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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全集》第八輯 生活佛法類|08-02 叮嚀|紅包文化

聖嚴法師

紅包文化

紅包文化原本是人際關係的潤滑劑,在東西方文化中都有這種風氣。

以東方文明國家的日本為例,如果家屬親友之中,有人畢業、陞官、生子等等,必定會送一份禮物。歐美國家也有送禮的習俗,或是送一張面額不大的支票,用信封包起來,表示慰問、感謝、祝福、關懷。

送現金或支票是因為不知道要買什麼東西送給對方才好,買了如果不合用反而形成浪費,乾脆送個小現金袋反而比較實際。

送小禮物或小現金包,都不是什麼壞事,若是變成打秋風、拿回扣、行賄賂、繳陋規費,就很糟糕了。兩者之間並不相同,如何認定,倒是一門大學問了。

以佣金制度來講,世界上各行各業都有這種規矩。在商場上,中間商把不認識的雙方介紹認識,使雙方可以達成交易,合作生意,中間商向雙方或其中一方拿一些正當的佣金,這是被允許、被認定,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

中國古代衙門都有不成文的陋規,人民請求辦事必須給錢。這個部門要錢、那個部門要錢,每一部門都要錢,這就是陋規。吏治中不應該有陋規。但若收取正常的服務費,也被今日的文明社會所接受。

若把陋規轉換成明文規定的服務費用,例如,我們現在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或到法院辦公證,也都要繳費,這不是紅包,就不會形成管理上的困擾。

有些行業,收取不成文規定的費用,那就不是很好。例如,旅館、餐廳,老闆給服務生的薪水很少,服務生要靠客人給的小費維持生活,這麼一來,客人給的小費多一點,他們的服務態度就好一點;客人給的小費少一點,他們的服務態度就會差一點。在美國、香港都有這種風氣。

這種風氣也要改,應該是老闆給服務生足夠維持生活的薪水,把服務生的薪水算在成本中,就不致發生服務品質參差不一的情形了。

站在佛教徒的立場,紅包應該是象徵性的,代表著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勉勵、彼此關懷,也沒什麼不好。問題是在紅包的大小,如何拿捏得恰到好處,這倒是一項值得注意的學問。

西方人送禮,普通是送小禮物,有特殊的關係或者特殊的情況,也送大禮物、大紅包,但那是送禮者的高興,不是行賄,也不望回禮。一般人送禮的目的,只是當作人與人之間的潤滑劑,所以,根本沒必要送大紅包。

在臺灣的情況卻有些變質,由於有些人要達成某種目的,就送個大紅包,紅包愈大,達成目的的可能性愈高。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軟」。這麼一來,就有賄賂的事情發生了。

最近爆發臺大醫院的醫生收紅包的新聞,其實這種情形存在已經很久了。在我們信徒之中,也曾有好多人遇到過這種情形,特別是外科醫生,如果不給他紅包,不會很快替你開刀;即使開了刀,也不保證一定開得很好。但是,我就沒聽說榮民總醫院的醫師有這種風氣,原因可能是榮總的年齡尚輕。

臺大醫院太老了,紅包陋規已經存在很久,尤其是幾位名醫,名氣愈大的,要求的紅包也愈大,名氣小一點的,紅包就可以送小一點。這種不成文的規定,很多人早就知道了。

所以,在好幾年前,臺大醫院就以「房子大、架子大、伸手大」而聞名,現在輿論界期待他們改革的聲浪很大,相信臺大醫院會有所整頓的。

生病的人總是希望快點把病治好,多花一點錢,少受一些苦。因此,即使臺灣大學的教授去臺大醫院看病開刀,照樣要遵守特殊的紅包文化,乃至法官、警官、各級行政官,為了消災,大家也一樣送紅包。有些送不起大紅包的人,可能就得不到較好的醫療機會了。

趁人之危的大紅包文化,必須經常性地清理改革,否則,過了一段時間,還是會舊病復發。

至於小紅包的禮尚往來,倒是無傷大雅,反而是人情味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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