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外遇
在印度的《摩奴法典》(Manou)中,關於女人的婚姻觀曾有這樣的記載:當丈夫出遠門,過了很久都沒有訊息,太太可以改嫁。她嫁人之後,丈夫又回來了,如果她能回到丈夫身邊,那很好;如果不能,那只好請丈夫原諒,女人並沒有犯罪。
中國古代要求女人守貞節,比古印度的記載還要嚴格。古時候的女人,婚前若有了男女茍且行為,她就不是貞女;結婚後,萬一丈夫死了,她若再嫁,也會被指為不能守節。對女人而言,這好像一副是手銬、一副是腳鍊;貞節之名聽起來很美,但都是束縛。
我們也不要責怪古人,因為一個家庭的穩定,需要有個賢內助。丈夫若在外頭亂來,還不至於動搖到家庭的根本;主內政的是太太及母親,母親和孩子關係密切,丈夫只要不把外面的野女人帶回家,那這個家尚不致有大問題。即使丈夫帶另一個女人回家,一個大太太、一個二太太,若能彼此以姊妹相稱,相安無事,也不會對家庭造成威脅。
在過去的社會,如果太太在家有了野男人,那就不得了。野女人可能會來騷擾家庭;野男人則更嚴重,一旦讓野男人進了家門,丈夫便有危險了,回家去隨時會有殺身之禍,就如同強盜住進了你的家一樣,你就投降吧。
古人要求女人守貞節是為家庭和樂、安定,女人站在女性主義的立場,雖然覺得不太公平,而且吃一點虧,可是不會產生什麼大問題。因為女人對性的要求,心理層面超過生理層面,女人不像男人,男人的生理欲望比較強。所以,要求女人為了家庭的安全而放棄外遇的活動,是比較容易的事。
現代的社會不一樣了,男人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女人在工作場合也會遇到長官、同事、客戶……種種男人。如果男人在家裡不負責,在外邊亂來,也不給太太適當的關懷,那這個家庭的女人和男人一樣,也可能會發生外遇。不一定是女人勾引男人,但是和別的男人相處久了,加上丈夫疏忽了太太,女的一方面覺得不公平,想要報復,一方面也是為了填補心靈的空虛,外遇就發生了。
現在女人的外遇和男人一樣,被認為是「不正常的正常現象」。甚至有人以為,男人有外遇,女人也有外遇,就變成是公平的、正常的。這好像已是值得同情、原諒的事了。
但是,我不能茍同這種事。
因為,今日的女人若跟男人比較,還是家裡更重要的主角。雖然女人在外面也有不少是白領階級,一樣賺錢養家,對家庭的貢獻和男人相同。可是,在對於子女及家庭的情感上,她和男人並不相同。
女人就是女人,她對孩子的愛和父親不同,對家庭的歸屬感和男人不同。不負責的男人可以丟了這個家,但在太太心目中,丈夫和孩子就是她的家。和丈夫、孩子一起生活的感覺就是她的依靠、她的歸屬,也是她的安全感所在,好像有一個窩就是她的避風港。
男人的心多半是向外的,女人的心多半是向內的,男女先天性向不同。人間之所以還能維持文明的發展,也沒有因為戰爭而全部死亡,就是因為女人喜歡家,對家有歸屬感。
所以,我奉勸女人不要為了報復男人而找外遇。即使有人引誘妳,也應該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家庭安全保障,為了兒女人格的正常發展,拒絕外遇。
假如母親和父親一樣有外遇,他們的兒女可能有樣學樣,尚未成年就已經和異性同居了。因為子女為了報復父母,當父母有外遇,對孩子的關懷就會少很多。所以,有小孩的女人,自己絕不要有外遇。
即使尚未生小孩,女人和男人還是不同。一個男人有過幾個女人,男人還是男人;一個女人背著丈夫另有幾個男朋友,人家對妳指指點點不說,外面的野男人也不會認同妳,對妳這麼一個女人,他會付出真感情嗎?妳所得到的,實在要比失去的少得多了。
由此可知,男人固然不該有外遇,女人則更不必為了爭取男女平等的理由,而主張可以有外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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