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和同解
六和敬中所提出的「見和同解」,就是讓團體的成員見解有共同的交集,並能達成良性溝通。「見」就是意見,也就是所謂的見解或知見。「見和」指的是群體有共同立場的見解,彼此有共同的方向和原則。例如夫妻兩人共同的原則是要維護家庭的和諧幸福,共同的立場就是締造出共同的命運,一如我們常說的「同命鴛鴦」,夫妻兩人終身都朝著共同的方向,走相同的一條路。
做為一個人,一定要有做人的標準及立場,所作所為要與這些標準和立場一致,例如,身為員工,如果立場和公司的方向相衝突,那麼就不會被這個團體所接受;又例如,一個父親的所言所行或是見解如果和其他家庭成員互相矛盾,所有家人的安全、福利,也因為他受到損失或傷害時,那麼不管是太太、孩子或是父母、兄弟,都會覺得他不可理喻。所以,一旦違背了整體原則,所作所為是不會被大家認同的。
不過,共同點雖是相合、相同的,但在此一原則下,每個人仍然可以自由發揮、不受限制,否則大家的意見完全一致,變成一言堂,這樣也不對。見和同解並不等於是一言堂,大家可以各自表述,剛開始時雞同鴨講也沒有關係,雖然因為誤會而產生一些爭論,但是真理愈辯愈明,誤會也有機會化解,到最後還是可以找到交集。只要是為了同一個目的、同一個方向,在同一個基礎上爭論,都沒有問題,這就是「見和同解」。
也就是說,這個意見是為了大眾的利益,是代表大眾的,由大眾來共同判斷,而不是由個人的主觀意見來決定。釋迦牟尼佛說:「依法不依人。」不要因為是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或他人傳說是佛說的,就以為那句話絕對可信、非聽不可;只要合乎佛法的標準與基礎,就是佛法,不要因人立言或因人廢言。因人立言,那是個人崇拜,是一種迷信;因人廢言,則更是損失。所以,「依法不依人」就是一個準則。
此外,在一個團體裡難免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每一個人都覺得自己才是對的,這是正常的現象,因為大多數人的想法都很主觀,但是要多聽聽他人的意見,互相溝通,當雙方都把意見講出來,並找到交集點後,就會變成共同意見了。開會的目的在於溝通協調、達到共識,如果各自堅持己見,會議談不出結論,那就失去開會的功能與意義了。
見和同解,實際上就是達成共識,在共識的指導下往前走,期間如果偏離了,就再度溝通協調,修正方向。這是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的人必須遵守的條件,如果沒有這種修養,一定會常起爭執,吵鬧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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