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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善?什麼是惡?

為了隨順世間法,救度世間眾生,諸佛皆說為善去惡;若就真實法,則不應落於善惡的層次

一、思善.思惡
我們先要善惡分明,才能開始修行。善惡分明的人,是正直明理的好人,善惡不分的人是糊塗蟲或是爛好人。孔子說的「鄉愿,德之賊也」便是這種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人。他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善惡對他來說,都是好的。善人看他,他是好人,惡人看他,他也站在壞人一邊,這便是鄉愿。因此要善惡分明,水火不同,各有分際,是人間道德的基礎。
什麼是善呢?善有比較的善,有絕對的善。我曾遇到一位計程車司機,他說:「修不修行都一樣,只要心好就好,任何宗教都教人存好心,我自問良心擺在中間,所以信不信宗教都一樣。」
我問他:「你的良心好到什麼程度呢?怎麼好法呢?難道人家冤枉了你,批評了你,誤罵了你,你都不介意嗎?當你遇到有人強行超你的車時,你不生氣嗎?或者有人連續地把你的客人搶走了,你不會埋怨嗎?你就沒有做過一樁不讓太太、孩子們知道的事嗎?連想都不曾想過嗎?」
他連連搖頭說:「我又不是聖人,不是佛,不是神。」
我說:「問題還多著哩!例如:你原來不要想的事,卻不能不想;原來不想做的事你卻非做不可;明知是不該說的話,你卻說了;不想罵人,而你竟罵了人;不想騙人,但你偏偏會騙人。你能說沒有所謂心不由己、身不由己、口不由己的經驗嗎?」他想了想,點點頭,也覺得很有道理。
心好,如何好法呢?反正心事只有天知道,別人固然看不到,自己也未必覺察到。如果一個人存壞心,已經讓人看出來時,他已壞到表面化。譬如,害瘡,瘡已害到出膿、發臭、流血、潰爛,這種毛病是不是一開始就這麼嚴重呢?絕對不是!乃是由小而大,自輕而重的。
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一念壞心不覺察,便可能漸漸形成人的一生心向。因此,有些人自認為是好人,實則未必;有些偏激的人,主張巧取豪奪,居然也有一番歪理,當其得逞之際,便真以為這是正道。倒是那些自認為自己的心很壞,老是想到壞念頭,想做壞事,甚至做了壞事,想說壞話,而且說了壞話的人,倒可能是正人君子。為什麼呢?他們謹言慎行,常常覺察自己做了愚蠢事,說了無聊話,想了歪念頭,像這種能夠自我檢點、自我批判的人,還會不是好人嗎?
行善,首先要對自己好,很多人往往由於只顧自己,雖然未想損害他人,結果卻是害人又害己。人是自私的,這是生物的本能,攝取身外之物以營養自己,使自己生存下去,這看來是對自己好的。然而,當你發心開始修行以後,你會發覺像這樣的自私,已是害人害己的行為,只要自覺尚有一絲自私心,便知道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別人。
很少有人故意陷害自己,但由於自私心的策動,卻做了許多將受惡報的壞事。好像有人用石頭擲擊停在樹枝上的鳥,結果鳥被擊傷飛走了,而石頭掉下來,正好砸在他自己的頭上。鳥還沒有報復他,他已經受到懲罰。結果他還大罵:「死鳥、鬼鳥!」憤怒不已。他不知道在他的心中又造了另一重惡因,受到了另一重煩惱的果報。像這種自己犯錯而又遷怒於他的情形,到處都可以看到。
可是,假如我到市區的街道上去問:「認為自己是好心的人請舉手。」街上的人很可能通通舉手。如已聽到我上面這種講法以後,大概便不會這樣認為了。
有一種人,樣樣都為自己打算,只知「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這一類人,並不太壞,至少他自己門前還有一條路可以走,以佛法的修行而言,是小乘的自了漢。但如果有一天清晨你開門,發現有死狗躺在你家門口,你為了避免麻煩,急忙將狗屍拖到隔壁鄰居家的門口,自己裝作毫不知情。碰巧你的鄰居也跟你一樣,也將門口的死狗偷偷地拖到別人家門口去;如果所有的鄰居都是這種人,這條狗屍,恐怕又會回到你家門口來了。所以說,一個好人,不但對自己好,而且處處替別人著想。假使人人都對人好,我們這世界,便不會讓你遇到壞事;即使有壞事產生,也可能轉變成好事,你們相信嗎?
大約在十年前,有位非常虔誠的居士,他太太上街買菜,不幸被計程車撞死。那位司機當然被拘留了,而這位居士親自到警察分局為司機求情,他說:「請不要處罰這位肇禍的司機,我太太被撞死,是她的業報,也是我們全家的業報。這位司機為何不撞別人,卻撞上我太太?而我太太又為什麼不被別人撞死,卻偏偏死在他的車輪下?很顯然地,這一定是有因緣的。我不求賠償,也請不要判司機的刑。」當這位居士把太太的喪事處理妥當,又反過來照顧這位司機的家屬,最後司機全家人都受感動而虔誠信佛。如果人人都像這位居士一樣,世界上便沒有壞事了。本來死人是樁傷心事,結果成為佛事。所謂佛事,是以佛法來教化世間人的大事。因此首先說:好人,應從對自己好,而後對別人好,最後,使得人人都成好人。
有善有惡是世間法,為善去惡是生天法。所以佛法中,戒十惡、行十善,是人天果報的有漏法。雖稱有漏,卻是無漏法的基礎;不從有漏善法修起,修行便如空中樓閣。對人對己都有利益的人天善法,便是社會公益的福利事業,如修橋、鋪路、挖井、開河、放賑、辦學校、建醫院、供僧、護法、造塔、營寺、印經等等。今世的努力,來世便能到天上享天福或在人間受富貴身。再上一層,自己修行出三界,也化導一切人修行出三界的佛法:自己修淨土法門到西方極樂世界去,同時也勸勉世人念佛往生西方;自己參禪徹悟,也得勸導他人同修。小乘法雖僅自求解脫,卻被大乘法視為「被三昧酒所醉」的一群,不是究竟自在的解脫,因為他們尚執著世間為惡而出世間為善,所以出世之後,不願再來世間度眾生。禪的修行者即不如此,有人問南泉身後事,他說:「到山前庄上做牛。」
二、不思善.不思惡
這就是禪的修行法,所著重的是盡己之力,精進不懈地修行不為目的、不求悟境、不期待解脫、不為出三界、不為成佛,到經常不思善、不思惡的程度,不僅沒有善、惡二法的對立,連一法也不成立。思善、思惡,有善、有惡,最多只能成為小乘羅漢,多半是生到天上去。如果修到不思善、不思惡的程度,就沒有分別心的存在,只感受到「處處都是華藏界,無處不是佛淨土」。禪的修行方法是從「思善、思惡」下手,然後漸漸地達到「不思善、不思惡」的境地。曹洞宗宏智正覺禪師主張默照禪,也就是用「不思善、不思惡」的方法。
善與惡可以解釋為好與壞、內與外、長與短、你與我、多與少、大與小、有與無等等,這些都是善與惡的同一個意義,和不同的代名詞。只要離開一切相對的分別境界,便能達到不思善、不思惡的境界。但是對沒有修行的人,或已修行但還沒有真實體驗的人來說,還是應從有善、有惡的分別心開始修起。
進入定境,是純粹的善心;尚有一念妄想心在,便不算純善心。普通人修行從散亂心開始,而後進入定境;這時並不究竟,因為他還沒有離開善惡的分別。
禪宗教人修行,既不可有散亂、昏沉的不善心,也不能進入定境的善心,甚至到了阿羅漢的出世間定,尚非離開善的層次。所以禪法教我們從散亂心到統一心;由統一心進入禪定心;再用話頭將禪定心粉碎,才是定慧不二、即慧即定的禪的悟境出現,這時才是真正達到不思善、不思惡的程度。如果不修禪定,只要根器夠利,不必經過漸次禪定的階段,也可以直接用不思善、不思惡的方法,把攀緣心擺脫之際,頓時便是晴空萬里的悟境現前。
禪的悟境,不是在定中,也不是在昏散心中。因此有人問我:「禪是不是定呢?」我說:「是定,而且不僅是定。」為什麼呢?因為大多數的禪者,要經過次第定的階段,禪宗則不然。又因為禪宗的目標是般若的空慧,而不僅是端坐的定境。所以《六祖壇經》「禪定」的詮釋是:「若見諸境,心不亂者,是真定也。」又說:「外離相即禪,內不亂即定。」如果禪的悟境愈高,相當於禪定的力量愈強,智慧的功能也愈顯著。
禪悟者的定中是有境、有念的,此定就是平常生活;而在一般的禪定中是身心不動的。禪宗對境而能心不散亂,所以不需枯坐,日常生活的待人接物,無一不是定的妙用。於念念中都能自見本性清淨,便是禪宗六祖所說的禪定。因此定的意思有二層:下焉者是身心均不動者謂之定;上焉者是不離一切境界而心不散亂。把定境融於日常生活之中,便是中國禪宗徹悟者的生活型態。
三、懂得思善.思惡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乃是過去七佛的通誡,「眾善」包括三千威儀、八萬細行的一切善法;「諸惡」則包括無量煩惱的現行。這是佛教的通則,故在交遊之間的人際關係,善良的益友稱為善知識,不善的損友稱為惡知識。所以不能說,佛教是否定善惡觀念和善惡價值的。可是善惡的標準,是可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地而異的,由於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文化背景、教育程度、所居的職位、男女的性別,乃至種族種類的不同,即有不同的善惡標準。
在野蠻部落中,以為獵取異族的人頭祭祖祀神是善;文明社會則以殺無辜之人為惡。中國古人以為用太牢(牛)、中牢(羊)、少牢(豕)祭祀天地宗廟是善;主張素食及慈悲的人士,則以凡殺生者,皆是惡行。有的宗教以為凡是不信奉其所信宗教的異教徒,都是魔鬼,都應受天罰,都應被消滅,都應入地獄;有的宗教則以為一切眾生本具佛性,現在雖然不信,未來亦必將成佛,不僅不能排斥異己者,乃至要對一切眾生施予平等救濟。在重男輕女的社會裡,男人有多妻及邪淫的特權而不以為惡;女人若有一點招蜂引蝶之嫌,就成為不可饒恕的大罪。類此者不勝枚舉。
因此,為了隨順世間法,救度世間眾生,諸佛皆說為善去惡;若就真實法,則不應落於善惡的層次。修行通俗佛法,是從有善、有惡,為善、離惡開始,到了悟入無生法忍的聖位之際,即不以世間做為善惡標準的判斷,此所謂出格大人,自可有出格的作為。修行禪法,則以不落善惡的分別,做為著手修行的方法,所以不落階梯次第,可以直接證驗到超俗的自由境界。然於初學者的現實生活中,仍得以世間的善惡標準,做為行事的原則。
——聖嚴法師 《拈花微笑|善與惡》