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何謂別五時
原文
次明別五時者,乃約一類最鈍聲聞,具經五番陶鑄,方得入實。所謂初於華嚴,不見不聞,全生如乳。
〔旭師自註云〕:華嚴前八會中,永無聲聞,故云不見不聞。至第九會入法界品,在祇園中,方有聲聞,爾時已證聖果,尚於菩薩境界,如啞如聾。驗知爾前縱聞華嚴,亦決無益。然舍利弗等,由聞藏教,方證聖果,方預入法界會,則知入法界品,斷不說在阿含前矣。人胡略不思察,妄謂華嚴局在三七日內耶?
語譯
現在再說明「別五時」,那是由於一類最鈍根機的聲聞大眾,必須逐次經歷五個階段的陶鑄鍛鍊,才能進入實相教者,故分設五時。
所謂最初,於華嚴會中,不見亦不聞,好像《涅槃經》五味中的全生乳。
〔旭師自註云〕:《華嚴經》九會的前八會中,從未有聲聞會眾,故云不見不聞。到了第九會的〈入法界品〉,是在祇園精舍中,始見有聲聞眾參加的記載,當時他們已證小乘聖果,唯於菩薩境界,尚是如啞如聾。以此驗知,在這之前,縱然聽聞了華嚴,也決不會得益。不過,舍利弗等聲聞眾,先已聽聞小乘三藏教義,方證聖果,方來參與入法界會,由此可知,佛說〈入法界品〉,決定不是在說《阿含經》之前了。有人為什麼不審思細察,而妄謂《華嚴經》僅是在三七日內說出的呢?
註釋
1.「全生如乳」:原典出於《大般涅槃經》卷十四所說五味教法的一種,所謂五味是指:「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譬喻:「從佛出生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猶如醍醐。」五味既喻如上的教法次第,也喻人根次第,如該經卷第十有云:「聲聞如乳,緣覺如酪,菩薩之人如生熟酥,諸佛世尊猶如醍醐。」
2.「如啞如聾」:譬喻在佛說《華嚴經》的大會上,舍利弗等諸聲聞眾,有耳不聞頓教大法,有眼不見盧舍那身,所以不能有一語讚歎,因此如聾如啞。《華嚴經》中並無如此的形容語句,乃是天台智者採取晉譯《華嚴經》卷四十四的一段經文文義而作,見於《法華文句》卷四及卷六,《法華玄義》卷十等,皆稱「如聾如啞」。此處倒置,諒係同義。
原文
次於阿含,聞因緣生滅法,轉凡成聖,如轉乳成酪。
〔旭師自註云〕:酪即熟乳漿也。
語譯
其次他們再於佛說《阿含經》時,得聞因緣生滅之法,而轉凡夫成聖者,猶如轉生乳成乳酪。
〔旭師自註云〕:所謂乳酪,即是煮熟了的乳漿。
註釋
1.「因緣生滅法」:佛於《雜阿含經》處處說因緣生滅法,其標準的經文如《雜阿含經》第三五○經云:「何所有故此有,何所起故此起,何所無故此無,何所滅故此滅……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又如三三五經有云:「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二九六經說:「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
阿含的教法,就是因緣生滅法,說明眾生(人)的生死流轉,即由於業感緣起的苦因及苦果,循環相依,共有十二緣起支,通稱十二因緣,《阿含經》稱緣無明而有行、緣行而有識、緣識而有名色、緣名色而有六入等,乃至有生、有老、有死,名為純大苦聚集;此為「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有無明等而有生、有老死,緣有無明等起而有生、老死起;「有」與「起」,是苦的事實及苦的原因,故謂「純大苦聚集」,此即四聖諦中的苦諦及苦集諦。
如果由生死流轉而轉為還滅解脫,也是因緣法,《阿含經》稱之為「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緣無無明故無行,緣無行故無識,緣無識等故無生、無老死;緣無明滅故行滅,緣行滅故識滅,緣識等滅故生滅、老死滅;「無」與「滅」,是苦的原因無,是苦的事實滅,故謂「純大苦聚滅」。此即四聖諦中的苦集諦滅、苦諦亦滅,作此因緣生滅觀者,便是修持苦滅的道諦。也就是說,依此因緣法而修四聖諦,便是正知、正見、正行等的道品次第。
《阿含經》的精義,即是「因緣生滅法」,它即是具有永恆性及普遍性的真理,所以要說「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了。如來成道,就是悟得了因緣生滅法,如來度眾生,亦是說的因緣生滅法。聲聞乘及緣覺乘的人,能夠轉凡成聖,也是由於聽聞了因緣生滅法。
2.「轉凡成聖」:轉六凡法界的眾生,成四聖法界的大小聖眾,均稱轉凡成聖。唯於此處是指由小乘根器的凡夫,聽聞《阿含經》的因緣生滅法,即同如來於鹿野苑,轉四聖諦法輪,使五比丘得度,證阿羅漢果。聲聞聖者,共有四階,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此四又名初、二、三、四果,初果斷盡三界見惑,於欲界的天上人間極七返,必證阿羅漢果;二果斷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於欲界的天上人間再有一返,即證阿羅漢果;三果斷盡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後三品,不再還來欲界位,此身捨報即生色界五淨居天;四果阿羅漢,超出非想非非想處,斷盡一切見思二惑,永入涅槃,不再來生三界。
原文
次聞方等,彈偏斥小,歎大褒圓,遂乃恥小慕大,自悲敗種。雖復具聞四教,然但密得通益,如轉酪成生酥。
語譯
其次他們又聽到方等經典之中,宣說以圓教彈訶藏、通、別三教的偏僻,以通、別、圓的大乘教斥責三藏小乘教,並且稱歎大乘、褒揚圓教的教法。就使得這些聲聞大眾,以小乘為恥而欣慕大乘,自悲原屬於大乘法門中的焦芽敗種。他們因此接受大乘,雖也都聽到藏、通、別、圓的四教,不過,在骨子裡實得通教大乘的利益,這好像轉酪而成了生酥。
註釋
1.「方等」:據天台家對方等的解釋有三種。(1)約理釋。方是正方,等是平等,中道之理是正方的,是生佛平等的。《四教儀集解》卷上云:「(空、假、中)三諦俱談,理方等也,若理方等,五時之中唯除鹿苑,餘皆有之,以諸大乘,悉談三諦,故云大乘方等經典。」旭師的《閱藏知津》卷二亦云:「方等亦名方廣……是則始從華嚴,終大涅槃,一切菩薩法藏,皆稱方等經典。」(2)約事釋。方為廣義,等為均義,如來於第三時中所說諸經,廣說藏通別圓四教,平均利益一切利鈍根機的眾生,故名方等。《四教儀集解》卷上有云:「今之方等者,四教俱說,事方等也……若事方等,正唯在於第三時也。」(3)約事理釋。方為方法,有門、空門、雙亦門、雙非門,即是四門方法,等是平等的理體,依四門之方法,各契平等之理體,便名為方等。
2.「彈偏斥小,歎大褒圓」:此中的「偏」理是對「圓」理而言,「小」乘是對「大」乘而說。站在方等經典的立場,方等諸經是大乘,談圓理,所以廣說藏、通、別、圓四教,依四門方法,契平等之理。小乘聖者,只證偏空涅槃,亦名偏真,法門狹小,又名偏小,所以《法華經.五百弟子受記品》形容小乘涅槃如酒醉,貪著涅槃境,不再度眾生,不欲求佛道,但非究竟。若以《維摩經》為例,〈弟子品〉舍利弗、目犍連等聲聞弟子,均說「不堪任詣彼問疾」,因為維摩詰居士是大乘菩薩,法門廣大,聲聞弟子相形見絀。〈觀眾生品〉中敘述維摩丈室,有一天女,以神力在諸菩薩及諸大聲聞弟子上空散花供養,花至諸菩薩身,即皆墮落,至諸大弟子身,便著不墮,證明小乘聖者,偏而不圓。〈入不二法門品〉,諸菩薩眾各說不二法門,至維摩自己,則「默然無言」,文殊菩薩便歎說:「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這便是「歎大褒圓」。若以天台家的標準,四教之中,藏、通、別的三教,皆名偏教,唯有圓教名圓,故於《摩訶止觀》卷三下有云:「偏名偏僻,圓名圓滿。」
3.「恥小慕大,自悲敗種」:亦以《維摩經》為例,諸大聲聞弟子於〈弟子品〉中,心懷慚愧,不敢往詣維摩菩薩所問疾,是為「恥小」。〈問疾品〉中有五百聲聞弟子,均欲隨從文殊菩薩前往維摩住處,聽聞二位大士共談一切菩薩法;〈不思議品〉中,迦葉云:「一切菩薩,應大欣慶,頂受此法」,是為「慕大」。〈佛道品〉中,迦葉自稱:「我等今者,不復堪任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為「自悲」。〈不思議品〉中,迦葉說:「皆應號泣,聲震三千大千世界」,亦是「自悲」;同品迦葉又說:「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已如敗種。」又於〈佛道品〉中,迦葉云:「而今我等,永不能發(無上菩提心),譬如根敗之士。」是為「自悲敗種」。《涅槃經.如來性品》,亦有云:「譬如焦種,雖遇甘雨,百千萬劫,終不生芽。」由此可知,天台家對於方等經典,是以《維摩經》做為典範,智者大師亦撰有《維摩經玄疏》六卷。通常所說「焦芽敗種」,實係結合了涅槃及維摩二經的經句所成。
原文
次聞般若,會一切法,皆摩訶衍,轉教菩薩,領知一切佛法寶藏。雖帶通別,正明圓教,然但密得別益,如轉生酥成熟酥。
語譯
其次,他們又聽到佛說般若部的諸經,會整一切三乘教法,皆為大乘摩訶衍法,並命以之轉向菩薩宣說,使得聽者領知如《法華經.信解品》所說的「如來知見寶藏」。唯此般若教法,雖亦附帶大乘通教及別教,主要是講圓教;就其實底而言,但得別教大乘的利益,此猶如把生酥轉變成熟酥一般。
註釋
1.般若「帶通別,正明圓教」:《般若經》的教法,在化法四教中,雖帶通別二教,但是正明圓教。依據旭師《教觀綱宗釋義》第七條的說明,以為般若會通一切世出世法,皆屬大乘的互具互融,所以是圓教。或有說,法性離一切相,既非生死,亦非涅槃,既非有為,亦非無為等,則是帶別教義。或有說,一切法如幻如夢;或有說,諸法實相,三乘同證,則是帶通教義。原因是般若闡明空及有的共與不共,共即是諸法本空,三乘同證出三界的因果幻縛,是通教義;不共即是第一義空,菩薩獨入,斷三土(共有四土)及二死的因果,是別圓二教義。假若說,依第一義空,得成諸法,猶是別教義;假若說,即第一義空,頓具諸法,諸法無非第一義空,乃是圓教義了。若細讀大部般若,便可以發現,顯發圓義者為多,為了鈍根人,則略帶通別,乃屬方便。後人判般若為空宗者,但得共意,尚未知般若具有別教義,當然更不能知道般若正明圓教義了!此為旭師有別於其他天台家的識見,目的在於證明,般若部經典未必僅屬通教,其實是雖帶通別而正明圓教,將般若部也置於圓教的地位。
2.「一切佛法寶藏」:此語的根據是《法華經.信解品》所云:「一切諸佛祕藏之法,但為菩薩演其實事。」〈法師品〉又有云:「是法華經藏,深固幽遠,無人能到。」智顗的《法華文句》卷八上,對此的解釋是:「祕要之藏者,隱而不說為祕,總一切為要,真如實相,包蘊為藏。」《維摩經》的〈法供養品〉,有「能令眾生,入佛法藏」句;《無量壽經》卷上,亦有「入佛法藏,究竟彼岸」。此處是說,使得聽聞了《般若經》教法的人,就能知道如何深入一切諸佛所說的法寶祕藏了。這是但為大乘菩薩演說的真實之教。菩薩成佛,由此而入,所以稱為「入佛」的「法藏」。
原文
次聞法華,開權顯實,方得圓教實益。如轉熟酥而成醍醐。
語譯
其次他們再從佛陀聽聞《法華經》的教法,知道以前諸種教法,都是權巧方便,目的是為了顯露《法華經》的真實之教,至此他們始得圓教的真實利益,此猶如把熟酥轉變成為醍醐一般。
註釋
「醍醐」:此是《涅槃經》中所說,牛乳所成五味之中的最上味,又是藥中的最上藥。例如該經卷三有云:「醍醐者名為世間第一上味。」又云:「諸藥中醍醐第一,善治眾生,熱惱亂心。」可知醍醐既是味中之王,也是藥中之王。天台家則以醍醐譬喻自稱是「諸經中王」的《法華經》(見於〈藥王品〉)。然於《涅槃經》卷十四所舉,是說:「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猶如醍醐。言醍醐者,喻於佛性。」很明顯地,這段經文中的醍醐,是指《涅槃經》中所說的佛性。因為《涅槃經》的教法,善用譬喻,將救濟一切眾生的方便,喻為毒鼓,那是救濟包括十惡五逆之人及一闡提人,能夠除盡一切眾生的煩惱諸障;喻為醍醐者,是能治癒一切眾生的一切心病。
世間另有「醍醐灌頂」的成語,雖未見於佛經,而源出於佛經,喻以智慧之語,發人深省,除人煩惱,予人清涼豁達之感。例如顧況詩云:「豈知灌頂有醍醐,能使清涼頭不熱。」13天台家以醍醐味,喻法華及涅槃時的教法,即在推崇此二經是佛法中的最上乘法。
原文
然只此別五時法,亦不拘定年月日時,但隨所應聞,即便得聞。如來說法,神力自在,一音異解,豈容思議?又有根稍利者,不必具歷五味,或但經四番、三番、二番陶鑄,便得入實。若於阿含、方等、般若,隨一悟入者,即是祕密、不定二種化儀所攝。復有眾生,未堪聞法華者,或自甘退席,或移置他方,此則更待涅槃捃拾,或待滅後餘佛,事非一概。熟玩法華玄義、文句,群疑自釋。
語譯
可是,這種別五時的教法,也不一定會局限於如一般天台學者所劃定的年月日時那樣,只要是誰於何時應該聽聞什麼,便可聽到他所當聽的教法。這是由於如來說法,乃以自在的神通之力,能以同一種聲音而令聽眾各得其解,還用得著我們來思索議論嗎?
又有根機稍利的人,也不一定非得要經歷全部的五個時段,才能得到第五種法味,其中有人或經四個、或經三個、或經兩個時段的陶冶鑄鍊,便能得入第五時最上的實理。假若能於阿含、方等、般若的三種教法之中,隨其一種而得悟入實相的人,便屬於化儀四教中的祕密及不定二教所接引的。
又有一類眾生,尚不夠聽懂《法華經》的程度,若非自甘退出《法華經》的法席,便是被如來以神力移置他方。這一類眾生,則要等待到佛說《涅槃經》時,來收拾此前各時所遺漏者;或者待至世尊滅度之後,讓其餘的佛來化度了。可知機教之事,決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熟讀智者的《法華玄義》及《法華文句》,則以上所辨有關通別五時的許多疑點,便可自然釋懷了。
註釋
1.「別五時」:此段文字是通別五時論的總結。雖說別五時,也僅對於一類眾生的根機,需全歷五時,其餘有的只歷四時、三時、二時的,所以是別中也有通的。尤其重要的是,在此再度指出,雖名別五時,也不會就如《四教儀備釋》及《四教儀集註》等所說的那樣,在什麼固定的年月日時之內,如來僅說某一類的教法。
2.「一音異解」:源出於《維摩經.佛國品》有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智者的《摩訶止觀》卷七下對此的解釋是:「一音殊唱,萬聽咸悅。」因此,一音有多解,(1)佛用同一種語言及語音說法,而使各類種族的眾生都能聽懂,(2)佛說同一種法門,不同根機的眾生便獲得各自所懂的教法,(3)佛的聲音相同,說的教法深淺不同,聽眾也各取其所需,各知其所知。
此處天台家所說的「一音異解」,則如《法華經.藥草喻品》的天澍一雨而普潤三草二木;可知智者所說的一音殊唱,應係指第二及第三種。《維摩經》所說的一音,當係指第一、第二種。
3.「自甘退席」及「移置他方」:此二典故,皆出於《法華經》。
(1)於〈方便品〉中,敘述舍利弗三請如來宣說《妙法蓮華經》,因佛預告:「若說是事,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當驚疑,增上慢比丘將墜於大坑。」故當如來如其所請而欲說《法華經》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有如此失。」此即增上慢人自甘退席的例子。
(2)同經〈見寶塔品〉敘述釋迦如來以神通力,三度變穢土為淨土,被稱為「三變土田」,在第二變中,於此界的「八方各更變二百萬億那由他國,皆令清淨,無有地獄、餓鬼、畜生及阿修羅;又移諸天人,置於他土所化之國。」這就是將眾生移置他方的例子。
4.「涅槃捃拾」:捃拾即是收拾義。依天台家說,既於《法華經》開顯一乘,嗣後又說《涅槃經》開顯一乘;有在法華教法中尚未得度者,還有被涅槃教網來收拾的機會,故稱《涅槃經》為捃拾教。此語非出於經典,乃初見於《法華文句》卷十上有云:「今世五味,節節調伏,收羅結撮,歸會法華。譬如田家春生夏長,耕種耘治,秋收冬藏,一時穫刈。自法華已後,有得道者,如捃拾耳。」天台註釋家又將《法華經》稱為大收教,與《涅槃經》的捃拾教相對,例如湛然的《法華玄義釋籤》卷二有云:「法華開權,如已破大陣,餘機至彼,如殘黨不難;故以法華為大收,涅槃為捃拾。」
為何要說《涅槃經》為捃拾或捃收教?是因末代比丘,生起惡見,由如來入了涅槃而執無常,或偏貴理性而廢行事的戒律,遂失法身常住之慧命。為了對治這些人的斷滅見,所以如來於《涅槃經》中,扶律談常,乘戒具足。例如《法華玄義》卷十下有云:「涅槃臨滅,更扶三藏,誡約將來,使末代鈍根,不於佛法起斷滅見。廣開常宗,破此顛倒,令佛法久住。」這是站在天台家的立場,對於佛在《涅槃經》中何以一反《阿含經》所持無常的基本教法,而說佛的法身常住,何以一反《維摩經》所說,諸法皆入不二法門的立場,而主張同於三藏小教的重視戒律。所以標立《法華經》為大收教,《涅槃經》為捃拾教。
5.「滅後餘佛」:是指釋迦如來滅度之後,有待其他諸佛來度尚未得度的眾生。在《法華經.從地涌出品》中有云:「有菩薩摩訶薩,名曰彌勒,釋迦牟尼佛之所授記,次後作佛。」另於同品有云:「見諸菩薩,遍滿無量百千萬億國土虛空,是菩薩眾中有四導師,一名上行,二名無邊行,三名淨行,四名安立行。」又於同經〈囑累品〉中,釋迦如來以右手摩無量菩薩摩訶薩頂,以《法華經》付囑,受持、讀誦、廣宣,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諸菩薩摩訶薩俱發聲言:「如世尊勅,當具奉行。」當時亦有從十方前來的諸分身佛及多寶佛,還有上行等四大導師菩薩在場。以此可知,所謂滅後餘佛,就狹義而言,是指彌勒菩薩當來於此界成佛,廣義而言,則指四導師等諸菩薩摩訶薩眾,也將成佛。何況已於〈譬喻品〉及〈受記品〉等之中,如來已為諸大聲聞弟子,授了「於最後身,得成為佛」的預記。尚未化度者,當待此等餘佛來化度了。又如德義的《贅言》卷上則云:「如天台南嶽等四依弘經大士是也。玄七云:凡夫之師,亦能此土弘經,令他得權實七益。」「南嶽師云:初依名餘佛,無明未破,名之為餘,能知如來祕密之藏,深覺圓理,名之為佛。」是則凡夫弘揚《法華經》者,也能算是餘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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