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何謂五時
原文
且約一代,略判五時:一華嚴時,正說圓教,兼說別教,約化儀名頓。二阿含時,但說三藏教,約化儀名漸初。三方等時,對三藏教半字生滅門,說通別圓教滿字不生不滅門,約化儀名漸中。四般若時,帶通別二權理,正說圓教實理,約化儀名漸後。五法華涅槃時,法華開三藏通別之權,唯顯圓教之實,深明如來設教之始終,具發如來本迹之廣遠,約化儀名會漸歸頓,亦名非頓非漸。
語譯
若約如來一代所說教法的時間性而言,可以大略地判作五個時段:
1.宣說《華嚴經》的時段,主要是說化法四教的圓教,兼帶也說別教;約化儀四教而言,屬於頓教。
2.宣說《阿含經》的時段,僅說化法四教中的三藏教;約化儀四教而言,屬於漸教之初。
3.宣說方等經典的時段,相對於化法四教中的三藏教半字生滅門,宣說通教、別教、圓教滿字不生不滅門;約化儀四教而言,屬於漸教之中。
4.宣說《般若經》的時段,於化法四教,雖帶說通教及別教的二種權理,主要是說圓教的實理;約化儀四教而言,屬於漸教之後。
5.宣說《法華經》及《涅槃經》的時段,《法華經》開化法四教中的三藏教、通教、別教之權理,唯顯圓教之實理;深明如來為實施權的始終,具發如來為本垂迹的廣遠;約化儀四教而言,名為會漸教歸頓教,亦名為非頓教非漸教。
註釋
1.「半字」與「滿字」:比喻取自《涅槃經》卷五有云:「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心常憶念,憐愛無已,將詣師所,欲令受學,懼不速成,尋便將還,以愛念故,晝夜慇懃,教其半字,而不教誨毘伽羅論。」又云:「如彼長者教半字已,次為演說毘伽羅論。我(如來)亦如是,為諸弟子,說於半字九部經已,次為演說毘伽羅論。」可知「半字」是小學開蒙的課程,梵語名為「悉曇章」(Siddhirastu),是梵字的原始及其生字的列次,是使兒童識字的教科書。《南海寄歸傳》卷四說是「小學標章之稱」。《涅槃經》稱此悉曇章為半字,世尊取喻為小乘三藏教的阿含部,涵蓋九種文字體裁及題材的所謂九部經。
至於滿字教的「毘伽羅」(Vyākaraṇa),是五明之一的聲明記論,《慈恩傳》卷三說,此名梵書,有百萬頌。梵文的摩多(Mātṛ字母)與體文各別者,名為半字的悉曇章;摩多與體文相合者,名為滿字的毘伽羅論。
梵文的字母,稱為悉曇,共有四十七個,其中的十二字為母韻,稱為摩多,三十五字為子韻,稱為體文。兒童初習四十七個母子韻的字母,稱為悉曇章,尚非梵文文章,故稱為半字。母韻與子韻相合構成梵文書籍者,稱為毘伽羅,故名為滿字。這個半字教與滿字教的「二教」說,若不了解梵文的結構,真是非常難懂。
2.「生滅門」與「不生不滅門」:這是天台學派引用《涅槃經.聖行品》所說四種四諦配合而成的判攝方法。(1)生滅四諦,(2)無生四諦,(3)無量四諦,(4)無作四諦。《釋義》第四條云:三藏詮生滅四諦,故名生滅門;通教詮無生四諦,故名為不生不滅門;若細論之,三藏是三界內的生滅門,通教是三界內的不生滅門,別教是三界外的生滅門,圓教是三界外的不生滅門。
3.「分段生死」及「變易生死」:《釋義》又云:通教約三界內論,雖不生滅,約三界外說,仍屬生滅,以通教但能體得分段生死之空,尚不能體得變易生死之空;別教約三界外論,雖云生滅,若約三界內說,亦不生滅,以別教雖不能體得變易生死之空,亦能體得分段生死之空。所言界內界外,是由於三界之內,見思二惑為因,所感分段生死為果,三藏教及通教,正治此病,名界內教;居於三界之外的方便、實報二土,以無明為因,所感變易生死為果,別教及圓教,正治此病,故名界外教。分段生死是一切凡夫,以見思二惑,造諸有漏善不善業,所感得的三界六道果報,就是一般所知受身捨身的流轉生死;變易生死,已斷見思二惑,是依所知障造諸無漏善業,所感之界外淨土以及非色形無壽期的果報身,即是阿羅漢以上的聖者功德莊嚴身。
天台宗以藏通二教的無學位、別教的第七住以上初地以下菩薩,圓教的第七信及初住以下菩薩,受此變易生死,一說天台宗以變易生死之聖者,居於天台所說四種淨土中的方便土。
4.「始終」:一代教法,共有五時,以第一華嚴時為始,以第五法華涅槃時為終。
5.「本迹」:諸家判教,皆將《法華經》的二十八品,大判為本地與垂迹之二門,前半部以〈方便品〉為中心,稱為迹門;後半部以〈壽量品〉為中心,稱為本門。迹門是開三乘之權巧方便,顯一乘之真實義,即開權顯實。本門是開伽耶始成佛之近迹,顯久遠成佛之本地,即開迹顯本。
原文
涅槃重為未入實者,廣談常住;又為末世根鈍,重扶三權。是以追說四教,追泯四教。約化儀亦名非頓非漸,而祕密、不定,二種化儀,遍於前之四時。唯法華是顯露,故非祕密,是決定,故非不定。
語譯
《涅槃經》與《法華經》同屬第五時,是在《法華經》之後重複一次,再為尚未由權教成熟而進入實教的眾生,廣談佛性真常久住的實教;又為如來滅度之後的末世根鈍眾生,為免他們於佛法中起斷滅見,重複一次,扶持圓教而設藏、通、別的三種權教。在追說化法四教的同時,也追泯化法四教。若約化儀四教而言,《涅槃經》則既非頓教亦非漸教。至於化儀中的祕密教及不定教,遍及華嚴、阿含、方等、般若的四時。唯有《法華經》是顯露說,故非祕密教,是決定說,故非不定教。
註釋
1.「常住」:無為的寂滅法、虛空法,是無生滅無變遷的,諸佛的果德,也是不會生滅變壞的,故名為常住。《阿含經》的三藏教,只說緣起性空的無常法,未說真實不變的常住法。若依《佛地經論》卷七云:常有三種,一是法身佛的本性常住,二是報身佛的不斷常住,三是化身佛的相續常住。《法華經.壽量品》所說的靈山淨土久遠佛,即是不斷常住的報身佛。此處所說的常住,是指整部《涅槃經》所明的常住二字,例如該經的〈如來性品〉第四之四曰:「或聞常住二字音聲,若一經耳,即生天上,後解脫時,乃能證知,如來常住,無有變易。」印順法師所判的「真常唯心論」,便是指的這一系統的經論所說。由於寺院是住持三寶的道場,三寶為久遠常住,故亦稱僧寺為常住,僧眾名為常住眾。
2.「末世根鈍」:一般人解釋末世為末法,且有正、像、末的三時說,於初期大乘經典如《法華經》,即有正法、像法及末法之說,如來滅後,法欲滅時,稱為末世。至於根鈍,實即《法華經.方便品》所說「鈍根樂小法,貪著於生死」之句;樂小法者,即是《法華經.安樂行品》所說「貪著小乘、三藏學者」,貪著於生死者,乃是不知學佛及誤解佛法的凡夫外道。
3.「重扶三權」:天台宗依《涅槃經》的半滿二教說,9解釋如來一代時教,最後說出《涅槃經》,有兩種用意:(1)當時在世的機根未熟弟子,於法華會上遺漏了的,到《涅槃經》中更說藏、通、別、圓的四教。(2)再使彼等弟子,歸入一乘常圓的妙理,以捃拾法華會中漏失的殘遺眾生。因此稱法華為大收教,涅槃為捃拾教。
雖在《法華經》中已說「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對於佛世弟子中的鈍根者,以及法欲滅時的末世眾生,仍需有《涅槃經》來重說藏、通、別三種權教,依正法律,漸次修行,畢竟令入一乘常圓的實教,所以《涅槃經》又被稱為「扶律談常教」。
4.「追說四教」與「追泯四教」:依據蕅益智旭的《教觀綱宗釋義》所明:《涅槃經》「重為未入實者,廣談常住」,是追說圓教,「又為末世根鈍,重扶三權」,是追說藏通別的三種權教。《涅槃經》雖也四教並談,卻與方等經典中的四教不同,方等經中的藏教及通教,初後都不知常;別教初亦不知常,後乃知常;別教初心,雖知中道,唯得「但中」,不具諸法,不同《涅槃經》的佛性;唯有圓教初心及後心,一往俱知常住佛性。《涅槃經》中的四教,同知常住佛性,所以不同方等經中所說的四教;此即名為「追說四教」。既然《涅槃經》中所說的前三權教,亦皆知常,不同於方等經中不知常的隔異的三權,這就是追泯了藏通別三教。既扶植三權並幫助他們進入圓教,不同於方等經中相對於三權的圓教,這就是追泯了圓教。
原文
然此五時,有別有通,故須以別定通、攝通入別,方使教觀,咸悉不濫。今先示五時八教圖,次申通別五時論。
語譯
不過,於此五時之中,也有別五時與通五時的不同,故須以別五時來定通五時,又將通五時攝入於別五時,才能使得教與觀,都不致於失序而成混亂。在此先列出五時八教權實總圖,其次申論通五時及別五時的道理。請見附圖一(第三二七頁)。
註釋
1.「有別有通」:智顗《法華玄義》開頭便說「釋此五章,有通有別」,有二義:「一經通別」、「眾教通別」,可知此語源出智者大師。此也使得天台的五時論,具有合理性了。根據靜修法師《教觀綱宗科釋》所說,別五時乃指如來說出諸部經典,確有先後五個時序;通五時乃謂如來說法,隨機宜施設,並非於某一固定的時段,只說某一部經。須以別五時斷定初及後之通五時,所說內容與何一時段相應,便當歸攝於何一部類,因此而云「以別定通、攝通入別」。10對這項兩種五時論,乃是智旭大師的卓見。
2.「五時八教權實總圖」:簡明扼要地將化儀四教的頓、漸、祕密、不定,化法四教的藏、通、別、圓,五時的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以及權實二教的彼此關係,緊密而確切地標示出來,使人一目瞭然。天台學派的教判,綱舉目張,已略攝於此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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