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與較量大不同
一般人所了解的競爭,就是要把別人擁有而自己沒有的東西搶奪過來,讓它變成自己的,但這是「動物性的競爭」。人類的競爭應該是:如果自己沒有,就要另外想合理的辦法擁有,而不是去搶奪別人的努力成果;非但如此,還要設法讓大家都能享有,甚至擁有更好的東西。這是一種積極的菩薩精神,優於一般所謂的「競爭」心態,可以稱為「良性競爭」,是一種合理、公開、公平的競爭。競爭的目的,不是為了要讓自己成功而打倒他人,而是他人做得不夠好的地方,自己要做得更好,還要比他人做更多的貢獻。
佛法並不反對良性競爭,但是佛教徒的人生態度,常被人誤解是消極的,就連一些佛教徒本身也有這種錯誤的觀念。有位母親因為兒子很懶惰,不喜歡讀書求上進,天天打電動玩具,就責罵他說:「你真是沒出息,像你這麼懶散,我要把你送去寺裡當和尚!」她的兒子聽了之後,還真的跑到我們寺裡來,他以為當了和尚就可以整天無所事事,並認為不想讀書、不想做事,只想玩耍的人,最適合做和尚了。
其實,像我這樣的和尚是忙得不得了,從小到現在每天都在忙,我不是忙著搶別人的錢、搶別人的名位,非但不搶,我還要使他人變得有錢、有名、有地位,也要使人們更有學問,能夠得到幸福。這不是為自己爭取,而是為大家奉獻,但同樣都需要努力、需要付出代價。
最初,我並沒有想到要出名,也沒想到要在大眾媒體上說法廣為人知,但是因為努力的結果,地位自然來到,名氣自然出現,許多利益也隨之而來。但我不會獨占利益,會再把它分享出去,就像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利益不是我一個人私有,而是變成大家的,這才是競爭的真義。
在許多佛經中,例如《法華經》、《地藏經》、《金剛經》裡,都曾出現過「較量」的觀念。較量的意思就是:做這件事比那件事好、這個功德比那個功德大、這樣的身分比那樣的身分更好。推究起來,這就是競爭,但不是與他人爭戰,而是自己與自己競爭。這樣做不是為了凸顯自己,也不需要和他人打得頭破血流,而是一種力量的發揮;這種競爭不僅使社會大眾得到利益,同時也是一種自我的陶冶與訓練,可以幫助自己成長得更快速、更健康、也更健全。
在佛教裡,這種與自我的競爭稱為「精進」,是永遠努力不懈怠,要以自己的力量來生產、製造,以取得更多對他人有益的資源。所以,不要誤會競爭就是自私的,也不要誤解競爭就是搶奪、鬥爭、詐騙,否則,非但對自己無益,對他人來講也有傷慈悲,我們應該要做良性的競爭,為爭取大眾的福祉而精進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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