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儀四教的教部教相
原文
頓教部,止用圓別二種化法;漸教部,具用四種化法;顯露不定既遍四時,亦還用四種化法;祕密不定亦遍四時,亦還用四種化法。
頓教相,局惟在圓,通則前之三教,亦自各有頓義,如善來得阿羅漢等;漸教相,局在藏通別三,通則圓教亦有漸義,如觀行、相似、分證、究竟等。
祕密教,互不相知,故無可傳;祕密咒,約四悉檀,故有可傳。
不定教,不定益,並入前四時中,故無別部可指。
語譯
頓教部的教法,唯用化法四教中的圓教及別教;漸教部的教法,則具足運用化法四教的藏、通、別、圓的全部;顯露的不定教,既然遍於華嚴、阿含、方等、般若的四時,當亦還是要具足運用化法四教之藏、通、別、圓的全部;祕密不定教,既亦遍於四時,當亦還是要具足運用化法四教的全部了。
頓教相的修證,若就局限而言,當然唯在化法四教的第四圓教;若就共通而言,則於化法四教的藏、通、別前三教中,亦自各有其頓教相的內涵,例如《阿含經》中有不少「善來比丘」,都是頓證阿羅漢果的。
漸教相的修證,若就局限而言,當然是在化法四教中的藏、通、別三教;若就共通而言,則在圓教之中,亦有其漸教的內涵,例如圓教的修證,亦有天台家所說六即佛之中的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證即佛、究竟即佛等。
祕密教的教法及修證,既然是彼此之間,互不相知,故也沒有教部及教相可得傳聞;祕密咒的教法及修證,是約四悉檀為規範,所以有可傳聞的。
不定教及不定益,既然並入於華嚴、阿含、方等、般若的前四時中,故亦沒有其他的教部教相可指了。
註釋
1.「教部」與「教相」:教部,是將教法相同的經典,歸類在一起,形成各種不同的部別,如:頓教部、漸教部。教相,《妙玄》卷一上云:「教者,聖人被下之言也;相者,分別同異也。」例如於不同經典中,凡屬頓大的教法,皆名頓教相;次第修習的教法,皆名漸教相。化儀的頓、漸、祕密、不定四教,原則上均有教部及教相,唯以祕密教互不相知,祕密咒依四悉檀,不定教及不定益,並入於前四時中,可各隨其時教而分屬於不同的教部及教相,故不予論列。
2.「祕密」與「不定」:依《教觀綱宗釋義》第八條的說明,此處的祕密與不定,具體地說,應云「祕密不定,顯露不定」,因為是一音演說法,隨類異聞異解。若就互相知道而言,稱為顯露不定;若就互不相知而言,稱為祕密不定,故亦無可傳。可傳的便屬顯露不定。或有同聽如來一座說法,兩人所聞所解各不相同;若彼此相互知道,則為顯露不定,若不相知,便是祕密不定。或有彼人知此人,此人不知彼人;或有此人知彼人,彼人不知此人。則約不知的人而言是祕密,約知的人而言是不定。
3.「善來得阿羅漢」:依據義淨的《南海寄歸傳》卷三的記載:「西方寺眾,多為制法,凡見新來,無論客舊及弟子門人舊人,即須迎前,唱莎揭哆(svāgata),譯曰善來。」這是說,印度寺院的比丘們,對於來訪或來同住的客人,不論舊雨新知,每次初見時,規定都得唱言「善來」,以表示歡迎。
對於俗人前來欲隨佛出家者,根據此人的願力和已熟的根器,世尊往往會以神力,只唱說一句「善來比丘」,此人立時頭髮自落,袈裟披身,頓成沙門,頓證四果,為阿羅漢。例如《增一阿含經》卷十五等、《四分律》卷三十三等的三藏聖典之中,有不少與此類善來比丘相關的紀錄。
4.「四悉檀」:悉檀是梵文Siddhānta的音譯,意譯為「成」,以此四法成就眾生之佛道,名為四悉檀。《大智度論》卷一所介紹的四種悉檀是,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為人悉檀,三者對治悉檀,四者第一義悉檀。南嶽慧思禪師解釋,悉為普遍義,檀為施義,佛以此四法普施眾生,故名四悉檀;天台智者,亦隨南嶽的解釋,並將四悉檀用於解釋《法華經》文句,所謂四大釋例的第一因緣釋中。
悉檀,又有譯作悉曇、悉談,亦有意譯為「成就」。傳說悉曇章,本是梵天所製。另有一個梵字Siddhi音譯悉地,也有成就之義,並於密部的《大日經疏》卷十二有云:「悉地是真言妙果,為此果故而修因行,故此中成就者,是作業成就。」因此可知,悉檀一詞,也通用於顯密諸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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