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
從佛法的觀點來看,一個人會花錢去得到官職,是因為人性當中有一種潛在的虛榮心和貪心。
一個人因為無能,就希望人家知道他有能力;因為無勢,就企求更大的勢力;因為沒有憑藉,就要追求安全的保障,這都是為了保護自己。
人類最大的弱點在於沒有用智慧面對現實,因此追求外在的假相,舉凡虛名、虛利、虛榮、虛位……通通追求。只要有利可圖、有名可沾、有勢可仗、有權可爭、有位可占,他們一定不遺餘力去爭取。當他們實力不夠、德望不足,用正常手法得不到時,就使出歪手段,因此,賄選的現象就出現了。
過去的朝代也曾有買官的記載,但是,大多只是徒具虛名的官,並沒有實權;不過也有朝代是真正賣官鬻爵,只要有錢就可以買官做。這是朝廷為了要錢,便以此制度滿足人的虛榮及權勢欲。
可是,賄選的問題比買官做更嚴重,賄選會產生許多其他的連帶問題。例如:第一,他不是因為有實力而得到那個位子,能不能恰如其分地扮演好那個位子的角色,是一大問題。第二,他拿錢投資或舉債來賄選,等到有了名勢權位,他很可能要把當初拿出來行賄的錢,雙倍、甚至於十倍地拿回去。
對被賄選者也造成很大的損失,表面上,他是拿到錢了,不要說不拿白不拿,當你拿到賄賂款的同時,也等於失去了自己的良心,因為,人的心裡會想「拿人錢財,與人消災」,而且,總是拿了人家的,即使不為他說好話,至少也不該說壞話。
如此一來,惡勢力抬頭,黑暗面擴散,受損的又是受賄者自己。
賄選本身,行賄者為了虛名,受賄者為了浮利;前者精神上沒有安全感,後者也沒有得到什麼實質利益。這麼一來,惡因惡果相互循環。
以個人來講,行賄者及受賄者兩造自己就是在承擔著惡因惡果的循環。以整個社會來說,也愈來愈黑暗、愈來愈恐怖、愈來愈沒安全感。站在佛教的立場來看,不必等待神、佛、地獄來懲處他們,事實上,他們的心理及人格已經深受汙染,而且愈陷愈深。
以佛法的觀點來說,這是人性的弱點,應該以教育、道德和宗教的觀念來糾正他們,讓他們真正面對現實,不要讓他們繼續行賄、受賄。
賄選者也有值得同情之處,一人行賄便會帶動許多人行賄,為了發展自己的政治抱負,便不得不以更多的金錢來收買選票。如果人人拒絕接受賄賂,行賄的歪風便會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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