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教的六即及其修證
原文
亦於當教,自論六即。
語譯
以上說明通教的範圍及其層次地位,現在亦須就通教本身,申論六即菩提。
(一)通教的理即
原文
理即者,無生也。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旭師自註云〕此四句推檢,通別圓三教,皆用作下手工夫。但先解不但中者,即成圓教初門;先聞但中理者,即成別教初門;未聞中道體者,止成通教法門。
解苦無苦而有真諦,苦尚即真,況集滅道。
語譯
所謂通教的理即菩提,即是無生之義。例如《中觀論》卷一〈觀因緣品〉的偈頌所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若以此四句偈來推論檢點,對於通、別、圓的三教,皆可用作下手觀行的工夫。不過,若先理解即空即假即中之不但中者,便成圓教之初門。若先聽聞空假之外有不二但中理者,即可成為別教之初門;若根本未聞中道體者,只能成就通教法門。
由於理解四諦中的苦諦即是無苦,便有真諦,苦諦尚且即是真諦,更何況其餘的集、滅、道三諦,豈不全是真諦了。
註釋
1.「無生」:即是無生四諦,此於前面註「無生四諦」條下,已有詮釋,且在旭師的《釋義》第十九條中,亦已引用了《中觀論.觀因緣品》四句偈子的內容,不是自生、不是他生、不是自他共生、不是無因生。此處則正式將該偈的原文,照錄出來。
2.「諸法不自生」四句:如上所說,這四句偈頌出於龍樹的《中觀論》,若僅此四句,尚不能充分表達無生之意,此四句偈的主旨在於運用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來說明諸法皆依因緣起滅,無自性、無他性、無自他共性,至於無因,是破斥執第一因為神我的常見外道。所以進一步更說四句:「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諸法是從緣起生,即非無因而生;諸法是互為因緣,故無第一因的自性;諸法雖從緣起生,自性亦不在於緣中。印順法師的《中觀論頌講記》對此第一偈的理解是,從自、他、共、無因的四門中,求生不可得,就知道「一切自性有」的觀點,是「不生」的。可知此偈目的是在破自性有的常見外道。
天台家則以此偈中的「無生」一詞,用來詮釋《大涅槃經.聖行品》所說四種四諦中的「無生四諦」,是可以通的,但不一定是龍樹的原意。因為《涅槃經》是屬於如來藏系思想,《中論》是中觀系思想。不過天台學派既可引《中論.觀四諦品》偈的因緣生法是空、是假名的中道,解為即空、即假、即中的三諦觀,當然也可以引用〈觀因緣品〉的偈頌來詮釋表達《涅槃經》的無生四諦義。
對此《中論》的四句偈頌,旭師的《釋義》第二十五條,也有詳細的申論。他說,四句偈頌之中所說自、他、共、離的四性推檢,即通用於化法的四教,但就無生一詞而言,則僅在後三教。若就諸法一詞而言,於藏通二教,是指六凡;於別圓二教,是指十界。
藏教明六凡法界的諸法,是自種有故不從他生,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此四句出於《雜集論》)。則顯緣起正理,故不墮自、他、共、無因的四種執著。
通教明六凡諸法,如幻、如夢、如水中月、如空中花,非有似有,有即非有,不可說從自、他、共、離而生。且如妄情所計,三界有為生法,雖有萬品差異懸殊,簡略言之,「心境」二字,便收無不盡了。
先約「心」法推檢四性:若說自生者,等於說是從心生心,便應有二個心;又於心不對境之時,心亦應常生,而實不生,故非自生。若說從他生者,等於說是從境生心,便與我無涉;解脫的聖者也會對境,亦應生分別執著心了,事實不然。若說是自他共生者,那就要問:究係心和境的二者均有生性,才名共生?還是心和境二者均無生性,才名共生呢?又若說是無因生者,既不因心,又不因境,心境都尚無,如何能生心呢?然亦不應該從虛空中突然生出心識來,故決不是無因生的。總之,以上四種生相,從邏輯上都是說不通的。
次約「境」法推檢四性:若說是自生者,從境生境,應有二境;若真的如此,心不緣時,境亦應常現,而實不現。若說是從他生者,從心生境,境還是屬於心,何得名為境呢?猶如心念兔角,兔應生角,而兔實不生角。若說是從自他共生者,已如前項二心所破,二境亦不成立。若說無因生者,則亦應於日正當中之時,忽然見到明月在天了。
是以若心若境,具如夢幻,求其生性,了不可得,當體無生。此無生之理,乃為今古不變的常理。
別教明四聖六凡十界的諸法,亦是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則顯不思議緣起之正理。此皆以真如為迷悟依,藏識為持種依,以先知有真如及藏識,而用四性推檢,即入無生門,便是別教的工夫。
圓教亦明十界的諸法:諸法非法性所生,故非自生;非無明所生,故非他生;非法性與無明合生,故非共生;非離法性及無明而別有諸法,故非無因而生。隨一一法,體即法界,當體無生;無生而生,三千宛然,生即無生,三千無性;非生非無生,唯一實相。法住法位,世間相常。因緣即中,雙照空假。此是圓教的初無生門,一門一切門,即是圓妙無工夫之工夫了。
在此條《釋義》的別教明十界諸法的文字中,旭師依地論師的見解「真如為迷悟依」,又引《攝大乘論》的見解「藏識為持種依」,這是性相融合論的思想特色。《摩訶止觀》卷五上,亦引此文。又由於用無生四諦詮釋通教的常理,而理即菩提,便是無生的當體,所以對之著墨較多。
3.「解苦無苦而有真諦」:《釋義》第二十六條,對此亦有詮釋,他說三界的果報,即是名為苦諦的苦苦、行苦、壞苦三類苦果,若能解之,則諸苦如空花,並無苦的逼迫之相,唯是真空的法性而已。而真諦即虛妄的三界有漏苦果,猶如空處即在花處,並無二處。不過於此真諦而假立苦集滅道的四名,其實此四者即是真諦,真理不在事相之外,此乃是通教所詮之理。
(二)通教的名字即
原文
名字即者,幻化也,知一切法,當體全空,非滅故空,生死涅槃,同於夢境。
語譯
所謂通教的名字即菩提,便是「幻化」二字了。因解幻化,故知一切諸法,當體全空;此等諸法,非同三藏教的滅色心而後歸空,而是如《心經》所說的「色即是空」乃至受、想、行、識即空。是故得知,生死及涅槃,無非如同昨夜的夢境而已。
註釋
「幻化」的「一切法」:通教人已解一切諸法,皆是如幻如化,既從緣生,便是非有而有;既由緣滅,便是有即非有。此所謂一切法,若依通教菩薩的理即而言,是指三界內的六凡法界,一切色心、依正、因果有漏諸法,若依通教的名字即而言,亦可包羅於界內修成的出世間涅槃無漏法。
(三)通教的觀行即
原文
觀行即者,一乾慧地也。未有理水,故得此名。即三乘外凡位,與藏教五停、別相、總相念齊。
語譯
所謂通教的觀行即菩提者,即是通教的行位,屬於三乘共十地的第一乾慧地,以其尚在外凡之三賢位,尚未得到與煖法相似的真理之水,故得此乾慧之名。此位與前面三藏教的五停心、四念處的別相念及總相念位平齊。
註釋
「乾慧地」與「三乘共十地」:十地的行位,共有三類。
1.是《般若經》及《大智度論》卷七十五所說的,聲聞、緣覺、菩薩的三乘共十地,天台宗即以之為通教的地位。
2.是《華嚴經》及《仁王般若經》等,所說大乘菩薩的十地,天台宗即以之為別教及圓教之地位。
3.是《大乘同性經》卷下所明的聲聞、緣覺、菩薩、佛位的四乘各說十地。
此處的第一乾慧地,因其猶在外凡位,尚未得到與法性理水相應的智慧,故名乾慧,這是尚未能用法性理水滋潤的有漏智慧。
第二是性地,至此便入內凡位,即是藏教的四善根位,於此位中,伏見思二惑,得以朦朧望見法性之空理,故名為性地;於通教便是相似即位。
第三是八人地,此處的人與忍同義,故又名藏教見道位的八忍地,即是忍可印證欲界之四諦,謂之四法忍;忍可印證色界及無色界的四諦,謂之四類忍,以此八忍正斷三界之見惑,便是見道八忍七智的第十五心位;於通教便是分證即位七個層次中之初階。
第四是見地,為第十六心見道的道類智位,於藏教便入初果預流的須陀洹位,於此位上斷三界之見惑,得見上下八諦之理,故名為見地;於通教則係分證即七位中的第二階。
第五是薄地,為欲界思惑九品中斷前六品之位,於藏教便是二果斯陀含的一來位,因於欲界九品思惑中僅餘後三品了,故名之為(煩惱已)薄地;於通教則為分證即七位中的第三階。
第六是離欲地,為斷盡欲界九品思惑的不還位,於藏教是三果阿那含位;於通教則是分證即七位中的第四階。
第七是已辦地,為斷盡三界見思二惑的無學位,於藏教是第四阿羅漢果位;於通教則是分證即七位中的第五階。
第八是支佛地,此是二乘聖者中的緣覺位,不僅斷盡三界見思二惑,也侵除二惑之習氣,入於空觀。侵除不等於斷除,斷除要待至佛地,緣覺位侵除習氣,猶如燒炭成灰,佛果位斷盡習氣,則如復吹其灰令之散盡無餘;此在通教則為分證即七位中的第六階。
第九是菩薩地,是菩薩於三阿僧祇劫,修行六度萬行,直至圓滿之位;於通教則為分證即七位中的第七最高一階了。
第十是佛地,是為菩薩的最後身,斷除一切殘餘的見思習氣,於七寶樹下,以天衣為座,成佛乃至入滅之位;比起藏教的佛,是在木菩提樹下,以草為座,殊勝一層,所以是通教的究竟即佛位。
通教的三乘共十地圖,請見附圖七(第三三六頁)。
(四)通教的相似即
原文
相似即者,二性地也,相似得法性理水,伏見思惑,即三乘內凡位,與藏教四加行齊。
〔旭師自註云〕:藏通指真諦為法性,與別圓不同。
語譯
所謂通教的相似即菩提,便是三乘共十地中的第二性地,因於此位,相似得到法性的理水,而伏見思二惑,故已進入三乘的內凡位,若與三藏教的行位相望,則跟四加行位、或名四善根位平齊。
〔旭師自註云〕:藏通二教是以真諦為法性,與別圓二教之以中諦為法性不同。
註釋
1.「法性理水」:由於藏通二教,將真諦稱為法性,乃與別圓二教不同。此處所云相似得法性理水,便是相似見法性之理,尚未斷惑,故猶未能真得法性理水的滋潤。
(五)通教的分證即
原文
分證即者,從八人地至菩薩地,有七位也。三八人地者,入無間三昧,八忍具足,智少一分。四見地者,八智具足,頓斷三界見惑,發真無漏,見真諦理,即三乘見道位,與藏須陀洹齊。五薄地者,三乘斷欲界六品思惑,煩惱漸薄,與藏斯陀含齊。六離欲地者,三乘斷欲界思惑盡,與藏阿那含齊。七已辦地者,三乘斷三界正使盡,如燒木成炭,與藏阿羅漢齊,聲聞乘人止此。八支佛地者,中乘根利,兼侵習氣,如燒木成灰,與藏辟支佛齊。九菩薩地者,大乘根性,最勝最利,斷盡正使,與二乘同,不住涅槃,扶習潤生,道觀雙流,遊戲神通,成熟眾生,淨佛國土。此與藏教菩薩不同,藏教為化二乘,假說菩薩,伏惑不斷,正被此教所破,豈有毒器堪貯醍醐?
語譯
所謂通教的分證即菩提,便是從三乘共十地的第三位八人地至菩薩地,總計七個位次,均屬通教分證即的階段:
1.在第三八人地中,入第十五心的無間三昧,十六心的八忍八智之中,已具八忍七智,僅少一分,於無間道的剎那之間,便至第十六心的見道位。
2.在第四見地中,八忍八智的十六心全部具足,頓斷三界的見惑,發起真的無漏智慧,見真諦之理。比較相似即中的「相似得法性理水」,此處應是真得法性理水。即是通教三乘人的見道位,與藏教初果須陀洹位齊。
3.在第五薄地中,通教三乘人,斷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煩惱漸薄,故名薄地,此與藏教二果斯陀含位齊。
4.在第六離欲地中,三乘人斷盡欲界九品思惑,此與藏教的三果阿那含位齊。
5.在第七已辦地中,三乘人斷盡三界八十八個見惑、八十一品思惑的正使,猶如燒木成炭,餘習尚在,此與藏教的四果阿羅漢位齊;聲聞乘人,至此已到最高位置。
6.在第八辟支佛地中,比之聲聞是三乘的初乘鈍根,此乃是三乘的中乘利根之人,除了已斷盡三界正使,也兼侵除習氣,猶如燒木成灰,此與藏教的辟支佛位齊。
7.在第九菩薩地中,是三乘中的大乘根性,故以三乘而言,菩薩乘的眾生,乃是最優勝、最敏利了;亦與二乘相同,斷盡三界見思二惑的正使。至於異於二乘之處者,乃是他們不住二乘的涅槃,扶習潤生,化道與空觀,帶空出假,雙流並行,遊戲神通,成熟眾生,莊嚴佛國淨土。此與藏教所說的菩薩,並不相同;依《法華經》說,藏教的菩薩是指世尊未成佛前的身分,雖是久遠之前早已成佛,為化二乘,跡示菩薩,故云「假說菩薩,伏惑不斷」,不是真的說通教大乘伏惑不斷。因為通教大乘,地地皆斷三界見思二惑,雖皆與二乘人的果位相望相齊,而諸大乘菩薩,在三阿僧祇劫中,勤修六度萬行,如果真的是「伏惑不斷」,豈不是像在有毒的容器之中貯存醍醐,使得最上品的飲料,也都含毒性了?
註釋
1.「八人地至菩薩地」:在此三乘共十地之中的七個行位,斷惑證真的次第,與三乘果位的相望相齊,尤其是所謂正使的品級,以及習氣的等別,請與前面「藏教的分證即」(第一五七頁)和此後「別圓二教的分證即」(第二四三、二七九頁)項下各條註釋,對比著閱讀,就可一目瞭然於天台學中四教互攝的關係位置了。至於三乘共十地,則請回顧參閱「通教的觀行即」(第二○二頁)下的註釋。
2.「扶習潤生」:這是天台學派顯示三乘通教共十地中第九地菩薩所修之相。通教菩薩至第七已辦地,已斷盡見思二惑,理應出離三界,不再於三界受生,然以菩薩立弘誓願,生於三界救度眾生,為了成就眾生,必須扶習潤生。至於藏教之菩薩,尚未斷盡見思惑,故仍有生於三界之因;別圓二教的菩薩,已證得中道法身,以中道法身為應化之本,隨眾生機緣而起應化身,示現於三界。故於化法四教之中,唯有三乘通教共十地中的第九菩薩地之菩薩,才須以誓願力扶習潤生,故又名為「誓扶習生」,文出《大品般若》。17
可知通教的菩薩,不是真的有惑未斷,而是「假說」,而是「扶習」,所以《大智度論》卷二十七有云:「聲聞法中,佛以方便力,故現受人法,有生老病寒熱飢渴等。無人生而無煩惱者,是故佛亦應隨人法有煩惱,於樹王下,外先破魔軍,內滅結使賊,破外內賊故,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人皆信受,是人能為是事,我等亦當學習是事。」這是佛以方便力,示現人法有煩惱的最後身菩薩,但其實際,決不是如此,因此《大智度論》同卷便說:「聲聞人言,菩薩不斷結使,乃至坐道場然後斷,是為大錯!」這是破斥聲聞人說三大阿僧祇劫修行六度萬行的菩薩,未斷見思二惑,直到六年苦行,在菩提樹下成道之時,才斷盡煩惱結使,絕對是大錯誤。
「扶習潤生」之說,是天台學派的見解,但也有《大品般若》及《大智度論》為其背景。此於天台的許多著作例如《法華玄義》卷四下、《維摩經玄疏》卷三、《四教義》卷八、《八教大意》、《四教儀》等均有論列。旭師的《釋義》第二十七條,也有詮釋云:別教及圓教,證中道之理,故以中道的法身為應化之本身,譬如月映萬川,不須假借惑業,即可於三界受生。依藏教說,惑是實有的,所以菩薩不可斷惑,若惑已斷,便不能於三阿僧祇劫,來此三界受生而行菩薩道了。依通教說,因為惑是幻有,所以菩薩體悟是幻而斷正使,正使既斷,便可入於涅槃,但由於本發弘誓願力,所以不取涅槃,乃以神通力,扶起三界的思惑餘習,資於故業種子(唯識的種子識)而得受生。此所謂思惑餘習,非貪似貪、非慢似慢、非癡似癡的現象。
3.「遊戲神通」:見於《大智度論》卷三十八、九十四以及《維摩經嘉祥疏》等,是指大乘菩薩自在度化眾生的無量方便行,以化眾生做為自娛,稱為遊戲;外道及二乘人,亦可能有神通,唯皆非無礙自在,也不是以度化來自娛,所以不得稱為遊戲神通。
4.「淨佛國土」:六度萬行,皆是菩薩道,皆是菩薩成佛時的因行,成佛之時一切眾生來生其國,所以菩薩行便是莊嚴此一菩薩未來成佛時的佛國淨土。
(六)通教的究竟即
原文
究竟即者,第十佛地也。機緣若熟,以一念相應慧,斷餘殘習,坐七寶菩提樹下,以天衣為座,現帶劣勝應身。
〔旭師自註云〕:分段生身故劣,如須彌山故勝。
為三乘根性,轉無生四諦法輪,緣盡入滅。正習俱除,如劫火所燒,炭灰俱盡。與藏教佛果齊。
語譯
所謂通教的究竟即菩提,便是三乘共十地的最高第十位的佛地。若遇受度的眾生,機緣成熟時,菩薩便在七寶所成的菩提樹下,以天衣為座,一念相應慧,與無生四諦之理相應,斷盡一切煩惱正使及其殘餘的微細習氣,現帶劣勝應身的如來身相。
〔旭師自註云〕:因為是分段生死的身相,所以是劣,又因為身大如須彌山,所以是勝。
為三乘根性的眾生,轉無生四諦法輪,直至一生的化緣事盡,便入涅槃。由其正使及餘習一起斷盡,此猶如於劫盡之時,劫火焚燒,木盡、炭盡、灰亦全盡。此與藏教的佛果位齊,故名三乘共十地。
註釋
聖嚴識:此所異於藏教者,藏教唯局聲聞及緣覺之二乘,通教則向下通於藏教的二乘,向上亦通於別圓的大乘,所以通教稱為三乘共十地,又由於通教菩薩,扶習潤生,遊戲神通,則為藏教之所不及。
1.「帶劣勝應身」、「七寶菩提樹」、「天衣」:天台學派的化法四教,各有不同的佛身相好,也有四等不同的菩提樹及金剛座。
(1)藏教的佛是「劣應身」,如釋迦丈六身,彌勒十六丈等,在木樹下的生草座上成佛。
(2)通教的佛,名為「帶劣勝應身」,以其仍以分段生死身,應化救度界內眾生,故名為劣,此身高大如須彌山,故名為勝,在七寶樹下的天衣座上成佛。
(3)別教的佛,名為「圓滿報身」,身量等同塵剎數世界之廣大,相好等同剎土微塵數之眾多,在蓮華藏世界的七寶樹下、大寶華王座上成佛。
(4)圓教的佛,名為「清淨法身」,一一相好,均能等同一真法界,居上上品常寂光淨土,登涅槃山頂,以虛空為座。
此可將化法四教的四種究竟即菩提之內容,前後對比著看。亦請參閱本書「圓教的究竟即」項下的註2 「三身」條(第二八三頁),另有詳釋。
依據靜修的《教觀綱宗科釋》,對此段文義的解釋說:「菩薩成佛時,諸天龍等,各以妙衣敷座。欲界天衣,從樹邊生,無縷、無織、譬如薄冰,光耀明淨,有種種色;色界天衣,純金色光明。」又說:「樹是木樹,座仍生草,但機感不同,見為七寶及天衣也。」
2.「劫火所燒」:依據大小乘諸經論中所說的世間相,在時間的過程中,稱為劫波(kalpa),以二十小劫為一中劫;以成住壞空的四個中劫,稱為一個大劫;當壞劫來臨時,共有三災,便是當火災起時,一直燒到色界初禪天,水災起時,一直淹到二禪天,當風災起時,一直吹到三禪天。請參閱《長阿含經》卷二十一的《世記經.三災品》及《起世因本經》卷九〈住世品〉第十一等的三大災,〈劫住品〉第十則有刀杖、饑饉、疾疫等三小災。三界六道表請見附圖八(第三三八、三三九頁)。
(七)通教的修證果位
原文
此教亦具三乘根性,同以滅諦為初門。然鈍根二乘,但見於空,不見不空,仍與三藏同歸灰斷,故名通前;利根三乘,不但見空,兼見不空,不空即是中道,則被別圓來接,故名通後。
中道又分為二:一者但中,唯有理性,不具諸法,見但中者,接入別教。二者圓中,此理圓妙,具一切法,見圓中者,接入圓教。就此被接,又約三位:一者上根,八人、見地被接;二者中根,薄地、離欲地被接;三者下根,已辦地、支佛地被接。就此三位被接,又各有按位、勝進二義:若按位接,或同別十向,或同圓十信;若勝進接,或登別初地,或登圓初住;既被接已,實是別圓二教菩薩,於當教中,仍存第九菩薩地名,至機緣熟,示現成佛,乃是別地圓住,來示世間最高大身,非由通教教道得成佛也。通教尚無實成佛義,況藏教哉?藏教佛果,亦皆別地、圓住所現劣應身耳。
語譯
此通教亦具有三乘根性的三類人,也都同以四聖諦的滅諦為觀行的初門。不過鈍根的二乘,但見於緣生性空,尚未見到空即不空,故仍與三藏教同歸於灰身滅智的果位,所以名為通前的通教。
至於利根的三乘,不但見到緣生性空,也能見到空即不空,此所謂不空,便是中道,因而能被別教及圓教來接入,所以名為通後的通教。
所謂中道,又分兩種:1.但中,唯有理性之體,不具諸法之相;若見但中者,便被接入別教。2.圓中,此理圓融,故亦具一切諸法之相;若見圓中者,便被接入圓教。
就此被接而言,又分三種位次:1.若是利根中的上根之人,於三乘共十地的第三八人地及第四見地中被接。2.若是利根中的中根之人,於第五薄地及第六離欲地中被接。3.若是利根中的下根之人,於第七已辦地及第八支佛地中被接。
就此三種被接的位次,又各有按位及勝進的二義:1.若是按位接,有兩種可能,其位次或有同於別教的十迴向位,或有同於圓教的十信位。2.若是勝進接,也有兩種可能,其位次或有登於別教的初地位,或有登於圓教的初住位。
既然已經被別圓二教所接,實即是別圓二教的菩薩,不過於通教三乘共十地的當教之中,仍存有其第九菩薩地之名稱。直至機緣成熟,便示現成佛。那是以別教的初地菩薩以及圓教的初住菩薩身分,來示現世間的最高大身,並不是以通教的地位來示現成佛的。
因此可知,通教菩薩尚無實際成佛之義,何況藏教菩薩豈有真實成佛之義呢?所以,藏通二教的佛果,不是真實圓滿的報身佛及法身佛,那都只是修到別教的初地菩薩及圓教的初住菩薩,所示現的劣應身佛而已。
註釋
1.「通前」與「通後」:請參考通教章(第一八五頁)。
2.「被接」:是被接入之意,乃天台學派的專用名詞,是對化法四教中的通別二教之利根人,各有被其後的別圓二教所接入之意。因此而有三種被接:(1)是別接通,又名別入通,是指通教的利根人,若見但中之理,即被別教接入。(2)是圓接通,是指通教的利根人,若見不但中之理,即被圓教接入。(3)是圓接別,又名圓入別,是指別教的利根人,若見不但中之理,即被接入圓教。由於藏教皆屬鈍根人,但見俗真二諦,不見不空的中道,故不被接入別圓二教。
《摩訶止觀》卷六下有云:「佛滿字(大乘教)門,通通、通別,鈍根止能通通,不能通別,故此(通)教得有別接之義。利者被接,更用中道;不被接者,不須(空假中的)第三(中)觀。」這是說,滿字門的大乘教,既通於通教,也通於別教,若係鈍根人,只能通於通教,不能通於別教。此通教中利根者,被接後再用中道觀;如果不被別教接入的鈍根人,就無須用到中道觀了。
有關別入通、圓入通、圓入別的三種被接,請參閱《法華玄義》卷二下。
通教三乘共十地的人,從何地開始被別圓二教接入?天台家中也有不同的看法。依高麗諦觀的《四教儀》說:「若上根,三地、四地被接,中根之人,五地、六地,下根之人,七地、八地。所接之教,真似不同,若似位被接,別十迴向、圓十信位;若真位受接,別初地、圓初住。」旭師的《教觀綱宗》所說,全同於此。唯於天台六祖荊溪湛然的《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四則云:「始從四地,終至九地,咸受接名。三根不同,故位不等。四地為上,六七為中,八九為下。」他未取第三的八人地,亦漏列第五薄地。諦觀是高麗人,於唐末五代吳越王時來華,留下了他的不朽之著《四教儀》,他的時代晚於湛然(七一一―七八二年)約一百多年,做為台宗傳燈錄的《佛祖統紀》卷十,於淨光旁出世家的諦觀法師條下,對他也有評述說:「此書(《四教儀》)即荊溪《八教大意》(實係章安撰),觀師略加修治,易以今名,沒前人之功,深所不可。」於此可知,諦觀與湛然的天台思想,的確是略有出入的。
(八)通教的十法成乘
原文
十法成乘者,一明觀境,六道陰入,能觀所觀,皆如幻化。二明發心,二乘緣真自行,菩薩體幻兼人,與樂拔苦,譬於鏡像。三安心如空之止觀。四以幻化慧,破幻化見思。五雖知苦、集、流轉、六蔽等,皆如幻化,亦以幻化道滅,還滅六度等通之。六以不可得心,修三十七道品。七體三藏法,無常苦空,如幻而治,八識乾慧等如幻次位,而不謬濫。九安忍乾慧位,內外諸障,而入性地。十不著性地相似法愛,而入八人見地證真。利鈍分別如前說。
語譯
聖嚴識:十乘觀法,名目雖同於三藏教,內容則完全不同,此可對比著讀。
通教的十法成乘者:
1.明所觀的境界,是六道眾生的五陰及十二入,結果,能觀之心及所觀之境,皆是如幻如化。
2.明真正發心,通教三乘中的二乘人,緣無生四諦的真諦而修行;菩薩乘人,體達諸法如幻如化,亦兼教人體法如幻,乃是與眾生樂、拔眾生苦。又知一切諸法,譬如鏡中之像,非有而有,即有非有。
3.善巧安心於如空的止觀,通教是用如空如幻之止觀,對治如空如幻之昏散,生如空幻的智慧,破如空幻的煩惱。
4.以幻化的智慧,破幻化的見思二惑。
5.雖然知道,苦集二諦的生死流轉,以及見於《大智度論》卷三十三的慳貪、破戒、瞋恚、懈怠、散亂、愚癡等六蔽,都是如幻如化。但亦以幻化的道滅二諦,促成生死的還滅;並用如幻如化的六度等法門,來打通如幻如化的六蔽心。
6.以如幻如化的能修之不可得心,來修如幻如化的三十七道品,能修所修雖皆是空,仍須精進修行道品,否則便墮於大邪見中,必入於惡道。
7.體認三藏教法的無常、苦、空,也是如幻的,就用如幻的智慧,來對治三藏教的執著諸法定是無常、苦、空。助其開通三解脫門。
8.識知三乘共十地的乾慧地等次第果位,也是如幻而又不會謬誤,不會以凡濫聖。
9.能安忍於內外諸種障緣,便可從第一乾慧地進入第二性地。
10.不著相似法愛,這是由於性地也還是相似即位,於此不應生愛著心,方能入第三八人地之後,才得第四見道地,是分證即位,得證真諦。至於鈍根二乘及利根三乘,被接與不被接,已如前節中所明,利人節節得入,鈍者具十法方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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