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事者應具備的觀念
僧執要有整體感、責任感、穩定性、時間觀念、組織和分析的能力,最重要的是還要有道心(菩提心);若無道心僅是一般公司行號的職員,而非僧中執事。
僧執必須具備以下五項觀念:
一、要有整體感
所謂整體,涵蓋了法鼓山體系下的每一單位,不管是僧團的、事業體的、本山總部的、各地分支的,這些看似各自獨立卻相連屬的許多單位,實際上都是依著師父的理念、悲願在經營,都是以僧團為其中心。因此每當我們做決策時,皆需將整體考慮在內。
無論你擔當哪一種執事,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首先要考慮到全體,然後配合全體的需求,發揮自己局部的功能;絕不可站在自己的立場,固守本位主義,專門要求其他的人、部門來配合。否則,自己不但疲於奔命,無法從中得到成長,也將阻礙整體的運作及發展。
本位主義,是指對內孤立自己;對外產生抗拒、排斥、指責、要求,難與人和樂共事。本位主義者要不是未能顧慮到自己與他人息息相關,各管各的工作,便是只認為自己做得最好、最辛苦、最忙碌,其他的人卻很輕鬆。
整體性的觀念相當重要,所謂「牽一髮而動全身」,我們一定要認同自己是僧團中的一分子,每個人都是全體的代表,這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榮譽。如果執事沒有整體性的觀念,決策時就會忽略了其他相關聯的部分而不夠周延,要推動的目標也將會有所阻礙。
二、要有責任感
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在接受所交辦的任務後,一定會盡心盡力完成該項工作,因為他首先會衡量自己的能力、時間、工作量,以及工作性質,然後量力而為。
反之,不負責任的人就會毫不考慮自己的狀況,便慨然應允,一旦工作交付與他之後,便不眠不休埋頭苦幹。等到不勝負荷就開始唉聲嘆氣,抱怨連連,最後懷著一肚子的氣說:「這件事我沒有能力完成,大家都不配合,我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請另找他人去做吧!」
其實,若對工作不甚清楚也可先接下該項工作,然後再向上反應,待上層了解後會考慮派人支援,或將工作量重新分配。這可以透過層次性的分工,由組長負責分配、協調、監督工作,而組員負責執行工作,並從中學習各種運作的要領。
此外,有責任感的人會相互傳遞經驗,協助其他的執事了解各項職務的運作,使整體性得以延續,不致出現斷層。
三、要有時間觀念
工作的完成必須掌控時間,除專注當下的工作,以提昇工作效能外,亦可運用行事曆、工作計畫表、工作進度表等現代管理工具來掌握時效。
四、要有組織分析的能力
有組織分析的能力就可策畫,若無此能力,則雖忙但不容易做出成果來。因此領導、管理層次者應培養清眾的企畫能力,可以從簡單的職務開始學起。
五、要有菩提心
沒有菩提心的人,總覺得自己很委屈、不得志、很無奈、不如意、怨氣不斷,缺乏落實感。雖然能力很強,內心難免會嘀咕:「一天忙到晚,到底為誰辛苦為誰忙?」「做那麼多,師父、方丈非但不知道,師兄弟們不讚歎,上層只會要求,不會體諒,所為何來?」「算了,反正出了家不做事也能有飯吃,何必那麼辛苦?」
有菩提心的人會明白現在所擔任的執事,不是為了某些個人做;是為了現前僧和十方僧做,為了自己修持法身慧命做,這是積功累德、修福修慧的機會,應當要盡心盡力。
所以缺少菩提心的人,執事做不久,因為心中容易生悶氣。有菩提心的人,凡是遇到不如意或委屈,就會趕快回到道心上思惟法義,並自我安慰、勉勵,縱然受盡天下人的誤會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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