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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七輯 經典釋義類|07-13 佛陀遺教|《四十二章經》講記|貳、釋經文|第二十八章

聖嚴法師

第二十八章

佛言:人為道去情欲,當如草見火,火來已卻。道人見愛欲,必當遠之。

這章以草與火的關係,形容情欲可畏。很多人說乾草碰到烈火,很可怕,情欲就是如此。所以修道人當要遠離男女的愛欲,正如乾草當避火的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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