦閑的《講錄》、靜修的《科釋》;在日本的註釋更多,自十八世紀以降,有行謙的《釋義講錄》、慧雲的《釋義則解》、德義的《贅言》、守脫大寶的《釋義會本講述》、高覺的《略解》等。可知旭師的《教觀綱宗》及其《釋義》兩書,一直都受到中日兩國天台學者的研究與弘傳。
依據當代臺灣的天台學者慧嶽法師在《教觀綱宗釋義紀》、《講錄》、《科釋》三書合刊的概說中,言及旭師此書的特色,是不偏執五時的定說;針對化儀四教,也具頓、漸、不定的三觀;化法四教也各立六即;且將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各各配置於藏、通、別、圓四教的位次。這些便是天台教學史上的新境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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